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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 少主的头颅

    马祥麟的骑兵调走,普军想靠近营寨便方便很多。
    普祚远登上山头,只见夏军驻扎在一个东西向的溪谷之中,四周山头全是参天榕树,气生根和枝椏密得遮天蔽日,別说两千人藏身其间,就是五千人,也绝难发现。
    驻军河谷之中,却不在两侧高山据险设防;骑兵调走后,也不派士兵接替巡逻。
    这么浅薄的兵法都不懂,普祚远见此情景,认定马祥麟就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心中对其不屑更盛。此时已是黄昏,军营中点起艾草、苍朮,淡淡的烟雾逐渐笼罩整座军营。
    “夏军的烟雾弱了很多!”有部下低声道。
    有人又道:“营中的篝火也少了!”
    普祚远嘴角勾起笑容:“传令下去,不留任何活口,派人封锁河谷两端小道!”
    “是!”部下们一齐应道,然后有人问道,“少主,他们营中的粮草輜重怎么办?”
    普祚远笑道:“按军功分配,谁杀的多,就拿的多!”
    部將们一声压抑的欢呼,有人舔著嘴唇道:“可惜马祥麟军中没带女人。”
    普祚远玩笑道:“秦良玉不是女人吗?”
    部將一声嘲笑:“哈!她太老了!女人和猪肉一样,还是嫩些的好!”
    “哈哈哈哈……”群將一阵低笑。
    普祚远道:“听闻马祥麟的老婆不错,是文官之后,常年从军,长得国色天香,谁能把马祥麟的脑袋砍下来,就赏给谁!我还会请求阿爸,给他多分人口土地!”
    眾將闻言士气大盛,已等不及到天黑了。
    在普祚远污言秽语畅想胜利之时,也在不停监视夏军军营,只见其军营看似法度严谨,实则处处都是疏漏。
    柵栏稀疏,木桩缝隙宽大,壕沟窄浅,拒马堆放隨意,哨兵萎靡懈怠,有不少正依著兵器发呆,或是擅自离岗,在树下、帐篷旁躲阴凉。
    换岗时,上一岗的士兵早退,下一岗的士兵迟到,门口竟然有一炷香的功夫完全没人。
    普祚远越看,心底对马祥麟越发不屑,阿爸曾对他说,秦良玉的白杆兵是天下一绝,让他不要轻敌。可眼前松松垮垮的军阵,漫不经心的布防,明明和普通明军一个样子。
    普祚远隨征奢安的时候,见惯了明军的懈怠样子,也深知明军弊端和战力,想来大夏也是汉人政权,一定是把这弊端全部继承下来,怪不得阿爸说夏王是个没牙小狗,这评价果然一点不冤枉。
    “少主,我来盯著,你歇一会吧。”手下自告奋勇道。
    普祚远想了想点头同意,配著火塘腊肉乾吃了个蕎面粑粑,然后找了块乾燥地方,扫开落叶,闭目养神。
    恍惚间不知过了多久,普祚远一睁眼,但见周围漆黑一片,一轮明月斜掛在对面山头。
    普祚远起来活动下肩膀,看向夏军大营,但见灯火稀疏,看来敌人连照明炭火都很稀缺了。普祚远不禁笑出了声,明军最怕夜战,每晚都得把营寨点的亮堂堂的才行,如今马祥麟大营一团漆黑,想必他只要叫唤两声,都足能嚇得夏军炸营了。
    普祚远看向周围部下道:“夏军有什么异动吗?”
    负责监视的部下道:“没有,全营睡得像死猪一般,少主,咱们动手吧。”
    普祚远环视一圈,见自己部下全都望著他,眼中杀气腾腾,他缓缓抽出户撒刀,狞笑著道:“隨本少主杀光他们!”
