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大权臣》 第一章 吃大户 辛巳年,十一月十四,忌动土,忌做灶,诸事不宜。 这显然不是什么黄道吉日,刘学究却换上了久不曾穿的长衫,踏上一双新鞋,领着家里的三个娃娃朝着村东口走来,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叮嘱着不懂事的孩子们: “等到开饭的时候,都给我长些眼力,莫要傻乎乎的端碗喝汤,汤汤水水的有甚么意思?要捡着肥厚的肉片子吃,吃饱之后别忘记揣几个白面馍馍回家,尽量多拿几个……” 对于这三个半大的孩子来说,“白面馍馍”“老肉片子”这些东西就是世间最大的诱惑,全都是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也只有在今天才能敞开肚皮吃个痛快。 因为今日是李老爷的寿辰。 李吴山李老爷是大旗庄的第一富户,田地多是不消说的,仓里的粮食多到吃不完,还开着好几间店铺。最要紧的是为人和善且从不吝啬,每年十一月十四的寿辰之日都会照例大摆筵席,只要是前去帮忙帮闲的,就可以随意吃喝。 刘学究这样的穷苦人家,日子过的很恓惶,一年都头碗里都看不到几滴油珠子,荤腥就更加的不要想了,刚好可以趁着李吴山李大老爷大摆寿宴的机会好好的饱一饱口福。 家里的三个孩子早就掰着手指头等这一天了,一想到绵软暄乎的白面馍馍和肥的流油的老肉片子,眼珠子都要绿了…… 刚刚拐过村口的老柳树,迎面撞到了街坊张寡妇。 三十多岁的张寡妇穿上了陪嫁时的大红棉袄,还特意在鬓角插了一朵红的耀眼的纸花,正在小声的叮嘱着身后的那四个孩子: “娃儿们,一定要记得多吃肉,李老爷家有的是老肥肉,错过了今天可就吃不到了……” 两位拖儿带女的老街坊摆明了就是到李老爷家来蹭吃喝的,却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而是故意把带来的寿礼拎的高高,表明自己不是白吃白喝的那种人。 虽然李老爷家大业大,不在乎乡亲们吃一点,但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就算是打着蹭吃蹭喝的心思,也不好意思做的太明显,寿礼还是要准备一点的嘛。 张寡妇的寿礼的半升黑豆,刘学究则更讲究一点,专门准备了十二封“竹挂面”。 所谓的“竹挂面”,其实就是穷人的一种礼仪:乡亲们都很穷,送不起真正的挂面,却要做出一副送礼的样子来意思一下。只能把细细的麦秆裁剪成挂面的样子用草纸包起来充门面,然后在最上面放上一封真正的挂面! 明明只送了一封三文不值两文的挂面,却拖家带口的来吃一整天,确实有点不像话,这让好面子的刘学究很不好意思,只能很大声为自己辩解:“其实吧……李老爷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寿礼不寿礼的,我也不想带着家里的娃娃们来添乱。只是李老爷提前半月就邀了我,说要我过来唱礼。实在是盛请难却,就带着孩子们过来凑凑热闹……” 李老爷做寿的场面摆的很大,绝对需要一个唱礼的,刚好刘学究是庄子上少有的几个识文断字的“知识分子”,绝对是最合适的唱礼人选。 和刘学究一样,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来吃闲饭的,张寡妇用更大的声音说道:“若是旁的人做寿宴,我才不稀罕凑这个热闹。实在是因为李老爷几次三番的请我去帮灶,都是多年的老街坊,真的推不开,若是拒了李老爷显得咱家太不近人情,又舍不下家里的娃娃们,就带着过来一起帮个忙……” 各自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带着一家人去李老爷大吃大喝了。 李老爷家的大门口已经扎起了五彩的纸牌楼,一个“寿”字有桌面大小。从县城里请来的戏班子早已经摆开场面,咿咿呀呀的拉着胡琴,锣鼓唢呐已经敲响,唱的好像是“金玉满堂”…… 摆大席,唱大戏,这是李老爷过寿的惯例,要的就是一个红火热闹,乡亲们早已习惯了。 和张寡妇一样,刘学究根本就无心理会戏台子上演的什么曲目,领着自家的娃娃直接进了李老爷家的大宅。 头道大宅门附近,或站或坐着三五十个要饭的花子,这些早已饿的摇摇晃晃的乞丐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全都眼巴巴的看着二道门里边的动静,李老爷府上的管家和仆役也不来驱赶,而是任凭他们散在门口。 早在几年前过寿宴的时候,李老爷就曾经说过:家办喜事来花子,这是吉兆,足以说明人气兴旺。不管来多少人,都可以吃个肚儿圆,但却仅限今日。 连要饭的花子都可以吃个饱,乡里乡亲的就更不消说了。 毫不理会这些等着开饭的乞丐,刘学究和张寡妇带着各自的娃娃迈步进了二道门。 二道门内早已是一派繁忙景象,李府的下人仆役还有前来帮忙的乡亲,更有一大堆帮闲的男男女女,全都忙忙碌碌,早已把四个临时搭建的大灶台围了个水泄不通。 空气中弥漫着油煎糯丸子的香甜和熬煮猪油的腥气,浓郁的油烟气让很多半大孩子们总是忍不住的把目光投向装满了老肥肉片子的大木桶,活像是一群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小狼。 刘学究和张寡妇连早饭都没有吃,肚子里根本就是空的,全等着今天的这顿吃喝来填满呢,真得很想抓起白面馍馍先大吃一顿,但却顾忌着乡里乡亲的脸面表现的非常矜持,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眼角的余光却不时的扫向灶台那边…… 太阳已经升起来房檐子那么高了,估摸着已过了巳时光景,四列用木板搭建起来的大通桌一直延伸到了院墙处。 穿着黑衬面棉袍的李府管家扯着嗓子高喊了一句“上甜糕”,掺和了枣泥的黄米糕顿时成筐成筐的抬了过来。那些个流着青鼻涕的娃娃们顿时围拢上来,好像疯了一样哄抢起来。 虽然几乎所有的乡亲都和刘学究一样,为了吃这顿好饭食早就把肚子饿的扁扁,但却对那些甜糕不屑一顾,继续忙碌着自己的事情。因为大家都已有了经验,知道这些甜糕不过是哄孩子的玩意,如白面馍馍和老肥肉片子这样的好吃食还需要再等等。 按照大旗庄的传统,不足十四岁的孩子不能和大人同席,所以先用些甜糕哄哄他们。等到把孩子们安顿下来之后大人们就可以安安稳稳的上桌吃宴席了。 宴席上有的是好酒好菜,酒菜过后还有不限量的白面馍馍和肥肉片子,那才是招人稀罕的好吃食呢。 所以,大人们还在等待,等着真正的宴席开始。 一同等待的还有那些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的花子们。 沿街乞讨的花子们也有规矩:不能上桌和主人家同食,而是要等到主人吃完之后才能在墙角或者门外吃剩下的。 又甜又糯的黄米糕堵住了孩子们的馋嘴巴,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围坐在大通桌两旁,李府的仆役和帮忙的乡亲们则趁机摆开一张又一张八仙桌,将刚刚准备好的盘菜和“高粱烧”端了上来。 “敢情各位乡邻贺客入席!” 随着李府大管家的一声高唱,早已等待多时的乡亲们纷纷落座,刘学究和张寡妇分别捡了最近的位子坐定。 宾客入座之后,寿星佬终于登场了。 作为寿宴的绝对主角,李吴山李老爷专门穿了件子团字福袍,头戴挽了双护耳的獭兔皮棉帽。微微勾起的嘴角似乎永远都带着笑意,看起来似乎缺少一点大老爷应有的沉稳,反而多出了几分年轻人特有的玩世不恭。 李老爷站在檐下团团一揖朗声说道:“今日恰是鄙人二十五小诞,难得有这么多乡亲来为我做贺,这是给了我李吴山天大的脸面。区区薄酒不成敬意,权做答谢诸位乡邻多年来的眷护之情,废话就不多说了,大伙儿敞开了吃喝就好……” 既然李吴山李老爷都已经这么说了,有些不大懂事的年轻人已经忍不住的伸手去摸筷子,准备风卷残云甩开腮帮子吃喝了。那些个年纪稍大的长辈则知道现在还不是开吃的时候。 毕竟这是李老爷做寿,坐下就吃终究显得小家子气,就算大家没有送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贺礼,总应该说几句好听的话吧。 刘学究不愧是大旗庄的“首席知识分子”,第一个站起身来,从怀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片子……那是他早就写好的“祝寿词”。 纯粹是为了在李老爷面前卖弄自己的文采,这篇祝寿词写的文绉绉的,虽然没有几个人能听懂,但却一点都不妨碍刘学究摇头晃脑的用吟哦语调高声朗诵:“……本地善信李氏吴山者,为人豁达乐善好施,深得民风之望……使黄河如带泰山如黍,安康顺畅……顺祝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刘老夫子真是好文采!”李吴山李老爷对这篇祝寿词大加称赞,笑呵呵的说道:“都说大丈夫三十而立,如今我已二十有五了,依旧是文不成武不就的混日子,可不敢想甚么福寿绵长之事……哈哈,此间都是咱们大旗庄的熟人,客套话什么的就免了,大家伙共饮一杯吧!” 说话之间,李吴山李老爷端起酒杯,众人纷纷举杯相应。 只有刘学究这个不算是知识分子的知识分子稍微在内心深处嘀咕了一句:“你李吴山才二十五岁,就已经混成了远近闻名的富户老爷,比我们这些穷棒子好了千百倍都不止,怎么也不能算是一事无成了吧?为何还是不知足的样子?对了?李吴山李老爷到底是怎么发迹的呢?” 说起李吴山李老爷发迹的详细过程,估计所有人都有种云里雾里的朦胧感,谁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发达起来的。只是依稀记得十年前还是个少年的李吴山流浪到了大旗庄,然后就一点儿一点的开始发家致富,在短短十年之内就有了今日的丰厚家业,成为本县最大的富户之一了。 大旗庄的乡亲们亲眼见证了李吴山的发迹过程,但却说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从一个流浪少年变成富户大老爷的。当然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眼前的宴席,再不赶紧下箸的话,那盘爆炒猪肝就要被别人吃光了…… 看着乡亲们或者是羡慕或者是嫉妒的眼神,李吴山连一点飘飘然的感觉都没有,甚至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成功人士,反而觉得很失败,非常非常的失败:“老子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十年了,才混成了一个乡下的土财主,真是愧对穿越者的身份啊!” 第二章 狼藉寿宴 为了款待前来贺寿的乡亲们,今天才刚满二十五岁的李老爷不仅宰杀了两口大肥猪,还专门准备了十几坛上好的“高粱烧”——酿酒也是李老爷的产业之一。 对于大旗庄的绝大多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乡民而言,酒本身就是一种奢侈品,一年到头也难得喝几盅。好不容易等到了李老爷办寿宴的绝佳机会,自然不肯放过,顿时就豪爽起来,全都成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梁山好汉。 李氏酒坊酿造的“高粱烧”虽不是什么绝世佳酿,却胜在味道够劲,酒劲儿也足够得大,喝下去之后就会有一条火线顺着喉咙延伸到胸腹之间,实在是痛快的紧。 刘学究本就不胜酒力,才喝了三五碗,就已面红耳赤有了几分醉意,飘飘然如同升仙一般。醉眼惺忪的看了看旁桌的其他人,大多也是如此,却依旧不愿意放下酒碗……反正李老爷家的酒也是不要钱的,若是不多喝一点岂不是亏了? “刘老夫子是咱们庄子上最有学问的,不仅能写会算,又做的好一手锦绣文章,实在让人敬佩的紧……”李吴山李老爷说道:“容我敬刘老夫子一碗……” 刘学究不过是个没有功名的穷酸而已,考了大半辈子才勉强过了童子试,平日里最多也就是做几首不伦不类的打油诗却总是以学究自居。对于这种人,乡亲们本是看不起的,但李大老爷却对他非常客套,不仅使用了“老夫子”这个的敬语,还夸赞他做的好一手锦绣文章,立刻就让他通体舒泰飘飘然起来,故意用一种看起来很谦虚的语气标榜着自己的读书人身份:“李老爷实在是谬赞了,我本是一介儒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是时时谨记圣人教诲,事事心存忠义罢了,读书人的本分而已,实在不值一提……” “我有一事,早就想对刘老夫子提起了,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刚好趁着今日由头,便腆着脸直说了吧。”端着酒碗的李吴山说道:“我这边缺一个打理收支的账房,本是想找找刘老夫子的。只是担心老夫子不肯自坠身份的屈尊……” 读书人最讲究的就是“清贵”二字,日子可以过的苦一点,却不能坠了高贵的身份。去做账房先生岂不是折辱了圣人门徒的身份?当然,这仅仅只是对那些有功名的读书人而言,对于刘学究这样连吃饭都成问题的穷酸来说,做个账房先生实在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营生。 虽然刘学究很想给李吴山打工做这个账房先生,但他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李府已经有好几个账房先生了。 李老爷的田产家财甚多,又在县城里开着大大小小七八间店铺,怎么会缺账房先生呢? “实不相瞒老夫子,这个账房先生与别个不同,”李吴山说道:“上个月我才捐了个分巡武备的官职,准备起个民团,收支账目、人员花簿、往来书文这些文字上的事情需要读书人来做。做这个事情吧,总是和粗野的武夫打交道,恐老夫子不愿意出山相助……” 分巡武备是个从六品的官职,却不是国朝的常设官员,而是前朝阉党头子魏忠贤弄出来的名目,说白了就是让地方上的富户出钱买官。如此一来,不仅朝廷可以增加收入,还能利用地方上的民团维持治安。魏逆忠贤倒台之后,这个东西也就成了他的罪名之一,叫做“卖官鬻爵”。奇怪的是,魏忠贤倒台已经十几年了,这个政策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从名义上来看,这个从六品的分巡武备真的已经很高了,比正七品的知县大老爷还高半品一级,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因为这不是一个常设的官职,而且没有实权,最多只能算是一种荣誉称号,绝对是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也只有象李老爷这样有钱没地方花的人才会去买。 这个官职没有实惠,捞不到任何油水,还要自己花钱组建民团维护一方治安,绝对是笔亏钱的买卖。别的地方怎么样大家都不清楚,光是本县的分巡武备官就有十七八个之多,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真的花钱去组建民团,而是当做一个买来的功名,仅此而已。 李吴山李老爷的钱很多,愿意花钱买个有名无实的职务过一过当官的瘾本无可厚非,但他为什么要真的要自己花钱组建民团呢? 要是民团能堪大用的话,还要官军做什么? 只不过这些都不是刘学究应该关心的问题,他更关心自己的那个职务——账房先生。 既然李老爷真的要组建民团了,给李老爷……李大人做个账房先生确实很不错,至少能赚几个小钱儿,总比整日里坐吃山空要强了很多。 虽然内心深处千万个愿意,但毕竟算是半个读书人,最起码的矜持还是要有的。若是李老爷这么一说,自己是心思热切的表示愿意做这个账房先生,读书人的脸面还往哪里搁? 所以,刘学究表现的非常克制,用一种自认为很淡然的语气说:“李老爷……哦,不,李大人一番美意,我心领了。只是做账房先生一事,我还需仔细斟酌……毕竟我还要勤读诗书,怕没有那么多时间打理繁琐的账目……” “确实是要仔细斟酌的,毕竟一年六缗的工钱不算很多,就算老夫子拒了,我也完全可以理解。读书人嘛,最讲究的就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 “咳……咳咳……”刘学究被刚刚喝到口中的“高粱烧”呛了个半死,顿时鼻涕眼泪齐出,却顾不得擦拭,而是很没有风度的拽住李吴山的衣袖大声问道:“啥?你说多少?多少工钱?” “一年六缗钱,还给冬夏两身衣物!” 这样的待遇顿时就把所谓的读书人的体面打的纷纷碎碎。 一年六缗钱?这份工资绝对比种田高出一倍还有富余! 刘学究的日子过的一直都很恓惶,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一直过了四十岁才找了个眼斜口歪的外乡女人做老婆,生下来三个娃娃,穷的连盐都买不起了,若不是心善的乡邻时不时的接济一下,一家人恐怕早就饿死了。 六缗钱啊,有了这六缗钱足够一家人吃饱肚子,若是省着点花销,或许还能扯上几尺粗布给家里的娃娃做件新衣裳穿穿。 再也顾不得读书人的面子,刘学究马上就把胸脯子拍的山响,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大声陈词:“李老爷……哦,不,李武备舍自家钱财兴民练组民团,乃是为朝廷分忧的壮举,如此保靖安民维护地方之事,我虽一介腐儒也不敢落于人后。莫说是有六缗的工钱,就算是白出力我也要追随李武备做一做的……真的还给两套衣裳?” 李吴山正要说点甚么,忽然从头道门那边冲过来七八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这些孩儿们的速度极快,好像疯了一样在人群中一掠而过,冲动灶台之前,抬起装满了白面馍馍的筐子和老肥肉片子的大木桶调头就跑。 寿宴之上本就人多杂乱,尤其是在大家已经喝的醉醺醺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些半大不小的野孩子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猝不及防当中竟然被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白面馍馍、肥肉片子给抢了。 早就听说外面的流民厉害的很,甚至经常做出一些打砸大户人家的事情,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抢到李吴山的头上,而且是在他的寿宴上公然动手。 李家大宅中的仆役下人就有好几十个,再加上帮忙帮闲的乡亲们,几百号人总是有的。这么多人注视之下,竟然被七八个半大的孩子给抢了吃食……这还了得?还有没有王法了? 众人一拥而上,准备拿下这几个公然抢掠的野崽子。 那几个衣衫破败的野孩子分明早有准备,看到这么多人冲了过来,猛然一脚踹翻灶台上的油锅,滚热的菜油四下飞溅,烫的乡亲们嗷嗷乱叫。 其中的一个野崽子从灶膛中抄起一根还在燃烧的木柴,顺势在沾满了菜油的案台上一丢,火苗子呼的一下蹿起半人高低,俄顷之间就烧了个熊熊烈烈。 趁着众人畏火后退的机会,野孩子将其他的几个灶台全都打翻,顿时炭火四溅热油横飞。 灶台附近本就堆满了柴炭干草之类的易燃之物,各种油脂四下散落,一时间烈焰熊熊,空气中弥漫起了焚烧蛋白质的焦臭味道。 烈焰和浓烟当中,刚刚冲过来准备拦截的乡亲们顿时一片大乱,人们尖叫着互相推搡,接连撞翻了好几张桌子,桌上的杯盏碗碟摔了个粉碎,弄的汁水四溅一片狼藉…… 眼看着那几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崽子抬着白面馍馍和肥肉片子逃了出去,李吴山才终于反应过来。 好端端的一场寿宴,被这几个野崽子搅了个天翻地覆,花团锦簇的李家大宅已四处冒火八方生烟,弄的好不狼狈,李吴山的鼻子都要气歪了:“敢在我家里这么闹腾,还真是头一回遇到,给我追!” 一声令下,家里的仆役和帮忙的乡亲们顿时汇集成一股滚滚洪流,沿着那几个野崽子逃跑的方向追了出去…… 第三章 野狼崽子 连续几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让李吴山的体能衰退了很多,追到村口的时候已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喘的活像是一头刚刚磨完三百年荞麦的病牛。 好在家里的仆役下人和那些乡亲们都是做惯了粗苯伙计的劳动人民,无论体能还是耐力都比李吴山这个富户大老爷好的多,而且又全都是本地人,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不会绕远,更不会走错路,很快就追上去了。 当气喘吁吁的李吴山赶过去的时候,乡亲们已经把其中的一个野崽子堵在那片酸枣林之中了。 “青天白日的就敢到我家里抢掠吃食,胆儿够肥的呀!”李吴山冷冷的看着那个半大不小的野崽子,恶狠狠的说道:“小小年纪就敢上门抢掠,若是长大了这还了得?一绳子捆了再说……” 被乡亲们围住的野孩子约莫有十三四岁的年纪,面有菜色骨肉如柴,穿了一件子不知从什么地方捡来的破夹袄,棉絮子都已经露出来了。满是荆棘的酸枣树枝早已把破夹袄挂的稀烂,勉勉强强的挂在身上好像一件松松垮垮的披风,裸露出来的瘦弱胸膛连肋骨都能数得清楚,薄薄的肚皮随着呼吸剧烈起伏,胳膊腿好像柴草棒般纤细,使脑袋显得愈发的大了…… 这个野崽子剧烈的喘息着,嘴巴和鼻子里不时喷出带着泡沫的艳红色血沫子——他的体能本就极度虚弱,在剧烈的奔逃过程中已经把肺跑炸了。 乡亲们一拥而上,正准备把他按住的时候,这个野崽子却猛然从后腰里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哇哇大叫着疯狂挥舞胡乱捅刺,活像是一只落入陷阱中的小兽。 虽说乡亲们人多势众,但这个小崽子手里有刀,谁也不愿意冒着弄伤自己的危险去和他拼命,一时无人敢于上前,局面竟然僵持住了。 眼看着李吴山大踏步的走了过来,那小崽子的目光中闪过一抹阴狠之色,挺着匕首当胸一刺。 这是要玩儿命啊! 虽说李吴山是赤手空拳,终究占据了体型和力量的极大优势,微微侧身一闪,避开匕首的锋芒,一脚飞踹就把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崽子提了个滚地葫芦。 这小子就好像搏命的野狼一样再次站立起来,瞬间就又被李吴山踹翻。 接连被李吴山踹了五七个跟头之后,这个野崽子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旁边的乡亲们看出便宜,这才一拥而上,将他按在地上。顺手将他那件破烂流丢的夹袄扯成了碎布条,好像捆猪崽一样把他绑了个结实。 “其他人呢?跑哪去了?” 这个野崽子,毫不畏惧的看着李吴山,唇齿之间已是一片触目惊心的嫣红,却还在嘿嘿的冷笑着:“早跑远了,你们永远都别想抓住我的同伴儿……” 李吴山已经明白过来,这分明就是“调虎离山”之计:这个野崽子故意和他的同伴分头逃走,吸引众人的注意,为同伴的逃离创造机会。 四周全都是茫茫群山,想要找到那几个逃跑的野崽子无异于大海捞针。 虽然抓住了这个捣乱的野崽子,但却不能真的把他怎么样:不过是抢了一筐白面馍馍和一桶肥肉片子,总不能真的杀了他吧? 按照乡亲们的意思,就应该把这个野崽子狠狠的打个半死,让李吴山出一出胸中的恶气,然后交给官府处置也就是了。 “甚么也不要说了,先带回去吧。” 带着这个野崽子回来的时候,燃起的大火已经熄了,但大火造成的损失却真的不小。 蔓延的火势已经把寿宴用的幡幔烧了个七零八落,连纸扎的彩牌楼都烧的只剩下焦黑的龙骨,院子里杯盏散落桌椅翻倒,一片狼藉之状。 本应该热热闹闹的一场寿宴弄成了这个样子,也就只能草草收场了。 乡亲们渐渐散去之后,李吴山来到柴房,恶狠狠的等着已经被捆成粽子的野崽子:“为甚要来我这里捣乱?” “饿。” 这年头,饿的吃不上饭的穷人满世界都是,沦为流民和乞丐的也不在少数,但这绝对不是随意抢掠的理由。 饿的实在扛不住了就可以到我家里来抢?天底下好像没有这个道理吧?再者说了,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叫花子满大街都是,只要你们老老实实的等着,寿宴结束之后总会施舍给你们一些剩饭,又何至于弄成这样? “就算你施舍些剩饭,也只够一顿吃的,明天还是要挨饿,过不几天还得饿死,不抢还能怎的?” 抢东西还有道理了? “你们就没有想过这么做的后果吗?” 面对这个问题,那野崽子完全就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后果?能有什么后果?无非就是被你们打个半死或者干脆直接打死。若是不抢的话,过不了几天也要饿死,反正都是一个死,还不如抢呢!” 对于一个快要饿死的人说,只要能有口饭吃,什么样的后果都可以接受。 李吴山忽然就对这个混不吝的野崽子有了莫大的兴趣,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让贴身的长随松开了捆绑,并且给他送过来一碗带着老肥肉片子的帽儿菜。 “这是干啥?给俺吃的么?” “是,吃吧。” 野崽子也不多话,直接端起饭碗,好像是叫花子捧着金元宝一般,贪婪的嗅着肉菜的香气,感受着饭食给饥饿的肚皮带来的绝大诱惑。也不用筷子,直接用沾满了泥土和血污的手指捻起一片肥肉片儿,贪婪的凝视着,然后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放到嘴巴里,仔仔细细的品尝着、咋摸着,脸上完全就是一副陶醉的表情。 吃完第一片儿肥肉之后,猛然擎起大碗,直接就灌到了嘴巴了。 帽儿菜本就有很多肥油,烫的吓人。但这个野崽子却一点都不在乎那可怕的温度,三口两口就把整整一碗帽儿菜吞下了肚子。 先是把饭碗舔的干干净净好像新的一样,然后又把逐一舔舐着沾在手指上的油珠儿,把十个脏兮兮的手指肚舔的都发白了,才心满意足的摸了摸肚皮,脸上露出满足的笑意:“真好,真好吃,能吃顿饱饭也不枉我在这个世上走一遭。好了,我已经知足了,要打要杀就随便你吧。或者把我送到官府也行,反正都是一个死!” 这个野崽子很清楚的知道抢掠有钱人家是什么样的下场:不管李吴山多么心善仁慈,一顿好打肯定也是跑不掉的。就算李吴山没有直接把他打死,而是把他打伤或者打残了,其实和死也差不多。在这个的年月里,一个伤残的叫花子根本就活不下去。若是送到官府……那等于是直接宣判了他的死期。因为官府根本就不在乎一个叫花子的死活,甚至根本不必特意的虐待,他也无法在暗无天日的黑牢中生存下去。 对此,这个野崽子的经验极其丰富,因为他的很多同伴就是这么死的。 “你给我捣了乱,又吃了我的饭,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李吴山竖起两根手指:“第一,跟着我干。只要你听我的话服我的令,我保证你每天都能吃饱。” “要是你不想跟着我,那就滚蛋,滚的远远的,别让我再看到你们,否则的话就没有这么便宜了!” 野崽子以为自己听错了,稍微愣了一下才反问道:“放我走?真的?” “你觉得有我必要对你撒谎吗?” 野崽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很有钱的大老爷会这么轻易的放自己离开,甚至还让他吃了一碗油水颇为丰厚的帽儿菜。 虽然不知道李吴山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迈步出门而去。 就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李吴山把那柄锈迹斑斑的匕首丢了过来:“这把刀是你的,带上走吧。就算我不打杀了你,你也迟早会死在别人的手里,我可不想让死人的东西留在我的家里,晦气!” 想这个野崽子这样的小叫花子,肯定活不长,不是饿死就是被其他人打死,这是绝对的。 野崽子稍微犹豫了一下,慢慢的弯起腰身捡起那柄锈迹斑斑的匕首,回头看了李吴山一眼又追问了一句:“你真的愿意给我一碗饭吃?我怎么才能相信你?” “爱信不信!” 这个野崽子还是走了,李吴山甚至没有问起过他的姓名。 到了傍晚时分,野崽子去而复返,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七八个同龄人,全都是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形象,一个个脑袋大身子小,典型的营养不良。 “你说过的话还做数么?” “我李吴山说过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无论到什么时候都算数。” “那好,我们跟着你了。只要你给俺们饭吃,让我们活下去,你让俺们干啥俺们就干啥……” 李吴山还是没有问起和他们身世有关的任何细节,甚至没有问起他们的姓名,而是让管家弄来热气腾腾的饭食和能遮体御寒的衣物,甚至还专门准备了一间后厢房让他们睡觉。 在这个兵荒马乱人命如芥的年月里,一顿饭食就能换来很多个追随者……理论上是这个样子,至于事实…… 事实就是,当这几个不知姓什么叫什么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小叫花子吃饱穿暖之后,当天夜里就翻墙而出跑了个干干净净,临走之前还卷了几床被褥! “真是喂不饱的白眼儿狼,”管家李福大声的叫骂了几句,用抱怨的语气对李吴山说道:“这样的野崽子是养不熟的,老爷就是太心善,平白的又丢了好几床被褥。若是现在追赶的话……估计还能追的上呢……” “追回来也没有什么意思,算了,别追了。” 原以为只要给他们点饭吃就算是给了他们一条活路,会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成为自己的手下,想不到这几个半大不小的野孩子还真是喂不熟的白眼狼,竟然就这么跑掉了…… 想要收服几个出身单纯的小弟,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四章 银雀儿 十一月十五,小寒。 从这一天开始,就进入了“在家冻烂手,出门冰上走”的三九隆冬。 这是一个能冻死狗的天气,太阳虽然升起来竹竿子高低,却没有半点热度,活像是一盏挂在冰窖里的灯。 窗帘子还没有拉开,李吴山的卧房中还显得有些昏暗,从温暖的被窝里探出头来,隐隐听到外面的洒扫之声。 “什么时辰了?” “才刚刚过了辰时初刻。”小丫鬟银雀儿小心翼翼的回答了一句:“还早着哩,老爷再睡一会子的吧……” 李吴山赶紧翻身起床:“已过辰时初了?昨晚不是嘱咐过你的么?一定要在辰时之前叫醒我……” 小丫鬟银雀儿有些委屈的扁了扁嘴:“看老爷睡的香甜,思虑着让老爷多睡一会子才好呢……这就要起了么?” 乖巧伶俐的银雀儿赶紧取来早就准备好的衣衫袍服,伺候李吴山更衣梳洗。 “今日不穿厚重的棉袍,有件夹袄就够了。” “外面可冷哩……” “不能穿的太过于厚重臃肿,我还要做运动呢。” 运动?这是一个从来都没有停过的新鲜词儿。 “啥叫运动?” “就是……就是到外面跑跑跳跳,就是动起来的意思。” 大老爷们就应该养尊处优,可家里的这位李老爷却要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跑出去做运动,真的让银雀儿很难理解,不过她已经习惯了。 伺候老爷的这几年时光当中,李吴山总是会时不时的说出一些她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新鲜词,做些让她无法理解的事情,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伺候着李老爷穿上了轻便的夹袄,又把黑缎子面儿的棉侉鞋取出来。银雀儿半跪半蹲下来,将李吴山的小腿置于自己的膝上,伸出一双小手用恰到好处的力道轻轻的揉捏了几下,然后才帮李吴山穿上棉鞋。 “银雀儿,你跟我几年了?” “还差一个月就满五年了!” 小丫鬟已经贴身伺候我五年了?这么快? 李吴山很享受这样的按摩,眯缝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小丫鬟。 银雀儿的身条已经长开了,胸脯子鼓鼓的,腰身也纤细可人,透着青春少女特有的活力和小鸟依人般的可爱。 遥想当年,也是个天寒地冻的时节,刚刚发迹的李吴山在人市上见到了一对儿头上插着草标的小姐妹,就花了些银子把她们买了下来,并且分别给她们取名为金雀儿和银雀儿。那个时候的小姐妹又冻又饿半死不活,活像是两只从巢中掉落下来的雏鸟。五年过后,已出落成了楚楚动人的青春少女…… “你好像已十六岁了吧?” “老爷真是好记性,竟然能把婢子的年岁记的这般清楚。” “十六了,不小了啊……” “嗯”银雀儿下意识的低下了头,小声说:“若不是当年老爷看我们姊妹可怜买下了我和姐姐,说不准我们早已成为路边枯骨,老爷的恩情我和姐姐时时都记得呢。” 银雀儿低头半晌,好半天才抬起头来,用细若蚊语般的声音说道:“老爷就是婢子的天,不管老爷想要俺做甚么,婢子都是愿意的……” “你才十六,这么小,能做个甚?” “伙房韩师傅的女儿也是十六,娃娃都生两个了呢。”银雀儿故意挺起鼓鼓囊囊的胸脯子,轻轻的磨蹭着李吴山的小腿,目光中已有了几分火辣的味道:“奴婢也是十六了,老爷却一直都说我小,也不知究竟是哪里小了?” 这个时代的人们普遍早婚,女孩子到了十六岁真的已经不算小了。银雀儿已经贴身服侍李吴山好几年了,整日里朝夕相处,还能没有些想法? 如银雀儿这样买来的奴婢,但凡稍微有点姿色,早就被家里的老爷给收拢了,这还算是比较好的。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会沦为少爷、表少爷的玩物,人老珠黄之后就会被一脚踢出家门,落个衣食无着的悲惨境地。 好在李氏大宅中当中只有李吴山这一个当家之人,既没有乱七八糟的二老爷、三老爷,更没有那么多的表少爷、侄少爷。而且李吴山没有婚配,根本就不必担心受到大太太、二太太的虐待。 最要紧的是李吴山李老爷还很年轻,而且为人和善,只要能够钻进老爷的被窝里边,就算是成了老爷的女人。若是能够在迎娶正房大太太之前抢先生下一男半女为老爷延续后代香火,一个侧夫人的位置就算是保住了。 成为家主老爷的侧室,理论上就是婢女最好的归宿了。 可惜的是,老爷似乎一直都对银雀儿没有什么兴趣,这让银雀儿很担心,为自己的将来担心。 朝夕相处好几年,李吴山还能不明白银雀儿的这点小心思? 毕竟是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子,整日里和小丫鬟在一起,肯定有些这样那样的想法。看着小丫鬟娇艳的面庞和越来越迷离的眼神,竟然有了几分心旌动摇的意思…… “好了,好了,”伸手捏了捏银雀儿那吹弹可破的娇嫩脸蛋儿,哈哈大笑着说道:“不管怎么说,你都贴身伺候我好几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能让你落个没下场。旁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先出门运动去了,你要不要一起来?” 听了这句话,就好像得到了一个神圣的保证,银雀儿顿时就欢喜起来,赶紧拎起一个暖手炉子,亦步亦趋的跟在李吴山身后出门而去。 仅穿了夹袄和夹裆阔裤的李吴山再一次找回了穿着一身运动服在环城公路上锻炼的感觉,在冷冽的空气中围绕偌大的宅子跑了好几圈儿…… 发迹之后的这几年当中,李吴山已经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方式,时时事事都有人伺候,虽然美滋滋的十分惬意,但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了,尤其是在体能方面,简直就是一落千丈。 想当年,跑个五千米之后还能做百十来个俯卧撑,现如今才刚刚围着自家的院子跑了三五圈儿,就已呼呼带喘上气不接下气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锻炼终究是不行的。 “老爷的身子骨金贵着呢,别累坏了,赶紧歇一歇吧。”小丫鬟银雀儿赶紧把暖手炉子拿过来给李吴山取暖:“天气冷成了这个样子,可不敢冻着了……” “我不冷,还冒汗呢。” “那就更加的不行了,若是惊了风是要害病的呢……”从衣襟上解下帕子,小心的擦拭着李吴山脸上的汗水:“别跑了,回家歇着吧。” 象自家老爷这样的人,年纪轻轻就已有了万贯家财,本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在家里享清福。闲着没事就出来胡乱跑动,简直就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运动就是这个样子,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娇贵,再跑三圈儿……”李吴山笑道:“若是总不运动,迟早变成了一个脑满肠肥大腹便便的死胖子,你也不想老爷我变成那个样子吧?” 银雀儿只是吃吃的笑…… 就在这个时候,从街角那边拐过来一群人,约莫有三几十个的样子,全都是半大不小的十几岁少年。 为首的那几个,正是昨天晚上从李家大宅逃出去的野崽子。 看到这几个去而复返的家伙,李吴山并没有感觉到很奇怪,甚至没有一点要搭理他们的意思。 “老爷,我们回来了。” “既然昨天晚上你们已经逃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 为首的那个野崽子说:“我们没有逃走,只是躲藏在附近……” “不在屋子里边睡觉,却在外面挨冻喝风,想来是信不过我吧?” “是,我们信你不过,”为首的那野崽子很老实的说,“若你不是诚心收留,昨晚我们逃走之后,你一定会派人追赶……” “我没有追赶你们,所以你们才觉得我是真心实意的要收留你们?” “是。” “那以后还会逃走吗?” “不会再逃了。”为首的那个野崽子说:“我们几个已把所有的同伴全都召集过来,只要大老爷能给一碗饭吃,我们就是你的人。” 这一群在寒风中瑟瑟而抖的叫花子,总共有三十一人,其中男孩二十二,女孩九名,全都衣衫褴褛面黄肌肉,有几个连鞋子都没有,仅仅只是用破布片裹住了脚丫子,小腿上的脓疮看起来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你叫什么?”李吴山终于问起了这个野崽子的姓名。 “六斤。” “姓什么” “姓过王,也姓过林,还姓过韩,每被转卖一次就换一个姓,至于我原本姓什么早已记不起来了。” 这种半大不小的野孩子,童年生活肯定极其凄惨,早已不知被人贩子转卖过多少次了,拥有好几个姓氏一点都不奇怪。 “吃我的饭就是我的人,已经你们全都随我姓李。”李吴山说道:“回头我帮你们每个人去个名号,或者你们自己想一个名字也行。” “那以后我就叫李六斤了。”为首的野孩子趴在地上给李吴山磕头:“只要能给碗饭吃,只要能活下去,你就是我的亲爹!” 每当人贩子拐卖孩童的时候,都会想方设法的让孩子们认自己做爹,若是不肯改口就打到改口为止。已经被转卖过很多次的六斤早已熟悉了这个规则。 叫我亲爹?这是把我当人贩子了吧? 李吴山毫不在意的笑了笑,扭过头去对银雀儿说道:“给伙房的老韩说一声,让他多做三十一个人的饭,家里添人进口了!” 第五章招兵买马 因为临时增添了三十一个半大孩子,伙房来不及准备,只能先熬了一大锅黄米粥。即便如此,这三十一个刚刚改姓为李的孩子依旧吃的非常满意。 每一个孩子都象饿死鬼投胎一般,好像几辈子没有吃饱过,毫不顾忌米粥的高温,直接就往喉咙里灌,转眼之间就把整整一大锅黄米粥吃的干干净净,甚至把碗筷都添的光洁如新。 孩子们从来都没有吃的这么饱过,一个个摸着鼓鼓胀胀的肚皮发出惬意的呻吟,满是泥垢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吃饱饭的感觉真好。” 一个小女孩贪婪的舔舐着沾在指尖上的米粒子,意犹未尽的看了看已空空荡荡的饭碗,用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语气说:“要是能有这样的一碗热粥,俺娘也就不会饿死了。” “俺娘临死的时候对俺说,在这世上,能给俺吃饭的就是好人。” “先吃这么点吧,再吃的话我怕会撑死你们。”李吴山看了看六斤,很随意的问道:“你是河南人?” 六斤说话的时候带着浓重的河南口音。 “俺老家是荥阳凤凰集。” “凤凰集?是城镇还是村落?” “我也不晓得是什么,但肯定已经没有了,全都没有了。”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李六斤用很淡然的口气说:“俺的家没有了,爹娘没有了,凤凰集也没有了,全都毁了!” “怎么毁的?” “贼军来了,把家里的鸡鸭粮米抢了个干净,然后就抓人杀人……”李六斤微微的昂着头,似乎是在回忆着那遥远的过去,但语气却、非常淡然,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后来官军打走了贼军,又来抢东西,把房子扒了,又是抢人杀人。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被杀光了,我的爹娘和兄弟姊妹全都死掉了,和乡亲们的尸体一起堆在路沟边上,至今我还记得那股死人的味道。后来我跑了出来,被转卖了几次……今年夏天我找机会杀死了人贩子,在逃走的途中遇到了伙伴们……” 河南本是丰饶的中原腹地,近十几年来却成了满是战火刀兵的人间炼狱。李闯、张献忠等人几番劫掠,把中原大地搅了个天翻地覆,千千万万的生民流离失所。官军杀回来之后,再一次重演抢人、杀人的老把戏……如此翻翻滚滚几个来回,就不剩下多少人口了。 侥幸存活下来的人们要么成为炮灰,身不由己的卷入战火之中。要么就如六斤这样被几次转卖,因为比较偶然的因素和无家可归的同龄人相遇了,并且很快就结成一个小小的团体。 为了活下去,这些孩子们什么都敢做,一路躲避战火一路流浪辗转,终于来到了大旗庄…… 这三十一个孩子,每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悲惨遭遇。 在这样的乱世当中,活下去已经成了唯一的动力,而死亡则时时刻刻伴随着他们。 在今年夏天,李六斤刚刚加入这个小团体的时候,还有七十多个小伙伴。时至今日,仅仅只剩下三十一人…… 残酷的现实让每一个孩子都变得异常坚韧而且狡诈,总是对外人充满了不信任的心理。否则的话,他们也不会用逃跑来试探李吴山是不是真心收留了。 “亲爹,我们吃了你的饭,总是要给你干活的,有什么活要我们干吗?” “你们会做什么?会种田吗?” “不会。” “会做工吗?” “也不会。” “那你们会做什么?” “我们会偷,我们会抢,我们还杀过人……” 李六斤目光中透露出的凶残让银雀儿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就好像眼前这一群半大的孩子全都是凶猛的野兽,忍不住的微微后退了几步,下意识的藏在李吴山身后。 唯有如此,她才能找到一丝安全感。 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意的哈哈大笑起来:“就凭你们现在的身板儿,走路都打晃呢,还说这样的大话能吓住谁?先把身子养起来吧。” “以后多吃饭,每天早晨跟着我一起锻炼……” “什么是锻炼?” “锻炼就是象我刚才那样围着宅子跑步,若是有哪个敢偷懒,我可不会客气。棒子、鞭子早就准备好了呢。” “亲爹说啥就是啥,让俺们干啥俺们就干啥……” “好了,不要总说这些好听的话了,以后看你们的表现吧。让李福领着他们去洗涮洗涮,弄几件像样的衣裳,去吧。” 正准备出门去办点事情的时候,忽然看到刘学究正在二道门外神头鬼脑的朝里边张望,情知他还惦记着昨日许下的事情,朝着那边摆了摆手,刘学究马上一溜小跑的奔了过来。 “那个……李大人,昨日说的事还做数不?” “当然算数。” 听了这话,刘学究顿时就欢喜起来,一张老脸顿时乐开了花,巴巴的凑到李吴山面前:“李大人组建民团,我等读书种子当然要鼎力相助。莫说是给些银钱薪酬,便是不给也不能置身事外……对了,给李大人做账房的时候,是我自带伙食还是在大灶上吃?” “给我李吴山做事,当然是要管饭的,刘先生无需多虑,尽管在大灶上吃好了。” 给李吴山打工,不仅可以赚钱,还管饭,平白的又给家里省下一些口粮。尤其是那个“刘先生”的称谓,立刻就让刘学究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轻了几两,好像他真的是一个学贯古今文采卓然的先生,而不是一个半吊子的穷酸文人。 虽然极力保持着读书人应有的矜持和体面,刘学究还是喜的抓耳挠腮:“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来上工?” “今日便来上工好了,”李吴山笑道:“组建民团招募民练宜早不宜迟,我这里有个章程……” 按照李吴山的章程,招募民练之事很快就定了下来,剩下的事情已非常简单,只需要刘学究写个文告,然后广而告之就可以了。 刘学究最喜欢做书写之类的事情,因为这等于是把他这个账房先生提升到了“文案”的高度。不管怎么说,对于刘学究这种好面子的文人来讲,“文案”终究要比“账房先生”更好听一些,而且显得更加体面。 当天中午前后,刘学究就写好了一份“招募文告”,然后找了一面铜锣,卖力的敲打着在大街小巷里扯着嗓子高声喊叫起来: “各家各户的听真了,李老爷招人做民练哩。” “只招男人不要女子,每月给两斗四升谷子,还给十二两精盐。” “只要做了李老爷的民练,就可以到大灶上去吃,管饱。” “这么美意的事情打着灯笼都找不到,错过了可就没机会哦……” 刘学究卖力的吆喝了整整一个后晌,效果还真的很不错,当天就有百十来人前来应征,李家大宅顿时热闹起来。 可惜的是,在所有这些前来应征的人员当中,真正的丁壮只有一半多点儿,其中还夹杂了很多年纪偏大的人。 “六叔啊,我记得你比我还要大十来岁,怎么也来应征做民练了?”刘学究捏着笔,始终不愿意在花名册上落下六叔的名字。 六叔是大旗庄的皮匠,因为瘸了一条腿,所以庄子上的孩子们总是戏称他为“六瘸子”。明明已经是年过花甲的岁数,还要出来做民练…… 虽说民练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士兵,终究也得弄的象那么回事才好。谁见过六十多岁的瘸子出来当兵的?摆明了就是来吃闲饭的吧好吧? 想不到的是,李吴山却毫不在意,而是很随意的说道:“六叔的年岁确实是忒大了些,腿脚也着实的不方便,但他终究是咱们大旗庄的人,总是要吃碗饭的,就算他一个吧。” 李吴山发话了,刘学究当然乐的做这个顺水人情,马上在花名册上落下了六叔的名字。 就这样,年岁比山梁还要高的六叔就正式成为了大旗庄民团的一分子,也算是找到了一个长久的饭碗,而李吴山的“大善人”名号也就更加的实至名归了。 在这些乡亲们的心目当中,这绝对是一桩扶危济困怜贫惜弱的善举,权且当做是积阴德了。 反正民团也就是那么回事,又不是真的用来打仗,最多也就是维持一下地方治安而已。反正李吴山李老爷有的是钱粮,与其让别人赚去了,还不如把这点实惠留给大旗庄的乡亲们…… 短短一天之内,李吴山的大旗庄民团就算是组建起来了,花名册上更有民练一百零四人。 统计好了人数之后,李吴山又给了大家一个惊喜:但凡是报了名的,每个人给了九尺黑布,还有二斤半棉花。 “民练也是兵,总得有件像样的号褂子。大家把黑布和棉花拿回去,让家里的女人缝制成夹袄,就当是民兵专用的号褂子吧。” 只要做了李吴山李大老爷的民兵,不仅可以赚到谷子和精盐,还能省下家里本就不多的口粮,竟然还有额外的衣裳! 领到黑布和棉花的民兵们全都喜出望外,想不到做李大老爷的民兵竟然有这么多好处,纷纷交口称赞李大老爷的德行…… 第六章 走后门儿 十一月二十六,丙寅日。 雪已经下了一整天,到了傍晚时分还没有止歇的意思,反而愈发的大了。如棉扯絮般翻翻滚滚,将大旗庄装点成为一片皑皑的银色世界。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沿袭了千百年的习惯,更不会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日子里点灯熬油,虽然天色才刚刚擦黑,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就上坑睡觉去了。 整个大旗庄一片安然,鸡不叫狗不咬,只是偶尔听到继续压断枯枝传来的声声脆响。 刘学究已经睡下了,忽然听到一阵阵急促的敲门声。 “是哪个?” “刘家大哥,是我哩。” 是张寡妇的声音。 刘学究和张官府虽是近邻,却少有往来,如今天色已晚还飘着雪花,张寡妇怎么登门了? 已经脱鞋上炕的刘学究很不愿意起来,而且不大愿意在这样的时刻和张寡妇见面。毕竟对方是个寡妇,夜深人静的时候相见,若是被邻居们看到了,少不得会传出风言风语,于是就隔着门喊了一句:“张家大妹子,你有什么事情吗?” “有点事儿……” “要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就明天再说吧,我已经睡下了。” “刘家大哥,我真的有点事,你能不能开门一下……” 刘学究老大不轻易的从炕上爬起来点亮油灯打开了房门,在撩起门帘子的那一刹那,寒风席卷着雪片子呼的一下子灌了进来,激的刘学究打了个哆嗦。 张寡妇用力的跺着脚,顾不得抖落身上的积雪就把一个黑柳篮子塞到刘学究手中。 篮子里有十几个鸭蛋。 对于张寡妇这样的穷苦人家来说,鸭蛋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奢侈品了,是万万舍不得吃的,而是积攒起来拿到集市上卖到,换点油盐钱。平日里,张寡妇把鸭蛋视若珍宝,前些日子邻居的小孩偷了她一枚鸭蛋,她就骂了好几天的大街。今日这是怎么了,竟然如此豪爽的送给刘学究十几个鸭蛋…… “这鸭蛋……是啥意思?” “没啥意思,咱们两家就隔着一堵墙,这么多年来,刘家大哥对我多有照顾,我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早就想着报答一下了。只是家里的光景恓惶的很,拿不出啥像样的东西。好不容易才攒下这么些鸭蛋,送给刘家大哥补补身子……”说了一番客套话之后,张寡妇终于开始说起正题了:“我家大娃儿的事儿,还望刘家大哥通融通融……” 怪不得张寡妇要在这个时候送鸭蛋呢,原来是为了他家孩子的事情。 今天白日里,张寡妇曾经替她的儿子报名,想让儿子参加民团,但刘学究却毫不客气的拒绝了。 之所以不让张寡妇的儿子成为李老爷的民兵,原因非常简单:张寡妇的儿子是年龄太小,才刚刚十四岁。 十四岁的孩子,而且长的非常瘦小,怎么好成为民兵? 所以,张寡妇就装了十几个鸭蛋,来给刘学究送礼来了,这根本就是行贿,希望刘学究可以看在乡里乡亲的面子上高抬贵手,让她的儿子加入到民团当中。 “我家的光景不消多说,刘家大哥是看在眼里的。”张寡妇用一种诉苦的语气说道:“我那个死鬼男人去世的早,家里四个娃娃全凭我一个妇道人家拉扯长大,这日子过的实在艰难……好在李老爷开了民团,也是个不错的路子。若是我家的大娃儿能报个名,不仅省下了家里的口粮,还能赚些谷子盐巴回来,我家的日子也就不那么紧巴巴了……” 张寡妇的想法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绝大多数民兵都有这样的心思:大家做了李老爷的民兵,从来都没有保卫家园之类的想法,纯粹就是为了混一碗饭吃而已。 每个月两斗四升谷子,还有十二两盐,这绝对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薪酬。报名的人还会得到九尺黑布和一些棉花,等于是把穿衣的问题也解决了。 当初决定给每个民兵九尺黑布的时候,李吴山是打算让民兵们穿上颜色一致的“军装”,毕竟九尺黑布足够做一件非常肥大的遮腰大袄了,但他却严重低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 那些人把黑布拿回家之后,根本就没有做成肥大的遮腰大袄,而是做成了短小的转腰小袄。如此一来,就可以省下几乎一半的布料,然后再用省下来的布料做成衣物给家人穿。 刘学究和他的儿子都是民团成员,领回来一丈八尺黑布,做了两件小袄之后又用省下来的布料给老二、老三缝了新衣裳,最后还用裁剪下来的碎布头拼凑出一件坎肩给老婆穿。如此一来,每一个家庭成员就都有新衣裳穿了。 这么干的绝不仅仅只是刘学究一家,看看那些满大街乱跑的娃娃们全能都穿着一水儿的黑衣裳就全明白了。 只要当了李大老爷的民兵,成为民团的一员,就能解决吃饭穿衣的问题,这么美意的事情可不好找。 “张家弟妹,不是我不照顾你,实在是因为你儿子的年龄太小了,才十四啊……”若是别的什么事情,能帮张寡妇一下也就帮了,但这种事情……总不能为了区区十几个鸭蛋就徇私舞弊吧?若是被东家李吴山知道了,岂不是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 “十四怎么了?你儿子不也是十四嘛?” “胡说,我儿子明明是十六岁了好不好?” “这话也就哄一哄李老爷,却是骗不过我的。”张寡妇笑道:“你儿子和我儿子都是同一年出生,凭啥你儿子就十六岁?” 刘学究的大儿子确实才十四岁,但却很顺利的加入到民团之中,当然是因为刘学究“徇私舞弊”的结果——父子二人都加入民团,就意味着两份收入嘛。 “我……我儿子生的人高马大,和十六岁的也差不多。你家儿子一副皮包骨的样子,活像个瘦皮猴子,李老爷肯定看不上的……” “李老爷看不看得上我儿子且先不说,你刘家大哥总要先在花名册上录下我儿子的名字吧?”张寡妇往前凑了凑,小声说道:“只要能让我儿子入了民团,这第一个月的谷子和盐巴全算你的……这样总可以了吧?” 刘学究能成为民团的账房先生,主管人员录入和文案书写之类的工作,不仅非常体面而起收入丰厚,为了张寡妇这么点好处就徇私舞弊,确实不值得,所以他又一次拒绝了张寡妇的恳求:“不行,真的不行。还是等两年吧,等你儿子再长大一点儿……咦,你要做甚?” 张寡妇已经扯开了发髻,顺手一把拽开衣裳的前襟,露出脖子下面好大一片白花花的嫩肉:“不让我儿子入民团,便是不给我活路。我孤儿寡母的还怎么过日子?既然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我不仅要揭穿你儿子的事情,还说你贪图我的姿色,看我妇道人家好欺负就对我动手动脚想强行非礼……” “你……你血口喷人,明明是你主动到我家里来的,我什么时候对你动手动脚了?” “反正我就那么说,只要我大喊一嗓子,你刘学究就会落个身败名裂……”张寡妇完全就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逼视着刘学究低声威胁:“反正我也是寡妇,早就不在乎名声了。这种事情,乡亲们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你,你自己掂量着办!” 涉及到男女关系这种事儿,大家通常都会相信女方,宁可相信道貌岸然的刘学究想要对张寡妇图谋不轨,也不会相信是张寡妇自己导演了这一出好戏。 