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笺》 第1页 [GL百合] 《拾笺》作者:白椤【完结】 文案: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人活在世上,总是很受拘束的。 正如岁月折杀春秋,江湖老死少年。 ---------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江湖恩怨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绮,迟暮 ┃ 配角: ┃ 其它:悬疑,百合,武侠 一句话简介:风霜与共,把酒知交 ================== ☆、Chapter.1 平地一声惊雷乍起,细雨疏疏打落,拂下了枝头的杏花。 微风吹开密布了一夜的云,一缕晨光探向天际,转瞬间铺了满天。雷声又反复轰鸣,这才惊醒了沉睡在地底的虫蛇。枝叶抽芽,花瓣上集满的露水摇摇欲坠,很快就被回暖的日光蒸干了。 小县城的人都起得很早,第一声春雷打响的时候,街道上就隐隐有了人声。直到暖阳普照,左邻右舍也都出门走动了,这声音便逐渐变得嘈杂,让人再怎么闭眼也睡不下去了。 迟暮在第一声雷响的时候就醒了,只是那会时间还早,天边只是隐约透出一线亮光,她就卷着被子又躺了一会。 昨晚临睡前没把窗户关好,春风入户,将窗扇推开了一条缝隙,她就睁着眼睛看外面萧疏的细雨,也看见了院子里那朵随风吹落的杏花。 也不知道早晨起来时,它又是怎样一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惨象。 俗语说春困秋乏,她也有点惫懒:她没有田地需要浇灌,也没有家畜需要照料,这一声惊蛰的雷鸣和她没什么关系,最多也就只能把她从漫漫长夜中唤醒。 昨晚做了个噩梦,虽然在清晨被雷声打断了,但心悸的感觉还在。迟暮不太想回忆自己梦见了什么,于是视线乱扫,从窗外移到屋内,最后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 朝阳高悬,日光逐渐变得暖热,隔壁邻居说话和走动的声音愈发清晰,街上有小贩推着板车过去,车轮滚在不平整的路面上,留下一串节奏沉重的响动。隔着薄薄的一堵院墙,她能听见左边那户人家在训斥小孩子,还是个泼辣女人的声音。 这是李姐又在教训她家那小儿子了。 迟暮翻了个身,听那女人絮絮叨叨地教训:“今天可不准逃学了,昨天书院先生都找上门来了,你说丢不丢人?” 她把脸埋在被子里,莫名地有点想笑。 不用去看,她也知道李姐必然是揪着十岁孩童的耳朵,声音一节节拔高。她家那个顽劣的小儿子肯定是愁眉苦脸,哭丧着脸赌咒发誓,说以后再也不敢了,然后一出家门就四处撒欢。 右边的邻居也起床了,是一对老夫妻。这家的丈夫和妻子倒是安静许多,老太太慈眉善目,只是腿脚不太灵便,平日里就坐在小院里的椅子上晒太阳。丈夫是个做生意的,家里的店铺就在隔壁街,白天安顿好妻子就出门,太阳一落就歇业回家。 迟暮又翻了个身,这次面对着窗台,看阳光一点点挪到窗棂上。 她伸手在床上摸索片刻,握住一枚小小的铜钱。这铜钱像是特质的,比普通的钱币要小上一圈,上方有个小孔,用细软的黑绳穿了,挂在脖颈上,平日贴着里衣,藏得隐蔽,绳线就埋在衣领底下,外人如果不细看,是不会留意到一根黑绳的。 看这个时间,卖花的小姑娘也该来了。 她下了床,洗漱过后穿了件外衣,然后打开了小院的门。 下过雨之后的空气有些凉,惊蛰的雷声也没让天气回暖太多。院门一开,一阵寒凉的风迎面扑来,街上喧杂的人声也尽数灌到耳边。迟暮拢了拢衣领,向外张望了一番——她要等的人还没来。 雨水落在铜制的把手上,还没来得及被日光蒸干,她一摸就碰了一手的水,还差点沾湿了衣袖。 迟暮没怎么在意,她甩掉手上的水珠,走出去和左邻右舍打招呼。 李姐刚把丈夫和儿子送出门,正在院子里洒扫。一盆水泼到了门口,她跨过门槛,拿扫帚将门前落下的花瓣全都扫了起来,一转头看见了迟暮,便笑盈盈地说:“迟姑娘,今天起得有点晚啊。” 迟暮也笑,温和地回应:“昨晚睡得不好,早上起来想着反正没事做,就多躺了一会。” 她面相生得秀气又温柔,柳叶般的眉梢底下,一双眼睛像含了水波似的,极其灵动,只是面上总有苍白倦色,像是身体不太好。也许是颇有涵养的缘故,她和人说话时总会看着那人的眼睛,看起来专注又耐心,说话时声调不高,平而和缓,自有一种沉稳平静的感觉。 和李姐打过招呼,她又去找右边的老太太。老太太照旧坐在躺椅里,膝上盖了张毯子,手中还做着绣活。 迟暮刚走到院门口,她就抬起头,和蔼地笑了:“刚听见你和李家大姐说话,怎么转眼就过来了?” “过来看看您,”迟暮在门口站定,没再往里走,“昨晚睡得好吗?” “睡得倒是挺好的,只是人年纪大了,就总感觉睡不醒。”老太太叹了口气,“说不定哪天,我这一睡,就再也起不来了——” 迟暮皱了皱眉,责备道:“您这说的什么话?要是让张老先生听见了,肯定生气。” 老太太摇摇头:“等你活到我这个岁数,就知道生和死也不算什么,一桩小事而已,没什么好避讳的。” -- 第2页 李姐听见了,探出头来说了句:“您可别这么说,日子还长着呢。” 迟暮垂下眼睫,看着脚边的一片花瓣。 老太太有句话说错了,不过她没打算去纠正。 用不着长到黄土埋到脖颈的年纪,对现在的她来说,生和死已经是寻常事了。 这个清晨还算愉快,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于是向四周张望了一番,随口问:“今天小凤怎么没来卖花了?” 小凤今年只有十五岁,家住在隔壁街的某条窄巷里,母亲早逝,家里只有一个眼瞎的父亲,全靠她一个人在街上兜售些鲜花维持生计。这一带的人都照顾她的生意,每次都早早候着她来,买一束新鲜的花回家。 李姐是个消息灵通的,经常和街头巷尾的妇人们聊天,八卦些邻居的长长短短。她正擦着门环,听见迟暮问话,就顺口答道:“听说是县令家要办喜事了,昨天找她买了不少的花,她好些天的饭钱都赚够了,大概要在家陪她爹,不出来了。” “县令家?”迟暮吃了一惊,“谢小姐要嫁人了吗?” 县令大人姓谢,名叫谢文毅。这人年过四十,后院有一房正妻两房小妾,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了,只有一个刚满十九的女儿还没嫁人。 