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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气血

    却说方誓揣著那二十斤肉,顺著人潮往外走。
    四面八方的人流涌向盘市出口,挑担的、牵兽的、背著药篓的,三三两两,说说笑笑,匯成一条鬆散的长龙。
    方誓夹在中间,低眉顺眼,脚步不紧不慢,跟著眾人出了盘市地界。
    行至岔路口,他驀地离开大路,拐上一条通往三盘山的野径。
    却也不往山里走,只沿著山脚,朝山外的方向绕行。
    一路上小心翼翼,走几步便停下听听动静,回头望望来路。
    月尚未升,林间昏暗,树影幢幢如鬼魅。
    他压低身形,贴著山壁行走,儘量不弄出声响。
    同样是山野,山內山外,天差地別。
    那三盘山內灵气充盈,草木繁茂,妖兽盘踞其中,越是深入,越是凶险。
    寻常散修若无几分本事,绝不敢孤身入山。
    可山外不同——出了三盘山地界,灵气便渐渐稀薄,到了这五里一带,几乎与凡间无异。
    没有妖兽,只有野兽。
    虎、狼、熊、豹,至多不过如此。
    这些畜生,在凡人眼中是凶物,可在他一个炼气二层的修士面前,实在算不得甚么。
    正行间,路旁灌木丛中忽地一阵簌簌响动。
    方誓脚步一顿,一头猛虎已从林中窜出,拦在路前。
    那畜生体型硕大,皮毛黄黑相间,铜铃般的双眼在昏暗中闪著幽光,口中涎水直流,低沉的吼声从喉间滚出,震得人耳膜发麻。
    它分明是嗅到了方誓怀中那灵兽血肉的气息,被灵气引来,伏低了身子,后腿蹬地,作势欲扑。
    方誓不慌不忙,掐诀念咒,一道水印自掌心凝聚,照著那虎头便打。
    水印无声无息,正中虎额。
    那老虎浑身一僵,如遭雷击,四蹄乱蹬,就地翻滚,露出白花花的肚皮,四肢抽搐不止,模样甚是滑稽。
    方誓晓得,这是水印伤了它的神经,终生都缓不过来。
    他也不迟疑,抬手又补了一击,正中同一处。
    老虎闷哼一声,四腿一蹬,便不动了。
    方誓看也不多看,绕过虎尸,继续赶路。
    在山里走了约莫二十里。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
    月亮虽在天上,可林中树冠浓密,月光一丝也透不下来,伸手不见五指。
    脚下儘是碎石枯枝,踩上去哗哗作响。
    方誓摸黑前行,凭著记忆,寻到一个隱蔽的洞穴。
    那洞穴藏在一道石壁的裂缝后面,洞口被一丛荆棘半遮著,若不细看,根本发现不得。
    他拨开荆棘,里头一股腥臊之气扑鼻而来。
    黑暗中,两粒绿幽幽的光点亮起,伴隨著一声低沉的嘶吼。
    乃是一头野猪,体型壮硕,鬃毛倒竖,獠牙外翻,正伏在洞中,见有人闯入,喉咙里发出威胁性的咕嚕声,前蹄刨地,蓄势待发。
    方誓也不废话,一道水印打过去,正中那野猪面门。
    那畜生头骨坚硬,这一击竟未能伤其根本,只痛得它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四蹄蹬地,夺路而逃,窜出洞外,消失在夜色之中。
    这洞穴,是他得了明鑑之后,特意寻来的。
    狡兔三窟的道理,他懂。
    修仙界步步杀机,他一个四灵根的散修,没有靠山,没有背景,若不留几条后路,怎么死的都不晓得。
    这洞穴偏僻隱蔽,离盘市又不远,正是他为自己备下的一处藏身之所。
    洞內不大,约莫两丈进深,一丈来宽。
    那头野猪想必在此住了有些时日。
    地面上还铺了一层压实的乾草,草上沾满了泥垢和脱落的鬃毛。
    空气中瀰漫著一股刺鼻的臊臭,角落里还有几根啃剩的骨头,白森森的,不知是甚么动物留下的。
    这环境,著实腌臢不堪。
    可方誓不在乎。
    他心神沉入识海,轻轻唤了一声——
    “明鑑。”
    ……
    方誓已回到了大黎世界的密室之中。
    可他並未鬆懈。
    怀中那块肉揣了许久,血水早已乾涸,黏腻腻地粘在道袍內衬上,结成暗红色的硬痂,贴著皮肤,扯动时微微发痒,甚是难受。
    他快步走到密室角落,那里早备好了一只木箱。
    是他前几日便吩咐阿蕙准备的,箱中放著刀具、油纸、麻绳、粗布,一应俱全。
    方誓將那几块灵兽肉从怀里取出,搁在案上。