刘学究虽然穷苦,却很在乎自己的脸面,要是张寡妇喊了出去,自己后半辈子的名声就彻底完蛋了。而且他相信张寡妇绝对不是空言恫吓,因为这女人彪悍的很,撒泼打滚骂大街不过是家常便饭,她说得出就做得到。 “别,别,千万别喊,我想想办法还不行吗?”刘学究很无奈的说道:“明天,明天我一定让你家儿子的名字出现在名团的花名册上,这样总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张寡妇马上换了一副千恩万谢的面容,笑呵呵的对刘学究说道:“多谢刘家大哥了,等我家里的鸭子下了蛋,再给刘大哥送些过来。时候也不早了,那我就先回了呀。刘大哥留步,留步,不要送了……” 第二日,张寡妇儿子的名字就出现在民团的花名册上了。 “这个张大娃是谁?” 当李吴山很随意的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刘学究登时就慌了。 张大娃就是张寡妇的儿子。 在张寡妇的“威逼利诱”之下,万般无奈的刘学究只能把她儿子的名字落在花名册上,原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想不到李吴山还是注意到了。 “这个张大娃……就是张寡妇家的儿子……”毕竟做贼心虚,刘学究的脑门上已经开始冒冷汗了,赶紧欲盖弥彰的解释着:“张大娃刚刚十六岁,只是生的有些瘦小……” 李吴山很淡然的用鼻子发出一个代表认可的声音,合上了民团的花名册,不再过问这个事情。 李吴山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下去,让悬在刘学究心头的那块石头落了地,心中暗道一声侥幸。 总算是蒙混过去了! 刘学究前脚刚走,银雀儿就赶紧小声的提醒了一句:“老爷,前几天办寿宴的时候,我曾见过张大娃,当时他明明说自己才刚刚十四岁,这才几天的时间怎么就十六岁了?这里头肯定有猫腻……不是张寡妇谎报,就是刘学究舞弊……” 李吴山呵呵一笑,毫不在意的说道:“我心中有数!” “可是……他们这么干明明就是欺负老爷心善,想要占咱们家的便宜……” 乡民们弄的这些小把戏又怎么瞒得过李吴山的法眼?但他却一点都不放在心上,正要开口说点什么,抬眼看到走进院落的那个高挑身影,顿时就笑了:“你姐姐回来了!” 第七章 姐妹 金雀儿回来了。 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姐姐的银雀儿顿时欢喜的手舞足蹈,欢天喜地的小跑着奔了出去,将自己的嫡亲姐姐迎到屋里来,没完没来到嘘寒问暖:“姐姐一定很冷的吧?快坐到炉子边上来?赶了这么远的路,一定很累了吧……” 金雀儿摸了摸妹妹的头发,满是爱怜的说道:“妹妹又胖了不少,想来一定吃得饱睡得好。” “姐姐吃过饭没有?我让伙房的韩师傅再做点饭食……” “不用了,”金雀儿笑着说道:“吃饭的事情过会儿再说,我先给老爷请安……” “都是自家人,就甭给我闹那个客套了。”李吴山站起身来,亲手给金雀儿斟了一盏子热茶,笑呵呵的问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已经办成了,”金雀儿从随身携带的包袱里摸出一本账簿子,毕恭毕敬的放到李吴山面前:“所有的账目都在簿子上,请老爷过目。” 李吴山把账簿子一推,面带微笑的说道:“我才懒得看这些乱七八糟的账目,你就简单的和我说说就行了。” “是。”金雀儿开始给李吴山报口账:“这次收下瑞丰车行,总共花销了一万六千四百两银子。总共新增蓬车四十五辆,其中有三十辆是今年的新车。板车一百九十辆整,其中新车只有三十四辆。骡子一百六十二匹,挽马一百一十二匹,毛驴六十一匹。账上的存银还有一千四百余两,不过……结算了车夫的工钱之后,恐怕就不剩下多少了……” “很不错。” “需要提醒老爷一句,咱们的李记车马行今年基本没有赚到什么钱……” “没有赚钱不要紧,只要咱们的车马行规模比去年更大,这就可以了。”看着眼前的金雀儿,李吴山由衷的说了一句:“车马行那边全凭你操持,一个姑娘家家的,实在不容易,这一年来,辛苦你了。回头你从账上划出些银钱,给自己添置几件像样的衣裳和首饰吧。毕竟那是京城,比不得大旗庄,终究要打扮的体面些……” 和嫡亲妹妹银雀儿不同,姐姐金雀儿是李吴山一手调教出来的,不仅善于待人接物而且能写会算,为人精明干练的很,所以才把京城的那间车马行交给她打理。 虽然金雀儿每隔两个月都要回来向李吴山“汇报工作”,但李吴山却只对一些大事提出意见而已,具体的经营细节从不过问,甚至不在意金雀儿打理的车马行到底有没有赚到钱。 “看看你,又清瘦了许多,却比以前更漂亮了。” “老爷谬赞。” “行了,行了,银雀儿早就想你想的吃不香睡不好了。难得回来姐妹团圆一次,你们俩都下去吧,我这边不用你们伺候了。” 拖着姐姐的手从李吴山房中出来,少不得从伙房里整治了几个像样的小菜,陪着姐姐一起吃饭。 “姐姐,京城里边一定是顶顶繁华的吧?” “无非就是人更多一些,当官的也更多一些,其实也就那样,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其实京城……和大旗庄差不多。” “吓,那是京城啊,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天底下最好的地方,怎么会和乡下的庄子差不多?” 虽说大旗庄距离进城只有百里之遥,但银雀儿却从来都没有去过,只能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幻想着京城的繁华鼎盛…… “哦,我想起来了,”金雀儿从包袱里拿出一包四色点心:“这是京城的细点心,好吃的很,专门买回来给你解馋的……” “还是姐姐知道我的喜好,我最爱的就是吃食点心了哩。”十六岁的银雀儿撕开纸包,吃了个不亦乐乎。 对于银雀儿而言,吃得饱睡得好平日里边没有烦恼,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 金雀儿毕竟在京城生活了两年多,而且比妹妹银雀儿长了三岁,看待事物也更加深刻,看着妹妹狼吞虎咽的样子,再一次感觉到妹妹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在京城里边带领着一大群老爷们,不仅要应付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要把李记车马行打理的有声有色,其实非常的不容易,其中更有无数艰辛,只是从来不会对妹妹提起这些事情而已。 吃过了晚饭之后,妹妹银雀儿又专门烧了一大锅热水,姐妹二人洗了洗就跳上了火炕钻进了被窝,脚搭脚的相对躺下了。 和无忧无虑的银雀儿相比,姐姐金雀儿的心里装着更多事情:“这两个月里边,家里没啥事情吧?” “旁的也没有什么事情,就上前些天老爷做寿宴了。姐姐也是知道的,老爷每年都要做寿宴,引得村子里的人全都来吃白食……” 金雀儿抿嘴儿一笑:“老爷有的是钱,又喜欢红火热闹,他不在乎这些的。” “对了,老爷买了个官儿……” “是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吧?上次我回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有钱人嘛,花钱过一过当官的瘾也不算什么。” “买官就买官吧,偏偏老爷还真的组织起了民团,招了一大堆不相干的人,这些人全都吃着老爷的用着老爷的,还欺瞒老爷,想起来我就满肚子的气……” “老爷真的组建了民团?”原以为李吴山买官是为了充门面,毕竟京郊附近已经有好几十个这样的分巡武备了,李大老爷给自己买个官来做真的不算很过分。但金雀儿没有想到李吴山竟然真的大张旗鼓的把民团组建起来了。 “乡民们欺瞒老爷?不会吧?”金雀儿用非常值得怀疑的口吻说道:“老爷素来精明,要说动心眼儿的话,就算是千年的狐狸精怕是也不是老爷的对手……” “老爷哪里精明了?我看老爷分明就是个滥好人……”一想到民团那边的情形,银雀儿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添油加醋的对姐姐说起民团的种种细节: 李吴山组建的大旗庄民团已经有近三百人的规模,这绝对是一个大的吓人的数字了。整个大旗庄总共才有千把人口,去除一半的女子,再去除那些年纪太大或者是太小的人,基本上相当于每家每户都有人参与到民团之中了。 这些人拿着扎枪在村外打谷场上做出一副操练的样子,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吃李吴山的饭,还领取李吴山的谷子和盐巴。最让银雀儿气不过的是,有些人明显已经超出了年龄限制,却还是谎报年龄,就是为了混进民团捞点好处。 比如说那个瘸了腿的六叔和张寡妇的儿子张大娃,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在银雀儿看来,这些人完全就是彻头彻尾的混子。 若是李吴山不知道这些,那也就罢了。他明明知道民团良莠不齐的状况,却还是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那就只能用滥好人来形容了。 “我也想不通老爷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一定是有道理的。”金雀儿笑道:“老爷的精明和算计,莫说是你,就算是我也理解不了。但我觉得老爷这么做肯定事出有因,只是现在咱们还看不透罢了。” “老爷很精明吗?我怎感觉不到?” “你整日里在老爷身边伺候饮食起居,当然感觉不到老爷的深谋远虑和目光深远,我却已领教了其中的一二……”金雀儿压低了嗓音,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整个李记车马行,都是我一手打理,每日里进进出出的银子便如大河流水一般。但我却没有从中贪占一分一文,你说这是为什么?” 老爷让姐姐打理着京城车马行的生意,当然是莫大的信任,姐姐金雀儿从不贪占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若是她真的在车马行上下其手给自己捞钱,那就太对不住老爷了。 “你还小,看过经历过的事情还少,总是想的太简单。”金雀儿说道:“每日里面对那么多银钱,要说一点都不动心绝对是假话。而且老爷从不过问详细的账目,就算我真的贪了些银钱老爷也不会知道。我之所不不贪不占,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我不敢。” 在这个世界上,金雀儿和银雀儿彼此互为对方唯一的亲人,也是可以绝对信赖的人,自然无话不说。尤其是在姐妹二人抵足而谈的时候,金雀儿终于说出了平日里不敢说的那句话:“你没有经历过大事,不晓得老爷有多厉害,但我却是知道一些的……” 老爷很厉害吗?银雀儿从来都没有过这种感觉。 在小丫鬟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老爷性格好脾气好,什么人不肯得罪,平日里总是想方设法的给乡亲们一些好处。若说他是老好人,肯定有无数人赞同,但厉害二字却又从何谈起呢? “你还记得我刚刚接管车马行之时,老爷对我的叮嘱么?” 银雀儿是个天真烂漫胸无城府的姑娘,当年李吴山曾经对姐姐说过什么,她真的已经记不起来了。 “那个时候老爷就对我说,无论如何一定要把置办局的生意接下来,就算是亏钱也要做这笔买卖……” 第八章厉害之处 置办局开始于嘉靖年间,衙门设在南京,专门负责为皇室采办物资以供享乐之用,后来又逐渐增添了一些对外贸易的职能,大量丝绸、锦缎通过置办局卖给西班牙、荷兰等红夷商人,赚取了很多银钱,可以算是皇室的小金库。万历年间,因为在太子之争中落败,福王就藩洛阳。因为万历皇帝极其宠爱福王,各种赏赐颇多,而这个福王又是极其贪财的,就在京城开办了半官方办私人性质的“置办局”,被人们称为“北局”或者是“小置办局”。虽然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朝廷体制,却一直延续至今。 通过小置办局,把搜刮来的资材变现,福王才能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这就是小置办局的基本职能。 因为不是纯粹的官设衙门,又有很多不方便暴露在台面上的“黑钱”,不能完全打着福王府的幌子进行。大宗货物的运送和买卖就不得不借助民间力量,这就给了李吴山机会。 为了承揽“小置办局”的运货业务,李吴山把运费压的很低,这才争取到了一个为“小置办局”运送货物的机会。 “老爷报出的价码太低了,给小置办局运送货全都是亏钱的。光是去年下半年,就亏了将将五千两的样子……” 李记车马行养着那么多大牲口和人员,用低于成本的价格为小置办局往来运送货物,要是不亏钱才是活见鬼了呢,仅仅只用了半年,就亏掉了五千两之巨。 对于富可敌国的小置办局而言,五千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李吴山这个乡下土财主来说,绝对是一笔非常大的数字。 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买卖没人做,这是经商赚钱的基本原则。陪着本钱给小置办局运货,在金雀儿看来绝对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曾经几次苦苦相劝,希望李吴山能够放弃小置办局这边的业务,要不然的话用不了多久整个李记车马行就会亏个精光。 “亏钱?不可能吧?老爷怎么会做亏钱的买卖呢?”银雀儿笑道:“咱们老爷的车马行不是做的很好么?又刚刚收下了瑞丰车行,明明就是越来越红火的样子……” 天真的银雀儿根本就不懂做生意的难处,也不知道李吴山的李记车马行曾经窘迫到了何种境地。但真正执掌李记车马行的金雀儿却知道那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正常路数,所以才一再苦劝,千万别做小置办局的生意了。 但李吴山却非常固执,执意要求金雀儿把小置办局那边的业务维持下去,无论亏多少钱都在所不惜…… 按照金雀儿的估算,再有半年左右的时光,整个李记车马行就会陷入破产的境地。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李记车马行并没有破产,反而接连收购了几家同行,规模越来越大,以非常可怕的速度进行商业扩张。 这当然不是金雀儿打理的好,因为她只不过是执行李吴山的命令而已,更不是商业奇才,真正扭转乾坤是因为一件事情: 去年的这个时候,李吴山命令金雀儿扣住小置办局的往来货物,使用各种借口一再拖延,后来甚至直接就不运货了…… “扣住小置办局的货?不给他们送过去?这……老爷的胆子怎么会这么大?” 福王是皇室宗亲,当年差一点就当上皇帝的人,老爷不过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怎么敢扣他的货? 当时的金雀儿也是这么想的,甚至担心会因此招来灭顶之灾:毕竟福王的势力实在太大,连当今天子也要礼让三分,和福王比起来,李吴山连个屁都算不上。 就在金雀儿为此深感担忧的时候,局面陡然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剧变:福王死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当中,李闯的大军一路掩杀,直接干掉了福王,福王府上无数资材全都落入了李闯手中。至于扣在李记车马行的那些货物……连福王都被干掉了,整个福王府瞬间灰飞烟灭,无数资材财富在战乱中下落不明,谁还记得那些货物? “六万多匹绸缎,两千多石生丝,还有整整四大车的金银珠宝,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的落到了咱们老爷的口袋之中……” 那么多的绸缎、生丝,还有无数金银财货,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丫鬟银雀儿根本就估算不出那些东西到底价值几何,但可以肯定一点:一定非常非常的值钱。 李吴山突然得到了一笔近乎于天文数字的财富,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已让懵懵懂懂的小丫鬟银雀儿目瞪口呆,若不是出自嫡亲姐姐之口,无论如何她也不敢相信。 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老爷就是一个典型的乡下土财主,最多也就是在县城和京城里边开着一些买卖店铺而已,和普通的乡村地主并没有太大区别。 但知道一些底细的金雀儿却不这么看。 “老爷把福王府的财货装进自己的口袋,已经让我很吃惊了。但真正让我感到害怕的是……”说到这里,金雀儿的嗓音已经有些变了腔调,就好像小时候给妹妹讲述鬼故事一般,声音中略略带着一丝很明显的颤抖:“老爷似乎早就料定福王一定会完蛋,就好像他早就知道将来要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才敢这么干,而且干的有恃无恐滴水不漏……” 如果不是因为早就知道李闯会把福王干掉,李吴山绝对不敢这么做。 但他怎么会知道还没有发生的将来之事呢? 银雀儿忍不住的打了个寒战,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难道说……难道说自家那个整日里笑呵呵的老爷是个妖怪? 只有妖怪才具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只有传说中的妖魔才有这个本事。 但仔细一想,这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儿:老爷那么和善,简直就是个滥好人,怎么可能是妖怪呢? “兴许是凑巧吧?”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在银雀儿的潜意识里,这不过是一桩巧合而已。 “当时我也曾是这么想的,”曾经亲身经历了整个事件的金雀儿也觉得这是一桩“巧合之事”。这种事情根本无法理解,除了“巧合”之外真的没有其他的解释了,但接下来的事情让她对李吴山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今年六月,老爷就动了收购瑞丰车行的心思,并且让我去找瑞丰车行的东家去商谈收购事宜……” 瑞丰车行是晋中商人的产业,整体规模比李记车马行还要大,而且运转正常,人家当然不肯卖给他。更重要的是,李吴山的报价只有一万五千两,而根据金雀儿的估算,瑞丰车行的价值应该在三万两上下,甚至有可能会更多。 用一万五千两的价格去收购人家价值三四万两的车行,人家肯定不会卖的,李吴山却一再要求金雀儿必须去谈收购事宜。 这么低的价格,当然谈不成,但形势比人强,几个月之后瑞丰车行还是转手了,被李记车马行顺利吞并。 “这就奇怪了,瑞丰车行的人傻么?为啥要用这么便宜的价格把整个车行卖给咱们老爷?” “因为战争!” 战争?战争和车马行的生意有什么关系? 心思单纯的银雀儿根本无法理解。 “那瑞丰车行做的是南货北运的生意,李闯率领百万大军攻占了河南之后,山东也满是乱兵,南北交通已然隔绝,瑞丰车行的生意根本就维持不下去,人吃马嚼的每天都要支付很大成本,只能贱卖掉才能减少损失,而我又一直在和他们商谈兼并收购事宜,也就只能把整个车行卖给我了……其实是卖给咱们老爷。” 既然生意做不下去了,肯定要转手卖掉。在单纯的银雀儿看来,这完全就是一件最顺理成章的事情。 “不,这一点都不正常。”姐姐金雀儿的脸色已变得万分凝重,讲话的声音又压低了几分,几乎已细不可闻了,“老爷明显早就知道李闯的大军会隔绝南北,而且他肯定知道朝廷根本无力剿灭李闯,所以才会让我用不到一半的低价去收购瑞丰车行。我奇怪的是,老爷怎么会早早就知道千里之外的事情呢?” 李吴山李老爷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大旗庄,去往县城的次数并不多,去往京城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但种种迹象表明,天下大势早已在他的心中了,并且总是会提前一步知道接下来的局势变化。 “或许,这只不过是凑巧吧。” 金雀儿:“凑巧?连续的凑巧凑到一起,那就绝对不是凑巧了。” 不是凑巧还能是什么?难不成老爷真的能够预知过去未来的妖怪? 银雀儿坚决不信。 金雀儿也不信。 “老爷当然不是什么妖怪,但肯定是个大智如妖的厉害角色,我已经领教过好几次了!”看着妹妹越来越难看的小脸儿,金雀儿知道不适合在这个话题上继续深入下去了:“现如今,老爷故意让那些参加民团的人们占了些小便宜,我却一点都不担心。我相信老爷一定有他的深远考虑,这些人占了咱们老爷的小便宜,说不准哪天,就会被老爷占一个天大的便宜,对此,我毫不怀疑。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网麻雀的事情么?” 小时候,每当天降大雪,金雀儿就会带着妹妹银雀儿在雪地里洒下一把秕谷,然后撑起一面笸箩,远远的躲在旁边观看。只要那些饥肠辘辘找不到食吃的麻雀过来啄食,就拉动绳子落下笸箩,可以扣住一大群麻雀,到时候就能改善伙食打打牙祭了。 在金雀儿看来,老爷故意让那些参加了民团的乡民占便宜,就和撒秕谷扣麻雀是同一个道理。迟早有一天,李吴山李老爷会把那些小小的损失千百倍的讨还回来。 天真烂漫的银雀儿却不会想的那么长远,她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自家老爷李吴山不吃亏就好了。 “我想起来了……”银雀儿笑嘻嘻的说道:“国朝初年的刘诚意,就是个大智如妖的神人,一样可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或许咱家老爷就是刘诚意转世投胎也说不定呢!” 刘诚意就是刘伯温,曾追随太祖洪武皇帝开创大明朝,官封诚意伯。虽然刘伯温仅仅只是负责内政,但是民间早已被神话了,很多无知的乡民都坚定不疑的相信刘伯温拥有预知过去未来的能力,是天上的星宿下凡专门来辅佐太祖皇帝的。 也许,李吴山就是刘伯温一样的人物呢。 “投胎转世的事情虚无缥缈,谁又能说得准?”金雀儿说道:“不过我却可以肯定,咱家老爷肯定也是个了不得的厉害人物,兴许真的能如刘伯温那样开创一番局面呢。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睡觉吧……” “阿……欠……”李吴山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揉着鼻子嘟囔了一句:“今天怎么总是打喷嚏?是哪个又在念叨老子了?” 第九章开阔眼界 越明日,金雀儿起了个绝早,稍事梳妆之后就来到李吴山的卧房。 “老爷,到时辰了,该起来了。” 床榻上的李吴山李大老爷睁开惺忪睡眼,满是惊奇的问道:“怎么是你?银雀儿呢?” 作为李吴山的贴身丫鬟,伺候起居本就是银雀儿的份内之事,想不到今天竟然换成了姐姐金雀儿。 “妹妹本是要来的,却被我抢了先。”金雀儿放下装满了热水的铜盆和手巾把子,面带微笑的说道:“已有许久不曾伺候过老爷了,难得回来一回,便让婢子再多伺候老爷一些。” 这个金雀儿原本就是伺候李吴山的,只是因为到京城去执掌李记车马行才换做了妹妹银雀儿,以前也是伺候习惯了的。 李吴山撩开被子,金雀儿很熟练的打开床头的吉庆四宝柜,从里边取出昨晚就准备的衣帽鞋袜,先是帮助李吴山穿上了舒适的中衣,却不忙着穿外面的罩袍,而是殷勤的递过用热水浸过的手巾把子。 趁着李吴山用热乎手巾抹脸的机会,抬起他的腿脚,替他穿上鞋袜。 所有的这一切,都做的纯熟老练,而李吴山也很享受金雀儿的服侍。 象以往那样,李吴山坐到高凳上,金雀儿顺手从凳囊子里摸出一把枣木梳子,将李吴山的头发梳成髻,戴上发兜之后又用束发巾弄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样式,然后万般轻柔的揉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就要走吗?” “若是老爷没有旁的吩咐,婢子就要尽早返回京城去了,车马行里边人多事杂,实在脱不开身子。” “嗯,”李吴山眯缝着眼睛,享受着金雀儿的按摩,很随意的用脚丫踢了踢高凳旁边的那个小箱子:“顺便把这箱子带走,车马行里边的人多了,开支也会很多,用钱的地方肯定也不老少。若是不够,再回来取……” 李吴山在京城开办的那个车马行,在金雀儿的打理下运转的还算不错,但却一直都处于扩张状态。虽然规模越来越大,却没有太多流动资金,一直都是从家里拿钱补贴才能维持下去。 “要是有机会的话,多招募些个人手……” “老爷,现如今这世道……山、陕、河南、山东全都打成了一锅粥,去往口外的商路也不怎么太平,也就只有京城附近还算安稳些。似乎……以婢子愚见,似乎不应该再扩大规模了。” 兼并了瑞丰车行之后,李记车马行的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光是养着那么多的牲口和人员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若是生意好的时候,自然能赚大钱。但现如今这年月,蒙古人、八旗兵轮着番的在北边折腾,时不时的还能打到关内来抢掠一番。内地的反贼更是折腾了一个天翻地覆,张献忠在凤阳掘了朱家的祖坟,李自成在河南干掉了福王和一大票宗室皇亲,山东更有几十股大大小小的贼军,整个大明朝已经全乱套了,哪里还有什么生意可做? 没有生意,空养着偌大的李记车马行,肯定是要亏钱的,但李吴山却还想着扩张规模,这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我知道你在担心亏了本钱。”李吴山毫不在意的笑了笑,用一种意味深长的口吻说道:“老爷我是那种在乎钱的人么?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这句话分明就是一种暗示,暗示福王的事情,金雀儿听懂了。 “老爷……是不是已经有了什么打算?” 难道说这位大智如妖总能够恰到好处的把握机会的李老爷又找到了发财的路子? “这你就不必问了,按我说的做就足够了。” “是。”金雀儿赶紧低下头去:“是婢子多嘴了,这些事情本就不是我应该问的,一切自然由老爷做主,婢子只需按照老爷所说的去做就可以了。” “这一年多以来,你在京城执掌着车马行,做的很好,我很放心。”李吴山说道:“你们姐妹俩跟着我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当然值得信赖。有些事情不是我有意要瞒着你,只是你还无法理解,所以干脆就不多说了。” “你和银雀儿不一样,你比她聪明比她稳重,也见识过一些世面,放出去也能替我独挡一面。” “都是老爷调教的好,老爷的恩情天高地厚,婢子永世不忘。” 这句话绝非仅仅只是一句拍马屁示的夸赞,更不是表忠心,而是对事实的真实陈述——从一个自卖自身的孤女,成长为执掌偌大车马行的主事掌柜,对于金雀儿而言已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境遇,这一切全都是拜李吴山所赐。 “从小你就很聪慧伶俐,尤其擅长待人接物。你跟着我的这几年,也不过是读了些书认了些字,能写会算而已。执掌车马行这段时间,也算是有了些历练,但也就仅限于此了。” “我对你寄予厚望,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我的左膀右臂,但现在的你还远远不够。最主要就是因为眼界过于狭隘……” 李吴山站起身来,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随手递给了金雀儿:“这本《万国舆志》我找了好久,专门买回来给你增长见识用的。虽然其中不乏谬误和语焉不详之处,但大致上还算不错,有些地方我已作出了修改和注解,最能开拓眼界,至少可以让你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有时间就好好看看吧。” “银雀儿和你不同,她天性随和心思单纯,留在我身边比较好,我也总不会亏待了她……” “婢子姐妹二人都是老爷买回来的,生是老爷的人死是老爷的鬼,还说什么亏待不亏待的?” “不说这个了,要是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就回到京城去吧。”李吴山笑道:“在这里,你只不过是个小丫鬟,到了京城却是执掌整个车马行的主事掌柜,打理那么多的钱财,管着那么多大老爷们儿,可比给我当丫鬟舒坦的多也威风的多呢。” “老爷说笑了,婢子不过是老爷推到前面的摆设而已,小事还能勉强做些主张,大事还不是老爷一句话就能可以定乾坤的嘛!” “这世道要变了,你只需好好做,老爷会给你一个你做梦都不敢想的好前程,去吧。” 辞别了李吴山之后,金雀儿本想着去和妹妹道个别,想了想却没有那么做,而是直接让车夫套上马车离开了大旗庄。 轮声碌碌,马车沿着青泥河一路向前。 晃晃悠悠的马车当中,金雀儿打开了那个不大的箱子,顿时一片金光闪耀:箱子里装着十六个金元宝,全都是二十五两的中元宝。 时下金贵银贱,这十六个金元宝绝对是一笔非常大的财富。整个大旗庄一年的产出都没有这么多,李吴山却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金雀儿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老爷的钱财不是来自于田租,他也不是很在意那些佃户交上来的租子,因为那只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小钱儿。 老爷到底有多大的家底,金雀儿并没有一个很清晰的概念,但她却知道老爷很富有,非常非常的富有。除了在大旗庄的那些田产和一处酒作坊之外,还有县城里的一家油盐铺和一家当铺,除此之外就是京城里由金雀儿打理的李记车马行了。 光是去年黑掉福王的那些资材,最保守的估计也能值三五十万两的样子,绝非一般的乡下土财主可以相提并论,偏偏外人却看不出来,一直都把他当做是吃佃户租子的地主老财。 或许是因为赚钱太容易的缘故,自家这位大老爷做事从不小气,尤其是在金钱方面更是阔绰的很…… 将装着金元宝的小箱子合上之后,金雀儿取出了那本《万国舆志》。 这是老爷专门给她准备的书籍,是一定要仔细的。 翻开《万国舆志》的封页,第一页就是本书的总纲:夫天地者,实为天覆地载之意也,四海拱卫群洲罗布,国朝为天地至中,故曰中国…… 在这段话的旁边,有一行歪歪斜斜的小字:“这段话纯粹就是放狗屁,根本就是胡说八道,不必理会就是了。” 老爷博文强记,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但字迹却非常拙劣仿佛刚刚学习书写的蒙童一般,而且言辞不够文雅,显得有些粗鄙,一眼就能看出这行小字是老爷的亲笔批注。 “中国之北为罗刹国,国土幅员万里,至极北苦寒之地,国人眉高而目陷,甚粗野,实为西夷之种……”这段话的下边有一副罗刹国的大致地形图,地形图的旁边又多出一行扭曲歪斜的批注:“这一段语焉不详,大致上还算不错……” 这本书图文并茂,描述的就是世界各国的大致模样,还有些简单的介绍,所以才叫做《万国舆志》。从后面的补记来看,这应该是从西班牙翻译过来的之藻阁版本,其中有过一些修改和补充,然后李吴山又做了一些便于和理解的注释,同时指出了书中的一些错误。 这样的书籍确认让人大开眼界,但金雀儿却更加的迷糊了:老爷明明居住在大旗庄,连去往京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又怎么会知道天地四方九州万国的事情?那些万里之外的山川地形风土民情,他全都注解的头头是道,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难道说老爷早年曾经游历四方,所以才知道了九州万国之事? 这也不对呀,因为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老爷的出身。 十年之前,老爷不过是个文无分文的外来户,流浪到了大旗庄。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的几年之后就成了一方富户。 十年前的李吴山才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怎么可能走遍千山万水呢? 老爷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他的老家在哪儿,他以前是做什么的?等等这些问题全都毫无头绪,想的脑袋都疼了,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真如妹妹银雀儿所说的那样,老爷根本就是刘伯温那样的神人转世,专门到这乱世之中救苦救难的? 第十章 大比赛 到了腊月中旬的时候,民团的规模已经达到了四百余人的规模,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大旗庄的乡民,只有很少一些来自附近的其他村落。 这些人穿着黑色的“军服”,每日里拿着扎枪列队操演,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李吴山却非常清醒的知道一个事实:这些民兵的战斗力基本为零。 这些乡民之所以加入到民团当中,成为一名“光荣”的民练,绝不是因为他们心怀保家卫国之心,而是为了贪图那点谷子和盐巴。 现如今的大旗庄民团规模不小,但却没有进行过系统化的训练,除了能够列出一个还算能看的队列之外,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如果强要说这些所谓的民兵和一般的乡民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们已经拥有了最基本的组织度。 按照李吴山的编派,每五个民兵为一伍,五个伍为一旗,五个小队为一队,五五进制就是大旗庄民团的基本架构。 现在的大旗庄民团总共有四个队,但每个队之间却相差极大。 因为是自由组队,人们总是本能的靠近关系最亲密的人,于是乎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些数量众多的父子兵、兄弟兵会很自然的组成一个最基本的战斗单位——伍,各个伍之间又会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组成一个旗…… 彼此之间都是非常亲密的血缘关系,有些甚至根本就是同一个宗族之内的子弟,这种状况在正式的军队当中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话士兵们会各自抱团形成一个又一个小团体,其实这是非常不利于管理的。 按照一般的规则,旗长、队长这样的基层军官就是应该是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健者,但大旗庄的民团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几乎所有的旗长、队长都是年纪非常大的老者,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那位年近花甲而且瘸了一条腿的六叔竟然成了第三大队的队长。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状况,就是因为李吴山从来都没有指定过任何一个军官,而是让民兵们自由推举。如此一来,那些德高望重辈分很高的老者或者是宗族的族长,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民团的军官了。 须发花白的老者成为军事长官,领导着一大群年轻的丁壮汉子,依靠的根本就不是令行禁止的军规,而是个人的威望,这绝对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甚至是一种隐患,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在意,甚至没有做出丝毫改变的意思,而是听之任之…… 来自大旗庄的乡民们根据各自关系的远近组成了三个队,基本都是齐装满员的大队,其中充斥着父子、兄弟、叔侄、宗族、乡邻等等这样那样的私人关系。只有一个大队是个例外。 民团的“丁字”大队规模最小,只有五十多个人,人员数量不及其他大队的一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非常不均衡的现象,就是因为这个大队不是来自大旗庄,而是来自临近的村落。 时下正值冬闲时节,大旗庄的李吴山李老爷出钱出粮招募民练,本着“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挣几升谷子”的想法,临近村落的一些人也加入到民团当中。 这些人理所当然的被大旗庄本村的乡民视为“外来者”,多多少少存在一些“排外心理”,也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队伍中出现陌生面孔,所以他们就只能自己组成了一个残缺不全的队伍了。 “咱们大旗庄民团已经成立整整一个月了,我很想知道大家训练的到底怎么样,”面对着一大群穿着黑袄捏着扎枪的民兵,作为最高长官的李吴山面带微笑的说道:“当兵吃粮天经地义,这个月的谷子和盐已经发到了各位的手中。吃粮当兵也是不变的道理,既然诸位吃了我的粮拿了我的谷子,总要有个当兵的样子。我准备让安排一场演习……” “李老爷……哦,不,李大人,啥叫演习。” 李吴山笑道:“演习就是比赛,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大旗庄民团当中,绝大多数都是一个大字都不认识的庄稼汉,能写出自己名字的就可以算是文化人了。这些人还不明白“演习”二字的含义,所以李吴山就笼统含糊的说成是比赛,这样就通俗易懂的多了。 “既然是比赛,必然要有个彩头,”李吴山笑眯眯的看着这些民兵,从怀里摸出几张泛黄的纸片子:“村南那片河滩地大家都是知道的,总共是四百三十九亩,这是地契。” “不管哪个队,只要在比赛中获得最终的胜利,那片河滩地就是他们的!” 此语一出,原本乱糟糟的人群中顿时一片死寂。过了足足有十个呼吸的时间,才终于反应过来,所有人的都面红耳赤的高喊起来: “真的么?李老爷……李大人真的要把那片河滩地做彩头?” “李大人讲话算数不?” 扬起那份地契,李吴山大声说道:“我这个人大家都是知道的,吐口吐沫都能砸个坑,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这么多人亲眼所见亲耳多闻,万万没有反悔的道理。现在我就把地契放在这里,只等着各位凭本事来拿!” 作为校场使用的打谷场顿时成了疯人院! 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民而言,土地就是天底下最宝贵的财富。 金银虽然诱人,只要花销出去就没有了,土地却完全不同。只要勤劳耕种,就能源源不断的产出粮食谷米,就可以保证一家人的衣食用度,还可以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在几千年的漫长岁月里,土地的意义一直都比金银要重大的多,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土地本身就是最硬的硬通货。对于任何一个农民而言,土地的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一家人节衣缩食勤俭度日,所求的无非就是能够拥有属于自己并且可以世代传承的田地。 那片河滩地地势平坦土质肥沃,丝毫不比上等的水浇地逊色,完全可以看做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李吴山竟然拿出来当做彩头,民兵们立刻就炸了。 只要能得到那片河滩地,哪怕仅仅只是从中分到几亩,也足以让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准提升一个大的档次,自然引得人们眼红心热,无不摩拳擦掌,准备击败对手在比赛中获胜。 “我能看得出来,大家都想得到那片河滩地,那就给诸位两日时间作为准备,回去之后仔细的筹划一下,想想应该怎样击败对手。两日之后再到这里来比过,到时候高下判定胜负分出,众目睽睽之下,无论那片河滩地花落谁家,都是公平的,大家没有意见吧?” 为了让大家竞赛,李吴山一下子就拿出四百多亩良田做彩头,傻子才有意见呢。 这个大的超乎想象的彩头,就好像一方巨石,轰然砸进大旗庄这方风平浪静的小池塘中,顿时掀起滔天巨浪,宁静的小山村顿时赢鼎如沸。 只要能在比赛中获胜,就可得到良田,这么美滋滋的事情谁还能坐得住? 大旗庄的汉子们纷纷凑到一起,各自寻找自己的旗长、队长,商议比赛的细节,琢磨着应该怎样击败其他对手。就连家里的女人也无比心热,纷纷取出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细粮改善伙食,好让家里的男人更有力气去搏个彩头…… 在这两天的时间当中,村子里的人们说的念的全都和“比赛”二字有关,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击败对手。 两日过后,比赛正式开始。 因为李吴山悬出来的花红实在太过于诱人,不仅把整个大旗庄的人全都吸引了过来,连临近村庄的人也纷纷赶来,热闹的好像过起庙会一般,真可谓是万众瞩目。 打谷场上,四百余民兵列队整齐,身披藤甲手持扎枪,个顶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竟然真的有了几分大战之前应有的肃杀和凝重。 “开始吧。” 随着李吴山的一声令下,刘学究敲响铜锣,大旗庄民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实兵演习正式揭幕。 四个队的民兵呐喊着一拥而上,大战旋即展开。 呐喊声、叫骂声交织在一起,还有场外观战的人们发出的呼喊之声,纷乱如同一锅沸腾的粥。 开始的时候,队列还能保持得住,没过多久队型就散乱起来,民兵们开始胡乱拍打捅刺,好像一群鸭子四下乱跑,局面变得越来越混乱,根本就不象是真正的战斗,反而更像是一场规模宏大的群殴械斗。 这毕竟是一场演习,而不是真正的战斗,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伤,专门用蘸了白灰粉的粗布包裹了锐利的枪尖,还在胸腹要害部位披上了藤甲。 所谓的藤甲,其实就是用紫荆槐的枝条编织而成,算是乡土版的盔甲,可以抵消一部分伤害。即便如此,一枪扎过来也疼的厉害,但是为了那高的不像话的彩头,民兵们已然忘记了疼痛,疯狂的冲杀、捅刺、拍打着对手。 因为枪尖上有白灰粉包,只要被刺中就会在黑色的“军服”上留下一个很显然的白点儿,身上有白点儿的人就算是“死人”,就应该原地躺倒装死,不能继续参与到战斗之中。但河滩地的彩头实在是太诱人了,几乎所有人都做出了“犯规动作”。 如果是在真正的战斗当中,那些身上留下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白点的家伙们早已经被捅成了马蜂窝,肯定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但是在比赛当中,这些本应该躺倒装死退出战斗的民兵却一翻身爬起来继续战斗。 对于这种明显的犯规动作,李吴山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只是兴致勃勃好像看戏一样观察着这场混战。 随着时间的推移,战斗……比赛已经到了尾声,胜负分出来了。 “甲”字队,败。 “乙”字队,败。 “丙”字队,败。 取胜的是人员数量只有五十多人的“丁”字队! 第十一章 三房壮士 既然“丁”字队获胜了,那就没啥好说的了。面带微笑的李吴山高高举起那张地契问道:“你们谁是丁字队的队长?” 一个五短身材的汉子越众而出,瓮声瓮气的喊了一句:“俺是队长。” “你们胜了,那片河滩地是你们的了。” “多谢李老爷……哦,不,谢李大人的赏!”那个五短的汉子嘿嘿的憨笑着走上前去,正要伸手接过那张让人眼红的地契,人群之中猛然爆出一声呐喊:“我不服!” 原以为是哪位英雄好汉,想不到竟然是六瘸子。 年纪已经很大的六叔拖着一条瘸腿高声叫喊着:“我不服,地契不能给他们。” 六叔素来德高望重,又是上了年纪的族中长辈,他这么一喊,其他人也跟着鼓噪起来,全都叫嚷着“不服”。 不服? 既然“丁”字队赢了比赛,作为彩头的河滩地当然应该归他们所有,这有啥不服的? “六叔啊,你为啥不服?” “我……”六叔有些词穷,只是一个劲的叫喊着“不服”二字:“反正我就是不服。” “不服可以,但你得说出不服的理由吧?” 支支吾吾好半天,六叔才终于憋出一句话来:“他们不是大旗庄的人,咱们大旗庄的地怎能给外乡人耕种?” 那片河滩地是大旗庄的,就一定要给大旗庄的人耕种,这个理由……已经近乎于耍赖了。 虽然大家都值得这样的理由站不住脚,颇有点无事生非的意思,但这些乡民毕竟目光短浅,一想到庄子里的地要交给外人,个顶个的心中不忿起来,就算是耍赖也要把那片河滩地留在大旗庄。 “六叔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李吴山笑道:“比赛之前,咱们可没说那片河滩地一定要给咱们大旗庄的人耕种啊。” “反正我就是不服,因为……因为他们不守规矩。”六叔指着“丁”字队的那些人说:“瞅瞅他们身上的白点子吧,明明被我们刺死了,还捏着扎枪和我们打,这是不是不守规矩?” 这个理由太牵强了。 身上有一个白点子,就表示被刺中过一次,反正也不是真的生死搏杀,本应该躺倒装死退出比赛的人翻身爬起来继续战斗,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是干,谁也别笑话谁。 “六叔啊,丁字队的人身上确实有些白点子,但你们的身上更多啊,这怎么说?” 甲乙丙三个队的队员身上,密密麻麻全都是白茫茫的石灰粉痕迹,幸好这是演习性质的比赛,若是在真的战斗当中,肯定早被捅成马蜂窝了。 虽然明明知道自己是在耍赖皮,却不得不腆着脸皮找借口,在这一点上,甲乙丙三个队的意见空前一致:就算是耍赖,也要把那片河滩地留在大旗庄的乡亲们手中,给外乡人占去了那算怎么回事呀! “不管怎么说,你们就是不服,是不是这个意思?” “对,我们就是不服。” “那怎么样你们才能服气认输呢?” “除非重新打过,咱们再比一回!” “对,对,再比一回。” 李吴山非常了解这些乡亲们的心思:只要还没有那片河滩地留在自己人的手中,就会一直耍赖,一直不承认比赛结果。 只想占便宜不想吃亏,这就是典型的小农意识。 “就算是再比一百回,你们也要输一百回,对此,我毫不怀疑。”李吴山大声说道:“我也是大旗庄的人,难道我就不想把那片河滩地留在咱们大旗庄?奈何是你们不争气啊,真的打不过丁字队。” 这话说的,丁字队的人数不足甲乙丙任何一个队的半数,他们也是一个脑袋两只手的凡夫俗子,又不是力大无穷的金刚战神,怎么会打不过呢? “为什么打不过?直到现在你们都不知道原因,注定再怎么比试也是要败的,那我就对你们说说这里头的门道吧。”李吴山说道:“人家丁字队总共只有五十多号人,却把这些人分成十一个伍,分工协作有攻有守,这是正经的战斗队形。你们只会乱糟糟的无脑前冲,别说一百多人了,就算是你们三个队加在一起,也铁定是打不过的。” 三百多号人打不过五十几个?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李吴山接下来的几句话却让他们哑口无言。 “人家丁字队分出四个伍二十个人,形成左右两个肩部,然后用一个伍为队头,其他人全都垫在后腰上。” 对手分成两个部分,肯定要捡软柿子捏,乡亲们一定会去攻打非常薄弱的队头部分。只要他们一上来,作为诱饵的丁字队队员就马上后撤,主动给他们让出一条进攻通道。而两个队肩立刻就会形成左右策应的之态,如此一来,就会形成局部的兵力优势,队腰部的主力往前一突,立马就是三面合围,不败那才真是活见鬼了呢。 “两旁的队肩架住你们的扎枪,后腰往前一动,你们全都被捅死,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焉能不败?”李吴山笑道:“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却需要非常敏锐的战场洞察力和协同能力,不是身经百战的精兵,根本就用不出来。” 战斗意识,战场把控能力,还有协同指挥等等等等,丁字队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最终获胜也就不足为奇了。 乡民的战斗力低下,这是一个事实,但却不是最严重的问题。只要有一个好的领导者,就会成为狮子带领的羊群,就会形成超常战斗力,只会乱糟糟往前冲的乡民们简直就是乌合之众,要是获胜完全就是白日做梦。 “得亏这是比赛,若是到了生死搏杀的战场上,你们已经被丁字队干死不知道多少回了,还有什么不服的?” 经过李吴山这么一说,众人才隐隐约约的回过一点味儿来。仔细想想,确实是那么回事:虽然丁字队的人数不多,却总是能够形成局部上的兵力优势,让对手无法发挥出数量上的优势。 这就是本事啊。 “那片河滩地是丁字队凭本事挣到的,你们光说不服有个屁用。真要是站着撒尿的汉子,回去之后好好琢磨琢磨应该怎么打败他们,明年夏种之后再比一场。”李吴山又从怀里摸出几张泛黄的纸片子,遥指着远方的水坝说道:“这是水坝前头那片地的地契,总共三百二十九亩。明年的比赛,这就是彩头!” 这话刚一出口,人群中立刻就炸了——那是整个大旗庄最好的地块儿! 那片四百多亩的河滩地虽然肥沃,却有水患的威胁,若是起了洪水就会被淹。虽说这片地的面积比那片河滩地略小了些,只有三百多亩,却是上等的水浇地,因为有水坝阻隔可以旱涝保收。对于任何一个乡民而言,这绝对是梦寐以求的财富。 谁也没有想到,李吴山李大老爷竟然把这片地拿出来做彩头儿! 但这还不算完。 紧接着,李吴山又当场宣布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丁字队成员,每人每月额外多领七百个钱。夏三月还有两缗的消暑钱,冬三月给两缗的炭火钱……” 这个待遇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这是当官才有的待遇啊。 在县城看守城门的九品小官,才有这样的待遇,而且总是不能及时发放。给李大老爷当民兵,就能拿到这么多银钱,这可比种田要好太多了。 “你叫啥名?” 丁字队那个五短身材的队长回答:“回李大人的问,我叫刘三儿,大号刘三房。” “丁字队能打出这么好的水平,完全就是你指挥有方,以前是行伍出身?” “小人以前在宁远当过刀盾手,干了四年多。” “那为何不当兵了?” “因伤。”刘三房摘下那顶破破烂烂的“蘑菇头”棉帽,露出自己的脑袋。 一条硕大的伤疤一直从耳根延伸到了后脑,后脑部的头皮缺少了一大块,让他的脑袋出现了个触目惊心的凹陷。年深日久,新生的赘肉和碎骨长在一起,形成好几个看起来很恐怖的肉瘤。 这明显是巨斧之类的重型武器产生的伤害,很难想象,要害部位受到这样的伤害之后他竟然还能活下来。 “怪不得能够指挥乡民打出如此精妙的协同配合,原来是为国杀敌出生入死的壮士。”李吴山说道:“若你愿意帮我训练民团,我马上就给你报一个教习队正的前程,薪酬待遇翻三倍,你有没有兴趣?” 队正? 大旗庄民团是李吴山养的私兵,只要他把告身给官府送过去,官府没有不批准的道理。 这是要当官啊,虽然仅仅只是一个从八品的芝麻官,好歹也算是有了个正经的出身,这可是平日里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 一个因伤退役的大头兵,竟然可以当从八品的军官,而且能拿到三倍的薪酬,刘三房要是再不答应的话,就真的成傻子了。 “啪”的打了个标准的军礼,刘三房把胸脯子挺起来半天高,用非常兴奋的语气高声回答:“卑职愿为李大人效力。” 当场封官儿,还给出三倍的薪酬,乡亲们全都傻眼了。 早知有这么好的待遇,就应该拿出十成十的力气去训练,这可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田种地要好太多了。 看着乡亲们越来越热切的眼神儿,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大家也别光顾着眼红,粮米、田地诸般好处有的是,只要你们有本事,尽管来拿。我李吴山最稀罕的就是有能耐的英雄好汉,我手里还捏着五六个九品八品的空白告身,想当官的就攒本事吧!” 第十二章 我最懂你 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隆冬时节,屋檐下的冰溜子有一尺多长,夜空中的皎月就好像悬挂在冰窖里的灯盏,白惨惨的透着一股寒气。 因为通了地龙的缘故,暖洋洋的卧房之内和天寒地冻的外面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银雀儿把滚烫的热水灌进“瓷老鼠”当中,把被窝里蕴的热了,这才伺候着李吴山宽衣解带准备上床睡觉。 把中衣儿脱了之后,赶紧取来煨在炉边的毛背心给他穿上,又用手探了探被窝里的热度:“老爷睡觉的时候千万别踢了被子,若是伤了寒气会得病的……” “哈哈,我又不是三岁的娃娃,怎么会踢被子?这屋子里一点都不冷,我的身子骨也没有那么娇气。你要是困倦了,就早些去歇着吧……” “我才不困倦哩,再者说了,老爷还没有睡,哪有婢子先睡的道理?” “好吧,既然你没有睡意,那就陪着我说会话儿吧。” “好哇,好哇。”能够陪着已经上床钻进被窝的老爷说话,似乎是一件很让银雀儿喜欢的事情,马上坐到床尾,隔着被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揉捏着他的小腿儿,很随意的说道:“老爷以前是当过兵的吗?” “当兵?没有啊,为什么会问起这个?”李吴山很纳闷儿。 “今儿个白日里,在打谷场上,老爷说了很多和当兵有关的事情……”比赛的时候,银雀儿就在李吴山的身边,亲耳听他说起“支援策应”“分进合击”“战斗队型”等等和当兵打仗有关的新鲜词儿,所以才会有这么一问。 “我看老爷细皮嫩肉的,也不象是个粗鲁的丘八,为何知道那么行军打仗的事儿哩?” “这个嘛……可能是我平日里看过一些兵书的缘故吧,其实我对行军打仗也是一知半解而已。” 仅仅只是看过几本兵书就能说的头头是道,难道说老爷就是诸葛武侯、岳武穆之类兵家奇才? “我算什么兵家奇才?充其量也就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而已,动动嘴皮子还行,真要是打起来就差远了。” 这话绝对不是自谦,而是事实。 带兵打仗这种事情,光凭理论绝对不行,就算是把兵书翻烂了也不如身经百战的阵前士卒。李吴山很清醒的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军事天才,所以在这个事情上只能借助他人之力。 要想训练出一支能打的军队,凭自己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平是万万不行的,必须找到合适的教官。 振臂一呼就有无数英雄人物、历史名人前来投靠,只有三流穿越才会出现这样的蹩脚剧情,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李吴山的身上。 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确实有很多名动天下的大人物,比如说李闯,比如说张献忠,比如说皇太极、多尔衮,单纯以军事水准做比较的话,这些人当中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能胜过李吴山一百倍。但这些人有可能来到大旗庄投靠他李吴山吗? 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在大旗庄这一亩三分地当中,李吴山确实是个天大的人物,但若是和那些真正搅动风云改变历史的角色比起来,他这个乡下土财主真的不值一提。 没有历史名人英雄豪杰前来投靠,那就自己创建班底。 比如说今天的那个刘三房,已经显露出一些基本的军事素养,把他用作民团的教官,肯定是不会错的。而且李吴山深信一个道理:高手在民间。 那些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人,应该不比所谓的历史名人逊色,只要运用得法,一样可以打造出一支强军。 当年的李闯也不过是个下了岗的邮递员,历练了几年之后照样成为搅动天下风云的大鲸。凭我领先几百年的智慧和见识,他李闯能做到的事情,我李吴山一定可以做到,而且会做得更好。 “老爷,这眼瞅着就要过年了,大家的心思都有点飘了,眼巴巴的等着今年的赏钱哩。伙房的韩师傅和前院的李家大嫂私下里问过我好几回了,都想知道今年的赏钱有多少,可这么大的事情,婢子又怎么敢乱说……” 大户人家会有很多仆役,厨师、帮灶、洗衣娘、车夫、马倌儿等等乱七八糟的好几十口子,除了极少数是买来的奴仆之外,大多数都是雇佣来的。除了按月领取工资之外,每到年前还会有额外的年份钱,差不多相当于后世的年终奖。眼看着年关已近,大家的心思都有些浮躁,都在眼巴巴的等着“年终奖”呢。可这种事情李吴山不开口,别人也不好意思问起,所以就托银雀儿打听打听。 毕竟银雀儿是李大老爷的贴身丫鬟,肯定早就听说了这方面的消息。 “今年的年份赏钱么……”李吴山揉着自己的额头,很是为这些琐碎的小事心烦:“最近我要做的事情很多,实在忙不过来,要不是你提起险些要忘记了呢。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做好了……” 老子每天想的都是大事,已经忙的脚底板打屁股了,哪有那么多火星时间去理会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让我去给大家发年份赏钱?”银雀儿吃惊的长大了嘴巴,把脑袋摇的象个拨浪鼓:“婢子知道个甚么?又是银钱上的事情,怎么敢替老爷做主?” “这有什么不敢的?”李吴山笑道:“你姐姐替我掌管着京城的车马行,每日里过手的银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不照样做的妥帖周全?” “但……姐姐是在外面历练过的,又能写会算,婢子大字不识一个……” “没有谁生下来就会做事的,只要用心学,总能做好。”笑眯眯的看着这个满脸愕然的小丫鬟说:“虽说管家李福做的不错,终究不能完全放心。以后啊,家里的事情我就没时间理会了,不交给你交给谁?就先从这个事情做起吧。” “发赏钱的时候,可以遵循往年的旧例,谁要辛勤劳苦就多给些,偷奸耍滑不肯卖力气的就少给些,慢慢学着做点事情时间久了自然就会得心应手……” 这等于是把家里的“财政大权”直接交给了她,足以说明李吴山对她的信赖,顿时就让银雀儿变得诚惶诚恐起来…… 因为地龙烧的太过于旺盛的缘故,屋子里暖融融的,银雀儿的小脸蛋红扑扑的煞是可爱,手把手的教了她几个打理内务的诀窍之后,李吴山说道:“时候不早了,你也回屋歇着去吧,明日里还要早起呢,别睡的太迟了。” “哦”。 银雀儿浅浅的应了一声,站起身来有些不情愿的往外走去。 “等等……” 听到李吴山的呼唤,银雀儿内心无比欢喜,眼神也变得**起来,赶紧回头问了一句:“老爷还有甚么吩咐?” “明日清晨记得早些喊我起床,别忘记了。” 听了这话,银雀儿颇为失望。 原以为老爷会让她留宿在屋里,想不到却是这么一句很寻常的话。 若是在别的大户人家,贴身伺候老爷这么多年,早就钻了老爷的被窝成了暖脚的丫头,可是这位李老爷却一直都没有这个意思,让银雀儿很是忐忑。 眼看着岁数一年大过一年,老爷也已经二十五了,说不定哪天就会和某个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缔结姻缘。到了那个时候,自己的头上不仅会多出一个“夫人”,还会多出一个或者是几个通房丫头,在家里的地位肯定会一落千丈,再也不能象现在这样受宠了。 通常情况下,家里的夫人肯定不会喜欢老爷的贴身丫鬟,吃飞醋那是不消说的,指不定还会想方设法的排挤她。若是能够趁着老爷还没有娶妻之前就有了肌肤之亲,就算是转过年去老爷迎娶了正房夫人,自己也能个侧室小妾的名分,但是李吴山似乎一点都不明白银雀儿的心思…… 真让人苦恼啊! “你发的什么呆?” “我……”正在走神的银雀儿顿时语塞。 虽然她很喜欢老爷,就算是单纯为了自己的将来考虑,也应该早早的和老爷有些亲密的举动,但毕竟是个姑娘家家的,若是老爷不采取主动,又怎么好说出口来呢? 李吴山是何等精明之人,看到她的窘态就已猜了个**不离十,笑呵呵的说道:“你呀你,自小就跟着我,心里想些甚么我一直都是知道的……” “老爷知道婢子的心事儿?” “朝夕相处这么多年,我又怎会不知你的心事?”李吴山的神色变得有些凝重:“不是老爷我不解风情,只是老爷要做的事情颇多凶险,唯恐连累了你。毕竟已是崇祯十五年了……” 老爷说出的话可真古怪,崇祯十五年和这事儿有什么关系吗? “你已经跟了我这么些年,不论如何我都不能把你置于危险当中,更不能让你落个没下场!”凝重的表情快就被平日里最常见的嬉笑神态取代,李吴山笑道:“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让我信赖的人没有几个,你绝对是其中之一。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老爷知道你的好处,也明白你的心思,你懂了么?” 银雀儿不懂,却还是带着迷迷糊糊的表情点了点头。 老爷的信赖就是这个小丫鬟最宝贵的财富,若非如此,老爷又怎么会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她呢? 只要牢牢的掌握住家里的财政,就算是有朝一日老爷迎娶了正室夫人,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看来,老爷今日把财政大权交给自己,就是在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 “婢子已经明白了老爷了良苦用心,一定会好好的打理起家里的事情,绝不辜负老爷的信赖。” 这句表忠心的话绝对出自真心,是银雀儿的肺腑之言,但李吴山却只能苦笑:看来这个小丫鬟还是没有明白自己的心意啊。我说的是大环境,说的是天下大势,你却给我说家里的鸡毛蒜皮,真是鸡同鸭讲,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算了,算了,谁让银雀儿这丫头心思单纯性情淳朴呢?这个家以外的事情她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和她姐姐金雀儿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呢。 第十三章 鬼话连篇 转眼已是腊月底,空气中飘荡着年糕特有的甜糯味道,家家户户都在为新年的到来做着准备,只要家里的日子还勉强能过的下去,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的过个肥年。 老实说,这一年的收成并不怎么好,干旱的天气让地里的庄稼好像一把干柴草,穗子上全都是瘪瘪的谷壳子,根本就没有收获多少粮食。好在李老爷心善,从来不在租子上和大家斤斤计较,允许大家先欠着一部分租子,等到来年收成好的时候再补上。 尤其重要的是,李吴山李老爷开了民团,绝大多数人家的丁壮都成了李老爷养的民兵,就算是地里旱的绝收了,还有当民兵的那份收入,不至于出现饿死人的惨状。 虽说老天爷不照应,可李老爷却一直照应着乡亲们,可以让大家过一个还算能过得去的信念。 穿着黑色衣衫的孩子们满大街乱跑,这些心急的小家伙们对于信念无比期待,根本就等不到过年那一天,就偷偷摸摸的把家里的爆竹取出来四下燃放,甚至还丢到柴草堆中引发了几场不大不小的火灾。 这些淘气的孩子总是有事没事的在李家大宅附近转悠,这让银雀儿很担心,担心他们乱丢爆竹引起火灾,专门拿了一根长长的竹竿,驱赶那些拿着香头和爆竹的熊孩子们。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影远远的走了过来。 不是别个,正是村子里的张寡妇。 “银雀姐姐,”张寡妇的年岁已经可以被银雀儿当妈了,却还是象在嘴巴上抹了蜜糖一般称她为姐姐,用非常殷勤甚至带着一丝明显巴结的语气说:“老爷在家不??” “老爷在家,你找我家老爷有事儿?” 张寡妇已经笑的合不拢嘴儿:“当然有事儿,还是天大的好事情哩。” 不等银雀儿回话,张寡妇就踩着小碎步直接闯过了二道门。 “老爷好像在小厅里喝茶,我带你去吧。” 引领着张寡妇来到小厅当中,见到了李吴山之后,银雀儿本应该退下去忙自己的事情,但张寡妇的一句话却让她的警惕之心陡然提高了一百倍。 “哎呦呦,我的大老爷呦!”刚一进门,张寡妇就用很夸张的语气对李吴山说道:“恭喜李老爷,贺喜李老爷,真是万千大喜。” 这句话让银雀儿本能的意识到了点什么,忍不住的皱起眉头,却故意做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就是想听听张寡妇究竟想说点什么。 “张家大嫂这么早登门,还满口子的道喜,也不知喜从何来?” 当李吴山面带微笑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张寡妇马上说明了来意:“据我所知,老爷今年已经二十有五了吧?” 这不是废话吗?前不久老爷做二十五岁寿宴的时候你还吃了那么多,根本就不用问也知道李吴山的年纪。 “李老爷的年纪已不算小了,只是至今未曾婚配、李老爷家大业大为人和善,美中不足就的是屋里头缺个掌家的贤内助,若是娶了夫人,早早的生下龙凤儿女,那是真是十全十美哩……”张寡妇讲话的声音很大声:“咱们是近邻,有些话我也就直接说了吧……” 李吴山很客套的说道:“有什么话张家大嫂尽管直说。” “前些日子,我去县城省亲,听说了一桩美事……”说到这里,张寡妇的语气故意停顿了一下,吊足了李吴山的胃口之后才慢悠悠的说道:“城里的杨县丞老爷需是知道的吧?” “杨县丞?杨东合么?知道,知道,还在一起喝过酒呢。” “原来李老爷和杨县丞是故交,这就好说了。”张寡妇说:“杨县丞家里有个独生的女子,今年刚好十五,生的那叫一个标志,简直就是貂蝉在世西子重生,便说是咱们县第一美人也不为过。” “杨县丞在衙门里当官,正经的书香门第官宦人家,最要紧的是家有良田千亩,店铺四间,光是拉车的牲口就有五六匹之多,家里的仆役也足够使唤,正经的好人家,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呢。” 李吴山已经意识到张寡妇要说些什么了,却故作不知,只是很有礼貌的等着她把话说完。 “那杨家的大小姐不仅生的美貌,而且知书达理,《女儿经》《朱子治家》都能硬生生的默出来,真是一等一的才女。又做的一手好女红,她绣的帕子我是亲眼见过的,啧啧,那针脚那手艺真是没的说。如此这般的好女子自然要嫁个好人家,只是好人家不大好找……杨县丞托了不知道多少媒人,就是想让他家的千金嫁个好人家……” “我思来想去的琢磨了好几天,也想不出有什么样的雄伟男儿才能配得上这样的好女子,后来一想啊,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咱们李老爷不就是这样的好男儿么?所以就和县里的媒人说了说,想要帮李老爷撮合撮合……” 在张寡妇的心目当中,也只有李吴山李老爷这种有钱有田且有年轻有为的大财主才是最好的人选,才能配得上县丞家的女儿。 女方在县里当官,男方在乡里富裕,按照传统眼光来看,这确实不失为一桩门当户对的美好姻缘。按照当时的风俗,乡下的有钱财主们总是想方设法的和官府中人扯上关系,若是能够缔结婚姻那就更好了。 县丞的女儿,不仅生的漂亮,而且会读书认字,银雀儿当然知道这桩婚姻可以算是门当户对,但却非常反感。在她的潜意识里,这个家没有女主人的话,她就是半个女主人。一旦老爷娶了夫人进门,她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所以,银雀儿马上就把前来说媒的张寡妇视为天下第一号的大恶人,恨不得马上抄起笤帚把她赶出门去。 但银雀儿却不能真的那么做。 此时此刻,银雀儿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忍不住的用眼角的余光偷偷观察,观察李吴山的表情。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依旧面带微笑,很有耐心的听着张寡妇把话说完。 “张家大嫂还惦记着我的婚事,真是感激的很呢。按说我这个岁数,也应该娶个夫人了……” 听了这话,张寡妇顿时心花怒放,笑的见眉不见眼,心中暗暗打起了小算盘:若真的能把这桩婚事撮合成了,出手阔绰的李老爷一定会赏赐不少谢媒银子,身为县丞的杨家也肯定会有丰厚的谢礼,这次是真的要发达了呢。 “李老爷硬是说的在理,您这么大的家业,没有个女主人怎么能行?若是能够早早的诞下儿女,您这家业也就有了传承,这才是神仙般的好日子哩!啧啧,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姻缘。若是李老爷允了,我这边到城里去和县城大人通报……” “确实是一桩美事……”始终面带微笑的李吴山似乎真的很满意,忽然好似想起什么似的,猛然一拍额头:“哎呀,这可不好……” “咦,哪里不好了?” “张家大嫂方才是不是说那杨家女儿刚好十五岁?” “正是十五芳年。” “十五岁应该是属牛的吧?” “确实属牛。” “这就不好了。”李吴山万分懊恼的说道:“其实吧,我也一直想讨个老婆,毕竟这么大的一份家业,屋子里若是没有个安稳的女主人,终究放心不下。所以专门找过村口的吴瞎子,让他给我算过一桩姻缘卦。那吴瞎子说我这个人命里有富贵,娶什么样的女子为妻都是好的,唯独不能娶属牛的。” “这是为何?” “我是属马的,吴瞎子说,这叫白马配青牛夫妻不到头,若是强行婚配,夫妻二人必会有一人身遭横死,我可不想横死呢。” 吴瞎子住在村口的破庙里,整日里烧香拨火,以算命打卦观风水为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老牌神棍。 如此一桩美好姻缘,那么丰厚的谢媒之礼,就应该吴瞎子的一句话就泡汤了,张寡妇自然心有不甘:“吴瞎子就是个骗人的神棍,他的话又怎能做准?李老爷切莫信那吴瞎子满口胡言。” “这事儿吧……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李吴山故作苦恼的说道:“那吴瞎子曾经千万嘱咐过我,一定不能娶属马的女子为妻,要不然的话定会凄惨横死。说这话的时候,银雀儿还听到了呢。银雀儿,吴瞎子是不是说过这样的话?” 吴瞎子?老爷素来不信鬼神之说,逢年过节的时候都懒得去祭拜香火,又怎么会相信一个神棍的连篇鬼话?而且那吴瞎子从来都没有来过李家大宅,又何曾说过那样的话语? 明明知道老爷是在信口胡扯,银雀儿的心底却是万分欢喜,当然不会戳破李吴山的谎言,而是顺着他的话头说道:“可不是怎的,那吴瞎子确实真说过,我听的真真的哩,是万万不会有错的。” 虽说撒谎会生舌疮,但银雀儿绝对不希望家里多出一个新的女主人,所以在这个事情上就完全附和了李吴山的说法,配合着李老爷说起了谎话。 李吴山搬出了“白马配青牛夫妻不到头”的说辞,摆明就是不喜欢这桩婚事,但是想到那丰厚的谢媒银子,张寡妇还是愿意努力一把:“刚才李老爷也说了,吴瞎子的话虚无缥缈不能全信。便是为了自家的前程,也应该娶了县丞的女儿。老爷现在虽然有了官职,却是买来的功名,怕是不大容易更进一步。若是娶了县丞家的女儿,有了县丞大人的照应,升官发财一定是很快的……” 这话说的……李吴山非常的不以为然。 政治联姻确实是加官进爵的快车道,但我用得着吗? 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李自成、张献忠、多尔衮、皇太极等几个屈指可数的名字能引起我的注意,其他人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以我领先了几百年的见识和智慧,更有穷十年之功的谋划和布置,莫说是一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八品县丞,就算是皇亲国戚一方诸侯也不放在心上。 老子要做的事情大到了天上去,哪有那个火星心情去娶一个县丞十五岁的女儿。 “虽说命数不合,终究是张家大嫂的一番好意,”李吴山笑着对银雀儿说道:“来来回回去保媒跑路,也不晓得磨破了几双鞋。去拿三缗钱来给张家大嫂买几双新鞋吧,权做是我的一番谢意。” 虽然婚事还是没有撮合成功,但李吴山李老爷依旧出手阔绰,赏了整整三缗钱。这些钱别说是买鞋了,若是省着点话,足够张寡妇一家吃小半年了。 张寡妇心满意足的离去,这桩婚事就此作罢,李吴山的老婆依旧是个没影子的事情。 和拿到钱的张寡妇相比,银雀儿的心情更好。 只要老爷的亲事不成,银雀儿的心情就会一直好下去……但这种事情却不方便明说,只能自己在心里头偷着乐…… 李吴山笑道:“我就晓得你会配合我扯谎,这下你高兴了吧?” 被老爷看破了心事的银雀儿羞了个满脸通红,万分窘迫的抠着手指头,根本就不敢抬头和李吴山对视。 “吴瞎子,吴瞎子……一直以来我都忽略了这么个人物,你去把吴瞎子找来,我想让他帮我算一卦。” 找吴瞎子做甚?银雀儿万般不解的问道:“算卦?老爷该不会真的相信那个老神棍的鬼话吧?” “有些事情……算了,你不懂,只管去找吴瞎子好了,记得隐秘些,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 第十四章 一语成谶 几乎所有的村庄都有一座土地庙,供奉着土地神爷爷。大旗庄村口的土地庙里寄居着一为远近闻名的“能人”——吴瞎子。 吴瞎子并不是真的瞎,只是眼神儿不好,走路经常撞墙。这位吴瞎子生的尖嘴猴腮,颌下还有一缕鼠须,最擅长的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平日里以算卦占卜观望风水为生,专门糊弄附近的愚夫蠢妇,赚些衣食勉强度日,偶尔也做些偷鸡摸狗之类的勾当。 银雀儿很不喜欢这个满身臭味的老神棍,奈何老爷有命,不得不把他请到家里来。 素来不信鬼神之说的李吴山对这个老神棍非常客套,简直是奉为上宾,专门让银雀儿沏了一壶好茶:“我要和吴老先生谈些要紧的事情,这里不用你伺候了,先下去吧。” 老爷和吴瞎子密谈了两个多时辰,也不知说了些什么,一直到了午夜时分,李吴山才让银雀儿送这个老神棍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专门包了一封银子。 和这个骗吃骗喝的老神棍有甚么好谈的?竟然还给了这么多赏钱,银雀儿真的不明白了! 几日之后,村子里忽然传出一些诡异的风言风语:据说后山上出现了一只白毛的千年老狐狸,那狐狸竟然能够口吐人言,留下了一句“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话语之后就化作一阵青烟随风而去了。 千年的白毛老狐狸,而且还会说人话,那不就是狐狸精么? 银雀儿素来胆小,听了这个传言之后吓的晚上不敢出门:“老爷,世上真的有狐狸精吗?” 李吴山笑道:“鬼狐精怪的事情根本就不足信,别自己吓唬自己了。” “可乡亲们都说后山上有狐狸精出没,那狐狸精还会说人话哩,说的好像是……好像是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这是甚么意思呀?” “狐狸精说出来的话,我怎知道是什么意思?别想这个事情了,都是骗人的。” 虽然李吴山对狐狸精的说法毫不在意,但大旗庄的乡亲们却开始相信了。 开始的时候,人们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把这个事情当做是茶余饭后的消遣,随着时间的推移,传言越来越多,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儿,比真的还要真,人们也就开始相信了。 狐狸精已经化作青烟随风而去,肯定是找不到了,大家最关心的是狐狸精留下的那句谶语。 “这十八孩儿掌神兵是啥子意思啊?白毛狐仙说的是啥?” “白毛大仙说的话,自然是天机,咱们凡夫俗子哪里能够知道?不过呢,我估摸着这一定就是谶言,肯定是要应验的。” “村口的吴瞎子最善鬼神之术,可以去问问他。” 于是乎,就有些无聊而且好事之人去询问老神棍吴瞎子。 吴瞎子摇头晃脑的解释着这句神秘莫测的谶语:“这是拆字谶,十八孩子说的是一个姓李的人。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会有一个姓李的人横空出世改天换地……” 姓李的改天换地之人,这句话让人们不由自主的想起李闯。 难道说李闯能打败大明朝的官军?难道说李闯能改朝换代当皇帝? “那李闯纵横数省雄兵百万,看起来颇有些气象,本是能够当皇帝的。奈何此人煞气太重,充其量也就是太岁凶星,注定不得长久。据我多年观星望气的经验,那改天换地的另有其人……” 虽说现在的大明朝已四下漏风处处冒烟,确实显露出一些末日迹象,但人们还是不大相信李闯能改了这大明朝的天下。不过是个反贼头子罢了,怎么能有做皇帝的命数呢? 如果说连李闯都注定成不了什么气候,那谶语中说的“十八孩儿”到底是何方神圣? 对此,吴瞎子统统用一句“天机不可泄露”作为回应。 没过多少时日,这句狐狸精留下的谶语就传遍了十里八乡,人们纷纷按照各自的想法来理解这句诡异莫测的话语。 这种毫无来由的神秘事件最能引起乡民的注意,甚至由此衍生出很多个不同的版本,但那句“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话语却始终是传言的核心部分。 到了第二年正月底的时候,连县城里的人们都知道了这个谶语…… 对于普通的乡民而言,这只不过是个无法理解的神秘事件,但官府却是另外一种态度。 民间出现了诡异的传言,引得人心浮动,当然要打一个“妖言惑众”的罪名,而且肯定要缉拿散布妖言的吴瞎子。 李吴山是本地的分巡武备官,本就有维持地方治安的职责,而且治权不下县是千百年来的传统,乡里出现这种事情一定会交给李吴山来处理。 到了二月初的时候,县里缉人的火票子到了李吴山的手中:大旗庄吴瞎子妖言惑众,当依律治罪,着武备李者速速缉拿解递至衙,不得有误。 “你们几个,学的怎么样了?”李吴山将县衙的缉人火票放在桌子上,笑眯眯的看着站在面前的这几十个半大孩子:“昨日里教给你的那八个字,全都给我默出来。” 吃了几个月的饱饭之后,这些半大的野孩子们已经明显壮实了很多,就好像经历了整整寒冬的野草般,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 自从进入李府以来,有事没事李吴山就教授他们读书认字。可惜的是,这些野惯了的小家伙们对于读书写字学文化实在没有什么兴趣,宁可跑到打谷场上看民兵训练也不愿意学习。结果就是李吴山虽然很辛苦的给他们传授文化知识,但他们真正学到的非常有限。 和往常一样,绝大多数半大孩子都默写不出昨天李吴山布置的家庭作业。只有少数几个能在草纸上留下几个歪歪斜斜面前能够辨认的字迹。 这些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真的无心学习,尤其是那些个男孩子们,能默出三两个字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那几个女孩子还算不错,尤其是那个叫做小翠儿的丫头,每次都能写的很好。 “小翠儿把昨天传授给你们的八个字全都写出来了,好的很呢,赏鸡蛋两个。” “小蛾子写出了六个,还可以吧,赏鸡蛋一个。”李吴山看着那二十几个男孩子,气呼呼的说道:“你们这些男娃,还不如人家丫头们,平日里都把心思用到哪里去了?既然写不出来,那便按照老规矩来吧,给我打。” 和私塾里惩罚不成器的孩子一样,写不出来就打手板,这是李吴山定下的规矩。和私塾先生惩罚学生不同,打手板的时候不是用戒尺,而是用一根细细的竹条。 李吴山举着竹条亲自动手,逐一狠揍这些个不成器的野孩子们。 一竹条下去,顿时就是一条血痕,三五下之后,小手已经肿的如同发面馍馍了。 最让李吴山气恼的是,作为孩子头儿的李六斤竟然一个字都没有默出来,直接就交了白卷。所以在打六斤的时候,揍的最狠…… 这些个半大不小的野孩子们相当硬气,尽管把手心打的一片嫣红依旧一声不吭。 “我收留你们,是为了让你们有出息,不是让你们吃白食,连几个字都默不出来,你们还能干个甚么?” 看着李吴山气恼的神情,这些个孩子颇为惭愧。 “俺们吃着亲爹的,穿着亲爹的,被亲爹打也是应当。我也知道亲爹教俺们读书认字是为了俺们好,是希望俺们长大以后能有大出息。”虽然仅仅只是十几岁的半大娃娃,但这些孩子们的经历却远比同龄人更加丰富,充分认识到外面世界到底有多么残酷之后,更是万分珍稀今日的生活,唯恐让李吴山失望:“可俺们真心不是读书的料子,一看到那些个字儿就脑袋疼。亲爹别让俺们读书了,还是让俺们做些旁的事情吧?” “你们会耕田?” “不会。” “会做工?” “不会。” “那你们还能干些甚么?” “俺们会偷,会抢,还会杀人。” 同样的对话已经有过好几次了,这一次和以往没有任何分别。 李吴山沉吟良久,过了好半天才用异常凝重的眼神盯着六斤,缓缓的说道:“你们真的杀过人吗?” “真的杀过,而且杀过好几次。” “若我让你们去杀一个人,你们能做到不?” “能。”六斤的目光已变得阴狠起来,好像一只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狼崽子:“亲爹想要杀谁?” “村口土地庙里有个人,我不希望他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也不希望别人知道他和我有任何牵连。”李吴山的语气凝重的让人窒息:“若你们几个能漂漂亮亮的把这个事情办好,我就传你们一些别的本事。” 村口土地庙里的人是谁,亲爹为什么要杀他,等等这些问题六斤一点都不关心,留下一句“亲爹等着吧”就从怀里摸出那柄锈迹斑斑的匕首,带着几个小伙伴出门而去。 在夜色的掩护之下,几个身材矮小的身影仿佛幽灵一般潜入土地庙,隐隐约约听到几声闷响和半声惨叫,一切就又重归平静。片刻之后,一点火光从土地庙里腾起…… 夜色如墨,徐徐浸染,小小的村庄依旧宁静安详,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过什么。 第十五章 民团,民团 第二日清晨,当李吴山带着几个民兵去土地庙缉拿“妖言惑众”的吴瞎子之时,才惊讶的发现吴瞎子已经死了。 破败的土地庙刚刚经历过一场大火,被烧成焦炭的吴瞎子仰面朝天的躺着,那尊塌了半边的土地公神像刚巧不巧的砸在他的身上。 吴瞎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被烧死的还是被砸死的?谁也不清楚。 根据一些乡民的估计,肯定是吴瞎子喝醉了酒,无意中踢翻了香火案,这才引发火灾。慌乱中又撞翻了神像,被神像砸了个半死最终葬身火海,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意外。 还有些敏感的乡民,觉得这根本就不是意外,而是天罚。 吴瞎子整日里散布“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跃大鲸”的谶语。漫天神佛恼怒他泄露天机,这才勾走了他的性命。要不然的话,那尊神像怎么会那么准确的砸在他的身上呢? 意外也好,天罚也罢,总之就是一句话:吴瞎子死了。 在这样的年月里,饿死在县城里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谁还会在乎一个老神棍的死活? 作为本地的富户,本着积德行善的原则,在给县衙送去“吴瞎子意外横死”的消息之后,李吴山出钱置办了一零薄棺,将吴瞎子安葬在土地庙之后的山坡上,还让六斤他们几个孩子在坟前给吴瞎子立了一块薄薄的木碑…… 李大老爷愿意出钱安葬非亲非故的吴瞎子,自然是因为他心眼儿好,这绝对是桩积阴德的善行,引得乡民广为传颂,李大善人的名号更加响亮! 这事儿就好像春日里的薄雾一般,很快就烟消云散,再也没有人记得了。 原以为“谶语”事件已经结束,再也不会有他提起,但没过多久就又出现了一桩更加神秘的事件:三月底四月初的时候,有才从青泥河中钓起一尾青鳞大黄鱼,拿回家去之后赫然发现鱼腹当中竟然有一卷帛书,书上写着几个歪歪斜斜的字儿。找人识字儿的看过之后才知道帛书上写的是:十八孩子掌神兵,泥潭之中跃大鲸! 原本还有人以为这句所谓的谶语是吴瞎子编派出来的鬼话,现如今吴瞎子坟头上的草都三尺高了,谶言竟然又一次出现,顿时众说纷纭舆论滔天。 “说不准这真的就是天意呢。” “这叫啥?这叫黄龙出水天书现世,这世道啊……怕是不得安稳了。” “那十八孩儿分明就是在说一个姓李的人,难不成说的就是李闯?” “屁的李闯,吴瞎子活着的时候就辟谣过了,说李闯命浅福薄,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气运,这个姓李的另有其人……” “说来还真是奇怪呢,白毛狐仙出现在咱们大旗庄,出水的黄龙也在大旗庄,难不成谶语中中说的那个姓李的就在咱们大旗庄?” 大旗庄的乡亲多是国朝初年从山西迁过来的移民,多聚族而居,只有一家的姓李的,就是李吴山李大老爷了。 但若是说李大老爷就是天命所归的那个人,又实在难以取信于人。毕竟李吴山不过是个乡下土财主,若说他能改天换地,肯定不会有人相信…… 这种事情本就是虚无缥缈,再加上各式各样的猜测和五花八门的引申,自然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却在乡民的心底埋下了一粒种子,只要遇到合适的天气,就一定会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和谶语有关的谣言大家都不要信,也不要传,要不然的话县里一定会治你们一个妖言惑众的罪名。”关键时刻,李吴山主动站了出来,公开表示谣言不可信。 “禁则佳”是千古不亘的道理,越是官方明令禁止的东西,就越能勾起人们的好奇心,民间也就传扬的更厉害。有些人甚至觉得谶言中说的那头“大鲸”很有可能就是李吴山李老爷,只是现在时机未到,暂时看不出来罢了。 开创国朝的太祖洪武皇帝,年轻的时候做过放牛娃、乞丐,还当过小和尚,后来不照样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开创了煌煌大明的嘛。李吴山李老爷的出身可比当年的太祖洪武皇帝高多了,说不准以后也能开创出一番局面呢。 不论外界的谣言传的多么厉害,李吴山却始终不为所动,而是把全部心思都用来训练民团。 这个时候的民团早已今非昔比,已经拥有了五个齐装满员的大队,正式成员超过六百人。除了“甲”“乙”“丙”三队都是大旗庄本乡本土的村民之外,其他三个大队则全都是外乡人。 所谓的外乡人,其实就是附近几个村落的民众而已,彼此相聚并不遥远,全都属于“沿河十三庄”的范畴之内,可以算是大旗庄的近邻。 说起“沿河十三庄”,就得先说说大旗庄一带的地理形势了。 青泥河是桑干河的支流之一,是附近这一带唯一的地表水源。流经大旗庄之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弯,形成一个倒置的“u”字型河湾。河湾之内总共有十三个村落,而且每个村落当有一个“庄”字,故而得名。 这十三个村庄有大有小,规模最大的大旗庄、大王庄差不多有千把人口,小王庄、张家庄那样的袖珍型村落则只有三几十户人家。十三个村落的百姓们沿河而居,全都聚拢在青泥河的河湾之内,彼此鸡犬之声相闻多有往来。比如说孙家庄和大旗庄之间仅仅只隔着一道土岭子,那边有人骂大街这边都能听的清清楚楚,除了村落的名字不同之外,其实已经可以算是“同村人”了。 李吴山李老爷在大旗庄办民团募民兵,给出的待遇极是丰厚,各村各庄的乡亲们纷纷前来加入,让民团的规模再一次急剧膨胀。 和大旗庄的乡亲们一样,大家如此热心的加入民团,并不是为了“保家卫国”,而是为了讨生活过日子。 李老爷给民兵的待遇实在是太好了,与其打短工做苦力,还不如直接给李老爷当民兵来的爽利,有吃有喝还有谷子和盐巴,若是能够成为一等兵,不仅每个月都有不菲的月份前,冬夏季节还有补助,这么美滋滋的营生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哩。 辛辛苦苦的给地主家扛长活打短工,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斗粮,就算是再怎么愚笨之人,也能算出民兵的好处来。 当民兵,隔日训练一次,根本就不耽误家里的农活,傻子才不干呢。 尤其是李老爷把那片河滩地作为彩头分给在比赛中获胜的民兵之后,很多年轻力壮的后生心思就开始活动了:只要训练的时候肯卖力气,就一定能够在今年夏天的比赛中获胜,到时候就能分到几亩上好的水浇地了。 沿河十三庄的总人口才不过六千多人七千不到的样子,光是加入民团成为民兵就有六百多人,几乎把这一带的年轻丁壮抽调了一小半,真可以算是全民皆兵了。 李老爷的民团不光需要能踢能咬的民兵,还需要其他人手。比如说做饭的帮厨、帮灶,整备器械、分发粮米的帮工,反正只要肯吃苦,总能找到一份工作。各村子的闲汉和健妇们无不趋之若鹜,纷纷来到大旗庄找一口饭吃。 算是杂七杂八的各色人等,依靠民团吃饭的人数已经破千了,差不多相当于沿河十三庄每两家就有一个参与其中。 现如今各个村落的人们说的念的都是今夏的比赛,除了刻苦训练之外,全都把心思用在如何作战上。 怎样才能打出更好的配合,怎样突进,怎样进攻,怎样才能在比赛中击败对手,等等这些本不属于乡民范畴的东西全能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李老爷悬出的彩头实在是太诱人了,大家都想得到那片旱涝保收的水浇地,所以人人努力个个争先,这些个土包子们好像全都成了作战前线的大将军,张口闭口就是“诱敌深入”“分进合击”之类的战术术语。 随着比赛日期的临近,李老爷再次加码:按照去年的约定,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队伍肯定会得到那片上好的水浇地。第二名也不会白忙,每个人可以得到五缗铜钱,第三名三缗,第四名一缗,最后一名……都最后一名了,当然也就没有额外的彩头了。 这个消息一公布,就好像是鼎沸的油锅里撒了一把盐,不光是每一个民兵热血沸腾,就连那些民兵家属也眼红心热起来。 “五缗钱呐,足够一家子整年的用度了,千万要好好打,就算得不到第一,捞个第二也是不错的。”父亲嘱咐当民兵的儿子时这样说。 “若是打输了,就不要进这个门儿,自打嫁进这个门,连件子像样的衣衫都没有置办过,全指望你打赢了过一过好日子哩。”媳妇儿对丈夫这样说。 夏收夏种过后,在一个晴朗的好天气里,第二届大旗庄民团演习正式拉开了序幕。 沿河十三庄的乡亲们,只要是能走动的全都来了,这可谓万人空巷。男人女人,老人娃娃,全都围拢在大旗庄打谷场之外,实在没有空闲地方就上树上房也要瞧个红火热闹。那些个民兵家属们则更是足尺加三,竟然带着唢呐锣鼓组成了乡土版的拉拉队,在民兵们激战正酣之际摇旗呐喊助威鼓劲。 这一日,安详宁静了半年的大旗庄如同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好不热闹! 第十六章噩耗 和第一届的嘈杂纷乱相比,第二届大旗庄民团对抗赛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经过刘三房这个总教官的训练之后,绝大多数民兵都具备了最基本的战术素养,能打出像样的协同配合,甚至可以做出防守反击这种比较复杂的整体战术动作,而不是象上一次那样演变成为大规模的群殴械斗。 经过一番“激战”之后,“乙”字队最终以微弱的“点数”优势取得一场险胜,摘得这次对抗赛的桂冠,顺便把彩头揽在手中。 曾经在上一次对抗赛中获得冠军的“丁”字队惜败,夺得第二名。 训练时间最短的“戊”字队竟然得了个季军,看似有些意外,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因为这个队中全都是年轻力壮的棒小伙儿,得个第三名也是很正常的。 对于大旗庄的乡亲们来说,这个结果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不管怎么说,那片让人眼馋的水浇地都没有落在外人手中,而是留在大旗庄,这就够了。 而那些冲着奖金来的外村人也相当满意:平日里作训之时能赚钱了粮米,比赛的时候还能得到不菲的奖金,这么美意的事情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和那些因为得奖而欢天喜地的民兵相比,李吴山显然更加高兴:民团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战斗力,至少已经成长为一支事实上的武装力量。 付出了那么多银钱粮米和心血,不就是为了这个嘛。 但李吴山却知道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已经拥有五个大队六百来号作战人员的大旗庄民团,看起来已经发育成熟,但却还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而只能算是地方武装。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大旗庄民团还缺少一个最核心的东西——军魂! 民兵们能够快速成长,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利益驱使,这个民团其实就是李吴山用揠苗助长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民兵们根本就不知道为何而战,也没有核心的军事思想,就好像没有灵魂的傀儡一样。 大旗庄民团已经有了最基本的架构和组织度,和同时代的军队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看起来很象那么回事,其实距离“强军”二字还相差甚远。 军魂的建立需要相应的思想建设和血火考验,军队可以速成,但军魂却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就算是李吴山再怎么着急,也是没有用的。 比赛过后,当场颁发奖金——这种事情必须立刻兑现,才能极大的调动民兵们的训练热情。当然,李吴山并不会直接把成堆成堆的银钱直接发给民兵们,而是使用布帛、粮米等物品抵冲。 自古以来,民间就很少真的使用银子和大堆的铜钱,而是在交易的时候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在乡民们的心目当中,粮食、盐巴、布帛这些东西就是比铜钱还要硬挣的硬通货,李大老爷给大家发东西,比直接给钱还要实惠一些——这样可以避免商人的盘剥。 领到粮米、盐巴、布帛的民兵们欢天喜地,一个个全都笑的合不拢嘴儿,那个民兵家属更是心满意足,盘算着如何才能进一步改善家里的生活水准。 颁奖环节结束之后,出手阔绰的李吴山李大老爷又抬出早就准备好的杂和面馍馍和风干的腊肉,还专门从酿酒作坊里拉来两车自产自酿的“高粱烧”,作为一种福利就地款待民兵们。 拿了奖金,还有酒有肉,这样的好福利哪里找去?民兵们全都敞开肚皮山吃海喝,仿佛一场狂欢盛宴。 在这场狂欢的过程当中,李吴山李大老爷当场宣布了一个重大的消息:每一个民兵大队的队长都会得到一个队总的职衔,每个小旗的旗长也会被任命为旗总,并且很快就会上报官府等待批准。 按照朝廷体制,队总是个从九品的武职,芝麻绿豆一般简直低的不能再低了,但是对于这些捏了一辈子老锄头的乡民而言,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这就意味着当官儿了。 作为民团的小头目,甭管几品官都不能拿到朝廷的一文钱或者是一粒米,但却相当于得到了一个朝廷认可的出身。哪怕这种任命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也让那些个刚刚“出民为官”的队长们有了种“平步青云”“一步登天”的荣誉感,这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至于说更低一级的旗总,根本就没有品级,充其量也就算是官军当中的小兵头目罢了。但是对于这些乡民而言,却代表着升官的希望,只要肯卖力气好好干,说不准明年的这个时候也能混个“有品级的一官半职”呢。 从这一刻开始,李吴山就给了大旗庄民团一个自创的建制:分巡武备李吴山李军门自然是绝对是一把手,总教官刘三房是二把手的军事长官,下设五个从九品的队总和二十五个没有品级的旗总,一百多个小伍长,总算是象那么回事了。 这一百多个刚刚被李吴山提拔上来的军官无比志得意满,纷纷上来向自己的直属上司敬酒,搞的好像梁山好汉的分赃大会! 这场所谓的酒宴持续时间很长,一直到了暮色降临之际,作为校场使用的打谷场上依旧人山人海热闹非常。 就在这个时候,张寡妇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在人群拉起张大娃的手就走。 现如今的张大娃已是一名光荣的民兵,正式身份是大旗庄民团“乙”字队二旗四伍的士兵。这孩子对外宣称已十七了,其实真实年龄是十五岁,嘴巴上刚刚冒出一抹细密的绒毛。如同所有急于长大的少年一样,为了证明自己是条真正的汉子而不是孩子,咬着牙吃了几碗酒劲很大的“高粱烧”,脸色红的如同猴子腚,嘴巴里喷着酒气对自己的亲娘说:“干啥哩?俺还要和大家伙儿一起吃酒……” “还吃个屁!”张寡妇高声的叫骂着,一巴掌拍在儿子的脑袋瓜子上:“再吃连命都没了,快跟娘回家去……” 不管怎么说张大娃都是民团的正式成员,平日里总是装的象个大人一样,现在被老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了一巴掌,落了个没有脸面,心中很是不忿,将身儿一扭挣脱了张寡妇的拉扯:“民团的事情还没有完,大家都没有走,我也不回家……” “再不回去就净等着当死鬼吧,”张寡妇心疼儿子,再也顾不得掩饰什么,急赤白脸的大叫着:“辫子兵已经攻破了县城,眼瞅着就要杀过来了,赶紧跟我回家收拾收拾跑路要紧!”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忍不住的朝着南方望去。 昏暗的夜色当中,几点赤色的火光若隐若现,片刻之间就变得熊熊烈烈,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 北运河沿岸的烽火台已经点燃了! 辫子兵真的杀过来了! 热闹喧嚣的打谷场上顿时鸦雀无声,死一般的沉寂。 早在今年的二月中,辫子兵就已经杀进了关,而且乡亲们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但却并不怎么在意,因为类似的事情已经历过不是一回两回了,早已司空见惯甚至变得麻木了。 自崇祯朝以来,清兵数次入关大掠,抢走很多人口、牲畜,每一次都杀的大明官军退避三舍,甚至有好几次直接就把京城给围了,真不是多么稀罕的事情。 因为清兵入关抢掠的次数太过于频繁,乡亲们已经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八旗辫子兵只会朝着人烟稠密的富庶之地进发,就算是京城附近出现一些人马,也不过是为了起到牵制的作用而已。虽然八旗兵和大明官军屡屡在京城一带鏖战,但大旗庄附近却是血火刀兵中的一方世外桃源,辫子兵从来都不会骚扰到这一片地方。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沿河十三庄距离北运河太近,辫子兵若是深入到这里来,很有可能会被沿河而上的勤王之师给拖住,会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战略局面。 以往的年份,辫子兵总是在深秋或者初春打破长城碍口,深入到关内大肆抢掠,这一次也不例外:清军兵分三路,西路从宣府直插晋西北,中路从瓦房沟一带深入到京师附近,东路则从将军石破关而入一路南下。 清兵的东路军曾经一度逼近香河,到大旗庄的直线距离不足一百五十里,但乡亲们却不怎么害怕,甚至没有太当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清军肯定会在香河东部一路南下。事实和乡亲们所料想的完全一致,清军又按照往年的老路数朝着南边去了。 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是玩滥了的老套路,完全用不着担心。只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清军没有按照来时的路线原路返回,而是在饱掠一番之后直接攻打县城,然后沿着北运河朝着西边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李吴山腾的站起身来,一把揪住张寡妇的衣衫领子:“清兵真的奔着这边来了?” 张寡妇被李吴山那凶狠的眼神吓的一哆嗦,结结巴巴的说道:“千真万确啊,我看的真真儿的,整整十万辫子兵,铺天盖地的掩杀过来。巡河营的官军已经败了下来,正朝着这边撤退。得亏我跑的快,要不然呀,就回不来了呢……” 第十七章 辫子兵 十万辫子兵?这特么完全就是在胡扯。 这是入关抢掠,又不是明清双方的生死决战,怎么可能会有十万八旗兵?整个“我大清”都凑不出这个数字的辫子兵来。三路清兵的总兵力能有两三万就已经很不错了,怎么可能会在一个侧翼上出现十万人马? 至于张寡妇说的“亲眼所见”,更是没有影子的事情。若是她真的能看见辫子兵,早就被砍死了,哪里还有机会走几十里的路程逃回大旗庄? 虽然李吴山一点都不相信张寡妇的鬼话,但其他那些乡民却没有这样的见识,早就被吓傻了。纷纷招呼亲朋相邻,准备回家躲避兵灾,刚刚还热闹喧嚣的场面顿时狼奔豕突场面大乱。 “慌甚么?”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反而显得气定神闲,做出一副“我比诸葛亮还要诸葛亮”的沉稳模样,就好像他早了料到清军会过来似的,笑呵呵的对身旁的银雀儿说道:“辫子兵还真的朝着这边杀过来了,真是天助我也,你赶紧回家看看,派往京城给京营送信的人回来没有?” 给京营送信?老爷什么时候派人去往京城了? 银雀儿心思单纯,但却一点都不傻,抬头看了李吴山一眼,瞧见他正朝着自己挤眼儿,马上心领神会,没有影子的瞎话脱口而出:“回来啊,今儿个晌午就已经回来了。” “好!”李吴山猛的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起来:“清军改道的消息我前天就已经知道了,早已派人去往京城报信儿。京师三大营的两万精兵弹指之间即可来援。要不然的话,我早就卷了细软躲到京城去避难了。” 这话说的在理。 李吴山李老爷家大业大,若是真的遭逢兵灾,损失肯定最大。要不是因为他早就知道了京师三大营很快就会派大军支援的话,肯定早就带着金银细软跑路了,还会留在这里等死? “清军能在不到一个昼夜的时间内行军百里,必然是轻装简从的小股人马,充其量也就是些侦骑而已。”李吴山笑道:“我们这里有几百兵士,格杀几十个侦骑应该不在话下吧?到时候朝廷的赏赐下来,大家都有功劳,说不准还能搏个封妻荫子光耀祖宗的战功呢。我不管你们是怎么想的,反正我不走!” 怪不得李老爷的腰杆子这么硬,竟然敢于直面气势汹汹的辫子兵。原来他早就知道辫子兵只有区区的几十个人,而且早就知道京师三大营的人们很快就要到来。 “你们若是想跑,我也不拦着,但诸般好处肯定是没有了。”李吴山的面色一沉,毫不掩饰语气中的鄙夷之意:“我大旗庄民团要的是英勇无畏的纯爷们,听到些风吹草动就吓的没了卵蛋的怂货老子不稀罕,也懒得把田地银钱给他。诸位若还是站着撒尿的汉子,就和我李吴山一起搏个功名富贵,到时候我肯定不会亏了大家。若是大家怕了,跑了,嘿嘿……” 嘿嘿的冷笑了两声,李吴山猛然抄起一杆大扎枪往地上一戳,咬牙切齿的说道:“好处你们已经拿了,到了事头上却要撒丫子跑路,休怪我翻脸无情。大旗庄民团的花名册上已经录下了你们的名号,你们就已经是我的兵了。临阵脱逃是什么样的罪过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民团虽然不是正经的官军,也算是一支有名号的军队,肯定要执行军规。 军法如铁,最是森严。 上了大旗庄名团的花名册,拿了李老爷的好处,就得和他并肩战斗,这是规矩。 “刘三房。” “在!” “你敢不敢和我一起搏一搏?” 刘三房是总教官,拿的好处最多,而且还有军职,若是口中说出半个“不”字,所有的好处全都化为泡影,那几十亩河滩地立刻就不在他的名下了。而且此人当过兵,对于眼前的形势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清军掩杀过来,肯定是一个很宽大的正面。跑?能跑到哪里去?还不如索性把心一横干他娘的。若是干不过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若是侥幸能挡住一阵撑到大军来援,必然是一场泼天的富贵。 一瞬间就衡量出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刘三房扯着嗓子大吼:“俺吃的用的都是李大人给的,如此用人之际,我肯定要留下来,跑的都他娘是三孙子。” “好,好汉子!”李吴山转过脸去,环视自己刚刚“提拔”起来的那一百多个“军官”:“大敌当前,已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身后就是你们的村子,你们还能跑到哪里去?自己身手摸摸裤裆里的卵蛋儿还在不在?还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是跟着老子搏这一回……” 一番鼓动之后,那些个连品级都没有的所谓军官终于有了些底气,虽然还是有部分人心存畏惧,却不好当中讲出来,只能附和着别人的说法,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 “银雀儿,把家里的存银全都搬出来……” “老爷……”银雀儿迟疑了一下,正要开口说点什么,猛然看到李吴山的目光,顿时吓的一哆嗦,赶紧说道:“好的,婢子这就是取……全都搬过来么?” “是。” 平日里嬉皮笑脸的李吴山满面寒霜,目光之中全都是森森锐气,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却让小丫鬟产生了一个错觉。整日里嬉皮笑脸的老爷似乎在一瞬间变身成为一头凶猛的野兽,目光中的森然和冷酷比任何刀剑更加锋锐,让人不寒而栗。 “库里还有些布匹和盐,也搬出来吧。顺便把六斤他们全都喊过来!” 很快,银雀儿就率领着六斤等人把银钱和布匹全都搬到了打谷场上。 “仓库里就这么点东西了。”李吴山打开那些小小的箱子,露出里边的那些元宝。 十二两一个的小元宝,整整十四箱,还有一堆铜钱和布帛。 每人一个元宝先拿着,等打败了敌人之后还有重赏。 当了李老爷的民兵,吃的穿的都是李老爷给的,现在又拿了他的元宝,说不得也只能替他卖命了。 大旗庄民团的这次对抗赛,吸引了数千前来观战诸位的乡民,这个时候也只能暂时让他们到村子里躲避…… 这个时节本就昼长夜短,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后半夜。 六百余民兵埋伏在村口的土岭子之后,眼珠子瞪的溜圆,死死的盯着前面的河道。 青泥河上本有一座石桥,那是李吴山李大善人出钱修建的,为的就是方便村民出入,现已连夜拆毁。敌人要想经过的话,必然要蹚水过河。 一直到了拂晓时分,黑暗终于褪去,但黎明还远未到来,天地之间一片清濛,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楚。 嘈杂的人声由远而近,一队人马从东南方向奔了过来。 埋伏在土岭子后面的民兵们顿时就紧张起来,一个个全都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捏紧了手中的扎枪。旁边的弓兵慌慌张张的拽开弓弦…… 李吴山虽然依旧是一副“胜券在握”“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真就的是诸葛重生武穆在世一般镇定从容,其实内心里也是颇为紧张,手心里已经攥出汗水,忍不住的站起身来,真要高喊一声“给我冲”的时候,猛然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 一脑门子扎进来的这些人约莫有两百多人的样子,一个个跑的丢盔弃甲去喘吁吁,还不时的回头张望,活像是一群被猎狗追过几道山梁的兔子。 