谢小姐闺名谢临烟,是个庶出的、不太受宠的女儿,因为亲娘死得早,是被谢家老夫人带大的。县城里的人都知道,谢小姐从小读书识字,吟诗作赋很有天分,素有才女之称。只是这位小姐看不上富庶人家的公子,偏偏属意一个乡下来的书生。 “怎么可能,”李姐将抹布甩在铜盆里,弯下腰去涮洗,“是谢大人要纳妾,说是要风风光光地办一回喜事。” 张老太太对这些都不关心,安静地窝在躺椅里,连眼皮都没动一下,倒是迟暮笑了一声,说:“谢小姐今年也有十九了吧,谢大人可真是……估计这个新来的妾室,比他女儿也大不了几岁吧?” “听说是青楼里的清倌人,被谢大人看上了,便给赎了身带出来。”邻里街坊都是熟人,李姐不太讲究,说起话来也没什么避讳,“要说这谢小姐,指不定要被嫁给什么富人家的公子呢。谢大人官虽然不大,但在瑶县也算是富贵人家,怎么可能让谢小姐嫁给一个穷书生?” 迟暮听了,心底先泛起些异样的厌恶感,她低下头看脚边那片花瓣,缓缓移动鞋尖,将它盖住了。 她搬到这里有两年了,也见过谢文毅,一个中年发福的男人,从外表上看没有一点引人注目的地方,在大街上颐指气使地指挥摊贩把东西搬开,好让他的三匹骏马可以并辔而行。 他的女儿也有十九岁了,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业,却还是要纳一个青楼的倌人做妾,这位新进门的小妾,说不定年纪都未必比他女儿大多少。 她没见过谢临烟,只是听说她在舞文弄墨上很有一套,随笔写的几首诗,都能被瑶县几位富贵公子传来传去地吹捧。 谢小姐和那个书生的故事也没什么新奇的,一个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在元宵节的花灯下见到了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两人一见钟情,互许终生,这话本里写遍了的故事,真放到生活中,还是能沦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迟暮一想到谢大人和他那年轻的美妾在一起的场景,心里就禁不住地一阵恶寒。她决定回去找本书看看,让自己清静清静,好把这骇人的幻象挥散,刚准备转身,李姐就叫住了她。 “你早上还没吃吧?我这有刚蒸的枣糕,你拿去尝尝。” 迟暮接过她递过来的瓷碗,道了声谢:“那我下午把碗给你还过来。” 她反手关上院门,在原地站了一会。手中的瓷碗还很温热,热度熨着指尖,有些灼人,刚出炉的糕点冒着热气,气味香甜得腻人。 “家长里短的,确实有点没意思。”迟暮喃喃道。 她长长叹了口气,将瓷碗换到左手上,足尖一挑,将门边横着的一根削过的树枝挑到半空,伸出右手接住了,翻转着耍了个漂亮的剑花,将树枝直刺出去,伸到一棵树下。 她很久没碰过刀剑了,刀光剑影下的往事像是上辈子的回忆,回想起来都觉得陌生。 刚抽芽的枝叶上聚了水珠,被微风拂了,就颤巍巍地滚下来一滴,正悬在树枝的尖端。迟暮眯起眼睛,盯着那颗摇摇欲坠的水珠看了一会,手腕一动,将它甩掉了。 她笑了笑,扔下树枝,端着瓷碗进屋,好像刚刚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存稿放新入坑,隔日更。 ☆、Chapter.2 就这么平静地过了几天,谢家的婚事也越来越近了。 谢大人这回看上的美人名叫月娘,据说姿容出众,弹得一手好琴,将谢文毅迷得三魂飞了七魄,回家就搬了金库出来给她赎了身,说要纳这美人进门做妾。 到了谢家办喜事的那一天,迟暮一大早就被敲锣打鼓的声音吵醒了。她实在是不堪其扰,捂着耳朵躺了一会,发现那声音越来越近,还伴随着街上行人的欢呼声,这庆祝的队列好像是要把这小小县城都走一遍才肯罢休。 她推门出去,见街上站了不少看热闹的人,还有不少被大人抱着的小孩子,争着抢着要看谢家的新娘。 迟暮在门口等了一会,终于等到李姐凑完了热闹回来,欢天喜地地捧着几枚银子,一边走一边往衣兜里揣。 -- 第3页 她若无其事地扫了一眼,问道:“这么早就娶新娘进门了?现在还不是吉时吧?” “那当然不是,”李姐眉开眼笑,说起话来眉梢都在往上飞,“谢大人说了,要风风光光地娶这月娘进门,这才请了人来,早早地开始庆祝。” 她小心翼翼地拿了枚银子出来:“你瞧,刚刚还在街口散钱呢。” 迟暮沉默了好一会。 做邻居也有两年了,她看得出来,李姐就是最常见的那一类精明市侩的人,但凡眼前有点蝇头小利,都会拼命地去争去抢。其实在这一点上,她的左邻右舍都是如此,没什么差别,毕竟他们也只是最普通的小市民而已。 但她是在江湖中长大的,见得最多的是恩怨是非、刀光剑影,偶尔也有快意恩仇和热血肝胆。没有人会为了微末的利益抢得头破血流,他们都在追求更多的东西,或是权势、或是地位。 她说了句:“我去看看小凤。” 李姐还沉浸在白捡便宜的喜悦里,迟暮回头锁上院门,越过她往外走。她住的这条街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只有三户人家,小院对面是另一条街的围墙,围墙那头是热闹的长街,来往人流熙熙攘攘,声响喧杂。 迟暮经过街口的时候,正看见一群人围着一匹高头大马,马上正是那位风光无限的谢大人,喜气洋洋地穿了身大红的喜服,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乐得像开了花。 她绕过了几条街,进了一个偏僻的窄巷里,却见小凤坐在门边,仰着头和一个站着的女人说话。 迟暮扫了一眼,看她那一身穿金戴银,又罩了面纱的打扮,就大概猜到她是谁了。瑶县上富贵人家不多,能穿戴起金银首饰的,除了几户富商,也就只有县令谢大人家,那几户富商家里都养的是儿子,只有谢家有个声名在外的女儿,这个和小凤说话的女人,只可能是谢临烟。 既然已经有人在了,那她也不好直接上前打扰,迟暮正要转身往外走,小凤已经看见了她,开心地喊了声“迟姐姐”。 迟暮只好走过去,先对那女人打了声招呼:“谢小姐。” 女人有些诧异,面纱后的眼睛闪了闪:“你认识我?” 大概是深闺里培养出来的礼仪和气质,她说话时双手也端在身前,眼神柔和,细声细气的,声调也不急不缓,语气轻得像是风一吹就能散掉。 “这个姐姐买了我好多花,说是婚礼上要用。”小凤在旁边说,“她刚刚还说,要给我爹请个大夫看看眼睛。” 小女孩倒是很干脆,三言两语就把谢临烟出卖了。