    有传令兵拉弓引箭,射出一发哨箭。
    “嗖”空中传来一声尖啸声。
    紧接著四面八方的山头上,传来了极为急促的鼓点声,那是云南的青铜鼓,声音似鼓似锣,响亮刺耳,漫山遍野一同响起,惊的鸟兽奔逃,骇人可怖。
    借著鼓点声,普军士兵从四面八方衝下,喊杀声震天彻地。
    普祚远冲在最前,在藤蔓和树木之间灵活移动,如一只敏捷的山豹。
    “嗖啪!”一发红色冲天花自夏军大营腾空而起。
    “哈哈哈……现在求援已经晚了!”普祚远肆意大吼,眼瞅他的族人已跑出山林,到了河谷平地,夏军大营近在咫尺。
    就在这时,普祚远隱约听见有人在营寨中喊道:“举枪!”
    “放!”
    接著一阵强光从夏军寨墙的缝隙间亮起,剎那间有冰雹坠地的密集枪响传来。
    普祚远只听耳边枪弹破空声不绝,他身旁一个普军战士一声闷哼,像撞上一堵无形的墙,轰然倒下,大量炽热的液体,溅了普祚远一身。
    “火枪!他们有火枪!”衝锋的士兵中有人用土语说道。
    “不要怕,他们不能一直打!”普祚远把脸上鲜血擦掉,大喊道。
    西南气候湿润,火绳极容易受潮熄火,火药也会受潮结团,奢安叛军就是凭这一点,对抗朝廷的围剿军队。
    可紧接著,寨墙处传来第二排枪响。
    月光下,衝锋的普军像割麦子一样倒了一层。
    不多时,又是一轮火光迸射,又有大量普兵应声倒地。
    普兵好勇斗狠,悍不畏死,仍毫不迟疑地向前衝锋,可普祚远已心有余悸,大喊道:“散开,全军散开!”
    他一边喊,一边偷偷放慢脚步,往身后一看,只见几十具尸体,躺在月光下的河滩上,鲜血流入水中,把河水染得漆黑。
    有一个伤兵尚未死去,抱著断腿,不断挣扎哀嚎。
    还有人一边吐血,一边把打烂的肠子往肚子里装。
    “砰,砰,……”又是一片密集的枪响声,普祚远下意识地蹲下身子一躲。
    他向前方望去,只见衝锋的普兵线上,一阵血雾升腾,又有十余士兵中枪倒地。
    普祚远心中一惊,大吼著道:“为什么不哑火?”
    回復他的是隆隆的炮响,马祥麟为行军快,带的都是虎蹲炮,威力小,架不住数量多,当个大號火枪用,绰绰有余。
    河滩边一个普兵密集之处中炮,河水、石子、连带土司兵的残肢断臂,向四周飞溅。
    普祚远被部下的伤亡激得恼羞成怒,挥刀大喊道:“把他们都杀了!”
    普兵顶著枪炮硬衝到近前,发射弓弩,投掷標枪,只听敌军军营中篤篤之声不绝,大部分箭矢標枪都被军营的稀疏寨墙挡了下来,夏军火力毫不受影响,枪炮声轮番嘶吼,几乎密不透风。
    普祚远看著部下伤亡,已红了眼,大吼道:“衝进营去!衝进营去!”
    周围的普兵凑到普祚远身边,一起往夏军营门內涌,搬开拒马,然后用大斧將营门砍开,所有人都一阵欢呼,往里猛衝,可刚走两步便愣住了。
    只见营门后,是两百多整齐列队的列兵,其刺刀如一片钢铁森林,在月光下散发著幽幽寒光。“举枪!”有个军官模样的人喊道。
    普祚远见此一幕,仿若一盆凉水从头浇下,整个人瞬间清醒,大声嘶吼:“撤!快撤!”
    “放!”
