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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少年的烦恼

    袁克文在青楼宿了一夜,晨起便打发人去买齐这两日的《正宗爱国报》,揣著报纸兴冲冲赶回总统府。
    “吕小姐,今日我寻著一篇绝妙文章,料定你会喜欢。”袁克文兴致勃勃递了过去。
    “已经看过了。”
    吕碧城知晓袁克定心意,可她对这位总统府二公子,终究没有半分男女之情。
    她曾直言评点:袁属公子哥儿,只许在欢场中偎红依翠耳。
    只因秋瑾案事发,官府要捉拿与秋瑾有书信往来的她,是袁克文利用法部任职之便截下公文,又说动父亲袁世凯出手力保,她才得以脱难。
    这份救命恩情,她记在心里,对他始终客气体面,可心意一事,说破了也无用。
    袁克定痴迷这位年长自己5岁的女人,始於她在《大公报》上以诗文一鸣惊人。
    他是袁世凯次子,生母为朝鲜金氏,幼时便过继给大姨太沈氏,本就与储位无缘,索性纵情才情,诗词书画无一不精。
    只是他那点文采,在才名倾世的吕碧城面前,终究显得浅了些。
    袁克文一见她桌上摊开的《正宗爱国报》,心头一窘,暗道这殷勤算是白献了。
    只得訕訕笑道:“这文章写得是真好……”
    吕碧城抬眸看他,笑意清浅:“二公子倒说说,好在哪里?”
    袁克文一时语塞。
    昨夜他只顾著与名妓温存,只听人说起这篇小说故事动人,压根没细看。在他眼里,报纸文章本就是消遣玩意儿,哪里值得细细研读。
    他支吾著勉强应付:“写得真切,催人泪下……”
    吕碧城何等聪慧,知道他风流名声,再闻到他身上未散的脂粉气,瞬间便猜到,这文章多半是他从哪个红倌人嘴里听来的噱头。
    她有心逗逗这位紈絝公子:“哪一处催人泪下?”
    袁克文被问得面红耳赤,支支吾吾说不出半句实在话,忙胡乱找了个由头,匆匆告辞开溜。
    若是寻常女子,得大总统次子倾心,怕是早已攀附而上。
    可她吕碧晨从来不是寻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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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初夏,阳光正好,风和日丽。
    林砚之决定给自己放个假休息一下,成天缩在房间里面写文章,整个人都要发霉了。
    大熊拖来一张躺椅,林砚之往上面一躺,跟个大爷似的,还把太阳能充电宝带在身边一起晒太阳。充电宝黑漆漆的,混在书本材料里,没人在意。
    方简兮从外面小贩那里买了土杏,顺便给大熊和几个孩子买了糖稀。土杏不讲究模样,吃起来有一种清爽的甜味。
    小月的腿还没完全好,走路一瘸一拐。前两天去詹姆斯医生那里复查清创,医生又是“哈利路亚”又是“上帝保佑”,一个劲想忽悠小月去教会找神父。
    啥玩意?
    先不说小月的伤口好起来和神父有什么关係,就问六岁的小姑娘能去见神父吗?
    林砚之可是听说过不少神父的地狱笑话:
    神父天天在十字架下狂扁小男孩,十字架上的耶穌实在是看不下去,伸手挡住了小男孩的屁股。
    但是神父还是进去了。
    “嘿嘿~”林砚之这种能够一眼秒懂的人,对地狱笑话根本没有抵抗力。
    一个人闷声乐个不停,搞得旁人都莫名其妙。
    院子里,秉雄逗弄小月。小月腿脚不便,追不上他,气得小嘴一瘪,眼圈都红了。
    小姑娘这可怜模样,竟有七分像林砚之前世的妹妹。
    大熊知道只是小孩打闹,没有上前。秉雄见小月委屈,立马屁顛屁顛跑回去,把方简兮给的糖稀送给了她。
    林砚之算是明白了秉雄一贯的操作,不管什么事情,他唯一的做法就是送送送,这小子要是成了富二代,估计也是个大情种。
    “小月小月!”林砚之招呼了一声。
    小姑娘走过来,大熊赶紧搬来小板凳,让她坐下歇著。
    小月仰著小脸,声音轻轻的:“林先生,怎么了?”