迟暮见她身边没有下人跟着,像是一个人跑出来的,便问道:“谢小姐独自到这些地方来,家里人也同意吗?” “他们不管的。” 谢临烟简短地答了一句,然后就陷入了沉默,也不知道她是不太健谈,还是对陌生人话就不多。但迟暮已经从她的语气里窥见了更多的东西:谢文毅新得了美人,自然乐不思蜀,家里大夫人和两个姨娘忙着争宠,当然也顾不上她,谢家今天又在忙着办婚事,多她一个少她一个,都不会有人留意。 迟暮对她的家事也没什么兴趣,兀自低头去看小凤:“今天有新鲜的花吗?给姐姐拿一枝好不好?” 小凤蹦蹦跳跳地进门去了,没过多久,就给她拿了一枝开得正盛的杏花出来。迟暮原本就是过来看看她,再顺道买一枝花回去的,付了钱以后正要离开,旁边的谢临烟突然说:“这个时节,长安城的杏花应该开了许多。” 迟暮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只好点点头,附和着应了一声。 “姑娘去过长安吗?”谢临烟柔声问,“听你口音,应该是江南人吧?” “我在苏杭一带长大的,长安是真没去过。”迟暮说,“谢小姐既然这么说,那应该是去过很多次吧?” 谢临烟在面纱后笑了笑,神情温和:“长安是个挺繁华的城市,和瑶县这种小地方实在不能比,姑娘要是有空,也可以去看看。” 她还是那副柔声细气的模样,眼神渐渐放空,好像有些怀念:“长安城外有座月老庙,我和我心上人,就是在那认识的。” “心上人”这郑重的称呼,迟暮还是第一次听人提起。她正观察着谢临烟的脸色,对方却突然眼神一黯,垂下了眼睫:“说起来,李郎进京赶考,也有好一段时间了,却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她显然是深在闺阁,满腔心事都无从倾诉,眼下好不容易遇见个陌生人,就忍不住诉起苦来。迟暮和她不熟,对她和那穷书生的事也只听过添油加醋过后的传闻,只好简单地宽慰道:“也许是有事要忙,谢小姐也不用太担心,如果实在放心不下,去长安城看看也行。” 谢临烟这才回过神来,温温柔柔地说了声抱歉:“平日在家有嬷嬷管着,也没人能商议这些事,见姑娘是个外人,就禁不住多说了两句,抱歉,是我唐突了。” 她说着,还规矩地行了一礼:“不打扰姑娘,我先回家去了,再晚些时候,家里就要摆宴席了。” 谢临烟走了以后,迟暮问小凤:“婚宴上的花,是这个姐姐牵头,来找你买的吧?” “是呀,”小凤点头,“谢姐姐人很好的。” 谢家找小凤买花这件事,迟暮原先还觉得奇怪。毕竟瑶县也不是没有大的花店,这是一笔大生意,他们自然都争着要接,小凤只是一个街头卖花的小姑娘,肯定争不过那些商户。 -- 第4页 既然有谢临烟牵头,这也就说得过去了。她可怜这女孩生计艰难,就借这个机会给她带了笔生意,算是让她能赚一点是一点,往后的日子也能稍稍好过一些。 迟暮看着手中的杏花,问她:“你去过长安吗?” “没有,不过我爹去过。”小凤仰着头,分外憧憬的模样,“他说长安城可好玩了,东市西市都很有很多人,那些人都和谢大人一样,能骑马,衣服上镶着珠宝,还有外来的胡商,卖那些你一辈子也没见过的东西。” 她比划了一下,在眼前圈了个半圆:“我爹说,长安城的酒楼有这么大,酒楼里的那些厨师都很厉害,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我们这里没有,但是长安城都有。” 她顿了顿,最后补充道:“而且,长安城是皇帝住的地方,那肯定和我们这不一样,城里的路肯定都宽得能跑马……我也好想去看看啊。” 迟暮被她逗笑了,伸手摸了摸女孩柔软的头发:“不着急,等你长大了,就能亲眼去看了。” === 回家的时候差不多是正午,谢家已经开始迎亲了。载着新娘的喜轿被一大群人簇拥着,敲铜锣的、打鼓的、吹唢呐的,还有谢大人和他的高头大马,将一条街堵得水泄不通。不少行人都跟着喜轿往谢家府邸的方向走,大概是想找个机会看看那位把谢文毅迷得神魂颠倒的美妾长什么样。 迟暮在街边驻足看了一会,等这一拨人过去了,才顶着正午的骄阳往回走。 李姐不在家,应该也是看热闹去了,只有张老太太还坐在躺椅里,不动声色地做着她的绣活。迟暮在家待到下午,街上喧嚣的响动才渐渐散去了,她看着日光一点点向西偏移,突然又想起了今天早晨遇到的谢临烟,想起小凤对长安绘声绘色的描述。 她是江南人,在苏杭一带生活,从小就被温柔旖旎的水乡包围着,长大以后去过西南,也去过西北大漠,却从来没到过长安。 搬到僻静的小县城里,原本是想远离人烟,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但她终究还是年轻,见过江湖风雨的心很难轻易安顿下来,平静的日子过久了,还是觉得有些腻味了。 瑶县三面环山,去长安只有一条水路可走。其实这条路也不算太远,一去一回也不过一天的路程而已,只是因为河道狭窄,平日只有一些小渡船在河上往来。 本来就没几年好活了,一直待在这小县城里,也挺没意思的。 迟暮收拾了些东西,拎着个包袱出了门。 李姐还没回来,她去和张老太太打了声招呼,然后锁上小院的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Chapter.3 迟暮来到渡口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边的斜阳一寸寸沉了下去,隐没在环抱的重山背后。 春寒料峭,快入夜时的风已经很冷了,她拢了拢衣襟,见河上只剩下一条渡船,便过去问了声:“去长安吗?” “去的,当然去。”船夫正靠着码头喂鱼鹰,闻言连忙站起来,“姑娘一个人?” 迟暮付了钱,一步登上船舷,回头问:“大概要走多久?” “差不多要一夜吧,”船夫热情得很,拖了个凳子过来,安顿她坐下,“我这小船简陋,夜里风大,姑娘到船篷里坐吧。” 他倒是不急着出发,又回码头上去拎那只鱼鹰,把它拴到船尾,再回来撑起船桨。 渡船正要划动的时候,远处突然又走来一个人,船夫惊喜得很,连忙把船停下了。 迟暮抬头望去,只见来人是个女子,穿一件白色长裙,还披了件月白的外衫,长发绾了一半,被春夜的风吹得有些散乱。 她走到近前,先抬手拂开飘到眼前的头发,才问道:“去长安?” 这声音入耳,迟暮不由得微微眯起眼睛。 李姐说话的时候,声音偶尔拔高,会显得有些刺耳,确实是不太动听的,谢临烟说话又太轻柔了,飘飘然没有分量的感觉,让人怎么听都觉得缺了点什么。 