八旗辫子兵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这是…… 这特么根本就不是八旗辫子兵,而是溃败下来的巡河营官兵。 “幸亏刚才没有发出战斗命令,要不然的话就闹大笑话了。”在暗自庆幸的同时,李吴山也在偷偷的苦笑:“看来老子还真的不是什么天才,才这么一点小小的场面就有点驾驭不住,还是有点嫩了。” 青泥河不是什么大的江河,最窄处不过百十步,若是遇到枯水期就会断流。现在这个季节正是水量丰沛的时候,虽然算不上湍急,也能没过腰身,水最深的那一段甚至可以没顶。 这些个溃兵不明地形,好像慌不择路的兔子一样扎了进来,察觉到水深难渡之后又折返回去,几次试探才找到适合蹚过河的浅水段,但却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后边的追兵越来越近…… 敌人紧紧咬着这些溃兵的屁股一路追赶,终于抓住机会扑了上来。 大战旋即展开。 慌乱的巡河营溃兵拥挤在河道处,厉声谩骂着、推搡着,把那些体力不支的同伴挤进深水中,还没有跑出几步就被拖着砍刀冲上来的辫子兵一刀砍翻。 带着皮盔的辫子兵大多是轻甲,有些干脆就没有披甲,好像饿极了的虎狼一般猛冲过来跃入水中好一阵劈砍,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瞬间就把巡河营溃兵杀的鬼哭狼嚎。 濒死之际的惨叫和兵器砍进身躯的钝交织在一起,在青蒙蒙的天光中反复回响,让人不寒而栗。 这一切,就发生在大旗庄民团的眼皮子底下! 第十八章青泥首战 清军改道确实出人意料,抢了那多的人口钱粮,想以前那样老老实实的撤走也就是了,偏偏要折而向西,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二月里,清军破关抢掠,一路如入无人之境,东路军甚至一度深入到山东的德州乐陵一带。朝廷连连派遣军马围追堵截,却屡屡被清军打的狼狈逃窜,这一次更是摆出了要配合中路威胁京师的姿态。 沿途的官军原本还想做出个“死战到底”的样子,根本就没有想到清军的速度如此之快,转眼之间就已冲破阻碍到了近前,干脆连象征性的抵抗也没有了,直接就一哄而散。驻守在香河的巡河营一触即溃,直接就把北运河拱手相让,让辫子兵得以从容不迫的沿着运河一路进发。 巡河营本就不是野战部队,遇到辫子兵调头就跑也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偏偏那个监军(其实就是二把手的巡检)是个认死理的书呆子,死活不让兄弟们跑路,高喊着“精忠报国”“血战到底”的口号,浪费了大把时间。 八旗辫子兵的凶狠众所周知,哪是那么好打的?辽东、辽西二十万人马都挡不住,长城沿线的九军都不敢出战,小小的巡河营还打个屁呀,这不是让大家送死么? 虽然这位监军大人是个二把手,但他还挂着个侍讲教授的头衔,可以算是太子的老师。虽然当朝太子有四位正式的老师和几十个不算正式的老师,而这位路监军仅仅只是其中的一个,但毕竟是太子师,等到太子登基之后很有可能位高权重,所以不敢轻易得罪他。 勉勉强强的打了一阵之后,一千二百多人的巡防营只剩下四百来人,其他的不是战死了就是跑散了。 眼看着气势汹汹的辫子兵已经杀过来了,巡河营的千户大人再也顾不得理会这个唱高调的穷酸,再不跑路的话就真的要被辫子兵给砍死了。 虽说满脑子都是“为国尽忠”思想的路恭行坚决反对撤退,但千户大人已经带着弟兄们撤了,他一个穷酸文人还能真的上阵杀敌不成?也就只能跟着溃败下来的巡河营一路奔逃了。 辫子兵就在后面咬着屁股穷追不舍,到了大旗庄终究还是被追上了。 两岭相夹,一水阻路,跑的筋疲力尽的巡防营残兵也只能硬着头皮打这一仗了。 “啊——”拖着长长尾音的惨叫声戛然而止,路恭行身边的那个巡河营士兵被砍了个开膛破肚,鲜血汹涌而出把河水都染红了,粉白色的肠子流淌出来,发出毛骨悚然的惨叫。 又是一刀下去,顿时身首异处。 屠戮就在眼前,把路恭行吓的快要瘫了。这位从来没有见过厮杀厂场面的老书生吓的面色如纸,哆哆嗦嗦的喊出一句“报效朝廷”的口号之后,用颤抖的手拔出那把装饰用的佩剑,正准备冲上去“以身殉国”,脚下却是一软,猛然栽倒在齐腰的河水当中。 那些残存的巡河营士兵,全都经验丰富的老兵油子,毫不理会路恭行,更没有半点“以身殉国”“血战到底”的气势,而是不顾一起的朝着河对岸奔逃…… 兵败如山倒,报读诗书心存报效的路恭行连自己都顾不下来了,又怎能约束这些个争相逃命的溃兵? 事已至此,作为一个文人,能够做到的事情只有一件:以身殉国。 倒转剑柄,将锋锐的坚韧横在颈项之间,正准备自刎之际,忽然听到头顶“嗖嗖”几声响动,刚刚冲上来的辫子兵顿时倒下了几个,不远处的那道土岭子上,正有一群穿着黑衣的士兵猛冲下来。 伏兵。 我煌煌大明的伏兵。 生死之际,忽然看到己方的士兵,路恭行激动的都要哭了,倒拖着那柄装饰用的佩剑,连滚带爬不顾一切的朝着那边奔了过去…… 大旗庄民团拥有一定数量的弓箭,但却严重缺少技艺娴熟的弓箭手,更不能提供“前冲三射”的远程火力掩护,很多人都是一射之后就把小梢弓丢在一旁抄起扎枪就冲了过来。 李吴山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六斤他们那一群半大的孩子象猎狗一样跟在他的身旁跑的飞快 素来和善仿佛笑面佛一般的李大老爷咬牙切齿神态狰狞,借助黄土岭子的天然坡度把奔跑的速度展开到了极限。 一百多步的距离瞬间即至,已经近的能够看到敌人脸上的表情了。 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只是拼出吃奶的力气把大扎枪死命的往前一捅。 面对战斗经验丰富的辫子兵,李吴山的这一枪毫无悬念的刺空了。 重头砍刀荡过一丈多长的枪杆,呼的劈砍过来。 这个时候的李吴山相当狼狈,却不怎么慌乱,而是习惯性的侧过身子止住了前冲的惯性,利用不到两秒的时间差等待后面的民兵赶上来。 至少三柄扎枪从身后刺出,虽然帮李吴山解了围,却依旧没奈何对面的辫子兵…… 三个民兵再加上李吴山本人,全都手持长柄武器,竟然没有快速干掉一个辫子兵,这让李吴山非常恼火,非常非常的恼火。 “杀!”震天价的怒吼声中,李吴山那变了腔调的呐喊声就好像是硬生生的从胸口挤出来的一样,垫步前插一枪突刺。 这一次,终于建功了。 李吴山原本是指望捅刺敌人的胸腹要害,也不怎的,竟然一枪刺在敌人的颈下部位。 为了防止敌人垂死反击,根本就不敢往回抽枪,而是用尽全身力量顶着敌人的身体死命的往前冲,直到敌人倒下才抽回扎枪。 仰面朝天倒在河滩上的辫子兵还没有死透,鲜血在心脏的强力泵射之下喷溅起来一个高,似乎还想挣扎着跳起来,李吴山赶紧补上一枪。 这一枪正中心窝,因为捅破了心肺,拉着长调的惨叫声很快就变成了“咕嘟”“咕嘟”的闷响,几个剧烈的抽搐之后终于死的不能再死了。 和李吴山这种险象环生的战斗相比,那些孩子们的战斗则更加的惊心动魄。 在距离李吴山不足十步远的淤泥里,身材瘦小的六斤已经被辫子兵一脚踹翻,却死死的抱着敌人的大腿,冒着被一刀劈成两片的生命危险死也不肯放手。 旁边的几个同伴一拥而上,用拳打用脚踢,用牙齿咬,用石头砸,仿佛一群咬住猎物的小狼…… 以有心算无心的伏击战,再加上人数上的压倒性优势和对地形的熟知,战斗进行的还算顺利。 在干掉了十几个辫子兵之后,胜负其实已经分出来了。 追赶过来的辫子兵总共只有一百多人,面对六百多民兵的伏击吃了一个很大亏,马上就认清了形势准备暂时后退一下以避锋芒。 但这个战术性的后退动作却导致了更大的失败。 青泥河地形复杂有深有浅,有些辫子兵直接就进入到了深水区,很快就被民兵们用大扎枪捅死在水中…… 残存的几十个辫子兵好不容易撤退到了河对岸,李吴山当然不肯放他们走。 原以为可以继续扩大战果,直接将这股辫子兵消灭全歼,但事实证明,李吴山过分低估了敌人的战斗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那几十个辫子兵大多带伤,但战斗力依旧惊人,尤其是彼此之间的配合简直堪称完美,即便民兵是他们的好几倍,依旧可以采用相互掩护交替后退的方式逐渐脱离接触…… 望着飞速退走的那三十来个辫子兵,李吴山很是懊恼:带着六百多民兵打一百多辫子兵的伏击,竟然没有打出一场漂亮的歼灭战,还让敌人走脱了一小半,这样的胜利含金量真的不是很高啊。 但是,军心士气这个东西可鼓而不可泄,这个时候的李吴山只能想那些民兵一样高声欢呼,庆贺大旗庄民团成立以来的第一个胜利。 刚刚经历了一场血战的民兵们正在忙着收拢伤者打扫战场,死里逃生的巡河营残兵终于松了一口气,很是有种如获新生的庆幸。 天知道这些民兵是谁的部曲,更懒得知道他们是从哪来的,这些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总算捡回来一条小命儿。 虽说这些“从天而降”的民兵干掉了追击的辫子兵,但巡河营残兵却没有丝毫逗留的打算,而是在稍事喘息之后准备继续朝着京城方向溃逃。 在他们的心目当中,只有躲进坚固的城墙之后才是安全的。 一番简单的沟通之后,巡河营千户对李吴山说:“这位兄弟,跑吧,赶紧跑吧,鞑子的大军马上就要掩杀过来了。” “有多少清兵,敌军构成如何?” “很多,很多很多的辫子兵,根本就打不过的,”一提起辫子兵,这位千户大人依旧心有余悸:“辫子兵凶残的紧,你们杀了他们这么多,他们一定会报复。肯定会把整个村子都杀光,杀的鸡犬不留,然后一把火烧个干净,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赶紧带着你的人往京城那边跑吧,若是跑的快,兴许还能活一条命……” 说了这么多,全都是对辫子兵的惧怕之意,真正有用的情报一句都没有。 “这位大人,你总得告诉我清军主力在哪吧?” “主力?主力一直在后面追着我们的屁股打,很快就要过来了。”巡河营千户说:“赶紧跑,再不跑怕是来不及了。” 这句话……李吴山一点都不信。 清军出动主力人马,就是为了追赶你们这几百个残兵败将?这话连三岁的孩子都骗不过,你真当我吓大的吗? 就算刚才的那一百多个辫子兵是前置的小股侦测武装,就算清军的主力跟在后面,两者之间至少也要拉开很长一段距离,一时三刻应该到不了这里。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阵号角声从远处传来,就好像下大雨的时候从远方空旷的山谷中传来的闷雷,带着隐隐的轰鸣之声。 没过多久,一杆高高的旗帜出现在视野的尽头。 那面棋子呈三角形,通体如皂,绣在旗面上的金龙清晰可见,甚至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周围的水纹装饰,旗面下的旗斗上还衬着八条彩带…… 看到这面旗帜,巡河营的残兵败将登时就炸了: “黑水金龙纛,是黑水金龙纛!” “洪太(皇太极)的近卫亲军来了,快跑哇!” 第十九章 战场纪律 努尔哈赤建立“大金国”,后洪太(皇太极)改金为清,据说就是为了利用五行之说来克制大明:明朝日月同辉,又有朱氏的本命赤火,是典型的火德立国。因为火克金的缘故,大金国的国势一直都不怎么兴旺,改为大清之后,采的就是北水克南火的意思,希望藉此在天命上压过大明朝。 以洪太(皇太极)的务实主义精神,未必就真的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五行命数之说,改金为清也有更深层次的政治考量,但下面的人愿意这么相信索性也就顺水推舟了。 至于那面黑色的三角旗,并非代表着“我大清”,而是代表着洪太本人,和所谓的水火之说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女真人尚黑,五色之中以黑色为尊,是一种非常尊贵的颜色。上面绣了一条五爪金龙,则代表着无尚威权,旗面下的八条彩带象征着八旗,这个旗帜只有清人当中的最高统治者才有资格使用。 黑水金龙纛既不是正式的军旗,也不是清军的认旗,反而是一种仪仗,只有皇太极本人才能使用的仪仗,差不多就相当于大明的火纹金龙旗。 具体到军事层面上,这面黑水金龙纛则代表着皇太极的亲兵卫队,也可以说成是他的随行仪仗队。 据说,皇太极的仪仗队中全都是千挑万选的悍勇之辈,无一不是力搏狮虎以一敌十的剽悍武士,打遍天下未逢敌手。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光环,巡河营的残兵败将才会吓的惊慌失措屁滚尿流。 眼看着巡河营就要一哄而散的跑路,李吴山赶紧拦阻。这么多辫子兵掩杀过来,正愁人手不够用呢,怎能让他们就此逃散? “清兵在不到一个昼夜的时间内穷追一百多里,必然是清军冒进,兵力一定不会很多。”李吴山拽住那位千户大人,把眼前的局势分析的头头是道:“我军新胜,军心士气可用,又占据了主场优势,你我两家联手,定然可以一鼓破敌……” 一鼓破敌?你特么说的轻巧,辫子兵要是那么稀松的话,何至于在京畿一带纵横奔图如入无人之境?这是辫子兵的精锐,而且是精锐当中的精锐,不敢说真的全都是以一敌十的天兵天将,至少也能把这里的所有人全都砍死。好不容易挣了一条老命回来,谁特么和你“一鼓破地”? 这些巡河营残兵已经被辫子兵吓破了胆,一心只想着逃跑,万般无奈之下,李吴山只好又搬出曾经对民兵说过的谎言:“京师三大营的数万人马已在路上,旦夕之间即可来援,只要我们抵挡一阵……” 这种话,也就只能骗一骗懵懂愚昧的无知乡民,却诓不了贼鬼溜猾的巡河营:三大营的数万人马?这种话连鬼都骗不了。要是京师三大营的人马来支援的话,肯定是我们这些正规军最先知道,你们不过是乌合之众的民练,怎么会知道连我们都不知道的消息?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京师三大营的官军真的会过来支援,三天两后晌的也肯定到不了。那是数万大军的调动,不是过家家闹着玩儿,光的书文往来协调部署就需要好几天的时光。等到三大营的人们赶过来的时候,这里早就被辫子兵屠光了。 “去你娘的三大营援兵,当老子是傻儿不成?”巡河营千户骂着粗话,一甩膀子挣脱了李吴山的拉扯,骂骂咧咧的大叫着:“老子劝你跑路是为了你好,你不知恩也就罢了,还耽误老子的性命。你们这些乡下土鳖想要送死我不拦着,却休想让老子给你们垫背……” “弟兄们,赶紧撩,跑快一点儿兴许还能挣条活命……” “慢着!”敌人大部就在眼前,这边还在为跑路的问题纠缠不清,实在让人丧气,李吴山大吼着拦在巡河营千户面前:“大人身为朝廷命官,本有保土安民之责,怎能不战而逃?” 朝廷命官?和自己的小命比起来,朝廷命官算个屁呀,再不跑的话,朝廷命官就要变成死鬼命官了。 “老子堂堂千户,正经的六品,老子吃你的米了还是拿你的俸了?你这土鳖管得到老子?” 六品千户差不多也就相当于正式的团长了,李吴山虽然是个从六品的武备,但却是临时任命,而且双方不是一个系统,不存在谁指挥谁的说法,何况李吴山的官职本就比千户低很多,人家当然不会听他的。 “好狗不挡道,再不起开让路,老子就要动刀子了。”千户拔出腰刀,在李吴山面前呼呼虚劈了几下,咬牙切齿的大骂着:“自家姓名要紧,管你是天皇老子也顾不得了,再给我絮叨这些有的没的,信不信老子一刀砍了你?” 虽然早已看出巡河营残兵心无战意,李吴山却怎么都没有想到那位千户大人竟然直接率部跑路了,连个遮掩脸面的借口都不找,直接就带着他的人开溜。 脸色铁青的李吴山猛然抄起一杆扎枪,紧跑进步追上前去,举着扎枪朝着巡河营千户猛然一刺。 尺八的枪尖从后背直贯前胸,李吴山依旧不依不饶,用扎枪顶着千户的身体奋力前冲,连连前进了十几步之后再次发力,直接就把这个千户大人钉在河滩的老柳树上。 被钉在树上的千户大人就好像是孩子们用草棍穿起来的蚂蚱,手脚胡乱踢蹬,惨叫声震人耳鼓。 拔出扎枪再次捅刺,好像疯的一样二刺、三刺,转眼之间就把这个千户大人捅了七八个血窟窿。 鲜血喷溅,凄惨的叫喊声已化为模模糊糊的闷响,活像是一只被捏住了脖子的笨鸭,四肢却还在无意识的抽搐,整个场面恐怖而又血腥。 “临阵脱逃者,这就是下场!”面目扭曲的李吴山真疯了,举着还在滴答鲜血的扎枪高声咆哮:“不战而逃,无论官职高低,一并行军法。” 两军对敌之际,临阵脱逃者,不问对错不论缘由就可以直接就地正法! 这就是铁一般的战场纪律。 一个区区的名团武备,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干掉了一个官军千户,千户大人还没有完全死透,正倒卧在自己的血污中作最后的痉挛。 这个场面,顿时震慑了所有人。 不光是那些个巡河营残兵,就连大旗庄民团的民兵们也被吓的目瞪口呆。 “大敌当前,唯有死战到底。” “妄言退缩者,斩。” “迟疑不前者,斩。” “闻令不遵者,斩。” “左顾右盼者,斩。” 一连说出好几个斩字,杀气腾腾的李吴山身上竟然升腾起一股前所未有的王霸之气,仿佛统率千军万马的铁血将帅一般。 “你们当中,谁的官职最大?上前答话!” 面对杀气冲天当中斩杀千户的李吴山,所有这些巡河营残兵全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把目光转向路恭行。 这位监军大人早被李吴山的果断和血腥震慑的双腿发软,哆哆嗦嗦上前几步:“我……本官新北漕运巡河营巡检路恭行……” “好,从现在开始,我任命你为巡河营千户。”用带血的枪尖指着这个老书生,李吴山脸上的表情狰狞如鬼:“若你敢后退半步,老子一枪捅了你。”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再也没有谁敢于怀疑李吴山的这句话了。 连一把手的千户都干掉了,当然也就不在乎再干掉一个二把手。 若是路恭行牙缝里吐出半个“不”字,李吴山的扎枪立刻就会捅刺过来。 “对,对……这位……这位大人说的对……”直到现在,路恭行还没有记住李吴山的名字,只能笼统含糊的称呼这个比自己官职还要低很多的民团头子为“大人”,尤其是那柄指着自己的扎枪,枪尖儿上还带着血呢,确实唬煞人。这个时候的路恭行早已六神无主,若不是潜意识里“忠君报国”的思想支撑着,恐怕早就瘫软在地了。关键时刻,多年的圣人教诲还是发挥了一点作用。当然,更主要还是因为李吴山那狰狞的表情和铁一般的战场纪律,重重压力之下,这位颇有些书生意气的老文官还是鼓起了些血勇之气:“张千户弃战而逃,按律当斩。现,我代兼千户之职。大家……力战到底,我一定不会忘了大伙的忠勇之心,肯定会向朝廷举荐,封妻荫子之在今朝……” 大明朝讲究的就是以文驭武的传统,文官天然就比武将来的高贵,区区的七品文官指着四品武将的鼻子骂大街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现在,身为清贵文官的路恭行却接受了李吴山这个下级的任命,看起来好像很荒诞,却不过是事急从权没奈何的事情。 眼下这种情况,分明就是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逃是死战亦是死,还不如横下一条心拼一把,若是侥幸胜了这一场,不仅保的自家性命,兴许还能搏个功名富贵也说不准呢。 以铁的纪律和血腥的手段行雷霆之举,硬生生的震慑住了巡河营的残兵败将,让他们只能留在这里战斗到底,接下来,就要面对自己手下那几百民兵了。 这一次,李吴山没有撒谎,而是开门见山的说了实话:“诸位乡亲,旁的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京师三大营的数万援兵根本就是我杜撰出来的,别再想什么援兵了,根本就没有,就算是有一时三刻也到不了这里。” “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身后的村子里还有你们的妻儿老小。你们要是孬了,你们的爹娘儿子,你们屋里的女人婆娘,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跑,全都得挨清军的刀子。到时候就是家破人亡断子绝孙的下场。” “眼下这个局面,唯有拼死一战。若是胜了就能换个阖家平安,若是败了……那就什么都不消说了。 原来所谓的数万援兵不过是李老爷顺口胡扯,这句话可把大家伙给坑苦了。可是眼下这个情形,哪里还有心思计较这些? 身后的庄子里还有几千人,全都是这些民兵们的妻儿老小,就算是明知打不过也得打了。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拼了吧。” “我把他娘的,左右不过就是个鱼死网破的局面,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没有大网逮不住大鱼,没有大鱼也撞不了大窟窿,拼了!” 战斗气氛已经调动起来,所有的民兵全都做好鱼死网破的准备。 “所有人,听我调遣……” 李吴山李老爷,这位民团头子开始调兵遣将进行最后的战前部署了…… 第二十章 各有心思 太阳已经升起两竹竿子那么高了,没有一丝的风,缠绕在林间树梢处的薄雾刚刚散尽,空气中弥漫着潮热的气息。 炎炎夏日里这种既闷且热的天气让赖慕布很不适应,早不知出了几身的汗水。前胸后背的热汗顺着身体流淌,把贴身的阻箭绸布浸的透了,裹在身上好像生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壳子,滑滑腻腻的好不难受。 “这天气,真是见鬼了。”赫赫阿哈掏出一方软皮子,十分殷勤百分恭顺的递到赖慕布手中:“主子,瞧您热的,擦擦汗吧。要不先把甲卸了凉快凉快也好……” 接过那方软皮子把脸上、颈下的汗水擦了擦,赖慕布笑道:“你跟着我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不是不知道规矩?若是被我们的勇士看到了,岂不是要笑我?” 行军的时候可以把甲胄卸下来轻装前进,但这是在敌境之内,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不到扎营之地不可卸甲,这是军规。 “奴才可不晓得什么军规不军规的,只知道伺候好主子才是天大的事情。”赫赫阿哈的脸上带着明显的谀笑表情:“四下里都是主子的家丁,就算卸了甲旁人也是看不到的。” “若有突发敌情,岂不是还要披甲?” 赫赫阿哈的媚笑愈发明显:“主子神勇无敌,谁敢过来送死?这两个多月以来,奴才亲眼见主子攻城略地所向披靡,便如战神一般。那些个汉儿听了主子的名号,也就只有闻风而逃的份儿了……” 明明知道这是拍马屁的阿谀之词,但赖慕布还是很受用,用马鞭轻轻的拍打着赫赫阿哈那乌青的脑壳,哈哈大笑道:“真是个体贴的好奴才,难得你还有这份孝心,便听你一回吧。” 听了这话,赫赫阿哈赶紧过来,笑嘻嘻的帮着赖慕布祛除了身上的重甲,仅穿了件子贴身的轻衣,烦躁闷热顿去俄顷之间就凉爽了许多。 赫赫是很常见的老满洲姓氏,也做赫赤。至于阿哈二字,则不是他的名号,而是满语当中“奴才”的意思。 在汉人的心目中,在姓氏之后冠上“奴才”这俩字做后缀,绝对是莫大的侮辱,若有人敢这样称呼他人,肯定会当场拔刀相斗。但赫赫阿哈却丝毫都不觉得这个称呼是一种耻辱,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耀和地位的象征。 作为爱新觉罗氏家生的包衣奴才,赫赫氏依附爱新觉罗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是早早就入了旗籍的。包衣奴才就是家主的奴隶,但却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奴隶,还兼着一部分家丁的职能。因为忠诚可靠,深得主子信赖,光是赏给他的奴隶就有十几个之多。伺候完了主子回到家里之后,照样过着吆五喝六呼奴喝婢的生活,也可以过一过当主子的瘾。 赫赫阿哈贴身伺候赖慕布已经几十年了,还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送给主子做媵妾,愈发的得到了主子的恩宠和信任。 替赖慕布扛着沉重的铠甲,赫赫阿哈却完全是一副甘之如饴的表情,那份阿谀奉承的媚态更是足尺加三:“这次入关,主子连战连捷,打出了大大的名号,回去之后复了贝勒的爵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便是加个亲王衔也是有可能的……” “满口胡言乱语!”虽然面子上做出一副佯怒的样子,训斥着赫赫阿哈:“这种事情,也是你能胡说八道的么?再敢乱讲,当心吃鞭子。” 赫赫阿哈知道主子并没有真的发怒,笑嘻嘻的说道:“总有都是主子的亲随,奴才才敢说出口,但凡有半个外人在场也不敢说的。” 作为这次入关大掠的方面军最高长官,赖慕布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战果,但这点功劳完全不足以封王封爵,这个奴才话里话外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情——夺嫡! 不久之前,作为这次入关最高统帅的肃亲王豪格给赖慕布送来一个绝秘消息:上不豫! 上不豫的意思就是皇帝病了,而且病情相当严重。 皇太极病了,作为长子的豪格肯定焦急万分,一定会急着回去。至于回去的原因到底是忧心父亲的病情还是揣着夺嫡继位的心思,已经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白着的事情。 “我大清”刚刚立国不久,还没有册立太子的传统,身为长子的豪格肯定早就有了继承权位的想法,奈何皇太极病的不是时候。正在外面征讨的最高统帅在没有上命的情况下忽然就领着大军回去了,你是要做什么?造反吗? 若是不回去的话,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多尔衮等人弄权,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一旦多尔衮夺了权位,自己肯定不会有好下场,说不得连小命都保不住。 真龙天子,天命所归,等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话语不过是哄骗小民的鬼把戏,天子者,兵强马壮者为之。父亲当年就是这么干的,顺利登基之后立刻放手打击政敌,把昔日的对手打的凄凄惨惨没有下场。 这种形势之下,豪格早就按捺不住想要领兵回去夺嫡了,但却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有诸多牵绊:这次入关,豪格仅仅只是名义上的最高统帅,根本就指挥不动东西两路人马。 对于“我大清”而言,入关大掠一样要讲究“利益分配”,事先要做各方面的协调,当年的二贝勒阿敏就是因为私自率兵抢掠没有做好协调而被罢了爵位。 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领西路军的是豫亲王多铎,代表着多尔衮一系人马的利益。 多铎和豪格素来不对付,而且他们肯定更早知道了皇太极病危的消息,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把豪格拖住,让他留在关内无法参与夺嫡之事。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东路军统帅的赖慕布就显得非常微妙了。 赖慕布是努尔哈赤的第十三个儿子,就算是多尔衮或者是多铎都要喊他一声“兄长”,早年曾经做过议政贝勒。前些年打宁远的时候,被英亲王阿济格甩了黑锅,成了背锅侠,吃了很大的挂落,不仅被夺了职权连爵位都给削了去。 皇太极选择启用沉寂多年的赖慕布,其实也是为了协调八旗内部的利益冲突, 和多铎不同,赖慕布没有本部的直属力量,直接把八旗人马借调给他,又怕出现指挥不动的状况,皇太极干脆就把自己的亲兵卫队拿出来供他调遣,其实就是为了制衡多铎,这就是那面黑水金龙纛的由来。 阿济格、多尔衮、多铎是一奶同胞的嫡亲兄弟,算是同一系人马。赖慕布和阿济格不对眼儿,也就是和多尔衮不对眼。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本着这个原则,豪格把“上不豫”的消息偷偷传达给了赖慕布,希望这位“十三叔”能拔刀相助。 其实也不需要赖慕布真的去做什么,只要他找个借口回去,豪格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带着大军回去夺嫡了。 三路人马中有两路有回去,剩下多铎那一路完全就是孤掌难鸣了。 从接到密报的那一刻开始,赖慕布就明白了豪格的心意,毫不犹豫的停止了前进,马上下达率军返回的命令。 天知道八哥皇太极的病情到底怎么样了,这种事情宜速不宜迟,赶回去的越早越好。 东路军主力光是战兵就有六千多人,还有数量更多的辅兵和奴兵,再加上抢掠来的数万牲畜和百姓,一步步顺着原路返回的话,到时候再怕是黄花菜都凉了。为了避免出现“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的局面,赖慕布干脆甩下行动迟缓的主力人马,只率领一部分精锐轻装改道,图的就是尽快赶过去和豪格汇合。 赖慕布本身并没有太过于强烈的政治立场,但他绝对不希望多尔衮得势。若是豪格能够继承大清正统的话,肯定会无情横扫多尔衮一系,到时候光是亲王就会被打掉好几个,同样的事情豪格的父亲皇太极已经做过一次了,想必豪格早已有了经验。 到了那个时候,身为太祖十三子的赖慕布就能捞一份拥立之功,就算是单纯为了酬功也能捞一顶世袭罔替的铁帽子亲王了吧! 急于赶路的赖慕布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前面探路的小股旗兵竟然被杀的大败,去的时候一百多却只回来了三十几个。 “前方两岭相夹一水阻路,明人设伏,必是诱敌之举。” 附近这一带并没有什么军事要塞,也没有大规模的驻军,竟然还有能够一举格杀这么多八旗战兵的武装力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很着急的想要赶回去,但赖慕布毕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马上命人竖起黑水金龙纛招摇而上,自己则带着五百名最精锐的亲兵卫队和千把个奴兵押后缓行,并且派出大量斥候仔细侦测。 并没有浪费太多时间,赖慕布就得到了非常准确的军事情报:这一带并没有明军大规模活动的迹象,设伏的是本地民团,只有五七百人的样子。 民团? 民团也敢伏击大清的精锐战兵,这就比一只兔子埋伏在草丛中准备打老虎一个措手不及还要可笑。 “这些个汉儿就是喜欢自作聪明,却不知在真正的战斗力面前,那些所谓的计谋不过就是一个笑话。”赖慕布对赫赫阿哈说:“把我的甲拿过来吧。” 以赖慕布的身份,当然不需要亲自上阵厮杀,披坚执锐也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很快,最精锐的亲兵卫队就做好了战斗准备。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事情发生了:上百个穿着黑色衣裤的民兵吆吆喝喝的冲了过来。 这些软弱的汉儿,根本就是来送死。 还不等赖慕布下达正式的战斗命令,这些刚刚冲过来的民兵就慌慌张张的逃走了,还在沿途抛洒大量财物…… “可笑,真是可笑,这么明显的诱敌深入之计还敢在我的面前卖弄,真是笑掉大牙。”看着大旗庄民团拙劣的表演,赖慕布已经笑了,遥指着远处那两道土岭子说道:“我敢和你打赌,那些明人就埋伏在土岭之后。” “主子神机妙算,自然是不会错的。”赫赫阿哈给自己套上了一件皮质的半身铠,倒拎着大砍刀说道:“奴才这就把他们引出来给主子杀个痛快。” “我没有时间在这里纠缠,”赖慕布毫不在意的说道:“去把那些自作聪明的汉儿杀光,给你半个时辰,应该够了吧?” “足够了。” 赫赫阿哈应了一声,拎着刀子跑到了队伍前面。 虽是奴才,也是有军职的,也曾追随主子厮杀多年…… (努尔哈赤曾经立过太子,但那是后金而不是清,而且史学不彰,故本书做无太子处理。) 第二十一章 水淹七军 为了防止明人利用居高临下的优势往下冲,赫赫阿哈很谨慎的先用弓箭开路,却没有任何反应,等他带着人爬上山梁的时候,刚好看到几十个穿着黑色衣裤的身影从土岭子的另一侧跑下去。 这明显不是要打伏击的样子,摆明了就是疲兵之计。 他们希望身披重甲的满洲勇士去追赶,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利用熟悉的地形和草木的掩护来消耗满洲勇士的体力,然后找机会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冲出来。 在赫赫阿哈的眼里,这样的计谋简直可笑,只能用幼稚来形容。 满洲勇士的体力何等宝贵,怎么会为了追击几十个乌合之众而徒劳虚掷? 赫赫阿哈很直接的放弃了追击,带领着满洲最精锐的勇士们朝着村口方向走来。 他的意图非常明显:不管你们耍什么花招,我只管冲进村去杀个鸡犬不留。 近两百个武装到了牙齿的精锐战兵,足以屠灭一个规模甚大的村落。 这一群辫子兵的规模并不算很大,但却异常严整。行军的速度也算不得快捷,更没有呐喊快冲的声势,只是默不作声的提刀前进,身上的铠甲在白惨惨的烈日照耀之下闪耀着黯哑的金属光泽。 “辫子兵要进村了。”望着越来越近的辫子兵,刘三房下意识的去摸手边的小树弓,身子微微前倾,咬牙切齿的摸出了一支鱼尾箭…… 百战老兵所展现出来的凝重和杀气,尤其是蓄势待发的那种沉稳,让他本人成为一张蓄满了力的弓,似乎随时都能射出致命的一箭。 李吴山轻轻的碰了他一下,微微的摆了摆手,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双眼瞪的溜圆,死死的盯着从山梁上走过来的辫子兵,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走过对岸的河滩,试探性的找到了适合渡河的浅水区…… 是时候了。 李吴山猛然吹响了挂在脖子里的铜哨。 尖锐而又凄厉的铜哨声在天地之间骤然响起,带着某种惊心动魄的神秘力量。 听到哨声的赫赫阿哈下意识的扬起了砍刀,那些个精锐的亲兵也在第一时间摆出了迎战的架势。 听到异动马上应敌,这是所有百战精锐的本能,尤其是这些皇太极的亲军近卫,反应速度绝对堪称一流。 奇怪的是,哨声过后竟然什么都没有发生。 埋伏在附近的敌军并没有随着哨声冲出来,就好像那一声铜哨仅仅只是闹着玩儿…… 赫赫阿哈有点懵了:如果说铜哨是明人的进攻信号,为何哨声响过之后看不到人影?若不是这样,难道那一声铜哨真的是闹着玩儿吗? 远处的赖慕布也觉得很奇怪:先是看到赫赫阿哈冲上了土岭,然后有看到他徒劳无功的带着人从土岭上走下来,难道谁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土岭之上根本就没有布置伏兵? 从地形上来看,这里就是设伏的最佳地点,难道说明人的统兵之人遵循了“伏不重设”的规矩,没有在同一个地点两次设伏? 若是这样的话,明人显然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更让赖慕布无法理解的是,那一声明显代表着某种含义的铜哨声响过之后,对面竟然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说那些曾经伏击了小股探路队的明人已经跑远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条黑线出现了从村口的矮墙后面出现了。 大旗庄民团。 根本就没有伏击,几百个抄着大扎枪的民兵就这么直接的暴露在辫子兵的视野范围之内。 从队型上就可以判断得出来,对方摆明了就是想硬冲一场。 以堂堂之师破煌煌之阵,李吴山摆出的就是这个架势。 整个大旗庄民团排成四层纵深的横队,挺着大扎枪用一个不紧不慢的速度迎着辫子兵“走”了过来。 这是要硬碰硬吗? 赖慕布笑了。 不管多么精锐的明军,都不敢在野战中也大清的勇士正面对敌,这支明显不是精锐明军的队伍看起来好像还有那么点样子,其实根本就不堪一击。 不管他们的意志有多么顽强,在身上没有披重甲的情况下硬抗大清最精锐的皇家近卫,都是在送死。这场战斗还没有开始,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看着这群穿了黑色衣裤的人不紧不慢的走过来,赫赫阿哈登时就恼了。 这么点人就想硬打皇帝陛下的亲卫精锐,这简直就是一种侮辱。虽然手下之后两百战兵,但这两百人全都拥有最优良的铠甲和最强健的体魄,无论作战技巧还是战斗经验,全都是清军当中的尖子。至于说战斗意志,那就更加的不用提起了。 赫赫阿哈真的很想挥刀前冲,如同砍瓜切菜般把这群穿了黑衣的乌合之众砍的哭爹喊娘,但理智告诉他不能那么做。 敌人之所以没有快速突进,就是为了保存体力,在接近到一定程度猛然爆发,利用速度的勇士强行把大清勇士们压制住。 身披重甲的皇家近卫显然不适合与轻装的对手比拼速度,所以赫赫阿哈依旧采用了沉稳的方略,保持着一个紧凑的队形不紧不慢的渡河…… 这几年的持续干旱,让青泥河的水位维持在一个比较低的程度上,要不是李大老爷出钱修建了一座水坝,村子里的四架水车就全报废了。 青泥河水静静的流淌,在五百多步之外的水坝背后,六斤等人正卖力的撬开水坝基座上的条形石,好像疯了一样把水闸的提举转盘砸的稀烂,然后用几根粗大的绳索套在闸框上。 从远处传来的铜哨声让这群半大的孩子更加焦急。 当第二声铜哨响起的时候,六斤的眼珠子都红了:“亲爹在催咱们哩,再快些……” 水坝厚实的很,那是那么容易就能破坏的了的? 拉动闸框的那几头老牛完全不了解这些孩子的紧迫心情,依旧慢吞吞的拉拽着越来越紧的绳索…… 当铜哨声第三次响起的时候,这些孩子就知道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什么也顾不得了,纷纷从怀里摸出利刃,朝着牛屁股疯狂捅刺。 老牛吃痛,再也不复慢吞吞的样子,陡然发力前冲,支撑水闸的粗大梁木瞬间就从基座上拽了出来。 “成了,快跑——” 跟随主子经历过大大小小十余场战斗之后,包衣奴才赫赫阿哈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事实和他所料想的完全一样,那些穿着黑色衣裤的明人陡然加速了。 他们以非常快的速度奔跑着,双方快速接近…… 对冲、抢攻,然后就是酣畅淋漓的砍杀,正常的战斗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不过在这之间最好先泼出至少两轮箭雨,尽可能利用远程杀伤阻截、迟滞对手。 果然不愧是百战精锐,两百来个近卫辫子兵已经摘下了背后的弓箭,只等对方进入射程之后就泼出一轮箭雨…… 就在这个时候,赫赫阿哈忽然觉得脚下似乎的大地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有好像这根本就是一个错觉,下意识的抬眼看了看四周,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 因为地形的阻隔,还没有渡河完毕的赫赫阿哈根本就看不到拐角处的情形,站立在高处的赖慕布却看的一清二楚,正大声的呼喊着什么,用力的摇动着那面黑水金龙纛。 主子在喊些什么?发生什么事情了? 就在迟疑之时,浅水区里刚刚没过膝盖的水面起了阵阵涟漪,耳边传来阵阵轰鸣之声。 猛抬头,只见一排两层房屋那么高的巨浪正汹涌而来。 大旗庄本就是青泥河的转弯处,整条河道形成一个天然的喇叭口形状,更加助长了浪潮的猛烈程度。 高耸的水坝一旦被破开,积蓄已久的水流顿时倾泻而下,携带着大量泥沙和小半个水坝,形成滔天浊浪,仿佛从高处冲下来的泥石流呼啸而来。 赫赫阿哈终于明白过来:对方始终在控制着战斗的节奏,根本就不是要硬碰硬的直接开打,而是在故意拖延时间,等的就是这股“从天而降”的滚滚洪流。 但他明白的太晚了。 再怎么悍勇再怎么精锐的士兵也挡不住这样的巨浪冲击,这些从不后退的满洲至精至锐的勇士们登时就傻眼了,再也不顾什么命令,发了一声喊调头就跑。 不管拥有多么丰富的战斗经验,也不论战斗技巧多么娴熟,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洪水都没有任何作用了。 满洲勇士们已经跑的足够快了,却终究比不上水流的速度,瞬间就被冲了个七零八落。 因为洪水突如其来,本来不怎么宽阔的河道瞬间暴涨了至少一倍,两旁的农田都被淹没了不少,他们还能跑到哪里去? 倾泻而下的洪水看起来汹涌澎湃势不可挡,但终究只是蓄在水坝里的那点水量,根本不得持久,三两个浪头过去之后就很快衰减下来。 但那些来不及逃走的八旗精锐可就惨了。 虽然短暂的洪水不至于真的淹死很多人,但却绝对可以把人冲人。洪水过后,河道了积了一曾厚厚的淤泥,人陷在里边根本就拔不出腿来。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傻子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大旗庄民团的民兵们纷纷冲了过来,再也不讲究什么队形什么战法,而是三人一群伍人的散落各处,挺着长长的大扎枪朝着陷在淤泥的八旗精锐好一阵子捅刺。 不管多么剽悍的勇士,陷在没大腿的淤泥里都勇不起来了,而且勇士的大砍刀长度严重不足,根本就无法抵御扎枪这样的长柄武器…… 第二十二章 卖队友 眼看着一个又一个精锐勇士被民兵捅死在烂泥当中,赖慕布的嘴角不住抽动,却不敢直接让剩余的这几百人冲过去拯救。 洪水虽然已经退了,但河道已比刚才宽阔了很多,而且积满了淤泥,冲过去一定会陷在泥水当中产生更大损失。唯一能做做到的就是让士兵们冲到河岸上,利用密集的箭雨阻挡民兵们的进一步格杀,好歹算把落在河道这半边的几十个亲卫救了回来。 死里逃生的赫赫阿哈活脱脱就是一只刚刚钻出来的泥猴,浑身上下满是淋漓的黑泥,跪在赖慕布的脚下抱着他的小腿儿嚎啕大哭:“都是奴才的错,恳请主子责罚……” 怒火中烧的赖慕布一马鞭抽在他的脸上,打的鲜血淋漓,抬脚把这个使唤惯了的奴才踹了个滚地葫芦:“滚!” 一个滚字听在赫赫阿哈耳中仿佛天籁一般悦耳,这说明主子不准备责罚他了,好歹算是保住了一条老命。 这些个皇家近卫不仅是最精锐的勇士,还是爱新觉罗家族的脸面,无一不是身经百战的悍勇之士,什么样的场面没有经历过?今天却有一百五十多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烂泥当中,死在一群乌合之众的手里…… 这事儿,怎么想怎么憋屈。 必须报复,必须用最血腥的手段屠灭村落,哪怕是浪费些时间也要杀个鸡犬不留。 作为军事统帅,赖慕布很清楚的知道这样的无差别屠杀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却不得不那么做,因为这完全是出于政治层面的考量。 能被选为皇家亲卫的勇士,绝非骁勇善战那么简单。这几百个亲卫全都是满洲勋贵子弟,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充当亲兵卫士不仅仅只是一种荣耀,同时还是为了“镀金”,以后肯定是要受到重用的,很多新晋的军政官员都是从亲兵卫队中选拔出来的。 皇太极的仪仗队总共才五六百人,平时多是充作仪仗队使用,一下子就损失了一百大几十号,如果不马上就进行血腥的报复,根本就无法对死者家属做出交代,等于是一下子得罪了一百多个满洲勋贵家族。 就算是皇太极本人,也不敢一下子开罪这么多勋贵。 “填河!” 赖慕布一声令下,一千多奴兵纷纷上前,挑土搬石伐树拽木,一点儿一点儿的开始了“土木作业”,为战兵们在泥泞的河道中填出一条前进的通道。 明清之际,双方的军队中都存在着大量的辅助战斗人员,人们常说的“兵卒”仅仅只是笼统的称呼,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兵种”:兵即战兵,是真正的战斗力;卒则是指辅兵,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战斗部分。 清军当中的辅兵大多是特指奴兵。 每个亲卫都有一个或者甚至几个奴兵,平时作为奴隶使用,除了给主子们负荷营帐被服运送辎重补给之外,到了两军交战的时候,还会背着弓箭和大筐跟在主子身后。若是主子砍死了敌人,他们就会上前把人头割下来装进大筐里。 这些奴兵根本就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无论死多少都不会心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炮灰。 青泥河本就不是什么大江大河,虽说一场“人工泥石流”让河道变得宽阔了不少,却多是只能没过膝盖的浅滩区,真正的河道部分最狭窄处才不过一百多步两百步不到的样子。 眼看着清军在泥泞的河道填充土石铺设树木,每个人都有种毛骨悚然的惊悚。 敌人冲过来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就算是用脚趾头想想也能够知道了,必然是血腥屠戮片瓦无存! 袭扰,反复的进行袭扰,但效果却微乎其微。 大旗庄民团的弓箭数量太少,根本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压制,若是冲的太近,反而会被清军的制式硬弓给射回来。唯一一次面前还算有效的袭扰也是路恭行指挥着巡河营的残兵们打出来的,因为他们手里有几十张弓,勉勉强强还能派上用场,但却仅仅只是射倒了十几个奴兵而已。 眼看着奴兵已经把河道填的越来越窄,民兵们终于想起村子里还有一门榆木炮。 箍铁榆木炮又粗又大,看起来甚是威武,但实战效果……这种老掉牙的玩意儿比绝大多数村民的年纪还要大,根本就不堪用。 前两炮全都打偏了,仔细校对过后垫高了炮口终于一炮命中,放翻了一片奴兵。 遭受炮击的奴兵乱糟糟的往回跑,很快就被监督的亲兵接连砍死了好几个,以血腥手段约束住心寒胆裂的奴兵之后,填河作业继续进行。 原本还想再轰几下,但那本几十年前的榆木炮实在太老了,炮身竟然开裂出一道手指粗细的裂缝,直接就当场报废。 “可不敢纵敌过河呐,若是过了河,需是打不过的。”虽是一介文官,路恭行也能看出这条窄窄的满是淤泥的河道的重要意义。 “无论如何不能让清兵过河,绝对不能。否则的话,村子里的那几千口子可就全完蛋了!” 路恭行考虑的是胜负,李吴山想的是躲避在村子的里那几千条人命,虽然立场不同角度各异,但得出的结果却是一致的:万万不可让清军过河。 “路大人,我意让你带着巡河营再袭扰一次,你敢不敢?” 巡河营已经做过一次同样的事情了,虽然干翻了十几个奴兵,但却被那些亲卫砍死了十四个人。在那场短暂的骚扰战斗中,清军战兵所表现出来的剽悍和血勇让路恭行心有余悸,若不是因为跑的快,他早就身首异处了。 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的路恭行很害怕,全身不住的轻颤着,嘴唇不停的哆嗦,虽然内心的恐惧已溢于言表,但多年来的圣人教诲和骨子里的一丝浩然之气还在支撑着他。 脸色青白不定的路恭行重重的点了点头,咬着牙对李吴山说道:“本官的老家在浙西龙泉,若是殁于此地也算是精忠报国了,只可怜家中老母年事已高……罢了,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本官殉身之后,若李大人侥幸得生,还望尽力照料我家中老幼。若有机会的话,定要向朝廷述明今日之烈……” 象路恭行这样的文官,能够鼓起冲敌的勇气并且做好以身殉国的心理准备,已算是难能可贵,却终究脱不开文人的酸腐气,还想着给自己留一个“壮烈战死”的身后名,希望自己能在千秋百代之后成为“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式的人物。 “死去元知万事空,罢了,罢了,我都要死了,还在乎这些个虚妄的名声做甚?”路恭行狠狠的甩了甩头,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全都置之度外,猛然站起身来拔出那柄装饰用的文士佩剑,扯着嗓子厉声高呼:“巡河营健卒听令……” 在路恭行的鼓舞和感召之下,再加上残酷的战场纪律,巡河营那几百个残兵终于鼓足了勇气朝着河滩方向冲了过去。 反正也不过是例行的袭扰而已,能打杀几个清兵当然是好的,若是实在打不过还可以象上次那样退回来。 稀稀拉拉的射了几箭,有没有产生杀伤已经顾不得了,路恭行只是不顾一切的高喊着“为国杀敌”的口号往前冲。 “嗖”的一声轻响,一支羽箭射中了前面那个巡河营士兵的颈项,箭矢的巨大惯性让他的前冲势头猛然一顿,却没有当场栽倒,而是拼命的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 仅仅相差一个身位的路恭行看的清清楚楚,燕尾型的箭镞已经从这个士兵的脖子后面突出来,任凭他如何用力的捂住都是徒劳的,鲜血汹涌而出。这个倒霉鬼似乎还想发出凄厉的惨叫,却因为颈部被射穿,鲜血倒灌进了肺部,除了几声“呼哧”“呼哧”好像封箱破开的声音之外,已发不出任何能够听懂的声音。 血沫子伴随着剧烈的喘息喷出来,直接溅到了路恭行的脸上,温温热热滑滑腻腻,让毛骨悚然。 又是一轮箭雨射来,前前后后的巡河营士兵纷纷倒下,抬眼望去,视野范围之内全都是扑面而来的飞矢。 清军的强弓射程更远,却不急于射出,而是非常沉稳的等到巡河兵们冲的足够近之后才发出致命的一击。 几百张弓密集攒射,立刻就放翻了几十个人,甚至有一支箭擦着路恭行的脸飞了过去,若是再偏几寸的话,一定会直接钉在脸上,让他很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惊恐。 连路恭行都怕了,其他那击败个巡河兵更是魂飞魄散,再也不敢往前冲,而是月娘变了腔调的声音高喊着调头就往回跑。 本就是一场骚扰性质的战斗,既然清军早有准备,那就退回去好了。 当巡河兵们回头的时候,才惊愕的发现李吴山已经率领着民兵们冲了过来。 “后退着斩!” “军法无情,斩!” 毫不犹豫的捅倒了几个之后,巡河兵才终于明白过来:这根本就不是袭扰,而是决战。他们被李吴山给卖了,被当做了挡箭的炮灰! 高声叫骂着李吴山的十八辈祖宗,却也无可奈何,要么冲过去和清军拼命,要么直接被后面的扎枪捅死。 在这种情况下,已没的选了,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第二十三章 泥潭血战 直到这个时候赖慕布才真正明白过来,这根本就不是袭扰,而是决战。 尽可能的把敌人困在泥泞不堪的河滩上,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选择,换做是赖慕布肯定也会这么做,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正让他感到吃惊的是这些人的胆量和勇气。 虽然那些穿着黑色衣裤的明人已经拥有了很算不错的组织度,但却一眼就能看出他们不是正规的军队而是属于地方武装,这些人竟然敢于直接冲过来面对面的决战,这份胆气已经胜过了绝大多数明人的正规军。 敢于挑战披重甲的精锐亲卫战兵,这些人真的不怕死么? 对方指挥官的意图很明显:用一个宽大的正面把亲卫战兵局限在狭窄的通道上,把亲卫战兵堵在这里,形成一个半包围的局部优势,确实是个很精明的战术,但却严重低估了满洲精锐的战斗力。 这些至精至锐的亲兵全都是骁勇善战的满洲勇士,足以匹敌一千甚至两千个明军步卒,就算是在队形无法完全展开的情况下,依旧具备可怕的战斗力。 穿着黑色衣裤的明人装备的铠甲简陋的惨不忍睹,锋锐、沉重的大砍刀可以毫无阻碍的把他们砍成左右两片! 李吴山采用的这个战术,分明就是刘三房在第一届军事对抗赛的翻版:利用局部优势牵引全局,奠定最后的胜利。 战术显然恰到好处,但对手却不在一个水准线上。 皇太极的亲兵卫队全都披双甲,内衬连环锁子甲,外罩半身铁甲,装备的精良程度堪称豪华。 除了装备的悬殊差距之外,最要紧的是战斗意志和经验。 每一个亲卫都曾经受过非常正统的训练和大大小小无数次的战斗考验,拥有大敌当前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更有身为皇家亲卫的骄傲。面对呼啦啦涌上来的对手,即便是在队形无法彻底展开的情况下,依旧毫不慌乱,条件反射一般摆出迎战的姿态。 沉稳而又有序的呼吸,目光之中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带着明显的兴奋,就如同出猎之时看到成群的鹿獐…… 为了摆脱不利的地形,赖慕布很果断的扬起佩刀高声呐喊:“爱新觉罗家的勇士们,冲——” 两支队伍相向对冲,仿佛滚滚洪流,都是试图抢先发起攻击。 “砰” 沉闷的巨响声中,两支人马就好像交汇在一起的水流,重重撞击在一处,前锋部位仿佛洪水一样相互渗透、穿插,然后倒下。 冲在最前头的巡河营士兵本不敢如此这般的硬冲敌阵,没有奈何李吴山直接把他们卖了,兜着屁股冲了上来,断了他们后退的路径。这个时候若是回头的话,就算没有被当场执行血腥的战场纪律,也肯定会被辫子兵砍的血肉横飞,连个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在这些巡河营士兵的心目当中,把他们逼上绝路的李吴山绝对比面前的辫子兵还要可恨,一边高声问候着李吴山的祖宗十八代,一边奋力挥舞着武器和面前的辫子兵激烈厮杀。 这些老兵油子的战斗经验还算丰富,至少他们知道在这样的团队作战当中直接劈砍敌人的胸腹要害几乎等同于白费力气,而且有极大的几率会被反杀,所以很明智的选择捅刺对手的腰部。 奈何清军亲卫的披了双层战甲,就算是击中了对方也很难形成有效伤害,也就是把敌人捅的后退几步而已。 重达二十来斤的重型砍刀劈头盖脸的“砸”下来,仿佛大锤巨斧类型的重型武器,瞬间就把刀剑断为两截,然后带着巨大的动能就势劈砍,直接就把带着脑袋的小半个身子砍了下来。 身体就好像吃饱了水的软泥一般,脑袋瓜子和大半个肩膀从躯干上滑落下来,切口处露出洁白如玉的脊柱骨茬,瞬间又被鲜血染的通红。在心脏的强力泵射之下,腔子里的嫣红液体在刹那间发起,好似下了一场血雨。 捅刺、劈砍,接连不断的亡命搏杀并没有真的干掉面对的对手,满洲亲卫的双层重甲抵消了很大一部分伤害,就算是负伤也保持了很大一部分战斗力。 亲身参与这样的贴身肉搏,血肉横飞的场面就在咫尺之间,那种感觉和站立在朝堂之上夸夸其谈宣讲大义微言绝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读了大半辈子圣人文章的路恭行平生第一回经历这样的惨烈激战。 无论心里多么恐惧,真正到这样的环境之中,就再也没有了乱七八糟的想法和顾虑,潜藏在心底的血气和勇气全都被激发出来,早已热血沸腾的路恭行仿佛发了狂的疯子一样胡乱劈砍。 根本就没有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前面的那两个巡河营士兵就莫名其妙的被砍的身首异处,凶悍的满洲亲卫直接到了路恭行的面前,呼的就是一刀。 