    肉色发暗,表皮有些风乾——到底是在怀里揣了太久,从盘市到山洞,又从山洞穿界过来,一来一去,少说也过了一两个时辰,能保持这般模样,已算不错了。
    方誓也不嫌弃,將肉洗净,切成小块,大小如核桃一般,堆在案板上,足足码了小半盆。
    他取出一块油纸,將肉块分作几包,每包扎紧,再用粗布兜了,系好麻绳。
    那布兜鼓鼓囊囊的。
    换了一身衣裳,將那布兜往怀里一揣,衣袍一遮,倒也看不出甚么。
    收拾停当,方誓推门而出。
    门外站著的不是阿蕙,是另一个丫鬟,约莫十五六岁,圆圆的脸,低眉顺眼,见他出来,福了一福,道:“老爷。”
    方誓点了点头。
    阿蕙是府里的总管事,上上下下几十口人的差遣都归她调度,自然不可能时时刻刻守在门外。
    这个丫鬟,是歷来守在门外听用的。
    方誓道:“我出去一趟。”
    不待那丫鬟应答,他已大步流星地穿过迴廊,出了府门。
    大黎世界与那修仙界不同,时辰晚了半日,此时正值白昼。
    他在街上转了小半个时辰,专拣那人多的集市走了几遭,又在茶楼门口站了站,这才折返回府。
    此时他手里多了一个油纸包。
    正是方才那几块灵兽肉,只是不再揣在怀里,而是明目张胆地提在手上——任谁看了,都只当他是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寻常肉食。
    刚进二门,阿蕙便迎了上来。
    她穿著一件青灰色褙子,头上簪著一支银簪,乾净利落,看见方誓手里的油纸包,也不多问,道:“老爷回来了。”
    方誓道:“我要用一用厨房。叫里头的人都出来,不必留人。”
    阿蕙道:“是。”
    转身便往厨房方向去了。
    不多时,厨房里的人尽数退了出来,连灶下的烧火丫头都赶走了。
    方誓推门进去,將油纸包搁在案板上,打开粗布,取出那几包肉块,將油纸一一揭开。
    灶膛里的火还燃著,锅里温著半锅水。他將肉块倒入锅中,添了几样寻常佐料,便盖上锅盖,任它燉著。
    他自个儿却不敢閒著。
    方誓盘膝坐在灶台旁的地上,闭上双眼,將体內那点微薄的法力缓缓运转起来。
    伸出双手,虚虚笼在锅盖上方,一丝一丝地將法力渡入锅中,温养著那锅肉。
    这法子是他往日间听人说的——灵兽肉中蕴含的养分,若不加以养护,烹飪时便会散失大半。
    唯有以法力温养,方能將养分锁在肉中,吃下去才有用处。
    可这大黎世界灵气稀薄。
    他体內的每一丝灵力,恢復缓慢,都是用一分少一分。
    在这边待得久了,修为不退转已是万幸,如今还要耗费灵力去温养一块肉,实属得不偿失。
    但方誓不在乎。
    那块肉,关乎他能否打破枯荣之障,关乎他能否练成武道。
    与这些相比,几日的苦修、些许的退转,又算得了甚么?
    约莫过了大半个时辰,锅中飘出一股香气。
    不算浓郁,甚至有些寡淡。
    他本来就不是甚么好厨子,佐料也放得隨意,能煮熟便不错了。
    方誓揭开锅盖,用筷子夹出一块,吹了吹,送入口中。
    寡淡,柴硬,还有一股子腥气。
    委实难吃。
    可方誓不在意。
    再不好吃,能比得上前世那些白汤?
    那时候,克罗恩病缠身,肠子烂得千疮百孔,医生只许他喝些营养粉冲的白水,连盐都不敢多放。
    一日三顿,顿顿白汤,喝得舌头都麻木了。
    那才是真正的难以下咽。
    这灵兽肉,好歹是肉。
    他一块接一块地吃著,也不管烫不烫,也不管味道如何,只管往嘴里塞。
    二十斤肉,燉出来缩了不少,可也装了满满一大盆。
    他一个人,竟吃得乾乾净净。
    吃完,他抹了抹嘴,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然后闭目养神,歇了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后,方誓站起身,走出厨房,来到院中。
    他脱去外袍,只穿著一件贴身的裋褐,缓缓摆开了架势。
    深吸一口气,起手,打那壮骨拳。
    拳风破空,呼呼作响。
    然而只打得三两式,方誓忽地脸色一变——他自觉一股温煦之气,从胃部缓缓散开,恰似春冰初融,又如地泉上涌,顺著经络,逕往四肢百骸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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