但这女人的声音就很好听,清亮柔和,尾音自然地带一点上扬的感觉,像吊在柳梢的风,揉着投珠碎玉之声,羽毛般刮在耳畔。 船夫连连点头,道:“对对,去长安。” 这人显然是经常在河上往来,问都不问就数出了银钱给他,然后径直登上了船,进了船篷里,拖了张凳子坐下来。 船开了,流水声潺潺地从耳边淌过,跳跃的烛光下,迟暮终于有机会打量这个突然出现的人。 她长得很漂亮,苍白寡淡的眉眼自有一番韵味,但并不令人惊艳,要细细揣摩上好一会,才会觉得越看越是引人注目。 有些奇怪的是,她脖颈上有一道细细的红痕,正横在咽喉的位置,像极了被割喉以后留下的疤。可是人要是被割了喉咙,那还能活吗?这个人现在不是好端端地坐在她面前吗? 迟暮没再深究,只当是她曾经受伤留下的疤。 因为她声音好听的缘故,迟暮从她上船开始,就一直想听她开口再讲几句话。可惜这姑娘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太感兴趣,目光像根本没有焦点似的,虚虚停在某个地方,然后就不动了,像是在长久地出神。 迟暮悄悄看了她好一会,也没见她眼神有什么变化,不禁想道:“要是这船下一刻翻了,她还是这表情吗?” 长夜漫漫,只有流水声和风声在侧,渡河上寂静空阔,偶尔能听见船夫缓缓划桨时的呼吸,除此之外,就一点人声也没有了。 -- 第5页 迟暮身体不太好,夜一深就有些困倦,靠着船篷小憩了一会,被一阵猛扑到船头的风惊醒了。她睁开眼,发现烛火将熄未熄,而对面那个女人还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简直要让人觉得她是入定了。 两人同船而渡,怎么也该客套着搭几句话,但迟暮本就不太健谈,和陌生人说话时差不多都是别人带着她走,眼下这同渡的乘客出奇地沉默,她也就没什么话好说——就算是她开口,对方也未必会搭理她。 这一路实在百无聊赖,无事可做,她就又观察起对面的乘客来:对方呼吸沉稳,看得出是有功夫在身的,只是不知深浅;看她身边空无一物,没带包袱之类的东西,应该不是远行的游客,只是时常往来于瑶县和长安之间,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船行了一夜,终于远远看见长安城的轮廓了。天边透出一线鱼肚白,漆黑如墨的夜色悄然褪去,在晨光的浸染下变成了浅淡的蓝,春风轻轻一推,浮云就如飘絮般聚拢过来。 那位一夜都没动作的乘客终于移动了视线,淡淡地扫了迟暮一眼,然后兀自站起来,走到船尾去看鱼鹰。 迟暮忍不住想:“我怎么说也是个活人吧,敢情还没一只鱼鹰有趣吗?” 不过她脾气很好,倒也不生气,只觉得这人有趣,回过头去看她站在船尾的背影。 她还真是在看鱼鹰,还弯下腰来和它橙黄的眼睛对视。鱼鹰也不太想搭理她,眼珠冷漠地一动不动,只有翅膀时不时扇动一下,要不是有绳子拴着,估计就要一头扎下水去了。 她好像心情不错,还伸手去摸它生了黑褐色横斑的尾羽。 逐渐明亮的日光倾泻在船上,融融的暖意驱散了昨夜的春寒,迟暮看着她站在天光下的背影,直到这时才觉得她身上有了点活人气。 迟暮不知道的是,昨晚她小憩的那一段时间里,这位沉默的乘客曾经挪开过视线,正大光明地打量她,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名堂,便腹诽道:“我是突然长得倾国倾城了,还是脸上开花了,有这么好看吗?” 她琢磨半天,最后也只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人大概是无聊吧。” === 船靠岸了,这是个小码头,除了载人的渡船就没再有人来往。迟暮第一次来长安城,踏上码头的时候不由得稍稍驻足了一会,远远回望狭长的河道。 河上泛着碎金般的波光,两侧连绵的群山像屏障一般,将她曾经生活了两年的小县城阻隔在千里之外。 到了长安城,日子大概也会过得不一样了。 等迟暮回过神来,才发现她驻足的这段时间里,那个同渡了一夜的乘客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一路一句话也没说上,等到了长安城里,人海茫茫,不太可能再遇见这个人,这一路同行的缘分,大概也是要穷尽于此了。 不过天高路远,江湖宽广,也不知道下一程又会遇见怎样的人,这一段短暂的缘分既然没机会继续,那也就没必要追着不放了。 迟暮处世的心态一直都很好,不争不抢分外平和。她把手中包袱背在肩上,出了渡口,找人问了条路,循着宽阔的街道走下去,先逛了逛附近的街市。 果然如传言所说,长安城熙攘繁盛,光是街边的楼阁牌坊就建得高大气派。酒楼上呼声阵阵,珠帘软帐向两边轻轻一挑,明眸善睐的美人如飞燕般立在台上,鼓声一起,就随着乐声抛起了水袖。 就连街边的酒铺都非同凡响,四溢的酒香远隔着三条街就能闻到。迟暮从旁边经过,看了眼那写着“十年陈酿”的招牌,很想停下来买一坛再走,但她是个有阎王爷在身后催命的人,碰不得这些东西,也只能远远地看一看,权当看过就是尝过了。 逛了一圈之后,时间趋近正午,日光也变得强烈了。迟暮想找个地方先住下来,寻到一个僻静的街巷里,正好见到街口有家挂着酒旗的客栈,牌匾上写着“鸿福”二字,敞开的大门前没什么往来的游人,显然比起那些开在闹市的,这家店算是客人不多,比较清静。 她伸手挡了挡头顶倾泻的日光,跨进了这家客栈的大门。客堂里没什么人,只有两桌客人正在吃饭,谈话的声量也不高,这一点轻微的响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高空的酒旗被风吹得烈烈作响,也愈发衬得这客栈安静,显然是生意惨淡,勉强糊口的。 迟暮还是挺喜欢清静的地方,她扫了一眼周围,决定就在这住下。于是走到柜台边,同低头打着算盘的掌柜说:“一间上房。” 这掌柜也是奇怪,有客人来了,也不怎么热心招呼,好像来来去去全凭别人心意,不管客人是走是留,他坐在一旁等着就是了。迟暮见他放在算盘上的双手虎口有茧,一呼一吸沉而平缓,就知道这人一定也不是个普通人。 掌柜抬起头,这才露出满脸的笑意:“姑娘是一个人来的?我们小店客人少,上房空了许多,我让人给你挑间采光好又安静的,好好歇息一下。” 他说话的间隙,迟暮注意到柜台里坐了另一个人,还是个年轻姑娘,正趴在桌上百无聊赖地玩一支没沾墨的毛笔。照理说,有外人来了,就算不刻意招呼,也该抬头看一看,但这人像是无知无觉一样,什么反应都没有。 