路恭行的那柄宝剑铜丝缠柄纯银吞口,华贵的很,平日里挎在腰间确实很有几分“仗剑书生”的英武和飒爽,但这仅仅只是个装饰品罢了,和真正的战场武器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当路恭行本能的举起这柄轻薄灵便的佩剑试图格挡呼啸而来的砍刀之时,“铛”的一声脆响,佩剑毫无悬念的断为两截。只来得及感到脸上一凉,旋即又是一热,还不等他明白过来,就已被后面冲上来的某个人给挤倒了,顺便让他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当路恭行从烂泥中重新站起来的时候,脸上已是一片血污,一道让人毛骨悚然的伤口从下颌部分一直延伸到了耳根处,小半个鼻子都被削了下来,半张面孔的皮肉外翻着。黑绒璞头已被打飞,披头散发满脸都是血泥的样子仿佛刚刚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但他没有感到疼痛,仍旧拎着仅剩下一尺多长的断剑厉声高呼:“为国杀敌,名垂青史,给我杀——” 再怎么高呼酣战都只不过是精神和意志的体现,却不能改变战斗力本身。 巡河营的残兵败将显然不敌这些近卫亲军,转眼之间就被砍翻了几十个,前排的那些个士兵几乎已荡然无存,后面的虽然已经冲了上来,却被前后两股力量挤压着,不得不朝着两旁分散过去。 若不是大旗庄民团的民兵们及时冲上来,路恭行铁定要被当场砍死。 大扎枪这样的长柄武器占据了一些优势,借助刚刚冲击过来的惯性阻住了清军亲卫的冲杀势头,但也就仅限于此了。 猬集起来的清兵战斗力更强,仿佛一扇沉重的磨盘,虽然整体动作缓慢,却沉稳坚实固若金汤,数次冲杀都没有能够冲进去,反而被敌人抓住机会反杀了二三十个之多。 一枪捅穿了当面之敌,把扎枪从尸体上拔出来,李吴山发出困兽般的咆哮再次挺抢而上。 扎枪刺中铠甲的脆响,刀剑划破皮肉砍在骨骼上的闷声,还有此起彼伏的呐喊和不绝于耳的惨叫,仿佛一曲宏大的交响让人不寒而栗 总的来看,决战发起的时机十分恰当,把敌人局限在泥泞之中的战术构想也很正确,但整个战斗却没有多少技巧可言,就好像两群野兽之间的舍命搏杀。 从单纯的战斗角度来看,民兵们的战斗经验和技巧,尤其是协同配合的能力和对手相差甚远,根本就不在一个等量级上。每格杀一个亲卫,往往要付出两到三条性命,伤亡交换比例高的吓人。 大旗庄民团的伤亡率在直线飙升,但却没有人退却。 并不是因为民兵们全都有着视死如归的勇气,也不是因为他们有着为国赴死的觉悟,原因只有一个:退不得呀! 就在不久之前,这些民兵们还捏着锄头把子的乡农,何曾经历过这样的战斗?只是因为家人就在身后,一旦退却就是全家死绝断子绝孙的下场。 身后的大旗庄之内,躲藏着几千老幼妇孺,既有生身养命的父母,也有不怎么听话甚至经常调皮捣蛋的娃娃,更有很多粗手大脚经常骂大街的泼辣婆娘,那是他们的亲人。 妻儿老小落入敌人的手中会是什么样的下场,谁也不敢想,唯有拼死一战,哪怕是自己战死在这烂泥当中,也要给家人争到那一丝活命的机会。 父母亲耳,亲朋好友的性命已经危如累卵,完全维系在自己的枪尖之上。若想他们活下来,自己就必须先有战死的觉悟,因为身后就是家,家里就是亲人,他们已经没得退了。 有死而已,不过如此。 “我把你娘的……”一个民兵奋力刺出扎枪,仿佛用尽了这一辈子所有的力量,捅的当面之敌身子一歪。 看到顺着枪杆荡了过来,轻而易举的斩断了几根手指,已经捏不住枪柄的民兵不进不退反而就势前冲,一把抱住敌人。 任凭对手把自己的后背砍的稀烂,依旧死死抱住不肯松手,终于为身边的战友创造了宝贵的进攻机会,几杆扎枪齐齐而下,把敌人活活捅死的同时,这个民兵也倒在烂泥之中。 战斗已经达到白热化。 血勇上脑的民兵们已经不再闪避劈头盖脸的砍刀,只是不顾一起的刺出手中长枪,这个简单到了极致的动作融合了全部力量和愤怒,也饱含着大半年来的训练成果。 战斗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赖慕布越来越心惊:这些穿着黑色衣裤的民兵的战斗力显然很一般,都战斗意志和坚韧程度却超乎想象。 正常状态下,就算是正规军也无法承受这么高的伤亡比例,他们早就应该士气崩溃一哄而散了,然后就可以兜着屁股的肆意砍杀他们直到战斗结束。 坚韧、顽强,好像狗皮膏药一样不顾一切的死缠烂打,这让赖慕布不得不重新评估这场战斗。 引以为骄傲的亲兵卫队已经死伤五六十人,在正常的战斗中这绝对是一个很大的伤亡数字,但民兵们的伤亡绝对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 这样的战斗根本无法长时间的维持下去,当民兵的数量进一步降低之后,就会无力组织起像样的进攻,到时候整个局面就会翻转过来。 事实和赖慕布料想的完全一样,当两旁的巡河兵们抵挡不住纷纷后退的时候,装备精良战斗力惊人的亲卫们逐渐占据了上风,开始压着这些民兵打,打的他们一步步后退,渐渐退到了河滩之外…… 只要走出这片泥泞地带,大清勇士的战斗力就会得到更好的发挥,那将会成为最终胜利的开始! 第二十四章 人民战争 自从把民兵们从河滩地带赶出来之后,终于挣脱了泥潭的清兵亲卫们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宽广的开阔地是他们最理想的战场,无论是队形的展开还是战斗力的发挥都更上层楼,达到了理论上的最优状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大旗庄民团的步步退却。 这就是装备、战斗力、组织程度等等优势综合到一起形成的碾压。 不是大伙儿不卖力气,不是大家不肯拼命,是真的打不过啊,就算是把命填进去也打不过。 从满是泥泞的河道上,一边打一边退,不少民兵已经被砍的血肉模糊,还趁着最后一口气扑上去保住敌人撕咬,谁敢说大家畏战? 虽仅仅只是退了几百步的距离,但这几百步却是用鲜血和骨肉铺就而成的死亡之路,看看那些触目惊心的血污和随处散落的尸体就知道了。 在几千年的冷兵器交战历史当中,“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拼尽全力战斗到最后一个人”等等这些慷慨激昂的话语都只不过是激励人心的口号而已,在真实的战场上几乎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情形。 面对面的生死搏杀,在血肉横飞之间和阎王爷较劲,每时每刻都在经历生与死的考验,一个不小心甚至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一支流矢就会丢了性命。还有同伴们的伤亡和近在咫尺的鲜血,无不是强烈的冲击和震撼,这本身就一个巨大的考验。每个人士兵个体都有思想有灵魂甚至是有私心,活下去**最终会冲破残酷的战场纪律,到那个时候,崩溃就一定会产生。 无论什么样的强兵虎贲,伤亡率达到三成的时候几乎一定会崩溃,这已经形成了一种铁一般的规律。若是军纪不够严明或者是意志不是足够的坚韧,整体崩溃就会出现的更早。 数万人的大会战中,仅仅因为前锋部队几百人的伤亡或者是一个失礼,就会引发雪崩一般的溃败,这种事情早已屡见不鲜了。 面对血腥才场面和近在眼前的伤亡,每一支军队都有承受极限,只不过是高低各有不同罢了。而三成的伤亡比例,则是考验一支军队的分水岭。 在产生了三成伤亡以后,还能有最基本的组织度,命令还能执行下去。那么,无论胜败,这支军队都可以算得上是当之无愧的虎贲之军了。 在青泥河中搏杀这么久的两支军队,双方的伤亡数字都已明显超过了三成,但却都没有出现崩溃的迹象,足以说明交战双方的战斗意识和坚韧程度都是最顶尖的。 作为皇家亲卫,理论上就是八旗当中最精锐的部分,不仅装备优良战斗力卓然,还有非常非常高的荣誉感,确实值得骄傲。 大旗庄民团显然不具备这些优势,支撑他们继续苦战的已不是残酷的战场纪律,事实上打到了这种程度纪律不纪律的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真正让他们拼死苦战的驱动力来自于身后! 年迈的父母,不懂事的孩子,还有相依为命的婆娘,全都是身后的大旗庄内,若是弃战而逃必然是个断子绝孙举家全灭的悲惨结局,这样的代表比死亡更加不可接受,谁也承受不起。 不论贫穷或者富有,保护家庭始终每一条汉子与生俱来而且绝对不可推卸的天然使命。唯有死拼到底,哪怕死战的最终结局就是战死在这里,也无怨无悔在所不惜! 眼看着民兵们洒下一路鲜血留下满地尸体,一步步退到了村口,真正揪心的绝对不是正在战场上浴血拼死的民兵,而是他们的家属。 几千老幼妇孺就在村口的难道不及胸口的矮墙之后眼巴巴的看着,无比揪心的注视着发生在眼皮子底下的血战。 他们的父兄,他们的子弟在以命相搏,究竟是为了什么大家都心中雪亮。 父子、兄弟、夫妻之间那种早已铭刻到骨子里的血肉亲情让他们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努力的在那群满身是泥的人影当中寻找熟悉的那个人 战斗就在两三百步之外进行,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那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呐喊,那一声声惨绝人寰的濒死惨叫,无比牵动着这些乡民的心。 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身影惨叫着倒了下去,喷洒出一片血雾,在李家大宅掌勺多年的厨师韩师傅立刻就炸了,眼珠子都是红的,拎着菜刀直接越过那边似乎可以带来一丝安全感的矮墙,厉声哭喊着冲了过去:“我的儿啊,老子和你们拼啦……”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大儿子倒下,作为父亲的韩师傅瞬间化身成为暴怒的野兽,不顾一切的举着菜刀冲向战场。 张寡妇根本就看不到张大娃的身影,但她却知道孩子正是浴血苦战,那还是谎报了年龄的半大孩子,今年才刚刚十五岁啊。若是有甚么三长两短,张寡妇家的天就塌了。 所以。 当伙房的韩师傅冲上去的,手持木棒的张寡妇也跟着冲了过去。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那就死绝了吧”,受到感染的人们不论男女老幼纷纷跃过矮墙,拎着铁锹、草叉、铡刀甚至是擀面杖就这么呼啦啦的冲了出来。 在前面拼杀的每一个民兵都家里的顶梁柱,是他们的父兄或者是子弟,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既然战事已不可为,还不如索性冲上去和亲人们死在一起,若是侥幸能撑过这一场自然是千好万好,若是实在撑不过,那就真的全家都死绝落个干净。 没有鼓舞,没有动员,甚至连队形是什么玩意都不知道的乡民们好像疯了一样往外冲,眨眼之间就加入到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战团之中。 父母妻儿的加入,让正在艰难苦战的民兵们瞬间变得癫狂起来。 粗手大脚的婆娘虽然不够温柔,而且经常摔凳撂碗的给男人们脸色看,但那是同体同心的结发之妻啊,她们手里的擀面杖可挡不住辫子兵的砍刀。 须发花白的老父本就身体孱弱,连躲闪都来不及,一刀下去定然会当场生死。还有那些半大不小的娃娃们,若是被敌人砍死了,自己就是个单丁绝户就算是埋进坟里也没有烧纸的后人了,传承了千百年的香火后嗣立刻就要断绝…… 这些个大字不认得几个的民兵根本就不动什么春秋高义,也不大在意甚么朝廷忠义,他们只知道家里的老幼和婆娘全都冲上来了。 到了这步田地,男人们就必须得死拼,拼不过也要拼。因为再后退半步的话,一切的一切都将万劫不复,连一丁点挽回的可能都没有。 甚么赏钱,甚么功名,全都去他娘的,为了家里的人,男人们就得先死,哪怕是死绝了也无怨无悔在所不惜。 艰难苦难的民兵们怒吼着仿佛咆哮的野兽,不顾一切的前冲拼杀,就是为了给身后的那些亲人挣出最后的一丝生机 正已不能再称之为战斗,而是困兽的最后一搏。 扑向敌人,胳膊断了也要撞过去。 腿脚被砍折了,也要不顾一切的抱住敌人,用手指扣用牙齿咬,仿佛一群野兽在搏命撕扯。 就算是被看到豁开了胸腹,就算是肠子已经流出体外拖在身后,也死死的扣住敌人,直至眼下最后一口气依旧挂在敌人的身上,就是为了给那些还在战斗的人创造出一个突刺杀敌的机会…… 战斗已不是白热化,而是超越了临界状态,超越了胜负甚至超越了生死,升华成为另外一种层面上的东西,饱含着融入到血脉之中的家庭、亲情等等中华文明积淀了几千年才孕育出的最精华部分…… 猛然冲出来的这几千老幼妇孺本身不具备多少战斗力,但却仿佛一直注射在垂死之人身上的强心脏,虽然产生了巨大伤亡,却在一瞬间逆转了战斗局面。 哪怕是付出三个五个甚至更多的生命,也要干掉一个敌人,这已不是战斗而是赌命。 乡民们仿佛汹涌的潮水,凌厉沉重的砍刀根本就挡不住他们,砍倒一个就会有更多的人涌上来。 赖慕布很清楚的感到自己陷入了一个更深的泥潭,这个泥潭里不是淤泥而是血肉,用血肉和生命形成的巨大泥潭。 当死亡都不能阻止对手的时候,无论多么精锐的士兵都会感到无力,尤其是面对不顾一切往上冲的乡民,自身的士气就会受到沉重打击,而对方却士气爆棚比凶猛的野兽还要狂野比可怕的厉鬼还要恐怖。 近卫亲军虽然至精至锐,终究是血肉之躯,而且数量上居于绝对的劣势,随着精锐的亲卫被乡亲和民兵们用生命一个又一个活活“磨”死,自身的数量已渐渐不能维持,胜利的天平出现了明显的倾斜。 必须撤退,不论是为了重整还是为了自保,都必须撤退,若是再这么纠缠下去,就算是精锐的亲卫战兵也会整体崩溃。 经验丰富的赖慕布本能的察觉到了这一点,以最果断决绝的态度下达了脱离战斗的命令。 这些乡民虽然疯狂,精锐可以挡住精锐亲卫的攻击,但大清的勇士们要是想走的话,他们拦不住,赖慕布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把握。 及时的下令脱离战斗,可以让对手的战斗热情和疯狂意志稍微冷却一下,这显然是一个非常恰当的命令,但却出现了一个致命的缺陷: 赖慕布暴露了。 暴露了最高指挥官的身份,让李吴山很清楚的看到了他的位置。 李吴山指着几十步之外的赖慕布高声大叫:“干掉他!” 第二十五章 擒贼擒王 干掉敌方的最高指挥人员无疑是结束战斗取得胜利的捷径。 李吴山很敏锐的察觉到了赖慕布的身份,意识到这个人就是清军中的高级指挥角色,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但已经狂化如同兽人一般的民兵们却没有跟上来,反而是那些巡河兵在第一时间领会到了李吴山的战术意图。 这些老兵油子们战斗力乏善可陈,战斗意志更是提不起来,但对于战场是细微变化却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能力。这种人,打仗并怎么在行,真正擅长的是观望风向。 打顺风仗的时候,这些士兵肯定比谁冲的都快,斩获最多功劳也最大。一旦战事不利,就会一哄而散以最快的速度跑路保命,至于是不是会引发整体溃败根本就不在考量范围之内。 见机不利马上撤退,相当的果断,这是战阵指挥应有的基本素养,但赖慕布太果断了,他撤退的太快了一点儿。 最先撤退的赖慕布动作太快,跟随在他身边的之后少数十几个亲卫战兵和一群奴兵。 统帅和战斗部脱节了。 虽然脱节的程度并不算很严重,但却引发了灾难性的后果。 李吴山率众横在中间,让赖慕布无法归队,为了防止出现什么意外,只能沿着河道朝侧翼奔逃。 河道两岸的农田本最适合战马奔驰,但一场泥石流过后,农田已成了满是淤泥的泽国地带。 狂奔的战马毫无悬念的陷在一个烂泥坑中拔不出腿脚,赖慕布只能极是狼狈的踩着烂泥继续奔逃。 李吴山很熟悉村口的地形,知道各处的深浅,只踩着淤泥很浅的路梗,几乎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追上了赖慕布。 眼看着追兵越来越近,赖慕布已经意识到了危险,用明显带着恐惧强调的嗓音厉声高呼:“拉住,拦住他们……别让他们过来……” 十几个亲兵和一群奴兵大多和他一样,都陷在泥地里出不来,只能勉强抵挡了几下就被各个击破。 伙同巡河兵冲过来的时候,心中恐惧到了极点的赖慕布呼呼的虚砍着,试图阻拦众人,早被李吴山一枪狠狠的戳在胸口。 精良的铠甲抵消了扎枪的大部分力道,从手感上可以判断得出,应该是戳断了他的几根肋骨,却没有形成致命的贯穿伤害。 唯恐李吴山再刺,已是穷途末路的赖慕布丢掉佩刀,双手紧紧握住枪套部位,好像拔河一样挣扎拖拽着。 顺势用力往下一按,赖慕布的身体立刻沉了下去,自身的体重加上李吴山的力量,转眼之间烂泥就已没到了胸口。 那种来自四面八方的压迫感几乎让他窒息,眼看着几个巡河兵提着带血的刀从侧面绕了过来,赖慕布从来都没有怕成这个样子过,赶紧放声高喊:“降了,降了……” 降了?这个时候才投降显然为时已晚。 巡河兵们毫不理会高喊投降的赖慕布,踩着越来越松软的烂泥艰难走过来,提刀就剁…… “我是清国皇室!” “别杀我。” “千万不要杀我——”生死交错之际,赖慕布吓的嚎啕大哭,混不顾已经淹到下巴的烂泥,只是一个劲儿的哭喊着:“我是爱新觉罗氏,你们不能杀我……” 爱新觉罗氏? 李吴山将枪柄一收,顺势挡开巡河兵砍向赖慕布的刀子:“你真是爱新觉罗家的人?” 好似看到了某种希望一般,赖慕布连连点头:“是,我是清国皇室,真的是……” 赖慕布的心中清楚的很,除了这个皇室身份之外,什么都救不了他。 不管是不是满清皇室,能够活捉了敌军的指挥官显然比直接杀死要有用的多。 将他从烂泥中“拽”出来之后,用枪尖抵其咽喉厉声高呼:“让他们投降,快……” 这是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也是活命的机会。 如果那些个清兵不肯后退的话,就证明他的身份并不是那么尊贵,亦可以证明他不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俘虏,李吴山的枪尖立刻就会刺穿他的咽喉…… 那些个骄傲的亲卫已经看到了这边的情形,虽然赖慕布一再高喊着“放下武器就地投降”的话语,但亲卫们却不可能真的那么做,而是奋力冲杀了一阵之后开始沿着河道的侧翼徐徐后撤。 “他们没有投降……” “别……”唯恐大枪真的刺过来,赖慕布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声嘶力竭的大喊着:“我这是爱新觉罗家的人,我是清国皇室,只要能饶过我的性命,整个大清国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金银,整车整车的金银,还有美女,不管你们想要多少都可以,只要不伤我的性命,”赖慕布叩头如同鸡啄碎米,乌青的脑门上满是烂泥却浑然不顾:“奴婢回去之后,愿意说服族人,和贵国世代修好,就算是结为藩属也不是不能啊……” 就算你真的是皇室宗亲,满清也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人改变国策,更不可能和明朝“时代修好”,这种谎言连三岁的孩子都骗不了。 从那边黑水金龙纛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家伙或许真的是满清贵胄,但却不大可能是位高权重的人物,因为真正的大人物没有可能在大旗庄这种小地方出现。但这个家伙被俘之后的表现却让李吴山上了心。 爱新觉罗氏素来残忍狡诈,每多屠戮之举,杀人盈野从来就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关外的汉人百姓几乎要被他们杀绝了。这种对于生命的漠视仅仅只是反映在对待别人之上,他们却把自己的生命看的万分宝贵,从来就不是视死如归的壮烈英雄。在女真人崛起的历史上,有过好几次重大危机,为了保住自家性命,努尔哈赤家族可以忍受任何形式的屈辱,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在所不惜。 无论如何都要保全性命的做法,看起来好像有点没有骨气,但却让这个家族度过了初期几次重大威胁,得势之后就是千百倍的报复。 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个苦苦哀求饶命的俘虏还真的很有几分爱新觉罗家族的特质呢。 从赖慕布被俘的那一刻开始,这场战斗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虽然还有清军已经退走,但那些亲身参与了战斗乡亲们却不愿意就此结束。 那么多乡亲命丧此间,那么多亲人魂归天外,早已被怒火烧的热血冲脑。一个一个在尸体堆和烂泥中翻找着,只要是发现了还没有死透的,就拖出来用石头砸个稀烂,仿佛唯有如此才能宣泄心头的愤懑之情。 很多民兵已经累的虚脱,就地坐下大口喘息,眺望着满是断刀残刃布满尸体和血污的战场发呆,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竟然击退了敌人,刚才所经历的生死大战似乎仅仅只是一个噩梦…… 更多的人则是找到妻儿老小抱头痛哭,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离别。 也有不少只找到了亲人的尸体…… 这一战,大旗庄民团算是彻底打废了,直接战死者达到两百三十多人,伤者又有两百余,其中重伤半数,很多重伤员估计已经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巡河营那四百来号人马还剩下一百六十几个,生还者几乎个个带伤。 真正承受巨大伤亡的反而是那些在最后时刻冲出来的乡亲们,虽然他们出现在战场上的时间极其短暂,但却损伤惨重,光是粗略的统计了一下,直接战死的就近四百人之多,伤者无算。 光是收拢回来的尸体就已经非常逼近一千了。 在广阔的战场上,在大型的会战当中,千把人的死亡数字绝对不算很大,但对于沿河十三庄而言,等于是损失了十分之一左右的人口,其中尤其以大旗庄为最。 这样的死亡比例,差不多已经可以算是家家戴孝户户哭丧,简直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此一战,扬我大明国威,振我军心士气。”和那些失去亲人的乡民相比,路恭行路大人则是一副意气风发的豪迈神态:“大功一件,端的是大功一件,这报捷的书文……李大人力战不退,拯一方黎庶,首功当之无愧,只是活捉的那个女直亲贵还没有审问清楚,也不知是甚么身份甚么官职,这报捷的文书不大好写哩……” “提三尺剑,立不世功”正是路恭行这种文人的最高梦想,这一次舍命苦战终于击退了敌人,当然要好好的向朝廷报捷了。 在大明朝的官僚体系当中,象路恭行这种不贪银子不喝兵血的官员已经可以算是凤毛麟角,但这不表示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青天大老爷”。虽然他不贪财不好色,但他却非常在意自己的名声。 身为文官,能够“力战退敌”,绝对是非常好的政治资源,只要朝廷褒奖的旨意下来,俄顷之间就会成为文官当中的“儒将”之才,立刻就要名动天下。 所以,路恭行才会如此热心的想着赶紧把捷报写好给朝廷送过去。 “路大人,这一战只是惨胜,大旗庄民团已被打残,乡民们死伤极重。”死了这么多人,确实让李吴山很心痛:“收拢殁者救治伤员才是当务之急,捷报请功之事还是先缓一缓为好,难道路大人不这样认为?” 在路恭行的心目当中,乡民舍生忘死的奋勇而战,确实值得称道,但也就仅限于此罢了。乡民们不过是为了自保,哪里知道丝毫的春秋高义?朝廷的事情才是最要紧的。 不过李吴山都这么说,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含含糊糊的表示应该对给乡民们一些赏赐,想来那些乡民也就可以知足了吧…… 第二十六章 夜半祭祀 夜色降临,空气中弥漫着尸臭的味道。 即便是村庄之外,也能听到从各家各户传来的哭泣之声。 这一战打的太惨了,死伤也太大,造成了家家戴孝户户哭丧的悲惨局面。 虽然有些同情这些乡民,但也就仅仅只是一些怜悯而已,路恭行始终认为为国杀敌是乡民们的荣耀,他们应该感到荣幸才对,就算是家里的人战死了,也应该表示出“为国效力九死不悔”的慷慨。 如果说乡民的哭泣还能忍受的话,那么另外一件事情就让他非常愤怒了:乡民们竟然不允许巡河营残兵进村修整。 虽说巡河营是一路败退下来的,却在战斗中出了很大的力气,死伤一点都不比大旗庄民团小,甚至更高一点。 大旗庄里边的村民就应该箪壶食浆的主动劳军,以表对王师血战一场的敬重之心,但这些个没有见识的乡民却冷眉以对,甚至用非常强硬的态度拒绝让他们进村修整。当时的场面甚至非常火爆,若是担心打不过大旗庄民团,那些个巡河兵几乎就要抄家伙硬往村子里闯了。 老子打生打死的血战一场,才保住你们的村子,现在竟然不让老子进村,这是什么道理? 关键时刻,李吴山主动出面,说明了乡民惧怕官兵的心理,所以才不愿意让他们进村。现如今虽然获胜,但清军并没有真的退走,而是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还在威胁着大家的安全,正是和衷共济一致对外之时,千万别闹了生份。 最终,还是李吴山拿出了些粮米、医药,白白的送给了巡河兵们,才把一度僵持的场面平息下来。 其实那些个巡河兵对李吴山相当的不感冒,虽然吃着他的粮米,却依旧在骂着他的祖宗十八代:这个李吴山真不是个东西,竟然在关键时刻把巡河营的弟兄们给卖了,让大家给他充当炮灰,白白的死了那么多人。得亏这一仗是打胜了,若是败北身死的话,就算你是化为厉鬼也要去扒李吴山的窗户。 仔细想想,当初果断的卖掉巡河兵,让他们充当挡箭牌,其实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在当时那种情形之下,根本就不敢做出分兵的复杂战术动作,更不敢让巡河兵们独当一面。若是那样做的话,这些老兵痞子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一哄而散直接跑路。 甚至连路恭行都认为,只要能获得胜利,就算是多死几个兵也是无伤大雅之事。若是当时他是最高指挥的话,说不得也会这么干,只是没有李吴山那么果断干脆而已。 一战之后,尚有许许多多繁杂琐碎的事物需要处理,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审问那个满洲亲贵。 整个审问过程完全就是李家大宅中进行,而且审问的时间很长,一直到了后半夜才宣告结束,至于审问出了些什么,那个满洲亲贵到底是什么身份多高的官职等等这些最重要的情报,全都秘而不宣,只有李吴山一个人知道。 审问结束之后,已是月影西斜的寅时光景,为了防范还没有完全退走的清军搞突袭,李吴山又专门到村庄之外四处转了转,确认各处都平安无警之后才再次返回李家大宅。 打了一整天,神经绷的紧紧的,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却惊讶的发现小丫鬟银雀儿正跪在门口,脑袋还等着一根木头棒子。 这是唱的哪一出? “老爷在外搏命厮杀,那么多人冲出去助战了,婢子却躲在村子里不敢出去……”一想到辫子兵的凶残,一想到那血肉横飞的战斗场面,银雀儿就怕的要死,到了现在依旧心有余悸:“非是婢子不在乎老爷的生死,实在是因为婢子生来胆小,看到那个场面就怕了,真真的怕了。婢子知道老爷肯定着恼,这才一直跪在这里等老爷回来,便是生生的把婢子打杀了,也是不怨的……” 连伙房里的韩师傅和一众的仆役都跑出去助战了,身为贴身丫鬟的银雀儿却畏畏缩缩的躲藏起来,这是不忠。 老爷在外面打生打死的拼命,她却这般怯弱,李吴山肯定恼火万分。与其等着李吴山回来责罚,还不如主动请罪。 “外面已经打成了那个样子,你确实应该主动站出去拼一把。”李吴山拿起银雀儿顶在头上的木头棒子,在她的背上重重的打了三下,直接就把身娇体软的银雀儿打趴下了:“我打你不是因为你胆小,而是因为你糊涂。” “你好好想想,若是老爷我战败了,你还能活么?” “辫子兵一旦冲进来,你是什么样的下场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事到临头需放胆,既然已经被逼到了悬崖边上,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去搏一搏,要不然的话,就会连放手一搏的机会都没有了,明白了没有?” 刚刚挨过打的银雀儿想哭,却又不敢,只是含着泪的不住点头:“婢子明白了,这次真的明白了……” “明白了就好,起来吧。” 起来?这就完了? 对家主不忠,这是一个极大的罪过,就算是把她打个半死也在情理之中,怎么都没有想到仅仅只是打了三下。 “老爷不信任我了么?难道是要把我卖掉?”当这个念头从心头升腾起来的时候,银雀儿更加的害怕了,一把抱住李吴山的小腿儿哭了个天昏地暗:“老爷千万莫要卖掉婢子,婢子情愿挨打,以后再也不敢了……” “哭甚么?起来。”李吴山冷着脸吼了一句:“哪个说要卖掉你了?老爷辛辛苦苦的打了一整天,几次三番的摸过了阎王老爷的鼻子,好不容易挣了一条命回来,你哭个甚么?去伙房里看看有甚至吃食没有……快去……” 听了这句话,如蒙大赦的银雀儿一蹿而起,小跑着去给李吴山弄吃食。 李吴山是真的饿了,好一通狼吞虎咽。 或许是因为心虚,或者干脆就是为了赎罪,旁边银雀儿加倍的殷勤,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虽然没有跑出去助战确实让李吴山有点恼火,但却不至于真的把她怎么样了,毕竟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又没有见过甚的大场面,当时被吓住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尽快找些木板,找人钉制些棺材,准备收敛战死之人。” “是。” “锁在炭房的那个俘虏很是要紧,除了我本人之外谁也不许靠近。” “是。” 眯缝着眼睛假寐了片刻,银雀儿以为他睡着了,正要帮他脱下那双满是泥泞和血污的鞋子,李吴山却猛然睁开了眼睛…… “还以为老爷睡熟了……” “睡不着哇……”李吴山一声长叹,低头看着诚惶诚恐的小丫鬟,沉吟了好半晌子才徐声说道:“去拿些香烛过来。” 香烛? 老爷素来不信鬼神,既不拜神仙更不拜佛爷,连财神像都懒得供奉一尊,今日这是怎么了,为何想起来用香烛? “今日战死了那么多乡亲,我得祭一祭。” 原来是要祭祀那些在白日里死去的乡民,可这也不对呀。 若是祭祀死者的话,就应该光明正大的摆一场法会,请些和尚道士的过来,却为何在这深更半夜的祭祀? 虽然万般不解,银雀儿还是很仔细的招来了香烛纸钱。 “你下去吧。” 支开了银雀儿之后,李吴山捻起三支香火插进香炉,就着蜡烛把纸钱点燃了,却没有如寻常的祭祀那样跪拜下去,而是坐在一旁,那个情形就好像是在和相熟已久的大活人对话一般。 “我这个人呐从来就不信神呀鬼呀的无聊说辞,若说有鬼,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那只鬼了。” “白天死了那么多人,这事真不赖我,你们若是泉下有知,应该会知道我的来历,自然也就会明白我的心思……” “咱们这……你们这大明朝真心已经到了最后时刻,我知道你们不关心这些个东西。王朝更替江山易主本就不是你们应该关心的事情,你们只在乎自己的日子能不能过下去,只在乎自己的家人能不能吃饱穿暖,这没错儿,一点儿错都没有。” “但这世道要变了,咱们这个民族已经到了生死存在的紧要关头,若我不做出些改变,以后就是步步有灾路路是血的情形,这是要亡天下……算了,就算你们真的泉下有知,估计也听不懂这些,更没有兴趣知道这些个东西,那我就不废话了。” “老实说,我确实处心积虑蓄谋已久的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场厮杀绝对不是我有意为之,就算我能预知未来也不过是知道一些大事件而已,这种事情我真的没有想到……” “当时若是早些跑路,你们或许会活下来,但民族气运就完了。” “我不管你们是不是觉得死的有点冤,但这终究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你们若是骂我用人命铺就自己的仕途虔诚,那就尽管骂吧。我不怕你们骂,也不怕半夜会有冤鬼敲我的房门,因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总有一天,终于会有那么一天,我会让你们的子孙后代过上好日子,会让这个民族重新焕发光彩……” 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那一沓子纸钱也烧的尽了,李吴山站起身来一脚踩下去,把灰白色的余烬踩的四下飞扬,笑嘻嘻的说道:“其实我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狗屁的鬼魂。就算是有,我烧这些香烛纸钱你们在那边也未必能收到,只不过是无处宣泄的自我安慰罢了,求个心安而已,看来我的心肠还是不够硬,以后不会这样了……” 第二十七章 赎肉票 越明日,又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太阳老爷才刚刚冒了个头,便洒下万道金光,潮热的气息扑面而来。 大旗庄外还残留着昨日厮杀的痕迹,满地的血污引来一大群绿头苍蝇,收敛起来的尸体还没有来得及装入棺椁,只是在村外插了几百杆引魂幡,白惨惨的仿佛一片丛林。 清军又杀过来了。 闻讯的民兵和巡河兵们纷纷集结,亮出刀枪摆开阵势,做好了再战一场的准备。 虽然己方的死伤几乎是敌人的倍数,但是经过昨日的战斗之后,清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已被亲手打破,辫子兵虽然悍勇也就那么回事,并不是传说天兵天将般的存在,真要是拼了命未必就怕了他们。 出乎意料的是,来到村口的清军只有百十号人马,停留在一片狼藉的青泥河彼岸,没有丝毫要进攻的意思。 那百十来个清兵在河对岸不进不退驻足良久,过了约莫顿饭光景,才有个獐头鼠目脑后拖着一条细细发辫的家伙隔空喊话:“对面的明人听真了,我是大清国内府佐领赫赫阿哈(上三旗的包衣奴才归属内府管辖,也就是后来的内务府,仅仅只是个正式的名义而已,)让你们的首领出来答话。” “区区虏奴便在两军阵前如此叫嚣,我国朝颜面何在?”看到对面的清军人数极少,因为脸上有伤已把脑袋包裹成木乃伊形状的路恭行路大人立刻就萌生出勃勃战意,举着那柄只剩下一尺多长的华贵佩剑高声叫喊:“来呀,冲过去,剿灭这厮……” 命令虽然已经下达,却没有人理会,更没有人前冲。 对面那一百多清军全都一水儿的骑兵,还不等冲过去人家早就跑远了。何况彼此之间还隔着一条青泥河,怎么冲过去剿灭? 赫赫阿哈继续在河对岸高声叫喊:“此次前来,不是为了厮杀,乃是为了赎回我家主子。” 赎回你的主子?路恭行想起昨日里俘获的那个清军大将。 清军如此大费周章的前来赎人,想来那个俘虏的身份一定非比寻常。好不容易才俘虏了一个清人当中的显赫人物,自然要递解进京献俘与阙下,唯又如此才能换得高官厚禄才能名动天下。 “区区虏首,妄自尊大,竟然称什么主子,真是贻笑大方。你这虏奴乖乖的滚远些,若是惹恼了本官,一箭取了你的性命。” 赖慕布被俘,对于赫赫阿哈而言就是不可接受的损失,一定要把他赎回来才能弥补过失,当然不会因为路恭行的一句就调头离开,更不担心这边放箭射他。 原本就在站立在射程之外,什么样的弓箭也伤不到他。 “我是好言相商,若是伤我了我家主子一根汗毛,必率千军万马踏平此地,到时候玉石俱焚后悔晚矣……” 千军万马踏平大旗庄,这话若是放在昨日大战之前,肯定能吓住很多人。但是现在……你特么要真的有千军万马早就杀过来了,又何至于连军中主帅都成了我们的俘虏? “休要再说大话,你家主帅已是本官的手下败将阶下之囚,定然叫朝廷审讯,然后枭首正典……” 如此有价值的俘虏,肯定是要交给朝廷处置的,这是路恭行的想法。 这个书呆子,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透露出了太多的信息:至少,赫赫阿哈已经从这句话里找到了赖慕布还活着,而且一时三刻没有性命之忧,顿时心中一宽。 “我们愿意用一百个奴隶再加一千两黄金换回我家主子。” 所谓的一百个奴隶肯定是一百个被他们住过去的百姓,还有一千两黄金,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当然,路恭行绝对不会为了这点利益就真的动了放走赖慕布的心思,而是打起了另外一个小算盘。 佯做答应了这个虏奴的要求,先把那一百个百姓和一千两黄金骗到手,到时候再反悔不放人,这么做虽是言而无信的举动,但路恭行还没有迂腐到和敌人讲信誉的地步。 路大人的小算盘打的啪啪响,赫赫阿哈也不是傻子,当然不会就这么简单的上当受骗,而是坚持要先见一见赖慕布,然后才肯交易。 见那个俘虏?路恭行犯难了。 因为赖慕布一直都在李吴山的手中,他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至于那个俘虏的姓名和身份更是无从得知,只是隐隐约约的感到那一个是一条大鱼。 当李吴山压着那个俘虏走过来的时候,对面的赫赫阿哈虽然故作镇定,但李吴山还是很敏锐的察觉到了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紧张和期待。 “李武备,这人身份似乎很不一般,我意诓那虏奴些资材……”路大人小声的嘀咕着他自己的小算盘:“只要人和金子到手,就翻脸否认……不可真的放他走了。” “路大人放心,我心中有数。” 路恭行原本还想亲自押着这个俘虏去和对面的清军谈判,但却不好直接从李吴山手中抢人,而且距离清军太近也会让他觉得很不安全,所以就让李吴山去了。 “这位贵人。”亲眼看到了赖慕布还活着之后,赫赫阿哈顿时就变得礼貌起来,朝着李吴山遥遥一礼,扯着嗓子喊道:“你我各为其主,与战阵之上厮杀也是没奈何的事情。昨日一战,鄙人对你们的战力和勇气深感钦佩……” “别扯这些个没有用的屁话了,你不是来赎人的么?赶紧说说你的条件,若是我听的满意了,说不准一抬手就把这个家伙还给你们了。” “贵人果然爽利痛快,我就喜欢这般开门见山。”赫赫阿哈又搬出刚才的那套说辞:“只要贵人能放了我家主子,一百个奴隶,一千两黄金……” “嗤”用鼻子发出一个代表轻蔑的声音之后,李吴山嘿嘿的冷笑着:“你这不是在赎人,你这是在打发叫花子呢?” “若是贵人觉得少了,还可以再加……”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本就是交易过程中的正常状态,只要李吴山愿意谈,那就好说,至于价码嘛……只要能把赖慕布赎回来,哪怕李吴山要出一个比天都高的价码都不是不能接受。 将手掌一翻,赫赫阿哈说道:“两百个奴隶,还有两千两黄金,额外再送给贵人十名年轻貌美的女奴,立刻就可以兑现。” 转眼之间,价码就翻倍了,还多了十个美貌的女奴,足以说明这个俘虏的身份绝非一般。 李吴山甚至懒得看赫赫阿哈一眼,转过头去,对捆绑的好似粽子一般的赖慕布说道:“昨儿个晚上你还对我说,你的家奴肯定会出天价把你赎回,两千两金子就是天价了?若是这样,我还不如把你……” 赖慕布身上的绳索密密匝匝,嘴上还绑了条束口带子,根本就是口不能言,只能一个劲儿的朝着赫赫阿哈点头,焦急之态溢于言表。 “五千两黄金,三百个奴隶,再加五十名女奴……” 不等赫赫阿哈把话说完,李吴山直接拎起赖慕布调头就走。 “贵人,贵人留步……”唯恐李吴山真的放弃谈判,赫赫阿哈隔着青泥河高声喊叫:“贵人想要什么样的价码,尽管开口就是,只要我军能拿得出来,一切好说,一切好说啊……” 听了这话,李吴山终于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了看对方,冷笑着说道:“几千两金子就想把他赎回?你这是在考验我的耐心……” 李吴山解下腰间的佩刀高高扬起:“这玩意儿你应该认得吧?” “贵人手中所持乃是我家主子的佩刀。” “据我所知,这样的佩刀只有你们清人当中的皇室才有资格持有。”李吴山面无表情的说道:“爱新觉罗家的人就这么不值钱?老奴努尔哈赤的嫡子就值几千两金子?你这不是赎人,你这是逼着我把他交给朝廷啊。” 听了这话,身后顿时传来一片惊呼之声。 啥? 那个俘虏是爱新觉罗家的人?还是努尔哈赤的亲儿子? 这可真是一条大鱼啊……哦,应该说逮住了一条龙。 虽然大明朝从不承认清国,但努尔哈赤早已建国,皇太极又面南背北的称帝许久,努尔哈赤的儿子就算是说成龙血一脉也不算夸张了。 虽然早就料到俘虏的身份一定很高,却没有想到会高到这种程度。若是献给朝廷,加官进爵封妻荫子指日可待啊。想想昨日的血战和付出的惨痛代价,似乎也是值得的。 所有人心中都是一阵狂喜…… 既然对方已经知晓了赖慕布的真实身份,又有手中的佩刀为证,那就真的不好继续用几千两金子和一些奴隶来诓骗他,必须拿出真正的天价来才行了。 赫赫阿哈足够的果断,毫不犹豫的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头晕目眩的价码:“三车黄金,十二车白银,一万头牲口,两百车皮货,三万石粳米,珍珠玉石各二十斛,另有俘获的贵方大小官员二十一名……” 赫赫阿哈还是滔滔不绝的说着,身后的乡民和巡河兵们早已经惊呆了。 上万头牲口,三万石粮米,珠玉无数,还有用车来计算的金银,等等这些财货,就是八辈子也花不完呢,谁敢说真的一点儿都不动心? 李吴山动心了,是真的动心了,连脸色都变得好看了许多:“这才有点出实价的样子嘛,这样的价码我真的拒绝不了,只可惜有一个人似乎不怎么满意……” “谁不满意?” 猛然将那柄华贵无比且带着满清皇室专用标记的佩刀从刀鞘中抽了出来,指着寒光闪闪的刀子大喊:“它不满意!” 一看李吴山亮出了刀子,众人就知道事情要糟。 前面的赫赫阿哈和后面的路恭行异口同声齐齐高喊:“不要啊——” 刀光闪过,鲜血飞溅,人头落地! 青泥河两岸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第二十八章 贪天之功 “……上仰圣上齐天洪福,下赖士卒拼力死战,与丙寅日聚歼伪清精锐战兵千余之众……”看了这份报捷文书之后,巡河营的那位副旗赶紧说道:“我说路大人,怎么才歼灭敌军一千?这也忒少了些吧?要是写成歼敌三千是不是更合适一点?” 青泥河一战,总共斩杀清军战兵五百余,其中有三百多人是非常精锐的亲卫,再算干掉的那些个奴兵,怎么说也有**百个首级。路恭行故意模糊了战兵和奴兵的区别,非常笼统的写作“精锐战兵”,其实已经把战果夸大了一倍。想不到这些个巡河兵还不知足,竟然要向朝廷报出一个“歼敌三千”的数字。 歼敌三千?巡河营总共才有多少兵力?就算我敢这么写也没有人敢信呐! 面对路恭行的疑虑,那个副旗凑了上来嬉皮笑脸的说道:“咱们巡河营的兄弟们舍生忘死的和辫子兵大战一场,是真的卖了力气,绝对对得起那点可怜的军饷。若不把战功夸的大一点,怎么对得起死去的弟兄?” 此一战,巡河营几乎全军覆没,但绝大多数是死与辫子兵的追杀,一直到了大旗庄才发生过真正的战斗。路恭行当然知道这个底细,但夸大军功已经是官军沿袭了多年的“优良传统”,为的就是多讨要些封赏。夸大一倍路恭行已经有些心虚了,直接报个“歼敌三千”的数字,路恭行真不敢这么写。 这样的谎言一戳就破,怎么好白纸黑字的给朝廷报上去呢? “大人尽管放心,这种事情不会有人查的,”那个油滑无比的副旗笑嘻嘻的说道:“这么多年起来,官军何曾打过胜仗?咱们爷们儿好不容易打了一场光彩的仗,朝廷高兴都来不及呢,又怎么会细细查验?若是有哪个不开眼的和咱们计较,就是扒了朝廷的脸面,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没有人会干,尽管往大里报就是了。” “再者说了,咱们还俘虏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很有可能就是伪清皇室,这是多大的功劳啊,总能抵几千小兵了吧!” 说起那个俘虏路恭行就火大。 种种迹象表明,那个俘虏的身份非同一般,但李吴山却死死的抓在手里,弄的路恭行连俘虏的身份和官阶都不知道。最后时刻竟然爆出那俘虏是爱新觉罗家的人,这可了不得啊。 虽说伪清的国号从来都没有得到大明朝的承认,但爱新觉罗家的人毕竟算是皇室宗亲,这份功劳简直大到了天上去。想不到的是,李吴山竟然一刀砍下了那俘虏的脑袋。 那个俘虏一死,他的真实身份和姓名就成了谜团,除了知道他是伪清的皇室宗亲之外,其他的一切全都成了死无对证,谁也不晓得他是到底是谁了。 若是把那个死的不明不白的俘虏也算上,功劳似乎可以报的更大一些。 这当然仅仅只是巡河兵们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这场仗是和大旗庄民团一起打的,而且民兵们才是绝对的主力,李吴山肯定也要代表大旗庄民团给朝廷报捷。到时候两份捷报的出入太大,歼敌数字严重对不上号,岂不是要闹大笑话? “我是咱们巡河营的人,自然要为兄弟们讨要更多好处,只是这个三千的歼敌数字……还是等等李吴山那边的捷报的吧。” 大旗庄民团肯定也要谎报军功,到时候根据民团的歼敌数字编造一个相差不大的数字出来,再报给朝廷请功领赏,这才老成稳重的做法。 李吴山并没有让眼巴巴等着领赏的巡河兵们久等,由他亲手书写的捷报很快就送了过来。 出自李吴山之手的这份捷报简直就是巡河营捷报的翻版,先是一大通歌功颂德的陈词滥调,然后就是用很夸张的写作方法描述这场战斗的激烈程度……至于大家都很关心的歼敌数字,李吴山则直接留白了。 看到那份留白,路恭行心领神会的微微一笑:“李大人还是很会做人的嘛!” 因为这场胜仗是大旗庄民团和巡河营一起打下来的,双方的捷报必须基本一致。李吴山故意在歼敌数字上留白,其实就是把这个权利交给了路恭行,让他随意填写。 三千也好,一千也罢,只要是路恭行写上去了,李吴山就会承认。 协同配合,顾及到同僚的利益,这是官场上的基本规则,在这一点上,李吴山做的很好。 正要提笔在大旗庄民团那份捷报的留白处写上“三千”这个数字的时候,忽然看到结尾处的一句话,吓的路恭行一哆嗦,饱蘸在笔锋上的那滴浓墨顿时滴落在书文之上。 那句话是“格毙伪清酋皇洪太,缴其佩刀旗号。” 在战场上干掉了清国皇帝洪太“皇太极”?你说那个俘虏就是皇太极本人? 这……这已经不是夸大军功不夸大军功的问题了,而是李吴山有没有睡醒的问题。 亲手杀死了清国皇帝皇太极,这绝对是胡言乱语……根本就是在说梦话。 如巡河营这样的老兵痞子们,最多也就是把歼敌数字夸大了几倍而已,你李吴山却干大言不惭的说出“阵斩敌国皇帝”这样的鬼话,你是喝醉了还是根本就没有睡醒? 这是夸大军功?这是拿朝廷上下当傻子呢。 皇太极是什么样的人物? 虽然大明从不承认清国,但皇太极好歹也是登基坐殿的九五至尊啊,怎么可能千里迢迢的跑到这个小小的乡村来被你一刀砍了脑袋? 就算是你得到了那面代表着清国至高威权的黑水金龙纛,就算你得到了一柄货真价实的清国皇室佩刀,你也不能把被你杀死的那个说成是皇太极呀。 虽说那个俘虏已经被你砍了,弄了个死无对证,但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很多人都亲眼看过那个俘虏的模样,他的年纪和皇太极也对不上号哇。 你真当满朝衮衮诸公全都是傻子?你真以为朝堂上下会有人信“阵斩皇太极”这样的屁话? 李吴山这个人,肯定想立功想的魔怔了,要不然不会说出这种连三岁的娃娃都骗不过的鬼话来。 这样的一份捷报,连路恭行都看不下去了,又怎么能报给朝廷? “咱们报个歼敌三千,我已觉得够可以了,”那个巡河营副旗很是不屑的说道:“李吴山这货,竟然敢直接报杀死了皇太极,也不撒泡尿照照,就凭他那个土鳖相也能立下这等天功?真是想升官想疯了!” “这么报可不行,我得去找找李吴山,好好的和他说道说道……” 路恭行登门,还不等他开口,李吴山就已晓得他所为何来:“我亲手写就的那份报捷文书有不妥之处?” 何止是不妥,那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想立功受赏本是人之常情,大旗庄民团奋勇厮杀折损极重,便是多讨要些封赏亦无不可,但格毙伪酋皇洪太一说……似有些太……太信口开河了。” 路恭行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在说:我知道你们大旗庄民团有功劳有苦劳,想多要点赏赐的心情也完全可以理解,大不了再把歼敌数字多报一些也就是了,可不能用“干掉皇太极”这种事拿来说啊。这么粗劣的瞎话连我都不信,你就别去骗朝廷了,根本就骗不过滴! 这本是一番好意提醒,想不到李吴山却好似受到了莫大侮辱一般,竟然急赤白脸的大喊大叫起来:“路大人这话是什么意思?分明就是在说我冒功!格毙虏酋皇洪太之事千真万确,你路大人也是亲眼看到的……” 路恭行确实看到了,不过他看到的是李吴山一刀看了那个俘虏的脑袋,至于那个俘虏的真实身份……自从俘获那人之后,你李吴山就把那人死死的攥在手中,第二天就砍了,除了你本人之外,谁也不晓得他到底是谁!现如今死无对证,还不是由着你信口胡说。 “旁人不信那是伪酋皇洪太也就罢了,你路大人怎么也不信呢?那黑水金龙纛是假的?那佩刀也是假的?” 不管是黑水金龙大纛还是满清皇室的专业佩刀,都千真万确不会有假,也就是说物证全都是真的,但这并不能证明被李吴山当众干掉的那个倒霉鬼就是皇太极本人。 因为这一切完全不符合常理。 首先,以皇太极的身份,不可能来到大旗庄这样的小小乡村,更不可能仅仅只带着几百个亲卫和一千多奴兵在大明朝京师一带活动。即便真如你李吴山所言,那个俘虏真的是皇太极,那你为什么不把他递解进京交给朝廷处置? 活捉敌国皇帝献俘与阙下,这是何等的荣耀?会得到多大的赏赐你不会心中没数吧?但你却没有那么做,而是一刀把俘虏变成了尸体,分明就是杀人灭口想要弄一个死无对证的结局。 这绝对不可能是真的,这是连路恭行都看的清清楚楚的事情,你李吴山为啥就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呢? 路恭行说的这些完全符合逻辑,而且有理有据,但李吴山却是一副抵死不认账的模样,竟然做出一副恼羞成怒的嘴脸:“路大人不信就不信吧,就算是我说破了嘴皮儿,你还是不会相信。那就索性各报各的好了……” 好言劝不了作死的鬼,既然你李吴山执意要说这种连鬼都骗不了的鬼话,那也由你。到时候朝廷怪罪下来,别把我路恭行和巡河营的兄弟们牵扯进去就好…… 第二十九章 所图者大 京师,内城南大街,羊角胡同。 黑木匾额上“李记车马行”这几个字刚刚用金粉描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时有背着褡裢的货主和殷勤的店伙进进出出。要是仔细一点的话,还能听到从后院传来的驴马之声。 “李记车马行”的规模已经相当庞大,成为京师一带的“物流”巨擎,整日里都是忙忙碌碌的样子。 作为执掌车马行之人,金雀儿鲜少抛头露面,大事小情多交给前房的几个主事掌柜打理。 如往常一样,熬过了正晌午之时的燥热之后,金雀儿躲在后厢的荫房捧起了书卷,隐隐听到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头也不抬的问道:“不是早就说过了么,寻常的生意让主事掌柜看着办理即可……” 那个老实巴交的店伙儿站在门外,很是恭敬的隔着竹帘子和金雀儿对话:“金姑娘,外间里有个人,指名道姓的要见你……” 轻轻翻过一页书,金雀儿淡淡的问了一句:“是甚么人呐?” “那人自称姓李,叫甚么五山还是六山的……” 听了这句话,正在悠闲读书的金雀儿腾的一下站起身来,撩起竹帘就往外走,转瞬之间却又退了回去。来到梳妆台前,对着那边从红毛商人处买来的玻璃镜照了照,稍稍整理了一下妆容,这才踩着小碎步来到前厅。 “老爷……您……怎么来了?” 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怎?我不能来?” “老爷说笑了,这生意本就是老爷的,老爷想甚么时候来就甚么时候来,哪个又敢阻着老爷了?”金雀儿浅浅的笑了笑:“若有甚么事情老爷只需遣人捎个口信儿,婢子自会到家里去面见老爷,怎么好劳动老爷跑这么远的路到京城里来呢?” “都是自家人,就甭和我说这些拜年的甜蜜话儿了。”李吴山一闪身,露出后面的银雀儿:“瞅瞅,我把谁带来了?” “姐姐,”久不相见的银雀儿一见面就扑倒了金雀儿的怀里,叽叽喳喳的好似一只刚刚出笼的云雀:“原来咱家的车马行这么大,还有这么多的店伙儿,生意肯定不错吧?这是我第一次来呢……” 平白无故的,老爷不会到京城来闲逛,既然来了必然有事。 金雀儿笑的云淡风轻,既不失尊重又不太张扬的对那些目瞪口呆的店伙说道:“这位李老爷才是本号真正的东家,我只不过是帮李老爷照看生意而已,大家都来行礼见过……” “别,别闹这个客套,”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你们给我见礼,我还的给你们赏钱,大家都免了吧。” 整个李记车马行,上上下下几百口子人手,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当家做主的金雀儿背后还有一位真正的东家,但见过李吴山本人的却少之又少。而且李吴山素来深居简出很少到京城走动,所以有很多新近加入的店伙根本就不认识他这个“幕后大老板”。 金雀儿知道自家的这位老爷不喜高调张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之后就引着他和银雀儿到了后厢。 落座、奉茶。 李吴山随口问道:“最近的的生意怎么样了?” 金雀儿老老实实的回答:“不好,很不好,扣除成本之后,这个月还是要亏的。” 李记车马行看起来好像是很红火的样子,其实多是些没有油水的小生意,那点赚头还不够自身的运营费用。现如今这世道乱的很,到处都是刀兵血火,大宗贸易根本无法正常进行…… “自从两个多月之前张大贼在湖广建国称王以来,长途贩运的生意基本就没得做了。李闯又回兵山陕,和官军打的天昏地暗,西边的路也算是绝了……” 张献忠在南边打,李闯在西边闹,北边就是虎视眈眈的清国人,时局乱成了一锅粥,李记车马行早已没有什么生意可做了。 “做生意嘛,总是有亏有赚,”李吴山完全就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似乎李记车马行亏的银钱和他完全无关一般,看了看桌子上那本《万国舆志》,笑问道:“这本书你看的怎么样了?” “老爷为婢子选的书,又有老爷的亲笔批注,自然是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苦读。” “看懂了多少?” “七七八八。” “那好,我考考你。”李吴山随口问道:“在那欧罗巴洲的海外之地,悬有一国……” “老爷说的应该是英吉利国吧?” “英吉利国的皇帝是谁?” “英吉利国皇帝为姓查名理,人称查理一世大帝,婢子没有记错吧?” 在李吴山亲笔批注的《万国舆志》之中,为了简单和便于理解,直接把查理一世说成是姓查名理了。 甚么?在万里之外的极西之地,也有皇帝?那只不过是妄自尊大的蛮夷罢了,充其量也就是个茹毛饮血的蛮子头而已,怎么敢自称皇帝?——这是银雀儿的理解。 “记性不错,我再问你,查理一世皇帝是怎么死的?” “横征暴敛,国民揭竿而起,斩查理与断头台上。” 