    列兵一阵枪响,铅弹激射,营门口霎时间弹幕如织,衝进营中的普兵一时间血肉横飞,死伤极为惨重。土司兵是好勇斗狠,悍不畏死,但那是因为他们的生存哲学是越不要命才越能活,而不是真的喜欢送死。
    此刻见夏军火枪如此恐怖,斗狠之心霎时消散,全都转身溃逃。
    夏军又是几轮排枪,照著土司兵后背打,又打死了几层人。
    普祚远被裹挟在溃兵之中,靠族人身体当肉盾,侥倖捡回一条命,出了军营,只看到整个河谷四周,全是零散逃跑的普兵。
    什么少主身份,什么受人讥笑,普祚远此刻全都顾不上了,一心只想活命,连滚带爬地往山上跑。“一”身后夏军军营中,大杆號响彻四野。
    接著其全军爆发嘹亮的喊杀声,夏军士兵如鸦青色的河流从营中涌出,山洪一般向四周蔓延,將跑的慢的普军士兵无情吞噬。
    在夏军中,十余骑破阵而出,领头的正是马祥麟,他全身披掛,骑在一匹济州马上,手持一桿丈二白杆鉤镰枪,左衝右突,仿若游龙,普兵在马祥麟面前,全无一合之敌,鉤镰枪翻飞扭转之间,十几名普兵便被刺中倒下。
    马祥麟的亲兵也各个武艺超群,面对逃跑的普兵,完全就是割草一样的屠杀。
    不过片刻功夫,马祥麟周遭便空了一大片,他立马横枪,大吼道:“普名声何在?”
    一嗓子声劲气足、穿云裂石,竞连枪炮声都无法將之盖住。
    周遭普兵全被嚇得脚软肝颤,纷纷逃跑。
    而普祚远鬼使神差的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马祥麟半身被鲜血染成暗红,白桿枪半白半红,枪尖上还在不停滴下血浆、碎肉,整个人煞气之重,不像常人,倒仿若恶鬼。
    就这么回头的一瞬,马祥麟独眼也朝普祚远望来,接著咧嘴一笑,猛地一夹马腹,奔驰而来。普祚远嚇得魂飞魄散,慌不择路的逃窜,只听身后有人喊道:“保护少主!”
    然后传来兵器相交之声,接著利刃刺透皮肉,数声士兵倒地的闷响。
    “哪里逃?”马祥麟雄浑声音传来,普祚远嚇得双腿一软,几乎原地跌倒。
    身后马蹄声越来越近,接著只听耳边风声呼啸而过,剎那间人马交错,马祥麟已奔至他身前,接著在疾驰的马上翻身而下,拔出雁翎刀,狞笑著走来。
    普祚远嚇得几乎要尿出来,眼泪狂涌,膝盖一软跪下来,就要求饶,一张嘴,涌出一大口鲜血。他这才发觉胸口剧痛,低头一看,胸前被捅了个对穿,鲜血正从伤口中汩汩外涌。
    马祥麟快步逼近,一把抓起普祚远头髮,往后一蓐,露出脖颈,另一手利落的来割脑袋。
    普祚远明知必死,看见马祥麟身形,仍本能的不停摇头,目露哀求之色。
    下一刻,马祥麟下刀,活生生將普祚远脑袋割下,熟练的把他头髮系成绳结,绑在马颈之下。然后翻身上马,继续追杀。
    他气势极其凶恶,可枪法又极端精妙,手中大枪舞得宛如活物,一探一收,便取一条性命,普兵甚至不知被刺中,常常奔出五六步才轰然倒地。
    与此同时,河谷东方也有马蹄声传来,那是韦文奎的狼骑兵。
    果下马看著矮小,骑乘滑稽,可耐力极强,又身形灵活,善於在丛林藤蔓中穿行,还能爬陡坡,能淌浅河。
    普兵纷纷往山林中逃窜,济州马很快便追不上了,可狼骑兵仍穷追不捨。
    韦文奎骑在马上,大笑著呼啸而过,嘴里吼著:“杀啊!快杀啊!哈哈哈……”
    整个后半夜间,军营四周的山林都是喊杀和嚎叫之声。
    天蒙蒙亮时,马祥麟心满意足地回营,把手中白桿枪往亲兵处一丟。
    “找下游去洗擦乾净!”马祥麟吩咐道。
    那白桿枪通体都被暗红色裹住,上面血浆、肉糜一层包著一层,闻起来腥臭无比,拿著滑腻粘手,光是看著便令人发怵。
    亲兵听令行事,找了处下游,洗了许久都未洗净,鲜血把小半条溪流都染成粉红,无数鱼虾在粉红河流中,爭相啃食碎肉。
    马祥麟则取下马颈下的人头,得意地把玩,看了看,咦了一声,问左右道:“普名声今年多大年岁?”“估计四十上下。”
    马祥麟暗道不好,叫人找个普兵来认,那普兵一看人头,便哭道:“少主!”