她一看那件月白的外衫就觉得眼熟,心里咯噔一下,暗想:“这不会是昨天渡船上那位吧?” -- 第6页 她正暗自心惊,就听掌柜转头吩咐:“阿绮,去带这位姑娘上楼,挑一间屋子给她。” 那姑娘连眼睛都没抬一下:“你不是挺闲的吗,使唤我做什么?” 她一开口,迟暮就认出了她的声音,果然就是昨晚那个古怪的客人。她一时间也有些意外:没想到下了渡船以后,竟然还能在长安城里遇见她。 掌柜是个中年男人,样貌生得一派和气,听她这么随意顶撞,也不着恼,只是耐心地劝道:“你都在这玩了一上午了,起来走动一下,别让客人等着,快去。” 这姑娘就不情不愿地站起来,看见来人是迟暮,淡漠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只是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跟我来吧。” ☆、Chapter.4 这家客栈确实安静,鞋跟踩上楼梯的声音都能激起短暂的回音。迟暮跟着这姑娘上了二楼,终于忍不住客套地搭了句话:“我叫迟暮,早上分别匆忙,还没来得及请教姑娘姓名。” 对方头也不回,简短地说:“我姓周,周绮。” 她打开最里面一间房间的门:“这间采光不错,离楼梯口远,也挺清净,你看住这合适吗?” 虽然是在和人商量,但她还是没什么表情,不像是目中无人的高傲,也不像是刻意的冷淡,只是本来就对外界兴致不高。对她而言,迟暮可能还不如柜台上那支毛笔能引起她的兴趣。 “挺好的,”迟暮说,“就这间吧。” 周绮点点头,突然又说:“你脸色一直都这么差吗?要不要帮你请个大夫来?” 迟暮不太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关心,愣了一下,才摇了摇头,回绝道:“不用,我这是久病成疾,医不好的。” 周绮看了她一眼,这眼神和之前不太一样,好像这才是头一回正眼看她似的,那双散漫无焦的眼睛突然凝起了神,深邃得像是要撕掉她所有的伪装,洞察她不为人知的秘密。 迟暮顿时毛骨悚然,觉得这眼神让人害怕,犀利深沉得让她只想立刻回避,只怕再多待一时半刻,连埋在骨血里的秘密都要被人挖出来了。 但周绮没再说什么,只是缓缓地点了点头:“那我不打扰了,有事下楼找掌柜的就行。” 说完,也不等迟暮回应,就径直转身下楼去了。见她没有继续深究的意思,迟暮才松了口气,心想长安城中果然是藏龙卧虎,这姑娘虽然看着和她差不多大,平日里没精打采的,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其实心思也深沉得很。 === 刘仲昆在柜台后面打算盘,听见周绮下来的声音,头也不抬地说了句:“你嫂子叫你去厨房帮忙。” 周绮这回没怨言了,她在楼梯口临时拐了个弯,往厨房去了。 客栈人不多,即使是饭点的时间也不会太忙,平日里只有一对夫妻上下打点,再加上一个可以随处帮忙的周绮,差不多也能应付,节日客人多了,实在忙不过来,就再请几个帮工。 厨房里有个衣着朴素的妇人,正坐在板凳上择菜。见周绮进来,便吩咐道:“来得正好,去帮我把那鱼鳞刮了。” 周绮往案板上看了一眼,立刻就皱起眉:“怎么又是这玩意?腥得简直要命,上次那味道就熏了我好几天。” 张兰芝道:“那桌客人要吃,别废话,快去。” 周绮站在原地没动,视线落在她身前那堆菜叶上:“兰姐,我们商量个事行不行?” “行,那你过来把菜择了。”张兰芝起身和她换了个位置,“这味道有这么大吗?我怎么都没觉得。” 她已经不年轻了,眼角爬了些细纹,样貌生得英气,双眸中精光微敛,上挑的眉梢斜飞入鬓,说起话来语调沉稳、中气十足,隐隐有种豪迈侠气,依稀还能看见少年时驰骋江湖的风采。 “可能你闻惯了吧,”周绮择掉一根青菜,将剩下的菜叶丢进干净的海碗里,“我觉得味道挺大的,坐在这都能闻到。” 张兰芝手上刮了一层鱼鳞,同时还不忘说她两句:“你也是,别天天在屋子里待着,反正你也没事干,还不如出门走走。” 周绮生拉硬拽地给自己辩护:“外面太热了。” “这才刚过惊蛰,哪里热了?”张兰芝不吃她这套,“知道你不想往外跑,但也总不能天天坐在屋里吧?” 她一向是想到什么做什么,当即就过来把周绮往外赶:“去去去,到外面走一圈再回来,晚饭前别让我看见你。” 周绮最怕她手上的鱼腥味,连忙蹿出了厨房。刘仲昆已经算完了账,在柜台后翻一本书,见了她也不惊讶,淡淡地问了句:“惹你嫂子生气了?” “那怎么可能,”周绮慢吞吞地走过去,“兰姐赶我出门,让我晚饭前别回来。” 她看了眼屋檐外万里无云的天际,几乎已经能感受到午后阳光的灼热,不由得长长地叹了口气,拎起柜台边一件带兜帽的外衣,走出了客栈。一离开这条僻静的街巷,她就伸手在脸上抹了几下,戴上张不太精致的易容面|具,然后将外衣披上,藏住了满头乌黑的长发。 这面具是按着老太太的模样做的,满脸的皱纹,她就这么把自己从一个年轻美人变成了一个人老珠黄的老太婆,然后将双手拢在袖子里,一弓腰一坨背,颤颤巍巍地钻进人群里走了。 周绮出门以后,刘仲昆将客栈的门掩上,然后进了厨房。 -- 第7页 张兰芝忙着煎鱼,几瓣蒜下进去,锅底滋滋作响,香气已经腾腾升起,溢满了整间厨房。刘仲昆没打扰她,等柴火燃烧的声音渐渐变小,知道她忙过了这一阵,才说:“你怎么又赶阿绮出门,外头太阳这么大,我看她还愁眉苦脸的。” 张兰芝正把煎鱼装盘,闻言只是摇了摇头:“我知道她心里放不下,所以一直不想和别人交往,可那日子也不能这样过啊,她还年轻,能好好过一天是一天吧。” “阿绮不是小姑娘,她自己的事自己心里有数。”刘仲昆接过她手中的盘子,“我去送吧,靠窗那桌的是吧?” “你也知道她的性子,趁她现在还愿意听我说两句,我也是想尽力照顾她,她要是不想听,那说什么也没用。”张兰芝说着,突然有些感慨,“这人年纪大了,就总忍不住伤春悲秋的,担心这些又担心那些,真是……” 刘仲昆腾出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好了女侠,这么悲伤感怀的,可不像你啊。” 这话自然奏效,张兰芝一听就笑了:“也是,都是早有定数的事了,不提这些了,快给客人送菜去吧。” === 惊蛰刚过,气温正在逐渐回升,虽然拂面的春风还带着冷意,可在强烈的日头底下待久了,还是会惹上一身热气。 周绮在街上走了一会,实在耐不住这太阳,于是找了个屋檐避了避,还不忘自己现在是扮成了个老太婆,坐到地上休息时还颤巍巍地扶了下墙。 