听了姐姐的回答,银雀儿愈发确定那英吉利一定就是不知教化的蛮夷小邦——若是皇帝做错了事情,自然有御史言官纠正他的错误,怎能直接造反怎能杀了皇帝?还有没有君臣忠义了? “那英吉利国民如何能击败查理的御林军?” “民心所向,以有道伐无道,自然战无不胜。” “哈哈,你错了,”李吴山笑道:“那查理皇帝有君臣大义的名分,就算是多征些税也不至于造反吧?之所以落败身死,完全就是因为没有钱,支撑不起官军的开销。那些个造反之人也不是饥寒交迫的贫苦百姓,而是新富的财主,所以这算不上是以有道伐无道……看来你读书还是不够仔细呀。 ” “婢子一定会再细细品读。” 对于这种发生在万里之外连名字都没有听过的蛮夷小邦的乱七八糟之事,银雀儿连一点兴趣都没有,听的头晕脑胀昏昏欲睡,忍不住的嘟囔了一句:“你们俩总是说这些干嘛呀,能不能说点有意思的?” “老爷这是在教我本事呢,只要学到了老爷三成的本领,也就可以终生受用无穷了……” 李吴山摆着手打断了金雀儿的话头,笑呵呵的说道:“我记得在胡同口好像有家卖豌豆糕的,味道赞的很,银雀儿,帮我买几包豌豆糕回来,记得要莲蓉馅的那种。” 银雀儿素来喜好零食碎嘴之类的甜糕点,听了这话顿时一改昏昏欲睡的模样,精神百倍的跑出屋去买糕点了。 望着妹妹远去的背影,金雀儿抿嘴儿一笑:“老爷该说正经事情了吧?” 李吴山跑到京城里来,绝对不是为了查看车马行的生意,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那些。更不是为了考察金雀儿的学习情况…… 借故支开银雀儿,必然是有要紧的事情。 “四月里你回家的时候,交代你的事情办怎么样了?” “还算顺利,”金雀儿说道:“按照老爷的交代,婢子加意的结交京城里边官宦人家的小姐、太太们,时不时的出钱请她们看戏听曲儿,认识之后个隔三差五送些时新的衣裳饰品,已颇结识了几家官宦富户……” 让金雀儿刻意的结识官宦人家的太太、小姐们,这就是李吴山的吩咐。至于个中原因,李吴山没有说,金雀儿也没有问过。但她无比坚定的相信,此举必有深意。 老爷这个人,做事异常沉稳,而且目光极其深远,总是能够看到寻常人看不到的将来,他这样的安排,一定是有所图谋。只是时机未到,金雀儿体会不出李吴山的用心罢了。 “你做的很好,继续下去就好了,不要心疼那几个小钱儿。” “是。” “前些日子,我带着民兵打了一场大大的胜仗,你知道吗?” “婢子多多少少听说了一些消息,至于其中细节就无从得知了。” 和金雀儿的想象完全一样,李吴山根本没有得意洋洋的说起“青泥河之战”,就好像那根本就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儿:“关于那场战斗,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我说清国皇帝洪太被我亲手干掉了,你信吗?” “信。” “真的信?” “真的信。”对于这种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亲身经历过“青泥河之战”全过程的路恭行一点都不相信,但远在京城的金雀儿却信的实实的,而且这种相信根本就不需要任何证据,也不需要正常的逻辑,只是单纯的而又死心塌地的相信。 “莫说是斩杀了一个伪清酋皇,哪怕老爷说把漫天神佛全都斩杀了,婢子也绝不怀疑。因为婢子知道老爷是有大本事的人。” “老爷我也没有甚么了不起的本事,只不过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的凑巧而已。”李吴山笑道:“京城里人多,有机会就帮我宣扬宣扬,好让天下人知晓老爷我的功劳,捞个英雄的名头。” “婢子明白。” “真的明白?” “真的明白。”金雀儿笑道:“不过就是借助悠悠众口广为传播老爷的英雄壮举罢了,是这个意思吧?” 第三十章 谎报军功 天色已渐渐的晚了,最后一抹晚霞血一般鲜红,照耀着李记车马行以北的皇城。 巍巍宫阙,天威重重,好似一方色调沉重的世界,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孙传庭负朕!”崇祯皇帝的怒吼从文御殿中传来。 正当盛年的崇祯皇帝没有披龙袍,仅穿了一件子青色的宽松罩衣,头上戴着束发兜网,因为昨天彻夜未眠的缘故,黑眼圈显得非常严重,脸色苍白的可怕。愈发显瘦的身材有些弱不禁风的样子,那件五龙罩衣穿在他的身上就好像是挂在衣裳架子上一样。 “砰” 重重的声响当中,崇祯皇帝把手里的疏文狠狠的拍在书案上,有些神经质般重复着刚才的那句话:“孙传庭负朕!” 大殿之中,重臣云集,却鸦雀无声,死寂如同坟墓。 咆哮怒吼的崇祯皇帝就好像是在唱独角戏,没有人回应他的话语。 孙传庭兵败陕西,奏报的疏文早就传过来了,崇祯皇帝却还在为此事发火。 若说孙传庭辜负了崇祯皇帝的信任和支持,也并非不对。一年之前,就在这文御殿当中,崇祯皇帝召见了刚刚从监牢之中走出来的孙传庭,授予兵部尚书衔,领七省军务,并且和他仔细商议剿灭李闯之事,这份恩宠真可谓是天高海深了。但凡那孙传庭还有半丝天良,就应该肝脑涂地报效君恩,结果却在潼关一战中被杀的大败,连尸体都没有找回来。 辜负了崇祯皇帝的信赖和殷切期望,这是事实,但这事儿还真的不能怪罪孙传庭,至少这个黑锅不能让他一个人来背。 现在看来,当初孙传庭死守潼关的战略绝对是正确的,但崇祯皇帝却几次三番的催他“与贼决战”,顶不住压力的孙传庭只好放弃固守的既定方针选择出击决战,偏偏朝廷又派不出援兵,结果被杀的大败,不仅孙传庭战死于乱军之中,潼关也再次落入李闯之手。 潼关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算过分,一旦失守局面理解就变得不可收拾。 心思操切的崇祯皇帝一再催促孙传庭和早已势大难治的李闯决战,这显然是一个战略上的错误,却是没有法子的事情。 春季里清军就打破了长城碍口又一次入关大掠,在京城附近纵横奔图如入无人之境,号称拥兵三百万的大明朝竟然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清军肆虐,其中的一支偏师甚至杀到了山东境内。 京师附近的清兵如此肆无忌惮,各地的勤王兵马根本就赶不过来,还怎么给孙传庭兵力上的强大支援?再者说了,大明朝的国库早已空的能饿死老鼠了,根本无法支撑旷日持久的战争,速战速决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从军事层面考虑,孙传庭没有错。 从政治和经济层面来看,崇祯皇帝也没有错。 君臣都没有错,但局面却愈发糜烂,渐渐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到底哪儿错了,谁也说不清楚,更不敢在这个时候开口,唯恐惹的“龙颜大怒”,受到“池鱼之殃”。 “如何才能剿灭闯贼?诸卿可有良策?” 当崇祯皇帝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大殿之中依旧一片死寂。 现如今的李闯率众百万,早已羽翼丰满,朝廷连在京畿一带抢掠的八旗兵都对付不了,还怎么剿灭李闯?现在的李闯还能剿灭吗?连孙传庭都战死了,还有谁能出去作战?大明朝还有机动兵力吗? 这些问题不解决,剿灭李闯完全就一句毫无根据的空口白话。 面对鸦雀无声的群臣,崇祯皇帝又一次发怒了…… “自朕御极以来,这十几年当中,整日里为国事操劳?何曾在三更之前睡下过?每日里,外边报滴水牌子的宫人还没有起,朕就已经起了。就算朕不是励精图治之主,也不是嬉荒无道之君吧?” 这话真的一点都不假,崇祯皇帝确实挺辛苦的,每天睡的比狗晚起的比鸡早,历朝历代的君主当中真可以算得上是兢兢业业的勤勉皇帝了,绝对不能说他的无道的昏君。 “朕的这件衣衫……”崇祯皇帝扯着自己的衣角给群臣看:“这是十一年前赏赐给中宫的布帛,中宫又给朕裁成了衣裳,一直穿到现在。朕节衣缩食裁减宫人,连中宫都已四年没有添置过家什,荒淫无度穷奢极欲也按不到朕的头上吧?” 崇祯皇帝知道国库空虚,日子过的非常简朴。每日里不过是一饭四菜,身上穿的都是旧时衣物。中宫周皇后也很节俭,已经好几年没有拿过份子钱了,身边伺候的宫女太监们更是一裁再裁,为的就是减少开支。 皇帝两口子的日子,其实远远比不上当时的一些富户豪门,穷奢极欲荒淫无度这样的脏水泼不到他的身上。 勤勉节俭到了这个程度,按理说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位有道明君,但大明朝却一天不如一天,局面一日不如一日,也不知究竟是究竟是哪里错了。 诉苦良久之后,群臣依旧默不作声。 发火也是需要体力的,把群臣骂的狗血淋头比干力气活还累,没过多久崇祯皇帝就已气喘吁吁,苍白的脸上满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子了。 似乎已经没有力气再继续“龙颜大怒”了,崇祯皇帝的语气终于平和了一些,话题也逐渐的从陕西转到京畿。 眼下豪格率领大军威胁中枢,两路偏师纵横东西,竟然拿他们没有办法,真是很是有损大明朝的颜面。 辫子兵打到京城的情形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对于这种情形崇祯皇帝都有些麻木了,但却不得不想办法应对。 办法很多,但却无法实现:号召各地兵马进京勤王,这都已经是沿袭了多年的老套路,但却没有一点效果。 对于这种事情,各地的军头有的是办法应对: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扯皮好几个月,最让朝廷颜面尽失的是,有些个军头甚至连象征性的派遣些军马的举动都懒得做了。 坐视敌人在京畿中枢一带肆虐,还公然违旨拒绝派兵支援,在历朝历代这绝对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在大明朝却很正常,那些个大大小小的军头还全都理直气壮,能把崇祯皇帝活活气死却没有半点法子。 拒绝出兵救援京畿的理由非常简单:没钱。 朝廷拖欠的军饷已经积压了好几年,当兵的兄弟们已好几年吃不饱了,兵马器械年久失修不堪一战。我们这些当官的能替朝廷维持住这么多饿的眼珠子都红了的士兵,已经是非常勉强,朝廷还要我们去打仗? 皇帝不差饿兵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朝廷欠着我们多年的军饷都见不到呢,还怎么打仗?到时候数以十万计的士兵一哄而散甚至直接哗变了,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 援兵不来,外敌不去,这个局面就是坐困愁城束手无策。 就在这个时候,殿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捷报,捷报,” 捷报?前方打了胜仗? 这个时候的崇祯皇帝和整个朝廷都太需要一场胜利了,听到捷报二字,文御殿中沉闷而又压抑的气氛一扫而空,君臣上下全都变得活跃起来。 崇祯皇帝本就操切心急,又急于见到捷报,下意识的往前走了两步,马上又意识到这个动作不妥,旋即做出一副气定神闲的沉稳姿态,用很威严的声音说:“呈上来。” 捷报是通过司务司传过来的,以最快速度递到皇帝手中。 看到捷报的崇祯皇帝满心欢喜,一边看一边笑呵呵的随口问道:“大旗庄民团歼敌战兵三千余,缴获甚丰。连民团都能奋勇而战为国杀敌,实是民心可用。只要民心在我大明,这天下就乱不了……哦,对了,这大旗庄在何处啊?” 殿中滚滚诸公,全都是紫绶金章的重臣,天知道大旗庄在哪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大旗庄民团分巡武备李者吴山……” 没有人知道李吴山是谁,但却听清楚了民团分巡武备这几个字儿。 有个机灵的吏部官员终于想起来了,赶紧上前奏报:“禀万岁,前岁朝廷诏令各地组建民团,此事是臣的首尾。那大旗庄本是京东的一个小村子,隶属……” 原来是京城东边的一个村庄,崇祯皇帝微微点头:一个小小的村庄就能组建民团歼敌三千,可见百姓之心依旧系与大明啊。 正准备说点什么,忽然看到捷报之后的那一行字迹,崇祯皇帝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格毙伪酋皇洪太,缴获黑水金龙大纛一面,伪皇佩刀顺缴。 什么? 把洪太给干掉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最恨皇太极的话,崇祯皇帝肯定是其中之一,他做梦都希望洪太赶紧死掉。但是格毙一说…… 崇祯皇帝不是傻子,怎么会相信这种事情? 此次入关大掠,最高指挥官是洪太的长子豪格,当然不会出现儿子做总指挥皇帝老子打侧翼的局面。 再者说了,洪太好歹也是个皇帝,怎么可能出现在一个小小的村落?又怎么会被一帮子村民当场格杀? 夸大甚至是谎报军功的事情屡见不鲜,早已成了惯例,但干掉清国皇帝这种事都敢写给皇帝看,那就绝对是在侮辱崇祯的智商了。 他要是信了,那才真的是脑袋有问题呢。 “大旗庄名团有多少兵力?” “按照……按照朝廷体制……”朝中官员只是收了李吴山的银子,就给了他一个象征意义的分巡武备的官职,其实那根本就不是实实在在的军官,而是一个荣誉称号之类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人在意他的兵力多少。事实上很多捐了官的家伙根本就懒得去招兵买马,只是为了混个出身而不是为了自己掏钱给朝廷打仗,所以谁也不知道大旗庄民团有多大的规模,只能用正规的条例来说事儿:“按照朝廷体制,分巡武备下辖兵马不应超过四百五十人,战甲不得超过五十具,战弓不得超过五十张……” 也就是说,理论上李吴山的兵力不能超过四百五这个数字,充其量也就是有五十具甲胄和五十把弓箭而已。 这么点人手就歼灭三千清军精锐,还干掉了皇太极?明显就是睁眼说瞎话。 崇祯皇帝立刻就怒了,劈手就把那份捷报丢了下来,气呼呼的吼道:“夸大军功欺瞒朝廷以至于此,真是肆无忌惮到了顶点,查,给朕好好的查一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民团头子李吴山也太过分了,胆子大的都没边儿了,什么样的瞎话都敢说,竟然弄出了“格毙敌皇”的说辞,真是在侮辱满朝文武的智商。 其实同样的捷报朝廷早就收到了,而且收到了不止一份。 兵部、京卫司、五军司都有,只是捷报的漏洞太过于明显,谁也不敢往上报,只有司务司不分青红皂白的报了上来,结果却弄了一个没有脸面…… 第三十一章 兄弟相争 炎炎盛夏虽已经过去,最酷热的日子终于算是熬过来了,一早一晚的时候竟然有了些细微难查的阴寒之意。 大清立国不久,作为国都的盛京还显得有些粗糙。 和大明的皇宫相比,清国的皇宫简直就是一座“石头垒子”,简陋的惨不忍睹,却透着北方民族特有的粗犷气息。 严格的意义上的清宁宫已经算是后宫了,是皇帝的私人空间。但最近一段时间皇太极的身体状况一直不怎么好,也很少到前面的崇政殿去,而是多在清宁宫处理军政要务。 年过五旬的皇太极面皮白皙双目有神,保养的很好,只是眼角有些下弯的厉害,颇有些鹰狼之相,但神态却异常和蔼:“御医说我是肺经受损,见不得风寒,我知道这里很闷,却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儿。” “别看我执掌着咱们大清的社稷万民,其实有时候哦,很多事情也做不得主张。”皇太极指了指厚厚的毡帘子,笑呵呵的说道:“譬如说这些个帘子吧,就是御医要挂起来的,我也得听他们的。” 大贝勒代善好像打起了瞌睡,眯缝着一双肉泡子眼什么都没有说,仿佛入定的老僧。 自皇太极登基以来,十几年的光景当中,代善屡屡受到打压,早已练就了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本事,秉着“难得糊涂”的心思老老实实的做起了“吉祥物”。 对于代善的这个态度,皇太极心知肚明,只是礼貌性的朝着他微微点头,然后继续说道:“自我武皇帝立国以来,我满洲各部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开疆拓土十倍与当年,治下人口与日俱增。”接连说了几句话之后,皇太极已经有些微喘了,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明国幅员万里亿兆生民,却挡不住我女真健儿,这是为何呀?” 身为四大贝勒之首的代善就好像完全没有听到皇太极的问询,继续打盹儿。 年轻的多尔衮看了看代善,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开口说道:“自然是因为我大清赏罚分明,将士用命。明人空有万里疆土亿兆百姓,终究是一群怯懦的老绵羊罢了。” 女真人天然就比明人善战,这是很多清军将官的传统观点,而事实也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大清开国不久,真正意义上的礼仪制度还不够完善,依旧保存着部落时代的风俗。满屋子的重量级高层将领很自然的围坐在一起,仅仅只是把皇太极当做是这次会议的带头人和发起人,而不是一定需要绝对服从的九五至尊。 直接和带兵的将领商议军国大事,这是努尔哈赤当年留下的传统,见面之时也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更没有三拜九叩的说法,大家聚在一起想什么就说什么。 多尔衮的说法得到了绝大多数将领的支持和认可,七嘴八舌的说起前线的亲身经历:无非就是八旗战兵如何如何的骁勇,而明军士卒又是何等的怯懦。 总之就是说了几十年的陈词滥调而已。 皇太极把目光转向范文程:“范先生,你怎么看?” 早在努尔哈赤时代,范文程就已投靠过来,并且深得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代统治者的崇信,并且每多良策。不管是平定蒙古还是征伐朝鲜,尤其是对明廷招降纳叛事物之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隐然已经是汉臣之首。 和往日里一样,范文程依旧是一副胸有成竹的神态,语气不紧不慢:“我大清基业日固,自然是因将士用命的缘故,但以我一愚之见,最要紧的还是团结二字。我大清的人口比不得明廷,幅员也大有不如,却能日渐兴隆,无非就是因为各部团结如一,心往一块想,力往一处使,自然百战百胜……” 不等范文程把话说完,多尔衮就已经皱起了眉头:这个狡猾的范文程,又在配合皇太极唱双簧了。 代善显然已经听出了范文程话里话外的意思,却依旧沉默不语,好似老僧入定。 范文程口口声声说的“团结”,根本就是皇太极的意思,其实根本就是为了集权。 皇太极总是试图建立一个类似于中原王朝式的中央集权制度,并且一直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逐渐削弱八旗各部的权利,将权利收归中枢,也就是由他本人执掌绝大部分权利。 从根本上来看,这确实一个壮大自身的好方略,但却严重得罪了包括代善和多尔衮在内的实力派。 范文程这个狗奴才,从他开口讲话的那一刻开始,多尔衮就知道自己的利益又要受损了。 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多尔衮的心思,范文程依旧在高谈阔论:“自太祖武术皇帝兵败宁远以来,已十几年了。我大清屡屡进攻,虽时时掌握主动,总是打的明军畏而不敢出,但却再难有寸进之功。这是为何呀?主要还是因为我大清各部不够统一,不能如臂使指的协同进退……” 因为事先已经得到了皇太极是授意,范文程说的越来越明显:“臣之愚见,只有将指挥调动之权收归一处,才能合力如一……” 把八旗的指挥调动之权收归在一起,到底应该由谁来执掌这个大权? 当然是皇太极了,除了他还能有谁? 今天的这次军议,分明就是为了进一步剥夺各大旗主的全力,范文程只不过是皇太极的传声筒罢了。 我的八哥呀,你手上的权利还不够大么?为何还要压榨这些年跟着你打生打死的弟兄们?八旗议政的传统还要不要了?是不是一定要把八旗的所有权利全都捏在手心里你才能睡个安稳觉? 先是分化两蓝旗,然后就盯上了两红旗,现如今故技重施,摆明就是要对多尔衮的两白旗下手了。 当年的四大贝勒已经被皇太极排挤出了权利中枢,仅剩下一个成了摆设的代善在这里装傻充愣的混日子…… 范文程的话等于是把皇太极的心思挑明了,多尔衮觉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 要是多铎在就好了,至少可以声援自己。 直到这个时候,多尔衮才猛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现实:几个月之前,由皇太极亲自谋划的那次入关抢掠行动,根本就是一个阴谋,一个孤立自己的阴谋。 故意让他的儿子豪格担任最高统率,还把表面上保持中立事实上严重倾向于豪格的赖慕布派出去,其实就是一个陷阱。 为了牵制豪格系人马,同时也是为了平衡八旗内部的利益,最主要的两白旗的利益,多尔衮让多铎配合豪格出战。 现在看来,那根本就是一记昏招,让自己在这个高层的内部斗争中失去了一条臂膀。 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在不动声色之间布置好局面,这是皇太极最擅长的做法。 多尔衮觉得自己成了一头落入陷阱中的困兽,而这个陷阱就是皇太极亲手挖好的。 忍不住的看了一眼右手边的英亲王阿济格,那是自己的另外一条臂膀。 阿济格的嘴皮儿动了几下,似乎想要说点什么。 多尔衮明白了,阿济格的心思和自己完全一致。 有了阿济格的支持,多尔衮觉得自己必须把事情挑明。 “八哥……” 多尔衮刚一开口,皇太极的眉头就是一皱,用明显阴冷的腔调说:“睿亲王啊,这是军议,还是不要把你我兄弟的私情带进来的好。” “皇上……”多尔衮赶紧换了一个称呼:“父汗当年创立的八旗议政制度自然是好的,也是我大清国的根基,轻易动摇不得呀。” 皇太极已经换上了一副和颜悦色的嘴脸,笑呵呵的说道:“我太祖武皇帝创立的八旗议政当然是好的,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不可一概而论,你说呢?” “怎么就不可一概而论了?” “今时今日的情形和当年已有了很大的不同,为我大清国计……” “恐怕是为了皇上你自己计吧……” “你说甚么?”站在皇太极身后的鳌拜挺身而出,努尔而视,虎视眈眈的瞪着多尔衮:“皇上就是大清国,大清国就是皇上,睿亲王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权利的争夺,比真刀真枪的搏杀更加惨烈。 为了权利,父子可以成仇,兄弟可以反目,这样的事情早已在历史上上演过无数遍了。 “皇上,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也知道你要做点什么,不过是个一个权字而已。皇上若是想破坏祖宗法度,臣弟也是没有法子的,忍着受着也就是了。偏偏要弄出这些狗奴才来虚张声势,好没有意思。” 说完这句话以后,多尔衮直接拂袖而去。 多尔衮的离开,让清宁宫中的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心思聪慧的范文程赶紧伏拜下去:“臣言语无状,得罪了睿亲王,罪该万死。” 鳌拜似乎也意识到了点什么,双手一叉正要说点自请罪责的话语,盘腿坐在炕头的皇太极却哈哈大笑着摆了摆手:“朕不过是随口说说罢了,有何至于此?睿亲王自幼就是霹雳火爆的性情,我早就习惯了,没事儿,没事儿……” 不知不觉之间,皇太极已经把自称从“我”换成了“朕”。 一直在打瞌睡的大贝勒代善似乎终于精神了,在一个最恰到好处的机会接过了话头:“皇上龙体有恙,千万不要动肝火……” “都是自家兄弟,说的都是实话,朕不会在意。” “那就好,那就好,军国之事不妨以后再议,皇上且先歇着吧,臣告退。” 代善一走,众人纷纷告退。 只有范文程和鳌拜留了下来。 “皇上,我看睿亲王的意思……臣以为两白旗之事还是稍缓一下的好。”范文程忧心忡忡的说道:“若是操之过急,只怕会激起变故,事关国体国运,此事宜稳不宜躁。” “我知道,”皇太极轻轻的咳嗽了几声,语气猛然一促:“朕何尝不知?动了他们的利益会有激抵抗,但朕有别的办法吗?我大清国已在在百尺杆头,若想更进一步,只有集权一条路可走,唯有如此才能建立万世不拔的基业。睿亲王聪慧灵敏,未必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事到临头舍不得手中的那点权利而已。说不得也只好压他一压了。鳌拜——” “奴才在。” “带你的人,密切监视睿亲王府和两白旗的动向,若有异动马上报我知道。” “是” 范文程很清楚的知道,皇太极要强行收权,并且已经做好和多尔衮摊牌的准备。 这种事情,一个弄不好,就是刀兵相见的大火并局面。 事实证明,范文程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 多尔衮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很快就表示了臣服之态,不仅带着王妃进宫探望皇太极的病情,还亲手煎熬了药物。名为君臣的兄弟二人面对面的正式商讨两白旗的旗务…… 原以为事态已经平息下去,却想不到第二日清宁宫就传来噩耗:皇上驾崩了! 第三十二章 论功行赏 皇太极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崇祯皇帝喜不自胜,却又不敢深信,赶紧追问了一句:“消息当真?” “是锦衣卫传过来的消息,伪清新立了一个几岁的娃娃为伪酋皇……” (一直以来,人们都把锦衣卫当做是内卫特务组织,是专门对内的。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锦衣卫从建立之初就是军事组织,是为军队服务的。崇祯朝虽然取缔了锦衣卫,但还保留了一部分建制和原始职能) 连新一任的大清皇帝人选都有了,皇太极必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么多年以来,这是崇祯皇帝听到的最大的好消息。 虽然崇祯皇帝把伪酋皇洪太恨之入骨,却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个雄才大略之辈,平定蒙古征服朝鲜,改金为清等等这些都是他做出来的。 如今洪太一死,娃娃伪酋皇继位,主少国疑肯定压服不住那些骄兵悍将,内部争斗必然更趋激烈,正是大明朝的好机会。 至于皇太极到底是怎么死的,则是众说纷纭,根本就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密报里说是多尔衮下手干掉了皇太极,但这个说法颇多漏洞,最不能说服之处就在于,既然多尔衮已经横下一条心干掉了皇太极,做的就是篡夺帝位之事。连弑杀君王的事情走做下了,为何不直接来个黄袍加身自己登基称帝,还要对一个小娃娃俯首称臣? 这明显不合常理。 根据伪清官方的说法,皇太极是因病而死,正式的对外口径就是:上有恙,于寝宫坐崩。 这话就更加的不可信了。 皇太极正值春秋之年,身子骨硬朗的很,稍微害了丁点微不足道的小病,就一命呜呼了?这种话连鬼都不会相信。 关于皇太极的死,众说纷纭本就是一桩悬案。 直到这个时候,崇祯皇帝才猛然想起那份捷报。 大旗庄民团的捷报! 从时间节点上推算,民团报捷前后正是虏酋洪太身死前后。 难道说那份报捷文书是真的? 皇太极之死和李吴山的捷报一样,都是破绽重重漏洞百出,从逻辑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但人们普遍更相信愿意相信的东西。 在崇祯皇帝的内心之中,他更加愿意相信伪酋皇是死于大明壮士之手,而且是被阵斩格毙,因为皇太极的这个死法对大明太有利了。 只要把这个消息公布出去,对于民心士气都是一个巨大的鼓舞,隐隐之中还带着“天命所归”的神秘气息:我大明受上天眷顾,所有反对大明的都不过是跳梁之丑,肯定长久不了,洪太被我大明勇士当场格杀也是命数使然。 一想到这些,崇祯皇帝就变得异常兴奋,似乎隐隐看到大明朝中兴的影子。 朕兢兢业业这么多年,时时事事谨小慎微,自然就应该得到上天眷顾,总算是看到了一丝曙光。 “传周应泓。” 周应泓是御史台的官员,负责调查青泥河一战之事。 “那个武备李者是怎么说的?” “回万岁,无论臣如何问询,那李吴山只是咬死了一个说辞,只说斩杀的就是伪酋皇洪太本人。” “他真是这么说的?” “千真万确。” 这种事情,光凭李吴山一个人红口白牙的说肯定不管用,所谓孤证不立就是这个意思。 要想证实此事,还需要其他的佐证。 “路恭行是怎么说的?” 斩杀皇太极的那一战,是路恭行率领巡河营和李吴山的民团一起打下来的,既然要调查李吴山,路恭行肯定也跑不了,同样在调查的范围之内。 “路恭行说的语焉不详,只是说捉到一个身穿金盔金甲的大将,想来一定是伪清的重要人物。后来又通过敌兵之口证实,那人确实是老奴努尔哈赤的嫡血,必是伪清的宗室。只是当时场面纷乱,来不及仔细询问姓名和身份。”周应泓道:“据臣多方问询,巡河营与大旗庄民团多有不睦,似无串通一气蒙蔽圣听的可能。” 在激战当中,李吴山把巡河兵们卖了个干净彻底,这种卖队友的行为当然惹恼了那些老兵痞子们,所以在接受调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说好话。 双方的关系很不好,当然没有理由和李吴山一道编造谎言。 有了巡河营的证词作为佐证,还有缴获的那面黑水金龙大纛,更有带着爱新觉罗家族徽记的佩刀作为物证,结合眼下的局势,这事已经可以算是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李吴山没有说谎,他砍死的那个人就是伪酋皇洪太! 仔细想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凡李吴山稍微有一丁点的智商,也不会编造出那么容易戳破的谎言。这边刚刚报上格毙洪太的捷报,洪太本人却是盛京活的好好的,这种谎言简直就是不攻自破,除非那李吴山有未卜先知之能,早早就知道了洪太的死期。 未卜先知……那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嘛,世间怎么可能会有未卜先知一说? “还有一事,需报万岁知晓。”周应泓继续说道:“今日来,京城中颇多传闻,都在疯传我大明勇士阵斩洪太之事,早已街知巷闻妇孺皆知了……” 大明朝的很多情报,都是民间都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之后,官方才最后一个知道,对于这种事情,连崇祯皇帝都早已见怪不怪了。 这事已经可以确定了:李吴山的捷报千真万确。 “一区区乡野氓夫,尚知响应朝廷诏令,出钱出粮组建民团为国效力为君分忧,可见民心在我大明。民心所向,纵是有些个坎坷,亦能如履平川,分明就是中兴之兆。”这个时候的崇祯皇帝已经有些陶醉了,“于血战之中格毙伪酋,一来是那洪太早已神厌鬼恶死期已至,再者也是那李吴山用心实事,此等忠勇之士当重重褒奖,以彰我大明赏罚分明之意。天下人看了,必然群起效之……” 格毙洪太,这份功劳已大到了天上去,加官进爵是肯定的,就算是破格提拔重用也不为过。一来是为了酬功,同时也准备把李吴山树立成为一个榜样式的标杆人物,给全天下的忠勇之士看看,表达出一个清晰的意思——只要真心为朝廷做事,朝廷定然不吝封赏。 “那李氏吴山者,是个什么出身呀?” “回万岁的问,那李吴山没有出身,只是个白丁。在乡下有些田产,捐了个分巡武备的微末官职而已” 白丁? 白丁好啊。 一介白丁,正好提拔。 这种人出身很低,又没有受到官场陈腐习气的沾染,更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便如浑金璞玉一般,一旦提拔起来必然感恩戴德加倍的报效朝廷。 “着吏科议一议,给个合适的封赏。”崇祯皇帝虽贵为大明之主,但很多事情也不能做到一言而决。给李吴山什么样的封赏还得按照朝廷体制进行:“朕意高封厚赏,莫寒了天心忠勇之士的心。” “是。” 就这样,给李吴山议功论赏的程序就正式启动了。 吏科大大小小十几个官员,一连议了五七日,最终还是没有能够拿出一个章程。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吴山的身份太过于特殊了。 他不是正经的科举出身,又是因战功受赏,很难进入比较清贵的文官系统。若是按照朝廷体制遵循以往的旧历,充其量也就是升半品一级,弄个相当于千户的武官职位而已。 这倒不是说什么功高赏薄,而是因为李吴山的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是捐来的。捐官有一个上限,尤其是地方武职,更是限制的厉害。 最终,吏科又把皮球踢给了崇祯皇帝,由皇帝本人“圣意天裁”。 “这李氏吴山者,不在文武本职之内,若是封的太高了,便是破坏朝廷体制。若是赏的太薄,岂不是寒了天下忠勇之士的心?”左思右想仔细权衡之后,崇祯皇帝终于拿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那李吴山不过二十多岁,若是一下子封赏太甚,恐怕会失了锐意进取之心,不如慢慢历练逐步提拔,也好让他继续实心用事。不如先赏他一个显爵……” 现如今的大明朝,最不缺的就是官僚了。 每一个职位之后,都有好几个甚至十好几个等候补缺的官员,早已是僧多粥少无法安排的局面,确实不大好为李吴山安排实实在在的职位。而且他是捐献的官员,统领的又是民团而不是官军,真的不好放出去独当一面,不如先给个显赫的爵位用来酬功。 所谓的爵位,其实就是一种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甚至可以直接用钱来买。虽然还不至于这的到了烂大街的地步,却一点都不稀奇了。 “二等忠勇伯”这样的爵位绝对不算低了,若是放在大明开国初年,只有那些身经百战的开国元勋才能配得上这个爵位。到了崇祯年间,虽说“二等伯”依旧是个很显赫很风光的爵位,但含金量却没有那么高了。 “就一个二等忠勇伯即可。”崇祯皇帝说道:“拟旨,诏李吴山进京奏对,届时再论实封。” 崇祯皇帝的意思就是:先赏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爵位安抚一下,然后面见一下这个李吴山,亲自考察一下他的言行和为人,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实际的封赏。 第三十三章 陛见 天子钦旨加封李吴山为“二等忠勇伯”的消息,就好像是一方巨石砸进深潭,顿时惊起了万丈波澜。 乡民们并不知道“二等忠勇伯”到底是个多大的官职,他们在乎的只是那道圣旨。 那可是圣旨啊,是皇帝老爷的圣旨,乡下人家几辈子都没有机会见到那玩意儿,一定要瞧个稀罕。 于是乎,听到了消息的乡民们一窝蜂的涌进李氏大宅,闹闹嚷嚷的要看看传说中的圣旨到底是什么样子。 圣旨也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看的么?那东西尊贵无比,本身就是一种荣耀的象征,甚至还带着某种神圣的气息,普通人一辈子能看到一回已算是很奢侈的了。家里有了圣旨,理所当然的要供奉起来以示郑重,怎么能够轻易拿出来给别人看? “不过是个圣旨而已,又不是甚么了不起的东西,”李吴山笑道:“就拿出来给乡亲们看看吧。” 圣旨还不算是了不起的东西?那甚么才算是了不起? 尽管银雀儿百般不乐意,奈何老爷已经发话了,只能很不情愿的把圣旨取出来,在众人眼前晃了一下子,然后就又仔细珍藏起来。 那圣旨似乎……好像是一块黄布,似乎也没有传说中“霞光万道”“瑞气千条”的那么邪乎。 传说中的圣旨都是由皇帝的近身太监当众宣读,而且一开口总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反正戏文里就是这么演的,也不知现实当中是不是这样样子……对了,太监! 戏文里的太监大多都是个鼻子上抹了块白的丑角,而且总是捏着一柄马尾刷子拂来拂去,讲话之时不男不女。听说太监们都是被割去了卵蛋的家伙,也不晓得没了那玩意之后会生成怎样的一副嘴脸。 虽说大旗庄距离京城不远,但乡亲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太监,很想看看稀罕景儿。 “把传旨的太监喊出来给我们瞅瞅呗。” 也不知那个不懂事的家伙喊了一嗓子,众人也就跟着瞎起哄,闹闹哄哄的要李吴山把传旨太监喊出来给大家瞧瞧。 “宣旨的天使前半晌就已走了。”李吴山笑道:“太监也是人,有鼻子有眼的和你我差不多,又不是耍猴戏,有啥好看的?” “我听府里的李福管家说,万岁爷还要召李老爷陛见,是不是真的呦?” “千真万确。”李吴山笑着说道:“咱们大旗庄民团打了胜仗,万岁很高兴,今天传旨就是为了明日的陛见。等我见到万岁,一定仔细说起打仗的事情,让万岁知道咱们的民兵个顶个都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 这话就好似撒在鼎沸油锅中的一把盐,登时就热闹起来。 能够和皇帝面对面的说话,这是何等的荣耀!若是李老爷能够在皇帝面前提起自己的名字,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了,绝对是件光耀门庭的大好事。 毕竟青泥河一战不是他李吴山一个人打下来的,而是大家拼了性命的苦战得来的胜利,荣耀就应该属于整个民团,每一个民兵都与有荣焉。哪怕皇帝老爷子随口夸奖一两句,付出的那么多牺牲也就值得了……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激动兴奋的人群才陆续散去。 伺候着李吴山洗了个澡,把那身从六品的武备官服熨了又熨…… “官服不是已经熨过了么?怎么又……” “老爷明日就要进宫去见万岁爷了,婢子担心这身官府不够提气,还是再熨一遍才能放心。” 对于这个小丫鬟而言,能够进京陛见当今天子,绝对是件天大的事情,一定要小心仔细万万不可出现任何差错。 “不过是去和皇帝见个面儿而已,不用这么小心在意的吧?” “这是去陛见天子,又不是串门子走亲戚,再怎么郑重都不为过的。”在银雀儿的心目当中,皇帝这两个字天然就具有无比神圣无比尊贵的气息。 四海万方之主,上天之子,比漫天神佛还要高贵,平常人哪有机会看到真龙天子? 再者说了,老爷是刚刚敕命钦封的二等忠勇伯,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小小的六品官,身份一下子就高了很多倍,自然应该有一副“大官儿”的样子。 若是穿的太寒酸了,岂不是会让那些金冠玉带紫绶金章的满朝文武大臣比下去了? 也只有天真烂漫心思淳朴的银雀儿才会这么想。 所谓的“二等忠勇伯”根本就不是什么官职,充其量也就是荣誉称号性质的爵位而已,对于李吴山而言,这玩意儿根本就毫无意义。 既然朝廷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官职,那就肯定不会存在和“满朝文武大臣”见面的情况,一个没有具体职位和权限的“二等伯爵”不可能站立在朝堂之上高谈阔论国家大事。 根据李吴山的估计,所谓的陛见应该就是一场非正式的面见而已,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隆重和排场。 “车已套好了哩,婢子在车里准备了些吃食,还有备换的衣裳……”进京陛见可比不得寻常的串门子走亲戚,殷勤的银雀儿准备的非常充分,连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都装上马车,已备不时之需。 李吴山哈哈笑道:“我这是去见皇帝,又不是搬家,弄那么多家什做甚?京城里的好玩意儿多着呢,你有什么想要的回头老爷给你捎来……” “婢子也不需甚么东西,老爷就莫花那个冤枉钱了。只需进宫之后仔细的走走看看,回来之后把宫里的情形说给婢子知道,婢子就欢喜的紧了呢。” 对于银雀儿而言,皇宫大内就是天堂般的存在,肯定到处都是琼楼玉宇,就算不是人间仙境也胜似人间仙境了。只可惜寻常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宫的机会,只能凭借丰富的想象力幻想出皇宫的金碧辉煌。 “好,”李吴山笑着捏了捏银雀儿的脸蛋儿:“等老爷回来,一定好好的和你说道说道皇宫里的情形。” 当日傍晚时候,李吴山做着双挽的马车离开了大旗庄,连夜赶往京城。 进宫陛见,尤其是李吴山这样的外臣,肯定要走些繁琐的程序,首先得研礼,弄明白了和皇帝谈话的规矩和礼仪之后,还要在都知监候见。 皇帝日理万机,天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时间和李吴山见面,所以他只能等,一直要等到万岁有了充分的时间才行。若是皇帝的日程安排的太满,那就只能等别的日子。 为了见皇帝一面,等十天半个月都不算很过分。 在都知监等候陛见的时候,李吴山见到了一个老熟人:路恭行。 同为青泥河一战的有功人员,一起被皇帝召见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事实上并不是这么回事:路恭行是来给太子上课的。 作为东宫的侍讲教授,基本上相当于太子的家庭教师,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太子师。听起来这个身份好像很尊贵很有面子,其实太子的老师不止一位,而是一个小型的团队。 真正意义上的太子师是侍讲学士,而路恭行仅仅只是个侍讲教授,相当于副科老师。 按照朝廷体制,作为太子正式老师的侍讲学士总共有四位,象路恭行这种不太重要的侍讲教授可多可少没有定员,主要是做些讲经解史的工作。因为不是很重要的正式课程,所以每个月只安排两堂课,临时还会兼一些其他的差使。比如说那个巡检的职务,就是临时的派遣,事毕之后也就收回了。 “万岁有旨,只要你来了就随时通传。”路恭行说道:“随我去钟粹宫见驾吧。” 去钟粹宫? 看来当初的猜想是正确的,这确实不是个正式的召见。 一般情况下,皇帝召见外臣,多在三大殿进行,或者是文华、武英两殿也可以。但钟粹宫却是太子的居所,而不是商议国家大事的地方。 有明一朝,钟粹宫都是太子的起居读书之地,只有嘉靖皇帝曾经在这里炼过丹,算是一个例外。 正常情况下,太子长大之后就应该搬到宫外另建太子府,现如今的太子已经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按说早就应该搬出去了,之所以还住在钟粹宫,理由只有一个:没钱。 崇祯皇帝拿不出那么多钱财给太子修建府邸,也就只能先凑合着住在禁宫当中了。 一路从都知监走来,沿途所见宫阙大多晦暗陈旧,尤其是皇后居住的懿安宫,明显曾经被大火烧过,虽然已经搭建起了脚手架,看起来好像是正在修缮,却连一个工匠都没有看到。 问过路恭行之后才知道,懿安宫在四年前失火被烧了很大一块。中宫周皇后体恤国家艰难,本不想修缮,但太子的年纪却越来越大,眼看着就已经到了大婚的岁数,就琢磨着自己搬到翼殿去住,把宽敞的懿安宫腾出来用来给太子办理婚典,结果修了一半就又没钱了,成了一个“烂尾工程”…… 银雀儿心目当中那个金碧辉煌仿佛琼楼玉宇的皇宫,其实早已经破败不堪,没有了天家应有的排场和气派…… 第三十四章 奏对 关于历代帝王的样貌,史书中的记载大致相同,无非就是“龙额广颌”“隆准而目炬”“身姿甚雄伟”之类的描述,亲眼见到了崇祯皇帝的模样之后,李吴山才真正明白,原来史书中记载的东西也并不可靠。 眼前的崇祯皇帝不仅身形消瘦,而且面色苍白,怎么看都和“身姿雄伟”不沾边儿。因为不是很正式的召见,所以崇祯皇帝没有穿龙袍,而是穿了一件子青灰色的窄袖长衣,要不是双肩部位上绣着的团龙,很难想象得出他就是大明王朝的九五至尊。 坐在皇帝身边的那个女人穿的稍显正式一些,头戴四方凰冠,披了件儿火云纹的九凤丹阳氅,这一身装束已经很好的说明了她的身份——母仪天下的中宫周皇后。 周皇后的脸色比崇祯皇帝要健康的多,但却很难用“漂亮”“美丽”之类的词汇来形容。圆盘脸,嘴巴显得有些大,而且面色较黑,若是换一身粗布装束的话,简直就和大旗庄的绝大多数村妇没有太大区别。 自古以来,皇后的姿色就不是很重要的因素,最要紧的是一个“德”字。 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民间,这位周皇后的名声简直无可挑剔,朴素、节俭、体恤民生,虽然没有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却足以对得起“母仪天下”这个评语。 按照刚刚学来的礼节,正式拜过了帝后,高高在上的崇祯皇帝依旧正襟危坐,仿佛一尊没有情感的神像。与之相比,周皇后则显得更加亲切随和,伸出双手虚虚一扶,面带笑容的说道:“原以为格毙伪酋洪太的李吴山定然是身高八尺体态雄健的彪形大汉,想不到竟然这般年轻的俊彦之才。又不是在朝堂之上,莫拘礼数了,坐……” 皇后赐座,当然不能真的一屁股坐下,而是象征性的虚虚一让,站在下首等待皇帝的问询。 “李氏吴山者,”轻咳一声,面无表情的崇祯皇帝终于开口讲话了:“虽是一介白丁,却心系社稷,战阵杀敌格毙洪太,大振我朝民心士气,倾颓之风一荡而空,其功不小啊。” “臣虽位卑,尚有几分愚忠,奉朝廷之命兴民团起民练,强虏入寇之际唯有一力死战报效浩荡皇恩。至于格毙敌酋一事,实是仰赖万岁洪福,侥幸而已,万不敢当一个功字。” 这一番问答,不过是例行公事般的奏对,早就以后把台词都背熟了的。其实全都是废话,一句有营养的都没有。 这叫奏对得体。 李吴山的表现似乎让崇祯皇帝很满意,微微往前倾了倾身子,刻板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赞许的意思:“大旗庄民团制置如何?有多少人马?” “回禀万岁,大旗庄民团不过是些有心报效的乡民而已,谈不上什么制置。至于人们么……拢共就六百余……” 这事不能撒谎,因为路恭行很清楚大旗庄民团的底细。 按照朝廷体制,李吴山那个捐来的分巡武备的官职并不算高,只能下辖四百二十到四百五十人马,若是超过了这个数字就算是违制。不过呢,同样的事情也有两种说法:现如今的李吴山立下了天大的功劳,违制也就成了“心系朝廷实心用事”了。 自己掏腰包给朝廷养兵,当然是越多越好。 “才六百余乡勇,就能格毙虏酋洪太,想来定有一番苦战。给朕仔细说说,这一战是怎么打下来的?” 说到这里,李吴山就开始充分发挥他的表演才能了。 青泥河一战本就血腥惨烈险象环生,经过李吴山的“艺术加工”之后,更是足尺加三,把整个战斗过程说的增加激动人心,到了最后竟然硬生生的从眼角挤出几滴泪来,连声音都有些哽咽了:“青泥河一战,大旗庄民团折损甚重,直接战死者超过半数,伤者无算。更有助战的老幼妇孺,为国捐躯者更甚。战后收敛遗体,竟然有千二之多,沿河十三庄已是户户哭丧家家戴孝,惨呐……” “乡民尚思为国杀敌,实是民心可用。”听罢了李吴山描述的战斗经过,崇祯皇帝微微的点了点头:“此等忠勇之民,朝廷当有所封赏,此间事了之后找有司议一议,多给些封赏也就是了……” “朕再问你,强虏入寇之际,官军退散,为何你这小小民团能够击败强敌?” 清军的辫子兵,连正规的官军都被打的灰头土脸退避三舍,你一个小小的民团竟然能一战而胜,是不是有什么诀窍啊? 临来的时候,李吴山就知道这是一个定然会问起的话题,早就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马上侃侃而谈:“敌军气势汹汹,看起来虽盛,却已是强弩之末……” “敌以少兵临大国,必然力求速战速胜,一个昼夜之间行军一百四十里,肯定是轻军冒进。” “青泥河三面环绕,便如一个口袋,钻进来之后一定会急于突破。只要抵住首轮冲杀,以后也就好说了。” “自古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臣将大旗庄民团至于背水一战的境地,民兵必然死战到底。如此一来,天时地利人和皆在我,敌焉有不败之理?” 这话说的……相当空洞,全都是些不切实际的理论,但却有着极强的说服力,听的崇祯皇帝不住点头。 “以你所见,我大明如何才能扫贼荡虏?” 所谓的贼,就是李自成、张献忠等人。所谓的虏,自然就是满清蒙古各部。 如何才能扫贼荡虏,这个话题可就大了。 当崇祯皇帝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承认了现在的大明朝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地位,至少已经丧失了战略主动,甚至有可能会更糟。 作为一个小小的六品民兵头子,当然不合适在这种事关国家大战略的问题上胡说八道。 但皇帝亲口问起了,又不能不回答。 稍微沉吟片刻,李吴山才说道:“以臣一愚之间,扫贼荡虏之事不在于战场争锋。” 李闯等造反众人也好,满清蒙古的威胁也罢,追究到根子上,根本就不是一个军事问题,而在于经济层面上。 “打仗打仗,看似是拼的前方军力,其实说到底不过是钱粮二字。” 战争不过是政治的延续,而政治则是经济的表现形式,对于李吴山来说,这些只不过是一个连初中生都能弄明白的问题。 “打仗打的就是钱粮”这句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如果大明朝的经济能够维持在及格线以上,拥有足够的钱粮来支撑战争,就算是再有十个八个的李自成,再有十个八个的满清,也早就灭了。 “想我大明幅员万里,生民亿兆,国力十倍于贼虏,又是天下正统,扫贼荡虏自然不在话下。” 无论是国土、人口还是资源,大明朝都远远超过对手,战胜敌人完全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操心。 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在满清和李闯的双重逼迫之下,现在的大明朝已是四处冒火八方生烟的境地,虽还不至于摇摇欲坠,却早已经显露出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的窘态。 自身的实力明明比对手强的多,却被对手打的疲于应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动员能力不足,而且是严重不足。 “万岁想想,我大明那么多的土地,那么多的人口,为何还是组织不起一支强兵?无非就是因为土地所产的粮米和百姓创造的财富不在朝廷手中而已。” 财富不在朝廷手中,国家的潜力根本就动员不起来,这才是根源。 崇祯皇帝并不昏聩,他早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国家有劲儿使不上,资源和人口无法动员起来,这才导致了今日的局面。 亿兆百姓辛勤劳作,所创造的财富究竟哪里去了?总不会平白无故的就凭空蒸发了吧? 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回答,因为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答案。 老百姓们吃不上饭,已经穷的揭竿而起造反了。朝廷却拿不出养兵的钱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造反的老百姓越来越多,满清也趁火打劫。 钱粮财富不在老百姓的手中,也不在国库里边,而是在地主士绅和官僚的手中。 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大明的立国之本,现如今所谓的士大夫阶层只顾自己的利益,毫不在乎大明朝的兴衰,想要从他们手中争夺资源,那等于是和全天下为敌,一定会动摇国本。 自古以来,就没有哪个皇帝敢于公然挑战士大夫阶层,崇祯皇帝也不例外。 “能有这份见识已是难能可贵了。”用一句轻飘飘的话语结束了这个话题之后,崇祯皇帝又说道:“李卿起于乡野,组建民团颇有些建树,能够说出些常人看不到的精要之处,朕欲大兴民练,卿意如何?” 不知不觉之间,对李吴山的称呼已经改成了“卿”。 皇帝的意思就是:我看民团还是很不从的嘛,我想推广一下,你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吗? 既然皇帝准备大举推广大旗庄民团的成功经验,身为民团榜样的李吴山就应该表示赞同,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却和皇帝唱起了反调: “臣以为不可。” “为何?” “实不敢欺瞒万岁,”李吴山说道:“组建民团一事,最是耗费钱粮。臣本颇有些家底,自从组建民团之后,已散了个干干净净也仅仅只是勉强支撑而已。若不是因为青泥河一战侥幸获胜,真是坚持不下去了……” 第三十五章 太子师 组建民团,只需要给出一个虚的不行的空头职衔,就能不花朝廷一分一文养出很多军队,这绝对是件惠而不费的好事。 但养兵、练兵全都是要花钱的,而且要花很多钱! 钱从哪里来?无非就是掏自己的腰包而已。 忠勇无双心系朝廷的李吴山可以因公废私破家舍财的组建民团,别人可就没有这个觉悟了。 光是京畿一带,捐银子买了分巡武备官职的富户就有好几十个之多,但真正组建了民团的仅仅只有他李吴山一人。别人纯粹就是花钱买个官儿,过一过当官的瘾,给自己弄个体面的身份而已,又有谁会真的花自己的钱为朝廷练兵打仗呢? 也就是说,大举推广民团的事情根本就不具备可行性。 这事不难理解。 看崇祯皇帝没有任何表示,李吴山就又开始诉苦了:“大旗庄民团不过有六百余人,却耗干了臣的全部积蓄,实在难以为继……” 为了养民团,我的钱已经花光了,朝廷怎么也得意思意思吧? 可惜的是,崇祯皇帝依旧沉默不语。 关键时刻,最先做出表示的竟然是周皇后。 周中宫开口说道:“朝廷有朝廷的难处,你做的是为国分忧之事,凭的一双白手,想来也是极不容易的,终究不能让你两手空空的回去,我这里还有些体己钱,原本是准备用做修缮懿安宫,且先给了你吧……” 国库空的都能饿死老鼠了,哪有闲钱支援你的民团建设?但这事毕竟关系重大,若是只掏李吴山一个人的腰包,终究好说不好听,所以周皇后主动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来,贴补一下李吴山。 周皇后笑着说道:“东一笤帚西一簸箕的凑凑,总能凑出三四千缗,虽然不多,也是一番心意……” 三四千缗钱,也就够买二十多匹战马而已,真不够给李吴山塞牙缝儿的,但这确实是一番心意。 贵为皇后的周中宫,一年到头拢共才有六千缗的供给定额,一下子就拿出三四千来支援大旗庄民团,已经算是很大的手笔了。 连皇后的体己钱都拿出来了,李吴山自然就不再哭穷,马上做出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当场跪拜下去:“中宫如此作为,臣敢不尽心竭力?中宫的银钱臣实不敢收,只盼着朝廷能给个正式的名分,一来是为了安民兵之心,再者……若无正经名分,臣连民兵都招不上来。” 