    林砚之让大熊取来一份凉糕,这凉糕用米浆浸泡井水凝固而成,佐红糖食用,是北平初夏最受欢迎的小点心。
    “小月,你觉得4大还是5大?”林砚之笑著问道。
    “5大。”
    林砚之有心逗她:“那你想吃凉糕的五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一?”
    谁知道小月摇摇头:“我不吃,林先生您一个人吃吧。”
    林砚之:“……”
    剧本不对呀。
    只是容貌像了些,性格上完全不像那个古灵精怪的妹妹。
    任谁经歷了小月的遭遇,也没办法再天真浪漫。
    林砚之转眼瞥见旁边秉雄盯著凉糕狂咽口水,把这个问题拋给了他。
    秉雄大声道:“五比四大,我要五分之一!”
    林砚之眯著眼,嘿,还有个小冤大头可以玩:“那好那好,我把凉糕分成五份,你吃一份啊,剩下的四份给大熊和小月。”
    秉雄当场愣住,小脑袋瓜半天没转过来。
    臭小子,果然是將来学文的料,小时候分数就不是很好啊,和他弟弟理工科大佬不是一条路线。
    给你小子长点记性,省得老是逗小月玩。
    “林先生,小月伤口已经开始掉痂,估摸著很快就能够恢復。”方简兮看著阳光下的林砚之,一时有些晃神,“我想在內城预定处房子,稍后就带著大熊和小月搬过去。”
    “內城治安好,生活也方便。”林砚之咬了口水灵的土杏,酸甜汁水满口。
    方简兮有些失落,也自知打扰太久。
    如果不是林砚之说治疗过程要保密,方简兮可能早些时候就搬地方,毕竟老是让林砚之睡在外屋的硬板床上,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大熊闷声道:“二姐,我不走。”
    方简兮横了他一眼,就只有你不想走啊?
    “大熊,我们在这诸多叨扰,林先生不方便。”
    “我……我不用住屋子里,我在院子搭个小棚子就行,有什么事情吩咐我一声就行!”
    方简兮皱眉:“那怎么行?”
    “怎么不行?哪怕就是个小棚子,总比人贩子窝里的环境好多了。”
    林砚之还真不需要人服侍,他是红旗下长大的,习惯自己动手。
    民国有隨从僕人是常態,有些老爷刷牙吃饭都需要人帮著。
    陆小曼跟徐志摩在上海租房,开销甚大,除了每月要缴將近两百块大洋的房租以外,还得给两个丫环、一个老妈子、一个厨师和一个听差开工钱,另外还得让陆小曼抽大烟、喝洋酒、开舞会、看电影……那时候徐志摩同时在三所大学教书,挣的钱还不够填补家用,更別说攒钱买房了。
    鲁迅带著母亲和原配夫人朱安在北平西城租房的时候,雇了两个老妈子,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买菜、洗衣和打扫卫生。
    北洋时代,北大、復旦、燕京等著名高校的教授们无一不雇听差,买米买菜、跑东跑西、搬运行李、打扫卫生……全让听差去干,自己却袖著手在旁边歌颂劳动。
    为啥?因为教授是上等人,自己动手就没有派头了,会被人笑话的。
    除了燕大给教授盖了职工楼以外,大多数教授都是租房住,还要僱佣佣人。寧当老爷,不当业主,是普遍的社会心態。
    可林砚之不一样。
    吃饭完全可以去二荤铺,解馋就去大饭店,实在是没必要请个厨娘。
    至於家中收拾、出门,单身汉就这么屁大点地方,基本没有什么家务,出门近的走走路,远的电车或者黄包车。
    有僱人的钱,他还不如攒著买房。
    不同的时空,同一个梦想。
    现代打工人几辈子都买不起北平二环的房子,可在民国,房价虽然不便宜,文人大多也只能租房,但和现代一比,真尼玛白菜价啊。
    1919年,鲁迅和他的弟弟周作人一起买下了西直门的一处大四合院,房价为3500块大洋,算上中介各种开销,不过4000块,此事记载於鲁迅的日记。
    西直门是什么地方?那是现代北平的二环核心区域,房价在全市整体最高,哪怕是跌了一波也得10万一平,打工人根本买不起。就四合院的面子,嘿,高管也吃不消。