她顶着这张皱纹满面的脸,漠然地打量眼前来往的行人:有胡商,有小贩,还有跑跑跳跳的孩童和轻纱遮面的闺阁小姐,被家里的嬷嬷搀着,撑着一把阳伞,在街上缓步慢行。 这条街还挺热闹,街道两边都是商铺,不知哪家的糕点刚刚蒸好,香气扑鼻。她旁边就是个家卖花的,门口的花篮里,一枝杏花露出半边,娇艳欲滴的花瓣上沾着朦胧的一层水雾。正对面的那家店是卖玉器的,一个富商模样的人举起一块色泽温润的玉石,眯着眼睛对它评头论足。 非常鲜活、明快,活色生香的人间。 但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周绮打了个哈欠,思绪再次无边无际地放飞出去。她老僧入定般坐在地上,盯着街道路面上的某个地方出神。 也不知过了多久,屋檐外的日光没那么灼热了,她才恍然回过神来,就着脸上的易容继续扮她的老太婆,弯腰驼背地往外走。 其实长安城中大大小小的地方她都去过,毕竟从小就在街头讨生活,除了高手如云、宫禁森严的大内皇城,没什么地方是她不熟悉的。要是从前,她还是挺喜欢在长安城里闲逛的,只是一朝天翻地覆,物是人非,回头再看,以前那些熟悉的楼阁街巷真是令人好生厌倦,一点意趣也没有了。 闹市里人流熙攘,周绮混在人群里,心不在焉地沿着街道乱走。 忽然间,一声低哑的惨叫突兀地响起,街上吵闹,这声音又非常短促,融在嘈杂的人声中,几乎是一闪而过。周绮蓦地停住了,眯着眼睛四下张望,可来往的行人毫无异样,甚至连一个因此驻足的人都没有,要不是那声音听起来分外真实,好像就藏在不远处的某个角落,她几乎要以为那是自己的幻觉了。 周绮循着那声音的方向走了几步,满街喧嚣,人来人往,她只分辨得出一个大概的方向,就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了。 就在这时,街角的阴影里,一个穿长袍的男人踉踉跄跄地走了出来。 他低垂着头,面色煞白,看起来像是喝醉了,步伐歪歪扭扭,连身形都左摇右晃、东倒西歪。男人就这么晃进了人群里,身上果然弥漫着一股酒气,长袍的下摆也湿了一块,那水迹洇染在深色的衣衫上,将衣摆的颜色也染得更深了。 周围的人只当他喝醉了,嫌恶地捂着口鼻绕道而行。男人走了几步,突然扑倒在地,吓得过路的人都尖叫起来,他却一动不动。有人小心翼翼地上前,正想将他翻过来,却突然惊呼一声,连忙往后避开。 众人都围过去,这才发现这人背上竟然插着一把匕首,刀刃完全没入脊背,只留下短短的一截刀柄还露在外面。 ☆、Chapter,5 傍晚,消息传回了鸿福客栈客栈,张兰芝只好放下厨房的活计,匆匆换了件干净的外袍,到衙门去领人。 官差在街上抓了二十个人回去,说是“在场之人皆有嫌疑”,必须要家里人过来作保,才肯放人。刘仲昆夫妇和周绮只是偶然结交的好友,看她年纪小,所以平时对她多有照顾,根本算不上亲属,但周绮在长安城也没有亲人,只能由她出面去办这件事。 太阳已经落山了,夜里风重露寒,张兰芝领着周绮往回走,路上终于忍不住道:“你这又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知道那条街上竟然会死人?”周绮垂头丧气地说,“那些官差过来,本来想把人都抓了,但看在场的不乏权贵子女,不敢动手,就随便数了二十个人带回去——结果我刚好就是第二十个。” 还好她眼疾手快,先把脸上的易容给抹了,不然说不定还要被扣一个“行迹鬼祟,恐有嫌疑”的罪名。 她平日话不多,在外人面前几乎可以装哑巴,但在熟人面前一开口就是伶牙俐齿的,张兰芝听得哭笑不得,摆摆手道:“行了,时间也不早了,回去再说。” -- 第8页 晚上吃饭的时候,刘仲昆也好奇得很,手中筷子顿了顿,问道:“阿绮,下午到底是怎么回事?” 周绮只好把街上的所见所闻,包括她正好被数在二十人以内的事复述了一遍,她也郁闷得很,一边说一边拿筷子在米饭上掏了个洞,看着热气袅袅升腾起来:“我见那人儒生打扮,还束着方巾,应该是个书生。” 张兰芝说:“眼下临近春闱,有书生进京来赶考,也不稀奇。” 她看了周绮一眼,筷子尾端敲了敲她手背:“别在饭上捣来捣去的,跟小孩子一样,快吃。” 周绮连忙伸筷子去夹菜。 刘仲昆却有些忧心:“这书生若是进京来赶考,在这地方没个亲朋好友,怕是尸首都没人来收。他死得也是蹊跷,大街上被人一刀捅了,竟然也无知无觉的吗?” 张兰芝夹菜的手微微一顿,摇头道:“这倒也不是没有可能,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武林大会上,那庄家子弟反目成仇,师兄让师弟一刀捅在背上,不也是走到了楼下,才突然倒地毙命的?” “这凶手敢当街杀人,胆子还真是不小。”刘仲昆叹息道,“要是这事又成了悬案,长安城这段日子,估计是难以太平了。” 周绮听了就觉得奇怪:“又成悬案是什么意思?” “你天天不是翻那本书,就是玩那根笔,当然不知道外头出了什么事,”刘仲昆白了她一眼,“这个月初,也就惊蛰的前两天,城南吴家的小姐不见了,这街头巷尾的都传,她是和情郎私奔了,但吴小姐的婢女说,她那情郎忘恩负义,攀上了更富贵的人家,开春时就和吴小姐断了关系,吴小姐是断不可能跟这人私奔的。” “吴小姐啊,我好几年前见过的,”周绮筷子抵着下颌,回忆道,“当时她还只有十五六岁吧,被家里嬷嬷护着,弱不禁风的,见我像个要饭的,往我跟前丢钱。” 她很少提起从前的事,偶尔回想起来,只觉得心绪纷杂,不知是应该怀念还是应该遗恨,便突兀地沉默下去,过了许久才轻轻地叹了口气,低头继续吃饭。 刘仲昆给她夹了一筷子菜:“不说这些了,吃饭。” === 这间客栈确实幽静,因为客人不多,一整天都没什么人吵闹,两侧的街道也空旷安静,听不见闹市上熙攘纷杂的动静。 迟暮本想睡一会再起来吃午饭,没想到这一觉就睡到了傍晚。她身体不太好,总觉得疲倦困乏,昨天一夜的舟车劳顿,好不容易到了歇息的时候,疲惫感就潮水般涌了过来。 虽然疲乏,但也不能睡得太久。迟暮强压住睡意,握住胸前垂挂的铜钱,默数一二三,第三声的时候强迫自己起床。 睡了一天,她也有些饿了,简单梳洗了一下,披了件外衣开门出去。 走廊上很冷清,只有偶尔经过一两间房时,能隐隐听见里面有人在说话。楼梯口吊着一盏灯,灯火有些暗,被不知从何处来的风吹得摇摇晃晃。迟暮扶着扶手往下走,因为周围寂静,脚步也不由自主地放轻了。 