民团不是正式的军队,没有归属的系统,连个正式的称号都没有,自然姥姥不疼舅舅不爱。 虽然那不出真金白银支援李吴山这个大功臣,但名分还是可以给一个的,毕竟名分不花钱嘛。 “为彰名正言顺之效,赐名大旗军,”崇祯皇帝说道:“授镇国将军衔,领大旗军指挥使之职,着办理大旗军成军事宜。” 崇祯皇帝给的这个大旗军的名号,其实就是大旗庄民团的一个升级版,本身并无实际意义。至于那个镇国将军……那根本就是一个很虚的空衔儿而已,真正的给他安排的官职则是一个正四品的指挥使。 职衔和职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时下有很多挂着“辅国将军”头衔的人,未必就真的是统领兵马的将军。很多统兵的将领都挂着“兵部侍郎”的文官空衔也是同样的道理,仅仅只是享受同等级的待遇而已 空洞的职衔高于实际职务,已是大明朝的惯例,有了崇祯皇帝的这句话,李吴山就成了挂着将军衔的四品军官了。 真正关键之处就在于,李吴山的权力完全局限在刚刚升级成为“大旗军”实际还是大旗庄民团的范围之内,就算是封的再高,本身的权利却没有丝毫改变。 除了得到一个空洞的职衔和与之相关联的待遇之外,其实现在的李吴山依旧是个民兵头子。就算已经得到了组建大旗军的授权,仍然不能从朝廷得到实质上的好处,还得掏他自己的腰包。 但李吴山已经很满意了。 只要有了这个授权……甚至说只需要一个名份,就可以大展拳脚做出很多以前无法做到的事情了。 “朕本欲给个更高的封赏,奈何卿年岁尚轻,不宜太过于提拔。今日之封亦是为图将来,只要是实心用事的,朕定会重用……” 你太年轻了,若是给的官职太高恐怕你会骄傲,故意留出一些成长空间就是为了看你的表现。只要你好好干,还有很大的“升职潜力”。 李吴山是何等精明之人,马上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赶紧做出感激涕零状:“臣本是一介白丁,蒙万岁不弃破格提拔,已是铭感五内,唯有肝脑涂地以报皇恩。只要民团有了正经的名分,以后也就容易了很多。” 李吴山做出一副小民嘴脸,笑嘻嘻的说道:“乡民大多见识浅薄,听到民团二字就觉得低人一等,自然不愿加入。如今有了万岁给的名分,定然趋之若鹜争先恐后……” 老百姓们最在乎的就是一个正经的名分,现如今的大旗军可比以前的大旗庄民团高大上多了,一定会蒸蒸日上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少年走了过来。 从他的服饰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少年就是大明国储当今太子。 按照国朝体制,路恭行先给太子见礼。 太子对路恭行很是尊重,以师礼相回。 周中宫笑道:“许久不曾考较太子的功课了,不知今日要读甚么书?” 太子老老实实的回答:“今日应是路师傅的《蜀书》第七卷。” 作为国之储君,学习任务非常繁重,课程全都是事先都安排好的,主要是韬、策、酬对等学问,而路恭行负责的经史仅仅只能算是副科,而不是主要内容。 周中宫笑道:“《蜀书》才讲到第七卷?我还以为讲完了呢。若是说起那纵横征伐的兵事,今日便有个大英雄,刚刚格毙了洪太的……” 不等周中宫把话说完,太子的脸上就现出几许兴奋的表情:“这位就是我大明勇士李吴山了吧?他的名头儿臣早就听了满满的一耳朵。宫人都在盛传,说格毙洪太的李吴山是个身高八尺腰阔三围的黑脸大汉,今日一见却并非如此……” 崇祯皇帝对太子的教导甚严,听了太子的这句话就是一脸的不高兴:“整日里不肯好好用功,却总是听些风言风语……罢了,就让李卿给你说说打仗的事情……至少也能让你知道行军打仗不是如书本当中说的那般轻松。 “臣才疏学浅,不敢胡乱讲解。” “只不过是就实而言,但说无妨。” 太子的老师有很多位,而且全都是名动天下的鸿儒,学的是非常正规化系统化的知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李吴山表现的异常谨慎:“关于征战之事,不知殿下读了些甚么书?” “《吴子》《六韬》已经读了,《唐李问对》还没有读完。”太子说道:“我觉得路师傅正在讲解的《蜀书》应该不算是正经的史书,而应算是兵书的吧?” 对于太子而言,《蜀书》只能算是课外读物一般的东西,当然不算是正经的课程。 李吴山心里已经有谱了,对于太子的知识范畴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稍一沉吟就开口说道:“行军打仗,逗引埋伏,折冲迂回那一套不过都是些微不足道的细节末节。而殿下所学无不是兵家圣典,臣才疏学浅若是胡乱置喙,必然弄出大笑话。既然殿下正在读《蜀书》,那就先从《蜀书》说起吧。” 《蜀书》属于《三国志》的一部分,通篇多是战争或者是于战争有关的记载,而且耳熟能详,说起来也比较简单。 “诸葛武侯六出祁山,姜维九伐中原,全都是无功而返,最终还是兵败国灭,敢问殿下这是为何?” 诸葛亮为啥打不过曹魏?蜀国为什么会灭亡? “蜀汉覆灭,自然是因为后主昏庸,诸葛武侯用兵失当,当初若是直插长安,未尝不是恢复汉室的大好机会……” “殿下错了。”李吴山说道:“蜀汉之败亡与后主无关。” 自古以来,人们都会把蜀汉的覆灭归咎到刘后主的身上,至少他的昏庸无能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李吴山却另有一番解释: “战争,从来就不只是战阵争锋,考较的是双方的总体实力,力强者胜是万古不亘的硬道理。” 曹魏雄踞北方,疆域面积和人口数量是蜀汉的数倍,焉有不胜之理? “那诸葛武侯是何等目光深远之人?想必早已看破了必然败亡的结局。所以才执行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方略,至于恢复汉室一统天下只不过是个激动人心的口号罢了。” “武侯六出祁山,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究其根本还是以攻代守,因为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为的就是掌握主动权。所图者不过是拖延曹魏统一天下的时日,为蜀汉争取一点时间罢了,却改变不了大局。” 按照李吴山的说法,从曹操统一北方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蜀汉、东吴等等地方割据割据政权的灭亡,所有的努力都只不过是徒劳无谓的挣扎,都无法改变最终的结局。 国战就是总体战,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大比拼,至于战场上的机变和智谋上的诡诈,只不过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而已。 一直以来,太子受到的教育都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吊民伐罪”之类冠冕堂皇的说法,从来没有人象李吴山这样直接揭示战争的真相:战争和善恶无关,也和正义与否无关,实力决定一切。 这确实颠覆了太子对战争的认识,想要反驳却又不知如何说起,一时间竟弄了个瞠目结舌做声不得。 李吴山说的这些和老师傅们说的根本就不一样啊。 崇祯皇帝却听出了蕴含在这一番话当中的真理:所谓的有道无道,不过是战争的装饰品而不是本质。对于帝王来说,直击问题本质才是最要紧的…… “李卿所言虽有失偏颇,也并非全无道理。圣人的大义微言自然是本纲,知道些佐目之理亦有兼听之效。” “那就授你个武教授的职衔吧,以后多给太子说说这些个道理也好……”崇祯皇帝说道:“太子来给李卿见个师礼。” “见过李师傅!” 就这样,李吴山成了太子的家庭教师…… 第三十六章 卖官鬻爵 在京城里,若是没有听说过顾子谦顾大公子的名号,那就真成了没有见识的乡巴佬儿了。 位列京城四大公子之首的顾子谦绝对是一等一的名人,不仅做的一手好诗词,更是生性风流年少多金,最要紧的是有个好家世。 顾家世代为官,无论朝局如何变换,始终屹立不倒。经过几代人的经营,门生故旧遍布朝野,各种各样的人脉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隐隐已有了门阀之态。 顾家的大少爷顾子谦虽没有走上仕途,却借助家族的人脉和父辈的荫庇做起了权力掮客,专门为人疏通关系收取好处,很多人买官捐官都是走了他的路子。 游走在权势和金钱之间,以权生财,以财养官,长袖善舞的顾大公子做的风生水起蒸蒸日上。顾府门前总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全都是些想要跻身官场的豪富之人,只是今日有些不同。 顾大公子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理会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而是一门心思的在等一个人…… “少爷,李吴山来了。” “好,”顾大公子顿时面露喜色:“有请……罢了,我去迎一迎吧。” 顾大公子降身阶下,远远的看到李吴山的身影,脸上顿时堆满了笑意,仿佛看到多年未见的至交好友:“忠勇伯的大名已传遍京城,今日有幸得睹芝颜,果然是好风仪好威武……” “顾公子过谦了,”李吴山走过来,二人相互见礼,就好似早已熟识一般,其实这俩人是头一回见面,但李吴山早已来过顾府一次了。 去年早些时候,为了捐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李吴山曾经来到这里跑门路,当时连顾大公子的面儿都没有见着,只是放下银子就被很客气的“请”了出去——当时的李吴山,还没有被顾大公子亲自接见的资格。 今日不同以往,当初那个微不足道的分巡武备格毙了皇太极,被授予组建大旗军之权,虽然依旧算不上是什么封疆大吏,但却有了开府建衙的权限,而且还成了太子师,这摆明就是要重用的官场“潜力股”——若是连这点都看不出来,顾大公子就真的是白白的在官场上混了。 太子师虽然没有任何实权,但却前途远大,一旦太子登基称帝,东宫潜邸的旧人们必然会受到重用。而李吴山又是所有太子师当中唯一的一个武人,前途更加不可限量,所以才专门给李吴山送了一份请柬,美其名曰“吃赏花酒。” 正值金秋时节,邀上三五好友赏金菊吃花酒,觥筹交错诗词往还本是士子文人之间的风雅之事。但李吴山和顾子谦都不是吟诗作赋的文人,更不是什么至交好友,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能做出一副早已相知相识多年的样子来…… “近日新得一坛上好的极品竹叶青,不敢独专,特邀李兄共享,金菊美酒不亦乐乎?” “顾兄的美酒定然是极好的,如此就却之不恭了。” 长袖善舞的顾大公子混迹于官场和豪富之间,早就练就了一番自来熟的本事,而李吴山也很清楚的知道这位顾大公子为什么要把自己请来,二人一拍即合,就好像真是风流文雅的士人一般,在幽静处摆开宴席对饮起来。 庄内芳草茵茵碧树连天,亭台楼阁之间隐现湖光山色,硬生生的在闹市之中营造出几许江南园林的幽静雅致,倒也别有一番情趣。更有几名美貌的歌姬在旁低吟浅唱,素手调琴红袖斟盏,那种享受简直了…… “李兄格毙敌酋建功于社稷,开府建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今又是太子师,前途不可限量啊……” “正式的朝廷旨意还没有下来,顾兄就已知道了,果然是消息灵通手眼通天。” “手眼通天谈不上,也不过是宫里有几个相熟的朋友而已,所以才提前知道了消息。”顾子谦顾大公子不动声色的微微一笑:“若是没有这份知先机的本事,愚弟又怎么能吃得上这碗饭呢?” “李兄蒙万岁陛下,委以组建大旗军的重任,这份恩宠可不多见呐。” 当顾子谦有意无意的把话题扯向建军之事的时候,李吴山就知道他要说起正题了,马上做出一副苦恼的样子来:“这建军一事说来简单,却是千难万难,招募军马要钱,训练士卒要人,我光棍儿一根,既没钱又没人,真不知道应该从何处着手,又唯恐辜负了万岁的宠信,现如今已是焦头烂额……” “组建大旗军是朝廷大事,仅凭李兄一人之力就算是活活累死了肯定也忙不过来。我这里倒有些不错的人选,刚好可以向李兄荐一荐……”说话之间,顾子谦取出早就准备好的一份名单,不动声色的放在桌子上:“这二十二人,俱是将门子弟,全都是知兵善战的好手。有了他们的帮衬,建军之事一定可以事半功倍。” 装模作样的拿起那份名单看了看,李吴山故作苦恼的说道:“当初托了顾兄的门路,捐了个分巡武备的官职,我李吴山才有今日,顾兄也算是我的半个恩主了。按说顾兄推举的人手,我就应该照单全收才是,只是……建军一事需要太多银钱,没有钱的话大旗军就组建不起来,如此一来岂不是耽误了这些人的前程?” 那顾子谦游走官场和豪富之间,最熟悉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听了李吴山这句话立刻心领神会,马上又掏出一份单子来。 这份单子其实就是一张价目表,只要李吴山帮他推荐的那二十二个安排了官职,他们就会按照这份价目表付钱。 “愚弟举荐的这些人,全都是有志报国的精忠之人,李兄能够舍生忘死的为国杀敌,如今适逢建军之机,让他们捐献些银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此一来,李兄既有了建军所需的银钱,又能收揽二十余人才,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这根本就是卖官鬻爵,却能说的如此冠冕堂皇,真不愧是京城第一权钱掮客。 所谓的“为了组建大旗军捐献银钱”,其实就是花钱买官而已。京城里那些有钱的纨绔子弟们,花点银子给自己弄个官职,等于是“镀了一层金”,总比苦苦等候着遥遥无期的出缺要好太多了。 “既然是顾兄举荐的人才,那就没的说了。”李吴山有些忧虑的说道:“虽说我有组建大旗军之权,但这人事任命终究是要朝廷核准的,我收了这些人的银子,到时候若是朝廷不照准的话……” 顾子谦哈哈一笑,故作矜持的说道:“这个李兄尽管放心,家父曾在吏部任职多年,我内兄又是兵部侍郎。只要李兄把人事任命报上去,就没有不照准的道理。” 家里人在朝廷当官,顾子谦在外面卖官,朝廷任命已经成了交易,要是连这点把握都没有,顾子谦还怎么成为京城第一掮客? “顾兄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当李吴山把人名单和价目表揣进怀里的时候,就意味着这笔交易已正式成交了。 顾子谦收了别人的钱财,捞了一份佣金再从中扒下一层,然后出具任命的名单交给李吴山去给朝廷做提名,而且朝廷各部堂一定会照准。如此一来,那些想当官的人就可以在大旗军中谋取个合适的官职,而顾子谦和李吴山则得到了实惠,完全就是一个三赢的局面,好的不能再好了。 “组建大旗军是朝廷大事耽误不得,我手头上又有点紧……实在是缺钱呐,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这些钱?” “五七日之内吧。” “那好,到时把这些钱送到李记车马行签收即可,我也好尽快安排。” “一言为定。” “我知道顾兄贵人事忙,那就不叨扰了,先行告退。” “我送送李兄……” “不劳远送,顾兄留步。” 除了顾家的大门,李吴山径直上了马车,毫不犹豫的对车夫说道:“去袁府。” 车夫问:“哪个袁府?在哪条街上?” “袁贵妃的兄长袁阔宗,你应该知道的吧?” “原来皇亲袁家,京里人谁不知道呢?老爷坐稳了,得儿——驾——” 碌碌的轮声当中,李吴山又从怀里摸出一张请柬来——袁家送来的请柬。 顾、袁、章、周,号称京师四大家族,无一不是手眼通天的豪门望族,和顾家相比,袁家虽然是最近十几年才刚刚蹿起,却因为是皇亲国戚的关系,做事更加肆无忌惮,连最起码的遮掩都懒得做,公然明码标价的买卖官职, 李吴山要正式组建大旗军了,必然会有很多空闲的职位,马上就能为袁家的目标,随便找了个借口送去了一份请柬,要做的事情肯定和顾子谦谷大公子一样:准备和李吴山做一笔钱权交易。 李吴山毫不犹豫的收下了袁家的请柬,从顾家出来之后立刻来到袁家,准备把刚刚卖给顾家的那些军中职务再卖一次。 对于这些卖官鬻爵的豪门大族而言,朝廷的官职就是他们赚钱的“货物”,掏钱买官职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李吴山这种“一货两卖”的做法,却严重破坏了规则,简直不能容忍,一旦查觉,必然会有极其严重的后果。 但李吴山却一点都不害怕,丝毫也不担心会招致这些豪门大族的打压和报复…… 第三十七章 江湖骗子 最近这些时日以来,李记车马行已经收到了好几笔大额的银子,拢共有几十万两之巨。 收钱的时候,是金雀儿经手的。对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的李记车马行而言,能收到巨款当然是好事,但金雀儿却总是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 作为经手人,金雀儿当然知道这些银钱的来路:是老爷把大旗军中的官职当做货物一样贩卖得来的。 卖官鬻爵早已成为大明官场的常态,老爷下了那么大的本钱冒了那么大的风险,如今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就算是买卖一些军中职务捞点银子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钱烫手啊。 一来是因为金额太过于巨大,再者还是因为李吴山明显违背了官场上的潜规则。 同一个官职,反反复复的卖给好几家,而且还全都是京城里边的豪门望族甚至皇亲国戚,这摆明就是在骗钱。 一旦那些人发现李吴山脚踏好几条船,肯定会恼羞成怒,到时候光是来自官场上的压力就能让李吴山粉身碎骨。 那几个家族绝对有这样的实力。 对于这个问题……李吴山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儿,神态异常轻松:“放心好了,老爷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老爷我连福王的钱货都吞了,还在乎什么狗屁的豪门官宦皇亲国戚?” 当初侵吞福王的财货,因为李闯干掉了福王,李吴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那一大笔本属于福王府的财货一口吞下去。但是现在…… 一想到福王的旧事,金雀儿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却又不敢相信:难道说……难道说李闯会打到京城里来?象当初干掉福王那样把京城里的豪门官宦和皇亲国戚一锅端了? 虽说福王更显赫一些,但这里毕竟是京城啊。若是连皇亲国戚都保不住了,那这个天下岂不是要…… 金雀儿已不敢往下想了。 老爷素来深谋远虑目光深远,总是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大局,但是这一次,金雀儿已经嗅到了一丝毫暴风雨的气息…… 但李吴山却依旧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一点都不为将来的事情担心。 现如今已是崇祯十六年的深秋了,大明朝的丧钟已隐约可闻,再过几个月连皇帝和和朝廷都没有了,还怕个鸟的豪门贵族皇亲国戚! 穷十年之功,在暗处谋划布置,把全部的心血和努力全都转换成为筹码押了上去,为的就是进行一场惊天豪赌,眼看着揭开赌盅的日子越来越近,李吴山反而更加兴奋和期待。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一年了,自认所有的筹划安排都已经就位,一切都在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只要青泥河血战是个例外。 当初真的没有想到八旗兵会出现在大旗庄,更没有想到自己能够“格毙皇太极”,但最终还是从中收获了极大的利益。 只要是过了青泥河血战的那一关,李吴山就知道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挡住自己了。 官宦豪门?皇亲国戚? 狗屁! 隔了一日之后,朝廷的正式任命终于下来了,同时送过来的还有周中宫对李吴山的支持。 当初周皇后曾经答应过李吴山要拿出自己的体己钱来支援建军事宜,果然如同事先所说的那样送过来四千缗钱。 这四千缗不全都是现钱,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丝绸、布帛等可以折算成银钱的物品,甚至还有两件银器。 崇祯皇帝的真的穷,内帑早就掏空了,皇后当然拿不出太多钱财,只能用这些东西表达一下对李吴山的支持。 相对于这些三文不值两文的铜钱和布帛,李吴山更加看重那面军旗:那是皇后中宫亲手绣制的一面三角军旗,上书一个斗大的“明”字。 皇后给的军旗,甭管是不是亲手绣制的,都具有举足轻重的象征意义。 此次京城之行,李吴山收获满满,心满意足的返回了大旗庄。 刚刚归家,管家李福就过来说事儿:“老爷,您是不是有个姓崔的亲戚?” “什么姓崔的亲戚?” “前些天老爷去京城的时候,家里来了个人,是个叫崔耀祖的,他自称是您的亲戚,说有很要紧的事情,我们反反复复的问了几次,他也不肯说到底有什么事情,只是说一定要见到老爷的面才行……” 亲戚? 老子我独身一人来到这个这里,哪有什么亲戚?必定是坑蒙拐骗的家伙,直接轰出去也就是了。 “我没有这样的亲戚,把那个家伙赶走。” “是。” 管家李福领着几个人去驱赶那个姓崔的家伙,想不到那人竟然直接躺在了大门口,高喊着“李吴山打死亲大爷了”的话语,直接就赖着不走了。 我姓李,你特么姓崔,怎么可能是我亲大爷?敢在李老爷大门口这么撒泼打滚的家伙还真是第一次遇到,李吴山觉得好气又好笑,索性走出来看一看。 见到李吴山,正躺在门前耍泼的那个家伙顿时就收敛了很多,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斜着眼睛瞅了李吴山一眼:“你就是李吴山?” “我就是。”看着满身是土头发上沾满了碎草秸的这个家伙,李吴山很好奇的问题:“你说你是我的亲戚?那我倒要问你了,你是我的哪门子亲戚?” “狗屁的亲戚,”这话姓崔的家伙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要不这么说,又怎么能见得到你李大老爷?”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姓崔,崔耀祖,蓟县人氏。” “你是干什么的?” “打卦测字观风望气,顺便卖点大力丸什么的,有时候也做些偷鸡摸狗溜门撬锁的事情。” 李吴山顿时就明白了,这就是个江湖骗子。 难得这个骗子如此的坦诚,竟然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而且说的这么直白。 “原来是江湖上的朋友,想必是遇到了难事,”李吴山笑着对管家说道:“取几个干粮给了这位走江湖的朋友,再给他五十个钱……” 所谓的江湖人氏,大多都是骗子,不过是为了混个吃喝而已,本质上就是穷苦人。既然这位“江湖人”到了家门口,作为富户的李吴山给他几个干粮和几十个铜钱,也算是对得起他了。 按说这个崔耀祖拿了干粮和铜钱之后就应该对李吴山说几句感恩戴德的好话,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了。他非但不走,反而凑到了李吴山面前,嬉皮笑脸的说道:“我曾跟随终南山的老道学艺,学了一手相面的本事。李老爷体态雄奇,天阁饱满地角方圆,眉宇之间隐隐有紫气升腾,定然会有场泼天的大富贵……” “打住,你赶紧给我打住,别再卖弄骗人的江湖决了。”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你这套说辞骗骗别人还行,却是骗不过我,我也没有那个闲工夫听你说这些个东西……” 这套巫婆神汉惯用的鬼话最多也就是骗骗愚妇村氓,李吴山是正经的无神论者,怎么会相信这些玄玄乎乎的说辞? 被当面戳穿骗人的鬼话之后,崔耀祖却一点都不恼,反而一把扯住了李吴山的衣袖,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继续说道:“李老爷是做大事的人,当然不信这鬼神之说。那我就拿出点实在的东西来吧,保管李老爷一定愿意听。” “如今这天下形势,想必李老爷早已看的清清楚楚。”这个江湖骗子做出一副指点江山的慷慨激昂状,大声说道:“这三万里河山已是烽烟四起,诸贼肆虐强虏虎视,眼看着就是一副汉末的迹象,正是大丈夫奋起之时。李老爷手握强兵,又有格毙洪太的英雄壮举,正如那蛰伏于草莽之间的蟒蛟,一遇风云即可化龙飞天。只要稍微用些个机变之谋,必然能开创出一番英雄伟业……” 还不等他把话说完,李吴山就已经非常的不耐烦了,义正辞严的呵斥道:“我大明朝圣天子在位,众正盈朝,亿兆百姓安居乐业,正是太平盛世的大好局面,说什么烽烟四起的疯话?若是再敢胡说八道,我一绳子把你捆了送到官府去治罪……” 崔耀祖嘿嘿的冷笑着说:“如今这天下是太平盛世的大好局面?这话李老爷你自己相信吗?别再讲这些没有用的废话了,我是真心前来投靠,希望可以和李老爷一起共同创建一番英雄伟业……” “你拉到吧,我就是个乡下的土财主,说什么英雄伟业?你是来和我开玩笑的吧?”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真英雄不怕出身低,汉高祖刘邦也不过是个区区的亭长,照样斩白蛇而歌大风,这才创立了汉家四百年的江山基业。我国朝太祖洪武皇帝不过是个放牛娃,还做过小和尚,当过要饭的乞丐,出身比你李老爷要底太多了,不照样做出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壮举?不照样开辟了煌煌大明。如今这时局分明就是当年的故事,我看李老爷的种种安排布置分明就是有争霸天下的迹象。崔某胸有千般妙计,腹有万条智谋,虽不敢自比高卧隆重的诸葛武侯,估计也相差不远,今日真心前来投靠,只希望你我同心协力,共创百年霸业……” “你这疯子,满口胡言乱语,是要造反吗?”抬起一脚就把这个江湖骗子踹了个仰面朝天,顺手抄起一根木棒做势欲打:“妖言惑众图谋不轨,老子今天就打杀了你这反贼……” 看到李吴山恼了脸面,唯恐真的被他暴揍一顿,赶紧一骨碌爬起来,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了…… 第三十八章 战略眼光 今年的天气实在反常,才刚刚过了白露节,就莫名其妙的下了一场寒霜,就好像已经入了冬似的。尤其是清晨时分,冷的让人伸不出手来。 在这个过分冷冽的清晨,李吴山李老爷依旧坚持锻炼,早早的起来绕着宅子慢跑。 才刚刚跑完两圈儿,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呼喊之声:“李老爷——李老爷——” 回头一眼,竟然是昨日的那股江湖骗子——崔耀祖。 这个崔耀祖显然是在野地里溜溜的冻了整整一个夜晚,满头满脸的白色霜花就是最好的证明。 已冻的脸色青紫的崔耀祖拖着长长的鼻涕,踢踏着脚上的烂鞋跑了过来,尽管已经冷的哆哆嗦嗦,还是做出一副很热情的样子凑到了李吴山面前,还没有开口说话就先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吐沫星子飞到了李吴山的脸上,却依旧做出一副礼数周全的样子很客气的说道:“李老爷安好。” “你这江湖骗子怎么还没有离开大旗庄?真的不怕我把你绑了送到官府吗?” 用油渍麻花的袖口抹了抹流出来的鼻涕,这个江湖骗子嘿嘿的干笑着:“绑了我送去官府?我相信李老爷不会这么干。仔细想了想,昨天确实不应该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李老爷说那些话,实在应该找个私密的场合再说,毕竟李老爷是朝廷命官,表面上还是要掩饰一下的嘛。现在左右无人,正可以畅所欲言……” “你畅所欲言个屁,我可没有那个闲工夫听你胡说八道。” 用力的擤了擤鼻涕,冻的瑟瑟发抖的崔耀祖往前凑了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李老爷想要做什么我是很清楚的。我早就听说了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谶言,也听说了狐狸叫、鱼腹藏书的传言。这些个勾当虽然低级,糊弄糊弄愚昧的乡民应该还是可以的,只是李老爷做的不够彻底,若是更进一步就好了。我琢磨着,李老爷应该再弄个独眼石人什么的,最好上面再写上‘莫道石人一只眼,挑起大旗天下反’之类的字样……” “你在胡说些甚么?我怎么听不懂?” “此间只有你我二人,就不必装傻充愣了吧?”崔耀祖嘿嘿的奸笑着:“这等愚弄乡民操控人心的手段,真以为我看不出来?我就实说了吧,就是因为听到了这些个传言,我才专们跑过来投靠你的……” “你这江湖骗子,满口胡言乱语,那狐仙说出的谶言和鱼腹之内出现的文字,和我有什么相干?你该不会以为那我是弄出的鬼把戏吧?” “不是你难道还会是别人吗?”这个江湖老骗子笑嘻嘻的看着李吴山:“自从听到这些谶言之后,我老崔就晓得你李老爷是同道中人,所以才赶过来,为的就是和李老爷共商大计……” “同道中人?我和你?”李吴山很不屑的说道:“我有家有业的,怎会和你这样的江湖骗子是同道中人?还说什么共商大计,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 “我老崔知道李老爷这么说是因为生性谨慎,毕竟时机未到,不好暴露自己的壮志雄心,我理解,我理解的很。” “你理解个屁。” 被李吴山骂了几句之后,崔耀祖却一点都不恼火,反而笑的愈发得意:“我老崔没有别的本事,唯有这双眼睛看的很准。李老爷你破家舍财组建民团,难道真的是为朝廷练兵?还不是为了手握一支强兵?还不是为了将来局面有变之时横空而出?你我都懂的。” “懂什么?” “如今时局纷乱,正是大丈夫奋起的好机会,那李闯虽号称拥兵百万,但我看来却不过是为王前驱,注定是成不了大事业的。” 看李吴山听的很不耐烦,崔耀祖赶紧加快了语速:“李闯纵横中原又回兵秦晋之地,看似势不可挡,其实不过是鼠目寸光之辈。若是他能老老实实的经营秦晋之地,稳定自己的基本盘,或许还能落个雄踞一方的局面。但他却称孤道寡开国称王,摆明就是要长驱直入直取京师的意思。就算他真的能够如愿以偿,也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经不起一败,说破天去也就是个董卓的局面而已……” 李闯看似实力雄厚,但却缺少一个稳固的根据地,这是他的致命伤,这和他会不会直接进攻京城灭亡大明朝没有关系。崔耀祖用汉末的董卓来类比李闯,虽然不是很恰当,却也非常贴切:就算李闯真的打下了朝廷中枢,也不会真的拥有天下,到时候一定是诸侯并起群起而攻的局面。 崔耀祖的推测和真实的历史有很大出入,但却能够看出李闯直取背景的巨大害处,能有这份战略眼光,已经算是非常难得了。尤其是那一句“李闯经不起一败”的说法,简直就是画龙点睛之笔。 在几乎所有世人的眼光当中,李闯就是打不死的小强,虽一败再败却总是能够卷土重来,就算是再失败十次八次也能够东山再起,但这个江湖骗子一般的崔耀祖好似看到了未来的局势一般,直接点出“李闯已经不起一败”的关键,足见他对眼下的天下大势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 “老子没有闲工夫和你磨牙,也不想听你胡说八道……” “李老爷,崔某真心投靠……” “老子是朝廷命官,怎么会和你这种妖人为伍?赶紧滚蛋,若是让我再看到你,别怪我翻脸无情……” “你……”崔耀祖指着李吴山的鼻子似乎想要叫骂几声,却忽然笑了起来:“李老爷不敢轻易相信别人,老崔可以理解。换做我是你的话,肯定也不会随意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江湖骗子。我观李老爷的筹划和布置,确实已显出争雄天下的迹象。只是还有些小小的疏漏,愿为李老爷进言,以收拾遗补缺之效。” “今年这个天气,冬天一定会来的很早,用不了多久饥寒交迫的流民就会蜂拥而来,李老爷应该早做准备,尤其是多准备些粮米。到时候就可以广开粥棚,打着赈济流民的幌子收揽人心,同时还可以在流民之中选拔健者充实军队……” 李吴山已经非常不耐烦了,一脚踹开夸夸其谈的崔耀祖,厉声呼喝:“老子是看你一把年纪才没有真的为难与你,你却总是对老子说这些有的没的屁话,真当老子是好相于的吗?滚——” 赶走了这个江湖骗子之后,李吴山却没有象往日里那样继续锻炼,也没有去往打谷场去看民兵操演,而是直接打道回府,把管家李福唤了过来:“仓里还有多少粮米?” “回老爷,仓里共有粳米两千二百石,谷子五千六百石,黑豆更是充盈,还有些去年的陈粮……” “能够用到什么时候?” “家里用的,算上民兵们的,可以用到明年新粮下来,老爷不必担心。” 照眼前的消耗,储存的粮食已经算是够用了,但李吴山下达了一个让管家有点无法理解的命令:“再收些粮食吧。” 储存的粮食明明够用,为什么还要收买? 李吴山给出的解释是:“我看今年的这个天气,明年的旱情一定持续,到时候粮价还是看涨,不如早早收购一些,免得到时候花冤枉钱……” 李吴山说的有些道理,却又似是而非:粮食不是耐久物资,若是存放的太久一定会有损耗,而且陈粮本身就会贬值很多。等到明年的新粮下来,储存的陈粮根本就卖不出好价钱,仔细算经济账的话,现在就囤积粮食并没有多大的利益,而且相当的麻烦。 但李吴山却完全不理会管家的合理建议,坚持要收购粮食。反正这种事情也是李吴山说了算,管家也就不和他争论了,而是直接问道:“老爷准备收购多少粮米?” “能收多少收多少,不要在乎价钱的高低。” 不在乎收购成本的高低,这摆明了就是没有想过利用屯粮赚钱啊。 老爷这是要做什么?有钱没地方花吗? 李吴山当然知道现在收购粮食不合适,肯定是要亏钱的。但这完全就是没法子的事情,毕竟大明朝已经时日无多,根本就等不到明年的新粮下来了,必须早做准备。 “还有,各村各庄是不是出现了些许流民?” 些许流民?李老爷说的真轻松,岂止是些许?简直是铺天盖地。 频繁的战乱和持续的天灾,让流民的数量达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在这个满是天灾**的岁月里,为了活命,流民会本能的朝着生活比较好的区域流动。 现在的流民已经形成两个最主要的流动方向,豫南、皖东的流民大多是去往比较富庶的江南。而晋北、晋东和豫北等地的流民则选择去来到距离更近的京畿一带。 因为京畿严格控制流民的进入,来到这一带的流民只能分散到京畿各县以及乡村。光是涌入沿河十三庄的流民就有两三千人,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冷,相信这个数字还会暴涨。 “流民生活无着困苦可怜,若是眼睁睁的任凭他们冻死饿死,实在于心不忍,若是饿的狠了说不得还会做出抢掠打砸之事,不如支开几口大锅开设几个粥棚,好歹也要让他们有口饭吃,就只当是行善积德了……” 行善积德? 给流民开粥棚,让他们不至于真的饿死,这当然是好事,但经验丰富的管家却看到了这样做的一个巨大害处——粥棚一开,流民必定蜂拥而入,到时候就不是几千人了,恐怕会上万。 那么多人,那么多张嘴,如何养的起? 到时候若是继续开设粥棚,光是粮食的消耗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若是直接撤了粥棚,饥寒困苦的流民一定会聚众闹事,简直无法收拾。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开粥棚。不仅省了自家的粮米,还能免去很多麻烦。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这个人最是心善,见不得别人受苦,就算是有些麻烦也顾不得了。”李吴山说道:“不用有太多顾虑,就按我说的办,准备开设粥棚赈济灾民吧!” 第三十九章 童子兵 今年的冬天来的特别早,刚刚过了立冬没几天,就是一场豪雪。 纷纷扬扬的大雪落了整整一夜,把小小的山村装点成为一片皑皑的银装世界,仿佛精致的盆景。 天刚蒙蒙亮,银雀儿起了绝早,正要去老爷房里服侍,却惊讶的发现李吴山门前站了一溜“雪人”。 那是十几个半大的孩子,身上覆着厚厚的一层积雪,风雪中,孩子们的脸色都已经冻的发青了,却依旧直挺挺的站在李吴山的门外。 “怎?昨天晚上你们几个又被杀死了?” 那个叫腊月的孩子微微扬起下巴,露出咽喉处的一道血痕:“嗯,俺们几个又被杀了,亲爹正罚俺们哩。”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李老爷传授了孩子们一套“贴身格斗术”,并且每隔几天就让孩子们分成两组相互格杀。 格杀的过程非常简单:每人一柄匕首,匕首的锋刃和刀尖已经用浸了红色染料的麻布包裹起来,只要是要害部位留下红色的痕迹,就算是被杀死了。 只要是被对手杀死,就必须接受李吴山的惩罚:挨打就不必说了,那是每次格斗失败都一定要有的惩处。除了挨打之外还要罚站,并且整整一天没有饭吃。 “你们几个人已经站了大半夜了吧?肯定又冷又饿,这可怜见儿的……”看着腊月他们已被冻的发青的脸蛋儿,银雀儿忍不住的动了恻隐之心,小声对这几个孩子说道:“伙房的灶膛里好像还煨着几个烤白薯,我去拿给你们,偷偷的吃了吧……” “银雀姊姊……”那个叫做腊月的孩子小声说:“若是被亲爹知道了,少不得又要重罚……” “没事儿,没事儿……”银雀儿小声说道:“这个时辰老爷还没有睡醒,不会发现的。” 很快,银雀儿就从伙房取来了热乎的烤白薯,不动声色的塞到这几个孩子的手中。 这几个孩子早已在风雪中站了大半夜,早已又冷又饿,用目光表示了对银雀儿的感谢之后,正要拨开烤白薯那层焦糊的外皮,身后猛然传来门轴转动之声。 这个声音把孩子们吓的一哆嗦,赶紧丢开烤白薯,继续用直挺挺的姿势站的笔直。 看着滚落在雪地里的烤白薯,李吴山瞅了银雀儿一眼,用冷峻的声音说道:“不要好心做坏事了,他们几个在昨夜的格斗中落败,就应该接受这样的惩罚。连一个进身袭喉的格斗技都挡不好,若是到了真刀真枪的战场上,就不是罚站这么简单,而是要丢掉小命儿了。” 李吴山用冷峻的目光看着这几个冻的哆哆嗦嗦的孩子:“我打你们罚你们,是为了让你们学会真正的本事,明白吗?” “明白。” “李初九,过来。” 那个叫李初九的孩子依言上前。 “我要进攻了,你好好看着。”李吴山从怀里摸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猛然刺向李初九。 这个动作很快,快的让银雀儿根本就看不清楚,等看明白的时候,匕首已经抵住了初九的心口。 “躲什么躲?你躲的开吗?笨蛋!”李吴山厉声喝骂着初九:“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拼尽全力抢攻,攻敌之必救,逼迫对手回防,再来一次。” 这一次,李初九已有了经验,按照李吴山的说法去做了,不仅化解了凌厉的攻势,还在顷刻之间转守为攻。 “李腊月,该你了。” 李吴山倒持匕首,左手一个假动作,右手的匕首则划出一个很陡峭的弧度,削向他的咽喉。腊月非常果断的和他抢攻,却又招来李老爷的一顿臭骂:“你捅我的胸口有个屁用?在你刺中我之前我早把你的喉咙豁开了,你的腿是干什么用的?踢我的小腿或者撞我的小腹,都可以让对手的身体后仰,进而化解攻击,再来……” 这样的近身格斗最的凶险,看的银雀儿眼花缭乱。 这些个孩子的身材虽不如李吴山,在吃了一年的饱饭之后,接受了李吴山的训练,体能早已今非昔比,尤其是在爆发的状态下,简直就是一头凶猛的兽。 按照李吴山传授的那样,抬起膝盖狠狠撞击,把李吴山撞的几乎当场栽倒。 “很好,若是昨天晚上你能有这样的反应,也就不会被路生杀死了。”李吴山似乎对这几个孩子的表现比较满意,看了看滚落在雪地当中的烤白薯,脸上的冷峻神情终于有所缓和:“这几个烤白薯是我专门让伙房的韩师傅给你们准备的,就等着罚站完毕之后给你们吃,不要浪费了……” 当孩子们把烤白薯捡起来狼吞虎咽的时候,李吴山又把六斤唤了过来:“晚上你监督他们做负重奔袭训练,要是有谁没有达标,给我狠狠的罚。” “是,亲爹。” “小翠儿和蛾子她们几个,全都给我喊过来。” 九个女孩在李吴山面前列队整齐一字排开。 平日里,李吴山对六斤、腊月他们这些男孩子相当严苛,但是对这几个女孩则稍显宽容,虽然已有会罚站、打手板等等体罚,却明显宽松了很多,所以她们对李吴山的畏惧之心也没有那么严重。尤其是今天,这几个女孩子全都非常轻松,脸上还带着一丝明显的兴奋和期待。 昨天李吴山就对她们说过了,今儿个要带着她们到京城里去见见世面。 对于这些十三四岁的女娃娃来说,京城就是天底下顶顶繁华之地,她们早就想去看看热闹了。 “该带的东西都带全了吧?” “早就按照亲爹的吩咐准备好了呢。” “那就好,上车……” 两辆大车,拉着李吴山李老爷和九个半大不小的女孩子离开了大旗庄,朝着京城的方向缓缓而来。 碌碌的轮声当中,李吴山撩开车帘,指着不远处的那颗大树说道:“珠儿,把树上那只老鸹给我打下来。” 这个名叫珠儿的女孩子从包袱里摸出一个物件儿。 这是一柄手铳,约有尺半长短,手柄上用铜丝反复缠绕便于掌握。 珠儿以非常熟练的手法装药填弹,双手举着短铳微微一瞄,扣动机括之时转轮落下,铳口随之喷出一团火焰,不远处的老鸹窝应声而落。 “很好,很不错。”李吴山继续指着更远处说道:“那里还有一只,再射……” “亲爹,射程不够,怕是打不了那么远……” 手铳发射出一片铁砂,属于典型的面状杀伤,用来打击近处的目标绝对是无往不利,但是枪管太短若是距离稍远一些就打不到了。 这种便于携带利于隐藏的短铳是李吴山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专门武装这几个女孩子,经过几个月的训练之后,虽然做不到百发百中,十次当中击中六七次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短铳虽然是李吴山买来的,但珠儿显然比他更了解这玩意的射程。 “我来吧。”年纪最大的小翠从贴身处摸出一个比折扇略短但却明显沉重了许多的小物件儿,好像打开折扇那样将这个折叠的物件打开了。 先在从尾部抽出一根九寸长短的托柄,然后不紧不慢的张开了原本处于折叠状态的两个弯梁,鼓捣了三两下之后这玩意已经变的很大了。 赫然是一张折叠式的钢弩。 转动绞轮把驽弦一点点的拉到了极限,驽匣中的钢锥以这种半自动的方式被顶了上来…… 只有七寸的钢锥看起来很不起眼儿,而且这么短小的东西显然打不出强弓的射程,但却具有非常强劲的穿甲效果,在七八十步的距离上可以穿透两层生牛皮。 小翠把钢弩的托柄顶在自己的肩窝处,小脸儿贴着“望角”,眯缝着眼睛瞄了一瞄,手指轻轻一扣机括…… “嗖”的一声轻响,更远处的那只鸟雀立刻就从树上跌落下来。 这样的距离,这样的精准程度,对于经验丰富成熟老练的弓箭手而言真的不算什么,军中的神射手可以射中比这个距离远一倍的目标。但是对于一个刚刚训练不到一年的十四岁女孩子而言,已经相当难得了。 “小翠打的好,你们几个姐妹当中,你的射术是最好的……” 毕竟还只是孩子,小翠完全无法理解这样的射术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嘿嘿的憨笑着:“亲爹给俺们吃穿,又不让俺们受苦,若是连一只鸟儿都打不中,怎对得起亲爹的好处?” 李吴山笑了笑,不动声色的说道:“你们这几个女娃娃,比不得六斤、腊月他们强壮,只有学习这些省力气的射术,才能不被别人欺负,以后若是遇到什么变故,终究算是有点防身的本事,我也就放心了……” “以前俺们总是受人欺负,打不过那些个坏人,就用指甲抓用牙齿咬。不过现在有了亲爹的保护,已不怕那些个坏人了。”小翠儿笑道:“若是有坏人欺负亲爹,俺们就用短铳和手弩射他几个窟窿……” “你们能有这份孝心,我很开心。”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不过呢,我不怕受人欺负,在这个世上,能欺负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呢!” 第四十章 是何居心 京城的繁华鼎盛让这九个女孩子惊讶不已,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还有那华丽的房屋宽敞的街道,等等等等全都是在乡下看不到的稀罕景致,仿佛刚刚进入大观园的刘姥姥那样全都瞪大眼睛,唯恐错过任何一处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明明说过是带着她们来见世面的,但李吴山却没有带着这些小女孩游玩,而是直接来到了“李记车马行”。 “她叫金雀儿,是银雀儿的姊姊,也是你们几个的姊姊。以后你们几个就跟着她学本事吧。” 银雀儿性情温和,对这些孩子们好的很,孩子们早已把银雀儿当做亲人混的厮熟了。 既然这个眉目之间和银雀儿有五七份相似的人就是银雀儿的嫡亲姊姊,想来也是一样的好人儿。 听着响成一片的“金雀姊姊”的叫喊声,金雀儿早已笑逐颜开,取出一堆好吃的零嘴分给这些来自大旗庄的女孩子们。 明天就是给太子殿下授课的日子,老爷一定会来,只是没有想到会带过来好几个半大不小的女娃娃,也不知是什么用意。 对于这种事情,只要老爷不说,金雀儿从不多问。 “我把她们带过来,主要是因为……那位这几个丫头无人照料,有些事情男人们总是不方便的。” 十几岁的女孩子们,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方便,还是交给一个大姐姐照看比较合适。 “还有,我希望她们能再多学点本事。”李吴山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开门见山的说道:“可惜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继续教她们了,就由你代替我做她们的师傅吧。把当年我传授给你的那些个本能尽可能的传授给她们,懂了么?” “婢子明白。” 李吴山曾经传授给金雀儿什么本事?金雀儿最清楚不过了。 书写计算不过是最基础的,待人接物技巧也一定要学,包括得体的妆容和恰到好处的仪态,甚至是走路的步伐、微笑的时候需要露几颗牙齿,以及如何揣摩别人的心思,等等等等这些东西,全都是李吴山手把手的传授给金雀儿的。 现在,金雀儿要把自己最擅长的这些技巧传授给这九个女孩子了。 女孩子家家的只有学会了这些东西,才能安身立命。 “明日还要进宫讲课,我得先备一备要给太子殿下讲述的课程,你先和她们几个熟悉一下吧。” “是。” 李吴山去“备课”了。 并没有用多少时间,金雀儿就和这几个丫头混的很熟悉了。 本就是一家人,金雀儿又尤其擅长讲话的技巧和对人心的巧妙拿捏,自然可以很顺利的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和这九个小女孩打成一片。 嘴里叼着半块蜜糕的小翠儿问道:“金姊姊,亲爹要你传授我们本事,到底是些什么样的本事啊?” “也不过是些安身立命的本事而已,在传授你们之前,我得先找到老爷曾经教过你们什么?你们都认识字么?” “我能认四百多个字。” “我不仅会写我们所有人的名字,还能通读《千字文》哩。” “我可以默出《三字经》。” 看来老爷一直都没有疏于对她们几个的管教,这九个女孩子已经有了最粗浅的文字功底,凑合着有了一些基本的读写能力。当然,要她们做文章显然是不可能的。 对于十几岁的女孩子而言,这已经算是够用了的。 “除了读书写字之外,老爷还教了你们别的本事没有?” “有啊。”珠儿掏出那柄短铳,朝着窗外瞄了瞄,笑嘻嘻的说道:“五十步之内,百发百中,就算是飞起来的鸟雀,我也能打下来。若是更远就不大好说了。” 仿佛是在炫耀一般,小翠也取出了那折叠钢弩,用非常熟练的手法撑开、上弦:“百步之内,十射至少六中,但打会动的目标就不行了,因为钢弩比不得短铳,需要仔细校对瞄准才行……” 看着这几个女孩子手中的武器,金雀儿早已惊的目瞪口呆。 不管是短铳还是手弩,都是朝廷明令禁止的物件儿,私自持有就是“意图不轨”的罪名。虽然老爷顶着四品指挥使的头衔,弄些个私兵根本就是最寻常的事情,但他如此煞费苦心的训练这几个小丫头而且不惜重金武装她们,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短铳的价格极其高昂,通常情况下,只有那些身份显赫的达官贵人才会花大价钱买回去买来用作防身之物。至于那几张折叠钢弩,明显不是市面儿上的东西,应该老爷专门为她们量身打造。 这样的钢弩,不知要花多少心血和工时才能打造得出来,绝对属于有钱都买不到的物件,却用来给这几个小丫头防身?这样的一张钢弩,拿到黑市上,足够换来好几个年轻貌美的丫鬟了…… 这东西的真实作用绝不仅仅只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把这几个小丫头武装起来! 结合李吴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的真实用心已呼之欲出了…… 第二日凌晨,天还没有完全放亮,起了个绝早的李吴山就进宫去了。 太子殿下谦恭有礼,对李吴山这个“武师傅”相当尊重。在整整一个时辰的讲述当中,一直执礼甚恭,反而是那几个在一边儿旁听的侍讲学士……也是太子的正式老师显得有些不忿、 这四个侍讲学士可以算是太子殿下的“班主任”,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认真负责——没有这样的教学态度肯定不行,毕竟这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嘛。而且太子殿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生,而是国之储君,以后是要登基称帝君临四方的,若是学业有了丝毫偏差,太子师就是千古罪人,肯定要被万世唾骂的。 偏偏他们对李吴山这个武师傅讲述的内容很不以为然,几次三番的打断李吴山的正常授课,提出了很多不同的意见: “李侍讲,天下者,兵强马壮者得之,这话似有不妥吧?” “哪里不妥了?” “有道者居天下,无道者失天下。圣人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一味强调武力征伐,岂不是入了歧途?” 这几个迂腐的书呆子,就这么点见识还有脸做太子师?李吴山毫不客气的反问了一句:“当年赵宋与蒙元之间,哪个有道哪个无道?” 说起历史,这些个侍讲学士们全都是行家,一个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开始了老掉牙的长篇大论:“赵宋厚待天下斯文之士,垂国三百载,又居华夏正统,当然是有道的了。” “蒙元强分天下四等,视民如猪狗,自然无道之极。” “既然如此,有道的赵宋就应该轻而易举的大败无道的蒙元,为何事实却恰恰相反?” “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支支吾吾说了好半天,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最后只能用“天子有道,奸臣蒙蔽”的老套说法来敷衍:“赵宋天子肯定是有道明君,只是受了奸臣蒙蔽,这才失了天下……直至崖山最后时刻,尚有几十万民众相随,可见赵宋民心未失。” “那几十万军民在崖山是什么样的下场?诸位不会不知道吧?民心敌得过蒙元的刀子吗?” “这……” “既然你说赵宋深得民心,而蒙元大失民心,那我朝太祖洪武高皇帝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后,就应当把这三万里河山交给赵宋的子孙,却为何太祖皇帝没有那么做?” “我太祖洪武皇帝百般血战才得来的江山,那赵宋子孙无尺寸之功,凭什么把江山交给他们?” “这不正是要我要说的嘛!”李吴山笑道:“我太祖洪武皇帝兵强马壮才能驱逐蒙元建立功业,而那赵氏子孙没有一兵一卒,当然也就得不了这天下。可见得民心的赵宋不如兵马强壮的太祖洪武皇帝,这没有错吧?” “你……你竟敢指摘我朝太祖皇帝,你……你是何居心……” “咱们这不是在讲课嘛,别给我扣大帽子,我也没有给太祖皇帝脸上抹黑的意思,只不过是就事论事而已。” “谬论,谬论,一派胡言。” “我讲的这些个东西到底有没有道理,我自己说了不算,你们说了也不算。”李吴山笑着说道:“只有斑斑青史才能验证我说的这一切,各位都是熟读经史的饱学大儒,应该知道太平盛世不是圣人的大义微言讲出来的,而是依靠铁血兵马打出来的。” “若是凭借大义微言就能平定四方的话,孔圣人早就开国立朝了,又何至于游走四方?” “你……你这狂悖之徒,竟然如此编排至圣先师,真……真真的是岂有此理……”这几个老侍讲已经被李吴山的“歪理邪说”气了个半死,却又一时反驳不得,只能做痛哭流体状对太子说道:“殿下切勿相信此人之言,切勿相信呐,连一个字都不能信……” “连孔圣人都有兼容包蓄海南百川的涵养,你们这几个圣人门徒却听不得其他说法,只是死抱着一本《论语》不肯放手,儒门的胸襟气度还要不要了?” “你……” 这一堂课程,谁不也知道太子殿下到底有没有学到些知识,但却知道李吴山和那四位饱学的侍讲学士吵了个天翻地覆…… 第四十一章 我是有身份的人 今年这天气真是冷的邪性,包裹了秫秸的大缸已冻裂了好几口,就连家里的土狗都不愿意出门找食,整天缩在灶膛边上取暖。 天寒地冻,难熬的很。 管家李福已穿上了最厚重的老棉袄,帽子上的护耳也放下来了,依旧冷的哆哆嗦嗦,指着那四具冻的硬邦邦的尸体说道:“昨夜又冻死了四个……” 面色沉重的李吴山无奈的摇了摇头:“还有棺椁么?” “早就没了。” “那就用白布包裹一下,用席子卷了埋掉吧,别忘了堆个坟头。” “老爷慈悲,这些人转世投胎之后,一定会报答老爷的恩德。” “我也不求什么报答,只是图个心安。” 自从开设粥棚以来,附近这一带的饥民蜂拥而入,每日里守在粥棚附近眼巴巴的等着那碗救命的稀粥。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隆冬季节,打谷场旁边一字排开的那十九口大锅从来就没有熄过火,如同流水一般源源不断的供应着热气腾腾的粥食。 这十九口大锅,就好像黑夜的灯火一样吸引着走投无路的饥民,让大旗庄成为这一带的饥民聚集地。 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饥民来到这里,只有一个大致的粗略估计数字:就算是没有一万,七八千总是有的。 七八千人就意味着七八千张饥饿的嘴巴,每日里消耗的粮米就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巨大数字。 虽然李吴山李大老爷不停的采买粮米,不停的赈济饥民,终究也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还是有很多饥民横死于乡野、街头。 