    马祥麟啐了一口道:“本想杀老狗,没成想杀的是小狗。”
    亲兵拿著洗净的白桿枪回来,又帮马祥麟脱去鎧甲,有医官拿来沾水的棉布,让他擦拭身上。这倒不是为了洁净,实是因土司兵会在箭头、刀刃上涂毒,若是身上有伤,就要及早治疗,以防伤重。马祥麟冲阵时,穿著布面甲,而普兵已全数溃散,故未中一创。
    就在投洗棉巾时,两声短促的哮囉號响起,那是狼骑兵靠近的声响。
    不多时,韦文奎带著手下入营,总共三百余名骑手,几乎人人马脖下都掛有斩获。
    军医分发湿毛巾,让他们擦拭身体。
    韦文奎则满不在乎地笑道:“不过是些血跡,找个野河洗洗就是。”
    军医瞪他一眼,没好气道:“擦血是看伤口用的,免得你们被毒箭毒死。”
    韦文奎先是一愣,继而看到一旁有药工推著药坛在一边等待,以为军医认错了人,说道:“我们是狼兵军医怒道:“废话!咱们走一路了,我会不知道你们是狼兵?”
    韦文奎指著药坛道:“可,这……”
    马祥麟此时上前道:“王上特意吩咐,参战的不论狼兵还是正规军,全都一视同仁,解毒药本就给你们带了一份。”
    “我们有自己的解毒药。”韦文奎说著从腰上取下个小竹筒,打开后倒在手掌些许,看起来像是棕红色的沙粒。
    马祥麟接过一点,狐疑地问道:“这个有用吗?”
    韦文奎撩起袖子,露出手臂上的一道划伤,那伤被开了个十字形的切口,周围有些乾涸的黄色汁液,从伤口周围顏色看,也知这是中了普兵毒箭,不过毒性已被拔得差不多了。
    “这叫石药,专治鉤吻、乌头毒。”韦文奎道。
    东兰州与云南不远,而整个西南土司全都爱用毒箭,自然也发展出了特效解毒药。
    韦氏对朝廷忠诚,可不蠢,不会把安身立命的本钱拱手交出,因此石药从未外传,大夏在准备解毒药时也不知道。
    “你们有这好药也不早说,害王上白为你们担心!”马祥麟说罢便去別处巡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土人与朋友相交最重坦诚,如今大夏为他们备了药,显然把他们当自己人看待,而他们却心怀防备,这算怎么回事啊?
    韦文奎看向营中治疗伤兵的忙碌景象,他紧攥著竹筒,心头不禁一点点涌上愧疚,踌躇片刻后,他找到医官道:“试试我们的药,好用!”
    两天后,维摩州。
    普祚远已经两天没有消息了,令万彩莲越发不安。
    反倒普名声老神在在,安慰道:“远儿在年轻一代里,不论是勇武、聪慧,都是第一,颇有我当年的风采,不会有事,放心吧。”
    万彩莲踱步许久后停住,问道:“田州、泗城州两个土司,夫君可派人去过了吗?”
    普名声不耐烦地一摆手道:“去过了,去过了。夏军的輜重队就在他们手边过,由不得他们不心动。”万彩莲急切地追问道:“夫君可许诺了他们什么好处?”
    普名声道:“还要什么好处?我答应帮他们脱离大夏,自立为王,就是最大的好处!行了,你不要疑神疑鬼,云南的天翻不了!”