客栈总共三层,她住在二楼,走到楼梯拐角时,听见下面客堂里有人在说话,于是先停了一停,探身往下看。 客堂靠窗的桌边,有三个人在吃饭,一个是那个古怪的年轻姑娘周绮,一个是白天见过的掌柜,还有一个中年妇人她没照过面,不过看他们言谈举止,显然都是熟人,掌柜的和那妇人应该是对夫妻。 迟暮心下了然:原来这客栈是一对夫妇经营的,她白天见到的不只是掌柜,还是这客栈的老板。 客堂里静悄悄的,那三人说话的时候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她也离得不远,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先是周绮说了下午的经历,刘仲昆又联想起了城南吴小姐的失踪,迟暮不由得皱了皱眉:这长安城在天子脚下,熙攘繁盛,本该一派盛世光景,谁知城中也没多太平。 她最怕再被卷进江湖纷争里去,不过吴小姐、赶考书生这样的人,就算惹上了仇家,应该也和武林中人无关。想到此节,迟暮就稍稍松了口气,正想继续往楼下走,就见周绮不知是回想起了什么,又古怪地沉默起来,而老板夫妇像是司空见惯了,见状只是给她夹了点菜,让她好好吃饭。 周绮笑了笑,气氛又重新变得融洽平静。 迟暮这才走下楼去,这回没再刻意放轻脚步,那三人也察觉到有人来了,刘仲昆先放下筷子,热情地招呼她:“姑娘,有什么事吗?” 迟暮道:“我午后睡了一会,还没用饭,现在有什么吃的吗?” 她看了一眼周绮,对方连头都没抬,就着那碗被她掏了个洞的米饭,吃着面前的一盘菜。 “也差不多过饭点了,其他客人都吃过,厨房没剩什么了,我去给你煮碗面吧。”张兰芝闻言,立刻搁下筷子起身,“姑娘有什么忌口吗?” 迟暮摇头道:“没什么忌口,清淡些就行。” 张兰芝在厨房忙活的空隙,刘仲昆吃完了晚饭,邀她坐下来等。迟暮也不客气,坐在隔壁的桌边,随意和他聊了几句,互通了姓名,也了解到自己的猜测没错:这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两人,年轻的时候也是江湖上的闲散侠士,年纪渐长,不想再参与江湖纷争,于是辞别了故友,到长安城里开了间客栈,至今已有七八年了。 -- 第9页 周绮也吃完了,把碗筷一推,转头轻轻将窗扇推开了一道缝隙。 一缕月光顺着缝隙照进来,停留在窗棂上。惊蛰过后本该日渐回暖,但夜里还是挺冷的,料峭春风毫不留情地吹入,携来扑面的寒意,迟暮怕寒意侵身,不由得拢了拢衣襟。 她向来温和随性,衣衫也穿得保暖,这点寒气对她其实也没太大的影响,于是什么也没说,谁知周绮忽然扫了她一眼,见她好像畏寒,又伸手把窗扇关上了。 迟暮不由得一愣。 这时,张兰芝端着一碗面过来,弯腰给她摆在桌上:“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煮了点,尝尝合不合胃口?” 迟暮接过她递来的筷子,低头挑了一卷面,卷在筷子上晾凉了些,才送进嘴里,细细吞咽之后,才道:“挺好吃的。” 张兰芝这才放下心,凝神打量她。刚开始见她面色不太好,隐隐有些病气,后来听她开口说话,气息沉稳绵长,显然是功夫上乘、身体康健的,不像是久病之人,这才起了些疑心,趁她没留意,细细琢磨起她脸色。 她少时随师父四处游历,见过不少江湖风云,算是见多识广的,一些暗器制毒的手段也都有所涉猎,一番观察之下,心中也有了大概的猜想,不由得暗自心惊。 等迟暮上楼了,一直靠在窗边的周绮突然出声道:“兰姐,她这是怎么回事?” 张兰芝原本盯着迟暮的背影出神,被她这么一问,才回过神来,叹了口气:“她这不像是病,应该是中了毒。” 刘仲昆正收拾碗筷,闻言诧异道:“中毒?可我看她除了面色不太好,也没什么病状啊。” “那自然不是普通的毒,不然早就能解了,又怎么会让它留在身上?”张兰芝道,“如果我猜得不错,这是阴川血毒,天下众多奇毒中的一种。中毒之人不会当场毙命,也不会有什么痛苦,只是身体会日渐衰弱,每天都倍感疲倦,大概五年后就会死去。中了这毒,就要远离刀剑,不能轻易再动内力,否则加快毒发,说不定还会将死期提前。” 刘仲昆也是走过江湖的,自然也听说过这种奇毒,不由得叹息道:“阴川血毒很是少见,而且天下奇毒无药可医,这年纪轻轻的,可惜了。” 他发现周绮一言不发地靠着窗,眼神深邃幽沉,奇怪地喊了声:“阿绮?” 周绮重新推开了窗,仰头往外看,苍白黯淡的月光照在她眼底,幽幽沉沉,映出她瞳孔深处浮沉的阴翳。 她微微张口,话到嘴边又犹豫了,几经反复,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Chapter.6 翌日清晨,迟暮醒得很早。 她总觉得没什么精神,但也知道不能太嗜睡,于是翻身下床,洗漱过后,在屋里走了几圈,总算是清醒了些。 楼下已经有人在走动了,杯盘碗筷碰撞的声音混杂着嘈杂的人声,冷清的客堂难得有了些热闹的人气。 周绮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前,面前摆着吃了一半的白粥。她把筷子搁下,拿起手边的刻刀和一小块木料,刻刀在手中转了个圈,刻起那块木头来。看她动作娴熟,神情专注,平日里应该没少拿这来消遣,迟暮心下好奇,驻足看了片刻,那木头渐渐成型,像是一支木簪。 客堂里还有不少空着的桌子,她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巧张兰芝出来送东西,问她要吃什么,就随意点了些吃食。 一顿早饭吃到尾声,客堂里的人也走得差不多了。有些要赶路的,匆匆忙忙退了房间,背着包袱重新上路;有些想去长安城内逛一逛的,结伴撑着阳伞出门。迟暮本想趁着日头还没那么灼热,到街上去转一圈再回来,突然又想起在瑶县时,谢临烟和她描述过的“月老庙”。 张兰芝在厨房忙活,周绮头也不抬地刻她那支木簪,她只好去找刘仲昆打听:“老板,听说这长安城外有座月老庙,若是从这里去,该怎么走?” 刘仲昆却奇怪地问:“这月老庙长安城中有一座,城外也有一座,要说灵不灵验,自然是城中的更胜一筹,姑娘怎么是要去城外那个?” 迟暮先是一愣,随即笑道:“我来长安之前,有个朋友和我说起过这地方,就想去看一看,不求佛也不问神的。” “这城外的月老庙香客不多,位置也偏,要是第一次去,路怕是不太好找,要是绕到岔道里去,那可就麻烦了。”刘仲昆放下手中的书,沉吟半晌,“迟姑娘要是想去,让阿绮带你一程吧。” 