    而现在,对於林砚之来说,不过几部小说的稿酬。不说单行本的版税,就说在《正宗爱国报》把黄飞鸿三部曲连载完,那一套西直门的四合院就到手了。
    看得见摸得著,才有奔头;看得见够不著,只能躺平。
    小月一瘸一拐地也来凑热闹:“林先生,我也愿意留下来。”
    “我能帮著洗洗涮涮,若是林先生有了夫人孩子,我也能帮忙服侍照顾。”
    这么小的孩子,竟先想著伺候人。
    6岁的小孩给自己洗漱,还照顾生活,以他的道德水准,不如找一把真理给自己一枪。
    玛德,不配为人。
    “不用不用!我自己一个人过得舒坦。”林砚之有些惊恐,“你们两个跟著方小姐,还自在些。”
    北洋还能撑个十几年,以方简兮的背景,跟著她不会受苦受累。
    至於北洋倒了以后怎么办,那时候大熊二十好几,小月也成年了,现在顾不了那么远。
    “林先生,我不用工资,你若是不信,我就卖给你。”小月哀求道。
    救人一命,无以为报,小月脑子里面只有些自己见识过的法子。
    这可把林砚之嚇得够呛,忙说:“这都共和了,不是什么清朝的规矩,不需要回报。”
    林砚之死活不接受,这件事也只能够暂时搁置。
    不过大熊確实是好用,端茶倒水、抽菸点火,想要吃点什么嘱咐一声,倒是让林砚之省了些精力,能够专心地写《枪炮、病菌和钢铁》。
    书里涉及不少 1913年以后的科学发现,需要核对修改,又是全英文写作,很费时间。
    凑齐前四章,林砚之去了一趟公使馆,秘书接待他,说芮恩施公使去协调银行团的事了。
    林砚之只能把稿纸留给了秘书。
    没碰上,有点可惜,林砚之还想在这位便宜老师面前多刷点存在感。
    前后脚,林砚之屁股还没坐热呢,钱夏从外头兴冲冲跑回来,手里拎著大包小包,脸上笑开了花。
    “砚之、方小姐,买了点冰碗,这天越发热了,消消暑。”
    林砚之接过他递来的鲜荷叶菱形包,打开来寒气扑面,还有一股清爽的香味。冰碗是传统甜点,果藕片、去芯鲜莲蓬子、鲜菱角、鲜老鸡头(芡实)四样河鲜为主料,配以天然冰块和白糖製成,成品甜凉爽口且果香浓郁。
    冰碗也算是北平传统消暑甜点,清《天桥杂咏》载有“六月炎威暑气蒸,擎来一碗水晶冰”
    这份还加入了鲜核桃仁、杏仁、甜瓜、蜜桃,模样非常像是未来的冰镇水果捞。
    吃一口,冰爽透心,甜津津的。
    “德潜,有什么好事?瞧你乐得嘴都合不上了。”
    “嘿,还真被你看出来了!”钱夏得意地尾巴都要翘起来,“我工作定了!”
    “哪所学校?”林砚之明知故问。
    钱夏下巴一扬:“国立北平高等师范学校!聘我当国文、经学讲师,还兼任附中教员!”
    高等师范就是北师大的前身,这份工作贯穿了他后半辈子,持续二十余载。教员、教授按职位发薪水,身兼两职,就是双份工资。
    林砚之抿著冰块:“国文准备讲什么?经学又准备讲什么?”
    “大概就是音韵学、说文研究、经学史略之类吧……”钱夏挠挠头,“还没彻底想好,不过9月才开学,有的是时间。”
    林砚之轻轻嘆了口气,放下荷叶包。
    钱夏立刻察觉不对,坐直身子:“怎么了?”
    “德潜呀,不是我说你,怎么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林砚之不满道,“之前赞同我用简化字写白话文,这又回归到考据派一边了?”
    钱夏脸一窘,侷促起来:“我、我也不想啊……我当然知道简化字是大势所趋,白话文大有可为,可师范学校那边……暂时接受不了啊。”
    “说白了,要吃饭的嘛,是吧?”
    钱夏低著头啃冰碗,林砚之已经在心里盘算,该怎么逼这头懒驴动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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