    就在此时,有一名普兵跌跌撞撞地跑进来,大声道:“土司,少主他……他……”
    “我儿回来了!”普名声大喜起身,追问道,“我儿斩获如何?马祥麟的头颅呢?”
    “少主的,少主的头……头扔进城来了!”
    普名声笑道:“好样的!”
    接著他转头对面色煞白的万彩莲道:“哈哈,如何,我说……”
    普名声突然惊觉手下话中有歧义,转身怒喝道:“说清楚,谁的头?”
    “少主的!少主的头颅被扔进城了!”手下道。
    普名声身形一阵踉蹌,接著道:“什么?不可能!你说我儿……不可能!”
    “土司,是真的!少主他被人用利刃割下了头颅,敌人下刀很准,挑的是颈骨缝……已经死了有些日子了…”
    “带我去看!我自己去看!”普名声疯了一般便往外走,出了土司府,在手下领路下,狂奔到东侧城门,正有大量士兵围成一圈。
    看到普名声到来,士兵们一瞬间便全都散开,只见一颗头颅正泡在泥水中,周围苍蝇环绕,散发著一股浓郁的恶臭。
    头颅眼睛睁开,半是鲜血,半沾泥土,还保留著死前的惊恐神情。
    普名声一眼便认出这是他的儿子,跪在泥水中嚎哭。
    老营总管白岔从城墙上跑来道:“土司,城东来了一支大军,有两三千人,估计就是马祥麟手下,咱们要早做准备!”
    普名声一抹眼泪,捧著儿子脑袋,从泥水中站起,狠声道:“吹牛角號,聚將!”
    “呜”
    片刻后,土司府前的巨大水牛角號吹响,那声音极低,沉厚如鼓,震颤山林。
    普名声手下大小將领,听到號声,都往土司府赶。
    入內之后,只见普名声身穿藤甲,手持出鞘的户撒刀,坐在主位,满脸狰狞。
    在他的案前,正摆著普祚远那颗死不瞑目的脑袋。
    眾將面面相覷,也猜测出发生了什么事。
    待眾將聚齐,普名声便用嘶哑的嗓子道:“黎亚选,你带三千勇士,驻扎在南门。”
    黎亚选出列,杀气腾腾的应是。
    白岔知道土司想干什么,连忙道:“土司,敌军已兵临城下,咱们退守阿迷州,才是好主意。”“你说什么?”
    “懦夫!”
    这话一出,不少將领便肆意痛骂。
    白岔全然不顾,继续劝道:“土司,咱们强是强在熟悉地形、气候,能利用山谷丛林与敌周旋,用瘴气杀伤敌人,若要攻城、守城,那是汉人的长处,咱们不能迎头送死!”
    “什么,难道少主就白死了吗?”土目李阿楚怒骂道。
    “少主战死,那是他自己没用,凭什么要我们送命替他报仇?”有土目喊叫道,“咱们有人丁就有战力!为什么要死守维摩州一座孤城?”
    土人的效忠逻辑与中原略有不同,也没什么大不敬的说法,不影响族人利益的情况下,母凭子贵尚有少许可能,子凭父贵却够呛,尤其是一个被人砍了头的少主,就更不值得尊重。
    “我要为兄长报仇!阿爸,让我领兵!”说话的是个公鸭嗓子,此人叫普祚永,今年十三,是普名声的二儿子,眼下也是普名声的独子了。
    眼看堂內越吵越凶,白岔看向普名声身侧,寻找主母的身影。
    这位主母虽是汉人,可眼光毒辣,智慧超群,部將们很是佩服,自起兵以来,土司有什么不智决定,也都是主母在一旁帮著规劝,可在这种关键时刻,却不见主母身影,令白岔大感为难。
    与此同时,在土司府后院,万彩莲强压悲伤,写了一封信,交给心腹:“还是走上次的路线,明白吗?”
    “主母放心!”心腹接下信,然后又从怀中拿出一物,那是一块带著泥巴的块茎,乍看之下像泥团,四周用布裹著。
    万彩莲小心翼翼地隔布接过,问道:“需要多少?”
    “三滴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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