见迟暮有些犹疑,他一摆手道:“她从小在长安城长大的,这路她是再熟悉不过,正好也让她出趟门,不然又要在屋里闷上一天了。” 他都这么说了,迟暮也不好拒绝,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妥:“外边太阳这么大,我看她也不太想出门吧,我自己去就行了。” “那月老庙在山上,弯弯绕绕的,路可不好找,要是走错了,估计得耽误一天的时间。”刘仲昆坚持着劝道,“阿绮这边也没什么,你是客人,自然该好好招待,她这人随性,不会有什么芥蒂的。” 他说着,提高声量,叫道:“阿绮。” 周绮放下刻刀,抬起头看过来,刘仲昆道:“迟姑娘想去城外那座月老庙看看,你去带个路。” 周绮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刻刀削完最后一道,才站起身来,拂掉衣摆上沾着的木屑,朝门边走去。 -- 第10页 她长发本是披散着的,一边走一边用那支新刻的木簪松散地绾起。因为动作随意,发髻歪向了左边,还有几缕黑发垂落下来,她也没去管,拿起门边的两把阳伞,给了迟暮一把,又做了个“请”的手势:“走吧,迟姑娘。” 迟暮跟在她旁边,两人一起出了鸿福客栈,暖热的日光洒在阳伞上,照得人浑身都暖意融融。周绮显然是熟门熟路,带着她走街串巷,专抄偏僻的小道,一来二去,出城的路程还真短了不少。 走到一个宽阔的路口,周绮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脚步稍稍顿了一下,迟暮不知道该往哪边走,只好也跟着她停了一停,谁知周绮突然转过头,深邃的眼睛看向她,带着些探究的意味:“你是第一次来长安吧?想要出城,这个路口直走就可以,很容易记的。” 迟暮这才知道自己是被算计了,她也不恼怒,只觉得这人有趣:“的确是第一次来。” 周绮撑着伞往前走,道:“你住在瑶县,却从没来过长安?” “你又怎么知道我住在瑶县,而不是途中刚好经过?” “那天在渡船上,你那身衣服,是新尚裁缝铺做的。”周绮没回头,只淡淡道,“它家的暗纹很好看,绣工手法也是铺子里的裁缝独有的,你如果只是途中经过,不会去它家买衣服吧?” 迟暮脚步一顿,旋即笑道:“长安城中果真是卧虎藏龙,像周姑娘这样明察秋毫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周绮没再答话,脚步微微一顿,等她跟上来了,才继续往前走。迟暮视线落在她发间,那支新成型不久的发簪松松绾着乌黑的长发,几缕漏下的发丝坠在肩后,显得有些散乱。那发簪也刻得简单,末端削尖了些,不知道是想刻什么纹样,半途被打断了,就随手绾到头发上来。 === 两人出了城,很快走到一座山下。长安城外有秦岭秦川,万里夹道,这座小山头就显得格外突兀,像是凭空拔起一般,山上林叶茂密,隐隐有一座低矮建筑的屋檐掩映其间。 周绮收起阳伞,带迟暮从侧边小道上山,边走边说:“惊蛰刚过,山上虫蛇多。” 迟暮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是让自己小心些,尽量避开周围的林木草丛。她看周绮面色无波、语调平淡,一时间觉得这话虽然只有半截,但能特地提醒这一句,对周绮而言已经实属不易,算是仁至义尽了。 果然如刘仲昆所说,这山上的路弯弯绕绕,很容易就绕得人分不清方向,偶尔还有上高爬低,很是崎岖。林叶层层蔽日,虫蛇声声嗡鸣,山间潮湿阴冷,行走其间总有种水雾拂面的感觉。 迟暮走了一段,终于明白为什么刘仲昆说,很多人都喜欢去城中的那座月老庙了,也这觉得这谢小姐还真是别出心裁,偏偏就喜欢往这种偏僻难走的地方跑。 转念一想,也就愈发奇怪了:谢临烟看起来是个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识得大体,礼数周全,除了比寻常女子更有才气,胆子也略大一点,敢在父亲办喜事的时候跑出来看小凤,也看不出什么过人之处。 谢临烟要是来长安,身边一定有婢女侍卫跟着,说不定还有嬷嬷随行管教,怎么可能放任她来这座山上找一座月老庙? 迟暮越想越觉得不合情理,暗忖:“也许她是从什么地方听说了这座月老庙,避开随从悄悄过来的。” 这样发散下去,能生出太多猜测了。她已经离开了瑶县,和只有一面之缘的谢小姐自然也不会再有联系,谢临烟是怎么找到这、又是怎么在这遇见她那情郎,这都是别人的私事,和她没什么关系。 正思量间,眼前突然开阔起来。山林穷尽,天光乍现,空气也不再泛着潮意,一座修建得低矮的月老庙出现在缭绕的山岚之间。 迟暮这才发现,这月老庙是建在山崖边上,面朝崎岖山路,背靠险峻危崖,背后还有一株参天的藤树,也不知是活过了多少年岁,竟比山间的林木都要高。藤蔓盘曲虬结,缠绕着树干,一直垂落到地上,藤叶如伞盖般张开,遮天蔽日,将整座月老庙都笼在了阴影里。 周绮停下来,说了句:“这就是那座月老庙了。” 她看了迟暮一眼,见她盯着那株参天的藤树,又说:“这藤树种了很多年了,我七八岁的时候第一次来,那时它就已经长得这么高了……我们都喜欢叫它鸳鸯藤,因为藤蔓盘在一起,像是情人结发一样。” 她这句“我们”颇有深意,迟暮不动声色地看向她,但周绮好像根本没意识到,只是微微仰头望着那株藤树,面色依然平静无波,连一点怀念的神色都没有。“我们”这个词对她来说,似乎已经用得很熟悉了,稍不留神就会流露出来。 看得出来,周绮在长安城里没什么朋友,唯一的熟人也就只有鸿福客栈的刘仲昆夫妇,她这句“我们”指的显然是和她年纪相仿的伙伴——这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他们如今还在世吗? 山风忽起,急骤地卷过高耸的藤树,一片离枝的藤叶旋转着飘然落下,迟暮伸手接住了,看它色泽苍翠、叶脉清晰分明,不由得暗想:“离开了一个人心叵测的江湖,身边的人却依然各怀隐秘,还真是……世事难料。” “进去看看吧。”迟暮松手丢下那片藤叶,向前走了几步,迈过月老庙的门槛。 庙里只有寥寥几位香客,都是衣着朴素的平民,看起来还是一家人。娇小的少女跪在蒲团上,虔诚地朝神龛上的月老像拜了三拜,然后起身将三根细香插进香炉里。旁边的妇人连忙过来扶她,少女抬头朝母亲一笑,有些羞赧,又有几分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