或者是因为饥寒,或者是因为疾病,每天清晨都会有新的尸体出现,以至于根本就来不及打造棺椁,只能用一领薄席卷起来随便挖个坑堆个坟头…… 对于饥民而言,这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待遇了。 不论如何,停留在大旗庄都是一个极其正确的选择:至少还有一碗粥吃,死了之后还有几尺白布和一领薄席,甚至还有人埋葬堆起坟头,这已经很不错了。 只有这些饥民才最清楚外面是什么样的天地:满世界都是刀兵血火就不用说了,流落四方的饥民根本就无人理会,若是聚集的人数太多还会遭到官兵的驱赶和打杀。躲在县城外面等候赈济的饥民完全就是在等死,每天都有几大车的尸体拉出去。 同样是死,死在大旗庄至少还有点尊严,若是死在别处,直接就被推到路沟当中任凭野狗啃食,连个囫囵尸首都落不下呢。 “易子相食”绝不是史书上一句空洞的话语,而是活生生的人间惨剧。在生命随时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饥民什么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打砸富户冲击官府,甚至直接扯旗造反都只不过是最正常的反应,社会秩序已荡然无存了。 但是,在大旗庄,这种状况不会发生。 因为有大旗庄民团在。 现在的大旗庄民团已膨胀到了一千四百多人的规模,比一个齐装满员的军所还要庞大,随时都可以弹压闹事的饥民。 除了用武力保证大旗庄的正常秩序之外,李吴山还给了饥民一个莫大的希望:加入民团,给李大老爷当兵,就能挣到一条活路。 只要成了民兵,就能到民团的灶上随便吃喝,还能预支几升黄米和一小包盐巴,先保住家人的性命。 被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奄奄一息的饥民争先恐后的加入民团,报名处从早到晚都被求活路的饥民包围着。 在这个见鬼的世道里,丢出去半口袋糙米就能领回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娃儿,谁给碗饭吃就跟着谁是唯一的生存法则。 所以,在短短的二十几天之内,大旗庄民团的规模好像吹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 “老爷……”管家李福不误担忧的说道:“再这么下去,连京城的饥民都要跑过来了,到那个时候,有多少粮米都不够哇。就算是把咱家的粮仓掏空了,也填不饱这么多饥饿的肚皮……” “不是一直在采买粮米吗?” “可咱家的银子是有数的,就算是砸锅卖铁怕也支撑不了多久啊。” “那就先把县里的那几间店铺盘出去吧。”李吴山说道:“把店铺卖了,盘回点银子来,买了粮米赈济灾民。” 啊! 李老爷要把县里的那几间铺面卖掉? 那几间铺面虽然赚的不多,但终究每年都能赚些银钱,若是直接卖了,岂不是断了来钱的门路? 而且,在这个年关将近的时节里,店铺很难卖出一个好价钱。为了能让这些饥民多吃几口稀粥,真值得这么干吗? “老爷三思啊。” “我意已绝。”说这话的时候,李吴山的态度非常坚决:“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店铺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今年卖掉了以后还能找机会赚回来。不要再说什么了,这事就交给你去办理,尽快把县里的店铺盘出去。” “现在这个时节,怕是卖不出高价……” “价钱低一点也无妨,只要卖了就好。” “可是……卖了店铺,老爷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呦……” 就在刚刚过去不久的前半月,大旗庄民团又举行了一次“对抗比赛”,和前两次一样,这一回李老爷把最后一块田地当做彩头分给了在比赛中获胜的民兵。 现如今的李吴山,已经没有任何田产,全都指望县里的店铺赚钱养家,若是把店铺也卖掉了,以后的日子就真过不下去了。 “生命只有一次,和生命比起来,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就只当是行善积德了,这么做总比烧香拜佛有用吧?” 看这架势,李老爷是真的决定砸锅卖铁的赈济数以万计的饥民了。 真是一片慈悲佛心啊。 若是佛爷看到了,肯定会感动万分的吧! 其实,李吴山根本就不信佛,也不信任何神灵,因为他本就是最典型的无神论者。所谓的破家舍财赈济饥民,也不过是一个好听的说法罢了。 卖了店铺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其实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 垂三百年的大明朝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百日之内就要烟消云散了,还谈什么以后? 大明朝已经把路走绝了,已没有以后了。 现在,赶紧处理到那些田产、地产、店铺,统统变现才是最明智的选择,要不然的话就会全部成为闯军的战利品。 打着赈济灾民的幌子,把不动产变现,一来是为了规避不可逆的兵灾,再者也是为了将来积蓄力量。 至于“家财无多”“库房将空”这一类的话语,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说法罢了。 饥民们吃的稀粥根本就不值几个钱,每天的消耗量也不过六十几石的样子,对于早有准备的李吴山而言,虽不能说是九牛一毛,却还能支撑得住。 光是从四大家族手中骗来的钱财就有二十几万之多,而且全都现钱,再加上以前的积蓄,还是可以应付的。 真正的大头是民团那边。 因为马上就要组建正式的大旗军了,李吴山正在疯狂采购军资军械武器铠甲…… “李老爷安好!”怪声怪气的话语声中,江湖骗子崔耀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稀粥凑了过来。 谁也不晓得这老骗子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这么冷的天气,居然没有把这老东西活活冻死,他的命还挺硬。 “你竟然还在大旗庄?” “我老崔为什么要走?我才舍不得走呢。”“哧溜哧溜”的吸吮着稀粥,这个老骗子贼眉鼠眼的干笑着:“你李老爷吃香喝辣,我老崔喝风吃粥,其实做的都是一回事,想的也是同一个事情。” 唯恐这老骗子又要在众人面前胡说八道,李吴山抬脚就踹。 崔耀祖挨了一脚,却一点都恼,反而凑的更近了:“李老爷遵了我老崔的说法,果断开设粥棚赈济饥民,不仅捞了个行善积德的活菩萨名声,咱们大队伍也空前壮大……” “什么?你说老子赈济饥民是为了沽名钓誉?信不信我现在就抽你一记脆耳光?” “是不是沽名钓誉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养起了名望聚起了人气,咱们的队伍也算是勉强能看了……” “什么叫咱们的队伍?大旗庄民团和你有一文钱的关系吗?赶紧滚蛋,滚的越远越好……” “李老爷先别忙着赶我走,还有正经的事情没有说呢。”这个年老成精的江湖骗子腆着脸继续往前凑,笑嘻嘻的说道:“前几日,我看到有几架大车进了李老爷的大宅,车上装的应该是军用铠甲吧?我敢肯定,那里边装的一定是连臂的半身铠。” 李吴山眉头一皱。 这老家伙说对了。 前几天确实弄了些铠甲,而且全都是最精良的连臂半身铠。 虽然是打着组建大旗军的幌子,但这种事情本身就是机密,他是怎么知道的? “李老爷不必存疑,”崔耀祖嘿嘿的笑着说道:“非是我老崔要刺探你李老爷的秘事,只是那些箱子上打着兵部制器局的印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 光是看一眼箱子的知道里边装的是军用的连臂半身铠?这也太玄乎了些吧? “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却瞒不过我老崔的法眼。”这个老骗子已经收起了那副贼眉鼠眼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了:“以前我老崔就是兵部制器局的主事郎中,堂堂的五品朝廷命官,怎么会不认识那些个东西?” 什么? 这个江湖骗子般的崔耀祖竟然是朝廷命官?而且还是兵部制器局的主事郎中? 你是在开玩笑的吧? 李吴山稍一思量,马上就想到了一个人,开口问道:“你是蓟门崔家的人?” “是。” “你和崔呈秀是什么关系?” “崔公呈秀正是家叔……” “怪不得你总是说些诽谤朝廷的疯话,原来是阉党余孽,”李吴山咬牙切齿的大叫着:“今日不把你生生的打死,怎对得起天高地厚的浩荡皇恩……” 当李吴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棒的时候,崔耀祖早已经没了踪影,跑的比兔子还快! 第四十二章 糟老头子 月如钩。 李六斤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抬头仰望着苍穹。 这么冷的天气,绝对不是观星望月的好时机,而且六斤也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他在等一个东西。 时间不大,天空中传来隐隐约约的振翅之声,赶紧拿起一方雪白的手巾用力挥舞,片刻之后就有一只瓦灰毛色的鸽子落在他的肩头。 这显然是一只驯熟了的信鸽。 从鸽子脚上取下一管细细的竹筒,小跑着来到李吴山的卧房,将小手指粗细的竹筒交给李吴山。 从竹筒中出去一卷纸筒,徐徐展开成为一张两指宽的纸条上,纸条上只有两个字儿:顾,催! 当初打着组建大旗军的幌子,以安排军中官职为诱饵,分别从京城的四大家族手里边“诈骗”了二十多万银子。现如今已经过了将近三个月,李吴山这边依旧没有动静,顾子谦顾大公子肯定着急,派人去李记车马行催问此事,完全在李吴山的预料当中。 作为京城第一掮客的顾子谦谷大公子都有点着急,另外那三大家族的人估计也有点坐不住。毕竟他们花了那么多的银钱,李吴山这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当初许诺的官职依旧是空中楼阁,肯定会催一催的。 这么大的事情金雀儿做不了主,也应付不来,只能请示李吴山。 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在纸条上了写了一个字:推。 既然金雀儿做不来主,那就让她把这个事情推到自己身上来,让四大家族的人来大旗庄找我李吴山好了。 把这张只有一个字的纸条交给了六斤,让他放飞信鸽…… “刘三房那边怎么样了?” 当李吴山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腊月赶紧站出来说道:“两日之前,刘三房的老婆和孩子搬了过来,过几天他小舅子也要来了,刘三房想给他小舅子安排到伙房里边……” “刘三房积攒了三十多缗钱,装进一个黑陶瓦罐藏在墙洞中……” 刘三房的大旗庄民团的“总教官”,李吴山关心一下他的私人生活也在情理之中。但这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是“关怀”,而是监视。 这倒不是说李吴山对这个总教官不放心,而是为了锻炼六斤、腊月这些孩子们的潜伏、刺探能力。 在李吴山的训练之下,这些个孩子不仅要完成例行的格斗、长途负重奔跑、野外生存等等训练科目,还要学会潜伏、窃听、观察、刺探等等诸般技巧。 有了这二十多个“小间谍”,李吴山对大旗庄每一家每一户的情形都了如指掌,被监视的目标一天吃几碗饭,家里的老母猪生了几只猪崽儿,等等这些琐碎的细节李吴山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甚至连被监视目标夫妻之间的在被窝里说了些什么,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初九,我让你监视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好叫亲爹知道,那个人整日里在村中游荡,昨天偷了刘学究家的那只狗,在后山烤熟吃了,狗皮和狗骨头就埋在那棵歪脖老柳树下面。二十三那天还偷了张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他整天里就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吗?” “也不全是,”初九回答道:“平日里他就在打谷场上厮混,看民兵们训练,找机会蹭点吃食,若是填不饱肚皮就到粥棚那边去排队,混几碗粥。今日却没有出现,我过去看了看,那老东西好像受了风寒病倒了,不停的咳嗽……” “嗯,我知道了。” 第二日,清晨。 天气依旧冷的邪乎,坚实的地面已经冻出了横七竖八的大裂缝,又干又冷的风呼呼的刮着,好像小刀子一样。 崔耀祖蜷缩在打谷场旁边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遥望着不远处的粥棚,看着升起的炊烟,想要站起来走过去弄一碗热粥吃,却感觉到头重脚轻几乎当场栽倒。 他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他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挨饿受冻喝西北风,身子骨早就招架不住了。 哮喘加上要命的咳嗽折磨着他,让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竟然连站起来都变得异常困难,只能蜷缩在被自己的体温熨热了的干草堆中活受罪,活像是一只正在等死的丧家之犬。 这个时候的崔耀祖,开始回忆起自己的过往时光: 以前的崔耀祖可不是这个样子,而是过着锦衣玉食鲜衣怒马的好日子。 李吴山说的很对,他就是“阉党余孽”。 天启朝的时候,九千岁魏忠贤权势滔天炙手可热,很是网络了一批党羽,形成了人们常说的“阉党”。崔耀祖的叔父崔呈秀时任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是“阉党”中仅次于魏忠贤的第二号人物。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历朝历代的普遍现象,叔父成了权倾朝野的重臣,作为嫡亲侄子的崔耀祖自然也是飞黄腾达起来,攀附着叔父的势力和人脉很快就成为五品朝廷命官,娇妻美妾良田千顷,一时风光无限。 可惜好景不长,崇祯皇帝登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铲除“阉党”。魏忠贤伏法,作为阉党二号人物的崔呈秀下场同样悲惨,不仅被戮尸抄家,还祸及子孙。 作为崔家的子侄,崔耀祖本应该被追夺出身逮捕下狱,但他却因为见机得快,早早的跑掉了。 怀着对朝廷的深仇大恨,这十几年来,隐姓埋名游走江湖,吃遍了各种苦头。前些年见到李闯势大,就投入到闯军当中,想要重新搏一个锦绣前程,再次找回那种呼奴喝婢锦衣玉食的人上人生活。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完全不被重视,而且闯军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有前途,所以就找了机会做了逃兵,再次流落江湖,过着偷鸡摸狗饥一顿饱一顿的颠沛生活。 无意之中听说了大旗庄这边的情形,游历四方“胸怀壮志”的崔耀祖马上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机会,所以才巴巴的赶过来投靠,希望能得到李吴山的赏识,共同创建一番英雄伟业。 一直以来,崔耀祖都以“崔卧龙”自诩,始终认为自己的心存锦绣腹有良策的斑斑大才,拥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看清楚天下大势,定然会成为张子房或者是诸葛亮式的人物。可惜这个李吴山既不是汉高祖也不是刘皇叔,连续几次很直白的表示出了自己的投靠之意以后,李吴山根本就不拿他当回事,甚至几次三番的要把他赶走。 连续数次打击,让满脑子宏大报复的崔耀祖心灰意冷,本想抽身而走继续寻找他心目中的“明主”,但很快他就发现李吴山采纳了他的建议:通过开设粥棚赈济饥民的方式收揽人心壮大力量。 当大旗庄的粥棚开起来的那一刻,崔耀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李吴山一定就是仔细苦苦寻找的那个人。只是碍于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不敢公然招揽他。 可惜的是,自己的身子骨不争气,竟然在这个时候病倒了。 在这个饥寒交迫的时刻,在这人命如芥的世道中,怕是只能如一条野狗般死去,永远都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了。 就在崔耀祖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阵细碎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脆生生的女声在身旁响起:“喂,你这糟老头儿……好像病的很厉害啊……” 睁开糊满了眼屎的双眸,看到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丫鬟。 崔耀祖曾见过银雀儿几次,知道她是李吴山的贴身丫鬟,心中顿时狂喜,以全所未有的敏捷一骨碌蹿了起来。完全是因为过于激动的缘故,一把抓住了银雀儿的手腕:“是李吴山让你来请我的吧?我早就知道他一定会来请我的……” “你在胡说些甚么?我家老爷是何等样人,怎么会请你?”银雀儿用力挣脱了他,后退了几步,有些畏惧的看着这个疯子一般的半死不活的糟老头子,远远的将一件半新不旧的黑布棉袄丢给他:“我家老爷是大善人,最是怜贫惜弱,看你年纪大了又实在可怜,不想让你死在这里……要不然还得花费力气烧埋了你……你还是穿上棉袄赶紧走吧……” 银雀儿最不喜欢的就是崔耀祖这种人,不仅满口疯话,还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搅的四邻不得安宁。前些日子就是这个糟老头子,偷了张寡妇家的一只老母鸡。 张寡妇把那几个老母鸡当做命根子,平日里连一颗鸡蛋都舍不得吃,却被这糟老头偷了一只烤着吃掉了。那张寡妇是有名的泼辣女人,岂是好惹的?硬是举着擀面杖追了他半个村子…… “请大姐回禀你家老爷,就说我崔耀祖已经明白了他的心意,”也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崔耀祖原本苍白的脸色已涨的通红,眼神异乎寻常的清亮,连那让人揪心的哮喘也好了很多:“我一定会静心等待,只要李老爷振臂一呼……” “你这糟老头子,又在说疯话了!”既然已按照老爷的吩咐赏了他一件棉袄穿,银雀儿就再懒得搭理崔耀祖了:“我家老爷只是不想你死在我们大旗庄罢了,没有什么心意不心意的,你可不要想多了……” 银雀儿已经走远了,崔耀祖还在呆呆的发愣。 一直到了铜锣声响起的时候,才猛然醒过神儿来,赶紧从干草堆中翻找出一只带着豁口的破碗夹在腋下,穿上了那件黑布棉袄,踢踏着破鞋朝着粥棚那边跑了过去! 要开饭了,得尽快过去排队,要不然的话就只能等下一锅稀粥了…… 第四十三章 债主上门 “银雀儿,你晓得这位贵人是何等人物?怎么敢给他上这般应付寻常客人的粗茶?”李吴山佯做发怒的样子,对小丫鬟银雀儿说道:“说出来吓你个半死,这位风仪无双的翩翩公子就是大名鼎鼎的顾子谦,京城四大公子之首。就是京城里边的皇亲国戚一品大员,见了顾公子也要很客气的,快快换上我那包极品普洱来给顾公子尝尝……” 顾子谦顾大公子确实对得起“风仪无双”这句评语,简直就是“翩翩佳公子”的最好注脚。 一袭遮踝的象牙白长袍,领襟和袖口处还滚了宝蓝的花边儿,头上戴着一顶很寻常的文士冠,只是镶嵌了一块价值不菲的翠玉帽正。这一身装饰显得周到斯文,却没有普通读书人的穷酸气,既恰到好处的显出了富贵,又不张扬,处处彰显着名门望族的涵养和底蕴。 今天的顾大公子擦了些香粉,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气,更显出一种低调的奢华。 以顾大公子的涵养和气度,当然不会因为一个丫鬟奉上的茶水不是极品而产生丝毫的不快,反而是哈哈一笑:“喝多了千金极品茶叶,品一品李兄这乡下的野茶,却也别有一番韵味。” “原来顾公子喜欢我这儿的野茶,那就好说了,回头我送你一筐……” “李兄,我来你这里可不是为了喝茶……”顾子谦含而不露的微微一笑:“就算我不明说,想来李兄也应该我的来意了吧?” “知道,当然知道。”李吴山嘿嘿的笑着,起身又给谷大公子斟了一盏子大旗庄特产的野山茶:“前番我从顾公子手里拿了银子,许诺的官职却一直没有落实,你肯定是为了这事来的。” “然也!”顾子谦顾大公子很含蓄的点了点头:“其实吧,那些个银钱和李兄手中的官职,都和我没有任何相干。奈何我是一手托两家的中间人,而且这事已过了不少时日,那些个掏了钱的人正眼巴巴的等着上任呢,李兄这边却一直都没有消息,我也只能过来问问。” 人家花了大价钱,想从李吴山手里买个官职。但李吴山组建大旗军的事情却一直没有动静,连大旗军都没有组建起来,当初李吴山答应顾子谦的那些个大大小小的军职自然也就不能落实了。 “说起这建军之事,我比你顾公子还要着急。”李吴山开始诉苦了:“士卒要招募,军费要筹措,这些个全都不说了,光是营地建设、军府设置就忙的我焦头烂额。千头万绪真是忙不过来了,所以顾公子给的那些个任命名单一直没有给朝廷递上去。” 建立一直独立的军队,牵扯到方方面面,肯定有许许多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对此顾子谦是非常清楚的。 “就算是顾公子你再怎么催,年前肯定也是不行了。” 还有三两天就要过年了,组建大旗军的事情肯定无法完成,顾子谦也从来没有这样的奢望。 “李兄组建新军,事物繁杂,我也能够体谅。这大旗军一时三刻组建不起来,也不是多么意外的事情。只是不能总是拖延,李兄终究要给我一个明确的期限,我也好回复别人……” 稍微沉吟片刻之后,李吴山伸出三个手指在顾子谦眼皮底下晃了晃:“三个月,就以三个月为限。到时候大旗军一定会组建完成,顾公子推举的那些人一定会在三个月之后来我军中任职。若是到时候我食言了,那些个银子我一分不少的退给顾公子,这样你总可以放心了吧?” 对于组建一支全新的军队这种大事来说,三个月的期限真的已经算是很短了,顾子谦非常满意:“组建新军是朝廷大事,李兄必然全力以赴,我有什么信不过的?” 顾子谦真的一点都不担心李吴山会从中捣鬼,一来是因为兹事体大,不可能为了那些银子就迟滞建军大事。而来也是因为顾家权势很大,只要李吴山的智商稍微正常一点,都不会为了区区几万两银子就和顾家结仇树敌。 大家一起发财,才是官场上通行不变的规则。 “既然李兄这么说了,那我回去之后就用李兄的原话恢复那些人,让他们三个月之后前来上任,如何?” “当然可以,我就是这个意思。”李吴山豪爽的大笑着:“本来我还正为一些钱粮的事情犯愁,既然顾公子来了,那就索性一事不烦二主。我就直说了吧,眼下建军之事已到了关键的节骨眼儿上,处处都要花钱。偏偏我手头上又有点紧,想找顾公子借贷些个……” 顾子谦本就是一个钱权交易的掮客,不仅卖官鬻爵,放贷食利也在他的“业务范围”之内。 “李兄已是钦任的朝廷命官,又是做的正经事情,既然手上有了短处,我便是破家舍财也应该倾囊相助。”说了一大通冠冕堂皇的废话之后,很快就话题一转进入正题了:“只是……李兄或许也知道一些,我手上也没有余钱,只不过是从别人那里使了银子转手贷出去,图的就是几分几毫的微薄小利……” “既然是借贷,当然要给利息了。不知现在的行情是什么样子?” “三分利。” “那就按照行情计算利息就好了。” “李兄如此痛快,按说我就应该双手捧着白花花的银子给李兄送过来,不过……那些银钱终究不是我的。就算是我信得过李兄你,真正的金主也未必信得过,若是有一些抵抗之物那就另当别论了……” 想从顾家手中借贷银子,除了常规的高额利息之外,还有抵押物,要不然话的别想拿到一个银子角角儿。 “这抵押之物么……顾公子以为我那间车马行能值多少钱?” 这两年中,李记车马行的商业版图扩张很快,规模越来越大,在京城也是很有份量的大生意。数量众多的车马,成熟的运输线路,还有不小的场地店铺,这些都是硬邦邦的资产,当然可以作为抵押品使用。 “李兄的那间车马行还是很不错的,若是用来抵押的话,差不多……应该值三五万两吧。” “顾公子这么说就没意思了,”李吴山皱着眉头说道:“光是去年收购的瑞丰车行,就值三万两上下,如今两家合并成一家,怎么就只值这么点儿?顾公子是不是太小瞧我了?” 李记车马行收购瑞丰车行,是京城商圈儿的一件大事,游走于官场和商场之间的顾子谦当然知道这个事情。光是一间“子公司”当初就估价三万两,整个李记车马行根本不仅仅只有三五万两的价值。 “七万两,毕竟这是抵押之物,又不是真的要买下你李兄的产业……” “好吧,我若是再争反而显得有些小气了,七万就七万。”李吴山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契文交给顾子谦:“这是李记车马行的根契,请顾公子过目。” 顾子谦早已做熟了此类业务,稍微扫了几眼,就知道这份契文货真价实,绝对不是假货。 “好,有此契做抵押,李兄再写一份文书给我,就可以拿到七万两银子了。”顾子谦笑道:“我与李兄私交甚厚,但毕竟这是生意场上的事情,还得先把丑话说在前头,若是李兄不能在一年之内连本带息的归还银钱,这李记车马行可就要改姓顾了。” “三个月之内,我的大旗军就能组建起来,到时候还会少了来钱的门路?只怕用不了一年,就能归还顾公子的银钱呢。” 这话说的很实在,因为军队本身就是可以赚钱的。 只要把大旗军组建起来,就可以买卖军职,虚报军需。吃空额喝兵血,有的是捞钱的门路。 顾子谦毫不怀疑李吴山的偿还能力,又有李记车马行作为抵押,这绝对是一笔非常划算的生意。 宾主尽欢而散。 送走了顾子谦之后,小丫鬟银雀儿不无担忧的嘟囔了一句:“眼瞅着就要过年,这已经是第四波讨债的了,真不知老爷在外面欠了人家多少银钱……” 四大家族的钱老子全都欠着呢,其他三家早就来讨过债了,也是这样应付的,只是额外多敲了顾家七万两而已。 “我在外面也没有欠多少钱,你不必担心。” “婢子见识浅薄,这些大事情自然有老爷拿捏做主,只是……老爷不应该把车马行抵押出去。若是……我是说万一,若是到时候老爷还不起人家的钱,那可是七万两啊,不是个小数字。若是一时还不上,一年之后咱家的车马行就是人家的了。老爷蚀了好大的本钱,姊姊的心血也打了水漂……” 李记车马行一直都是金雀儿在经营打理,若是成了别人的产业,姐姐金雀儿岂不是要失业了? 一年之后拿走我的车马行?纯粹是在做梦! 大明朝都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了,百日之内连北京城都没有了,就更别提什么车马行了! 李吴山哈哈大笑着捏了捏小丫鬟的脸蛋儿:“你跟着我这么多年了,何曾见过老爷我做亏本的生意?” 第四十四章 最后的筹谋 过了年之后,组建大旗军的事情终于铺展开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选拔军官。 选拔的标准简单而又粗暴:服从和战斗力。 只要是能顾坚定不移的服从命令,还要有足以服众的战斗力,就可以了。 民团当中绝大多数都是种田的泥腿子,忽然有了一个能当官的机会,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了,当然会争先恐后趋之若鹜:所谓的服从,这一点大家都明白,既然是给李老爷当兵的,当然要遵从李老爷的命令。至于说足以服众的战斗力嘛……那就更简单了,直接把别人打到服气就行。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比赛和选拔,到了二月初的时候,总算是有了结果:总共三百多个胜出者,将会在大旗军正式组建成军以后,成为各级军官。 在这三百多个大大小小的军官当中,至少有八成来自于以前的老兵,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参加过青泥河血战。这些人早就有了一定的组织度,而且全都亲身经历过生死考验,作为最基层的军官肯定是合格的。 直到这个时候,李闯开国称帝的消息才传到了大旗庄。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之前,李闯就在西安称帝,建立了“大顺”王朝,年号永昌。这个时候的李自成早已带领几十万人马渡过了黄河,一路往东呼啸而来。 对于闯进的“东征”,大旗庄的乡亲们并不怎么在意,甚至完全没有放在心上。虽然大家都知道闯军是奔着京城来的,看起来气势汹汹,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这么多年以来,八旗辫子兵屡屡入关大掠,打到京城附近已不是一回两回了,甚至大军包围京城的事情都发生过好几次,也没有真的把大明朝怎么样了。国朝圣天子在位,就凭蝗虫一般的闯军,还真的能把京城打下来不成? 和越来越近的闯军相比,乡亲们反而更在意战略层面:西南的张献忠开国称帝,西北的李自成开国称帝,东北还有一个大清国的娃娃皇帝,再算上京城金銮殿里的崇祯皇帝,现如今大明朝已经有四个皇帝了。(在大明朝,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不承认满清,始终吧满清当做是一股反叛势力,其控制下的地盘应该算在大明朝的疆域之内。) 大明朝有四个皇帝同时在位,这个局面可就热闹的很了…… 二月的最后一天,金雀儿回来了。 每两个月回来交一次账目,向李吴山李老爷汇报李记车马行的经营状况,本就是例行之事,只是这一次有点不同寻常。 在京城里经营多年的金雀儿已经有了些人脉,各方面的消息知道的多一些,非常敏锐的认识到局势似乎越来越凶险了,前几天曾用信鸽专门请示过李吴山,建议先把小翠儿、蛾子和珠儿她们这几个女孩子送过来。 毕竟京城的局势越来越不安稳,还是送到乡下来比较稳妥一些。 但李吴山却不同意,坚持让那九个女孩留在京城。对此,金雀儿万般不解,想借着这次回来报账的机会问个清楚。 可惜的是,金雀儿并没有见到李吴山,一直到了入夜之后,依旧没有看到李吴山的影子。 虽然心里装着事情,但金雀儿却表现的不急不躁,象往常一样和妹妹银雀儿一起用过晚饭,然后躺在床上抵足闲聊。 说了些闲话之后,金雀儿不动声色的问了一句:“大半个后晌都没有见过老爷,老爷去哪了?” “在后山呢,这几天来,老爷一直带着六斤他们在后山呢。” 这个时节依旧寒冷,去荒凉的后山做什么? 正要详细问起之时,忽然传来一阵轰鸣。 这个声音是如此的巨大,就好像雷雨季节从远方山谷中传来的闷雷,震的窗户纸不住颤动,连床脚都微微震颤了几下。 是雷声? 不可能啊,这个季节哪来这么大的惊雷? 和金雀儿的惊讶相比,银雀儿则显得毫不在意,就好像是在说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般轻描淡写:“这动静就是老爷和六斤他们弄出来的,每天都要响几次呢,我早就习惯了。” “老爷他们能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晓得,老爷没有说过,我也没有问过。”银雀儿压低了嗓音,对姐姐金雀儿说道:“不过我曾听六斤和腊月他们谈起过,好像是在弄一个叫做什么火药包的东西,那东西声若惊雷,可以开山裂石,可怕的紧……” 火药包?那是什么东西? 虽然金雀儿聪敏机敏,但却不知火药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物件儿。 “我估摸着老爷快要带着六斤他们回来了,姐姐你去小花厅等着吧。” 果然如同银雀儿所说的那样,又过了约莫顿饭光景,李吴山就回来了。 就好像根本没有听到刚才那一声沉闷的巨响,金雀儿绝口不提任何和“火药包”有关的事情,因为她知道自家的老爷身上有太多的秘密,不该问的她从来不问。 象往常一样,例行汇报了车马行这两个月的经营状况。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一直在亏钱。 现如今时局纷乱,大宗的运送业务几乎已经没有了,车马行养着那么多人和牲口,不亏钱才活见鬼了呢。 这不过,这两个月的亏损数字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减少,因为金雀儿做出了一些止损的举措:“按照老爷的吩咐,我已裁撤了一些人员,只留下些忠诚可怕的老伙计……” 按照金雀儿的想法,光是裁撤一些闲杂人员还是做的不够,就应该卖掉一些多余的车马,继续收缩经营范围,才能面前维持收支平衡而不是总亏钱。 “嗯,你做的很好。”李吴山淡淡的说道:“以前那些个车夫、马夫和伙计的养支银子太多了,咱们的成本太高,我又重新选了些年轻力壮的伙计,都是勤劳踏实的乡下人,每个月随便给他们几百个铜钱就行。明天你带着这些新的伙计进京吧……” 原以为会大规模的裁撤车马行的规模和人数,想不到自家的这位李老爷竟然是重新更换车夫、马夫,就算这些从乡下来的人工钱比较低,也不如直接裁撤掉,为什么要更换呢? “你不必问了,按我说的做就可以了。” “是。” “还有什么事情吗?” “老爷通过顾家采购的第三批铠甲已经到了,最迟后天就能运回大旗庄……” “不用运回来了,就存在车马行里边吧。” 老爷正在紧锣密鼓的组建大旗军,正需要海量的军资军械,那些铠甲本应该尽快运送回来,为何还要存在京城? 虽然不明白老爷的用意,但金雀儿还是象以前那样不问过多的问题,而是老老实实的执行李吴山的命令。 “小翠儿她们几个女孩子,是不是应该送回来?” “前番你已经问过这个问题了,我再告诉你一遍,让她们留在京城,不许回来。” “可是……可是……”毕竟事关重大,金雀儿不得不再次强调局势的险恶:“据京城里边的可靠消息,宁武关已经失守,李闯攻占山西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如此兵凶战危,让那几个女娃娃留在京城似乎不大好吧?还是送回到乡下来比较稳妥……” “哼。”李吴山冷冷的哼了一声,双眼死死的盯着金雀儿:“别以为你在京城里边知道的消息比我更多,这天下的形势我比你更清楚。” “是,”金雀儿第一次见到老爷的双眸中出现如此冷峻的目光,没来由的吓了一哆嗦,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小步:“婢子知道错了,一定会遵照老爷的吩咐行事。” 李吴山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太过于凌厉,很快就换上一副笑嘻嘻的和蔼面容,不动声色的说道:“不论发生多大的事情,老爷我都心中有数,你完全不必担心。就算是天塌下来,老爷我也扛得住。以你的聪明,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 “婢子明白。” “明白就好,回去睡个安稳觉,明天回京城去继续经营咱们家的车马行。”李吴山笑道:“最近我比较忙,明天早的时候不必找我辞别了,你需要的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你就直接走吧。” “是。” 第二日,金雀儿果然没有来向李吴山辞别,而是径直到了后院。 后院的马车已经套好了,还有十几个短打扮的半大孩子。这些个十五六岁的小孩竟然自称是李老爷新招募的车夫。 但金雀儿却看出来了,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车夫,而是老爷手下的孩儿兵,因为他们的衬袄全都是黑色的,那是大旗庄民团的标致。 虽然不知道自家这位老爷为何要做出这样的安排,但金雀儿已隐隐的猜到了点什么,不动声色的问了那个为首的孩子一句:“你是六斤吗?” “不,我是初九,六斤不去。”李初九说道:“金姊姊上车吧。” 当金雀儿登上马车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车厢里竟然装满了货物。 虽然不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但金雀儿的鼻子很灵,她嗅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硫磺味道。 “这里边装的是什么?” “火药包!”李初九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亲爹说了,昨天晚上银雀姊姊肯定已经对你说过火药包的事情,也就不瞒你了。但你一定知道规矩,想来不会多嘴的吧?” 这个孩子明明比自己还要年轻,而且言辞之间还算尊重,但金雀儿却总是觉得初九的目光和老爷一样冷峻:“我……明白,明白!” 第四十五章 讨债鬼 当闯军攻占宣府的消息传来之后,人们才意识到局势比想象中要险恶百倍,已经从当初无所谓的态度转为开始担心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崔耀祖的病情似乎一下子就好了,满面红光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整天整天的在打谷场附近鬼混,时时刻刻注意着大旗庄民团。 奇怪的是,民团依旧维持着日常的训练,并没有丝毫调动的意思。 这个李吴山在做什么?难道他不知道局势已经非常紧迫了么? 朝廷已经下了各路兵马进京勤王的诏令,为何李吴山还按兵不动,这是在坐失良机啊! 又过了四天,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崔耀祖那颗火热躁动的心渐渐平静下来,转而变得非常失望:这个李吴山对局势的把控能力非常的一般,完全看不到蕴含在风暴中的绝好时机,竟然眼睁睁的任凭这么好的机会溜走。 也许,自己真的看错了人,这个李吴山真的不是雄才大略的枭雄。 在大旗庄喝风受冻好几个月,还差一点冻饿而死,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但李吴山却没有一点动静,真是太失望了。 失望透顶。 也许,是时候离开了。 乱世降临,必然群雄并起,又何必一定要吊死在李吴山这一棵树上? 良禽择木而栖,忠臣择主而侍,既然这个李吴山不是志同道合之辈,那就没有必要在大旗庄浪费时光了。 就在崔耀祖准备黯然离去的时候,那个曾经给过自己一件黑布棉袄的小丫鬟又来了。 “喂,你这糟老头要干什么?要走了么?”银雀儿嘟着嘴儿说道:“你要是想走就走吧。” 看到银雀儿的那一瞬间,崔耀祖那双糊满了眼屎的昏花老眼顿时重放光芒,眸子里闪耀着全所未有的神采,原本略显佝偻的身形顿时停的好像标枪一般笔直,因为太过于激动的缘故,已经变得有些结巴了:“你……你……是李吴山要你来的么?” “老爷让我来看看你走了没有,若是还没有走,就让你去见见我家老爷。” “李吴山就没有说一个请字吗?” “没有。”银雀儿很肯定的回答。 老爷怎么会对这样的一个糟老头用一个“请”字,有什么好请的? “不过呢,我家老爷说了,今天你要是不去见他的话,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反正就是这么几句话,我先走了哦。” 说完这句话之后,银雀儿就潸然离去。 来了,终于来了,苦苦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 这么多年的隐忍和等待,终于没有白费,该来的终于来了。 此时此刻,崔耀祖早已泪流面目,激动的不能自制,劈手就把那个带着豁口的破碗砸了个纷纷碎碎,迎着料峭的寒风深深吸了一口气,朝着李家大宅方向走去…… “见过李老爷,”为了让自己的言谈显得更加得体,崔耀祖恭恭敬敬的朝着李吴山行了一礼:“崔某苦候李老爷之唤久已……” “别废话了。”李吴山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你应该我叫你来是为了什么吧?” “必然是因为时局已到了万分紧要关头,李老爷要举大事了。” “你这老东西还算有些眼光,挨饿受冻几个月还是不肯走,竟然能坚持到现在,足见性情坚韧。”李吴山死死盯着他那双昏花的老眼:“你愿意跟着我冒险吗?” “固所愿也。” “好”李吴山正要说点什么,在二道门外站岗的六斤已经跑了过来:“亲爹,外面有个姓袁的,自称是京城袁府的管事,吵闹着要你出去见他。” 袁府的管事? 李吴山看了看崔耀祖,笑呵呵的对他说道:“袁的势力不小,我欠了他们几万两银子,真的不敢和债主见面,你能不能帮我遮挡一下?” 没有丝毫犹豫,崔耀祖直接说道:“李老爷调一队私兵给我,我去帮老爷遮挡这帮子讨债鬼。” “六斤,你们几个跟着老崔去办事,我在这儿等你们的消息。” “是。” 约莫过了顿饭光景,领着十来个孩儿兵出去的崔耀祖就回来了,就好像刚刚出去吃了一顿饭般轻松写意,嘿嘿的干笑着说道:“李老爷这些个孩儿兵果然悍勇,个个不凡,真让我大开眼界……” 李吴山看了看六斤身上那星星点点的血迹,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朝着他微微点头,以示嘉奖之意。 这十来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真是勇猛如虎狠辣如兽,崔耀祖一声令下就掏出刀子扑了上去,片刻之间就把前来讨债的袁府管事和四个随从给料理的干干净净。 从这些孩子娴熟的格杀动作和狠辣无比的作风来看,李吴山显然已经训练他们很久了。 这些孩儿兵绝对是李吴山的忠诚死士。 真正要做大事情的人,身边必然会有一批这样的死士,一来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再者也是为了做一些不方便假手他人的事情。 “老崔,刚才忘记告诉你了,那几个上门讨债的家伙,是袁国舅府上的人,正经的皇亲国戚。你却把他们全都料理了,这份罪名……就算是你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举事在即,还管他什么皇亲国戚,就算是玉皇大帝来了,也一并干掉再说。”崔耀祖嘿嘿的笑着说道:“李老爷这是在考验我呢,我还能不明白吗?现如今我已干掉了袁家的人,再也没有回头路,只能一心一意的和你一起做大事了,这下应该放心了吧?” “我要做的是什么事情,你早已心中有数,咱们就不必多说了。”李吴山笑道:“我原本还指望能有些个目光敏锐的有识之士能够助我一臂之力,想不到却是你这样的一个江湖骗子,想想还真的很有趣呢。” 这么多年以来,李吴山一直都是暗暗的布置谋划,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事情。曾几何时,他也希望能够有忠诚猛将或者是历史名人能够前来投靠,但很快就意识到那根本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名人和实力派,怎么可能会投靠一个小小的乡下土财主? 真正下定决心前来投靠的,只有崔耀祖这个阉党余孽而已! 这一次,李吴山和崔耀祖密谋了许久,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 两日之后,讨债鬼就又上门了。 这一次,是国丈周家和京营指挥使章家。 这几天的局势越来越不妙了,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京城里边一日三惊,李吴山却迟迟没有组建大旗军,那些个花了银子想要买个军职的人早就坐不住了,纷纷去找掮客想要讨回已付的银钱,周家和章家实在安抚不住了,只能来到大旗庄找李吴山来讨债。 想不到的是,这两家人竟然在李士大寨门口相遇了。 一见之下顿时明白过来,这个该死的李吴山之所以迟迟不肯把那些个任命名单报上去,就是因为他反反复复的把那些官职卖了好几次,轮番着骗了很多银子。 一货多卖,这是犯了官场的忌讳,打破了既有的规则,等于是把这几大家族当猴耍了。 这还了得! 李吴山敢这么干,分明就是在作死! 无论是章家还是周家,都是根深叶茂的大家族,族中颇出了几位位高权重的高官,随便一家就能把轻而易举的给李吴山制造很多麻烦,甚至伸出一根小手指就能把他碾个半死,就好像碾臭虫一样。 “好你个姓李的,竟然敢开罪我周家,你给我等着,这次若是不把你的屎尿整治出来,老爷跟着你姓。” “想来你这姓李的小子还不知道我章家的厉害,只要我家老爷一纸疏文,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到时候想哭都找不到坟头……” 毋庸置疑,周家和章家都有这样的实力,所以才敢堵着李吴山的大门破口大骂。 时间不大,从李家大宅里走出一个弓腰缩背的糟老头子,这个其貌不扬的糟老头自称姓崔:“我是李老爷的贴身管事,诸位的事情老爷已经吩咐过了,想来是其中有些误会。几位都是京城里来的贵人,大家大业的堵着门口骂街终究是不好看的。有甚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呢?” “商量个屁,让李吴山退钱,连利息也一并退了,要不然的话……他自己知道是什么后果。” “你回去告诉姓李的,让他自己想想惹恼了我们章家是什么样的下场。” 面对两个嚣张跋扈的大家族管事,姓崔的糟老头子始终带着谦卑的笑意:“我家老爷当然知道两位身后的势力有多厉害,怎么敢招惹你们两家?这里边定然是有了误会。二位不妨进来和我家老爷当面锣对面鼓的说个明白。或者是想要退了银子也行,我家老爷正在银库那边准备银钱……” 想想也是这么回事,一个区区四品的李吴山,怎么敢同事招惹权势熏天的两大家族?现在肯定已吓的瑟瑟发抖,正在筹备银子准备退给他们两家呢。 在崔姓老头的反复劝说之下,周、章两家人进到李家大宅,准备想李吴山大兴问罪之师,顺便讨回被他骗走的那些银钱。 但是,一直到了天黑,也没有见周、章两家的人走出来过…… 第四十六章 勤王之士 李闯的大军已经到了居庸关,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顾子谦顾大公子就知道京城保不住了。 京城的陷落只剩下一个时间问题,现在做要紧的当然不是抵挡闯军,而是赶紧收拾金银细软跑路。 作为一个很大的家族,那些个田产、地产、店铺什么的肯定是顾不上了,最现实的办法就是带着一切方便携带的东西马上南下,凭借昔日的人脉和关系网继续维持家族的势力。 李吴山还欠着七万两银子呢,虽然有李记车马行做抵押,但现在这个局面,连自家的田产都顾不上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车马行? 赶紧去找李吴山,把那七万两银子要回来,利钱什么的已经不想了,只要收回本钱就行。 七万两啊,不是个小数目,所以顾子谦顾大公子带着几个贴身的随从火急火燎的亲自赶到了大旗庄。 和上次一样,招待顾大公子的还是那个小丫鬟,好像是叫做银雀儿什么的。 “你家老爷呢?” “我家老爷还在忙,让婢子先支应着顾公子,老爷随后就来。” 味道寡淡的野茶吃了好几壶,还是看不到李吴山的影子,顾子谦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不管怎么说,顾家都是京城四大家族当中排位首位的显赫人家,顾子谦顾大公子亲自到来,本已是给了李吴山天大的面子,他却避而不见,这是什么道理? 若不是为了维持自身的涵养和气度,顾子谦就要拍桌子摔茶碗的大发雷霆之怒了。 正等的不耐烦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了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黑色粗布夹袄的糟老头儿,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你就是顾子谦吧?” “正是本公子,你是哪个?” “我的名字你就不必知道了,”那个糟老头很是无礼的说道:“你只需要知道我是给李吴山办事的,这就够了。” 见多识广的顾子谦已经隐隐的意识到了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头,马上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本公子身份何等尊贵,不屑于和你这样的奴仆讲话,让李吴山出来和我见面……” “四大公子头一位就是你吧?好大的名头!”崔耀祖嘿嘿的冷笑着:“老子当年在京城里边呼风唤雨的时候,你还在玩儿尿泥呢。” “你是什么人?” “就凭你们这些个目光短浅的窝囊货,也就是仗着祖辈父辈的权势做些个蝇营狗苟的破事儿八罢了,又有什么资格敢号称四大公子?我呸!”一口浓痰吐了出来,崔耀祖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态:“这大明朝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就有你们这些人的功劳啊,如今这大树要倒了,你们若是做猢狲而散,我老崔本也没有那个闲心思去和你们为难。只是你自己不开眼,竟然撞上门来,那就怪不得我了。” “来人,拿下!” 随着崔耀祖一声令下,那几个孩儿兵立刻就掏出了寒光闪闪的匕首。 这一下,顾子谦立刻就明白过来:李吴山从顾家拿了那么多银子,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还,而是直接干掉债主。 顾子谦做梦都没有想到李吴山会这么大胆,竟然直接亮出刀子。 自恃身份和背后的家族势力,色厉内荏的顾子谦大声叫喊起来:“想要杀人灭口吗?我顾家也不是好惹的,你们若是敢动我一根汗毛,必然让你们死无葬……” “你想说死无葬身之地之地,是吧?啧啧……”崔耀祖吧嗒着薄薄的嘴皮儿,唇上的几根鼠须不住颤动:“你们这些个大家族的浪荡货,也就只会说几句唬人的话了。周家的人是这么说的,章家人也是这么说的,还有那袁家,狠话比你说的还要厉害,还不照样做了死鬼?” 直到这个时候,顾子谦才明白过来,原来李吴山不仅仅只是拿了顾家的银子,而是轮着番的把四大家族骗了一遍。从这个老头子的话语中完全可以听得出来,另外那三家已然来讨过债了,而且已经被李吴山给干掉了。 今天来讨要那些银子,就是来送死的。 有俩随从看事不妙,抢过椅子就砸了出去,三两个呼吸的时间就被捅成了血葫芦,满身是血的哀嚎了几声就再也不动了。 浓重的血腥味道弥漫看来,看着逼上来的孩儿兵,顾子谦登时就瘫了。 什么京城四大公子的风仪,什么沉稳如山的气度,等等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统统被扒了个干净,顾子谦直接就瘫软在地动弹不得,他的那几个随从也被腾腾的杀气给吓傻了。 平日里作威作福的习惯了,从来都是用权势压人,到了这个时候,权势已经不管用了,形势立刻就翻转过来。 位列京城四大公子之首的顾子谦鼻涕眼泪齐出,不住的哀声求饶。 “罢了,看你实在可怜,”崔耀祖说道:“所谓的四大公子,也不过如此,未见得就比一条死狗好多少。把他们绑起来吧。” 取出绳索将顾子谦顾大公子等一众随从绑了个结结实实,原以为可以逃过一死,想不到那个糟老头接着说道:“用刀子捅死,总是会弄的到处是血,还要费心费力的处理尸体,麻烦的紧,直接拖到后山上埋了还能落个干净利落。” 听了这句话,顾大公子顿时万念俱灰,连讨饶的念头都没有了,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求饶都不管用,李吴山一定会下死手。 若是刚才拼死反抗,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终究还有那么一丝丝活命的机会,但自己却把生的希望寄托在对方的仁慈之上,这本就是一个致命的错误。现在已经被绑成死猪一般,已没有反抗的机会了。 越是到了这个时候,脑袋反而更加清醒起来,顾子谦甚至想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一个小小的李吴山,就敢于黑了四大家族的银钱,就敢于直接用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干掉四大家族的人,他就不怕招致狂风暴雨般的报复吗?还是说他根本就不担心报复? 一直以来,银雀儿都对六斤他们相当照顾,从来都只把他们当做是还没有完成长大的孩子。这些孩子们也对银雀儿极是尊重,每日都是左一个“银雀姊姊”右一个“银雀姊姊”的喊着。虽然知道这些孩子早就被老爷训练的一身本事,也不过是认为他们长大之后会加入到大旗庄民团当中杀敌立功,却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些个孩子竟然直接在下手杀人。 银雀儿素来胆小,这幅血腥的场面当时就把她吓傻了,一直等到崔耀祖和六斤等人把那个什么顾公子带去后山,才终于反应过来,不顾一切的朝着李吴山的卧房跑去,中途跑掉了一只鞋子都浑然不觉。 “老爷,老爷,不好了,不好了,六斤他们……他们……” 李吴山刚刚换上一身黑布的军装,正使劲儿勒紧束腰带,看到银雀儿慌慌张张的样子,已经猜到了七八分,却故作不知的说道:“瞧你这个慌里慌张的样子,出什么事情了?” “六斤他们……他们杀人了……还要把那个顾公子拉去后山活埋掉……” 真特么的,这个老崔办事也忒糙了,竟然当真银雀儿的面直接下手,难道就不知道避讳一下嘛? 稍微思量了一下,李吴山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六斤和老崔他们在做些什么,而且……是我让他们去做的!” 听了这句话,银雀儿立刻就呆住了。 一直以来,老爷都是一副和善的笑面佛形象,不仅对家里的仆役下人们好的没话说,就连那些个素不相识的饥民也总是想方设法的赈济,绝对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大善人。 这一句话,却在瞬间颠覆了一切。 原来老爷知道六斤和老崔在杀人,而且杀人的命令竟然老爷下的。 这还是以前那个老爷吗? “非常时期必须有非常手段。”李吴山抚着银雀儿的头发,轻声说道:“若我不这么做,就会后患无穷。若我不把他们杀死,就会有更多的人因他们而死,甚至连我自己都有危险,你不会希望老爷我被别人杀死吧?” 银雀儿的脑袋里好像钻进了一百只苍蝇,嗡嗡响个不停,只是用力的摇着头:“我不想老爷死,真的不想。” “今日我所做的这一切,以后你会明白。”李吴山说道:“已到了天地倾覆之际,来不得丝毫妇人之仁。老爷我已没有那么多时间和那些人周旋,只能快刀斩乱麻,我说这些你现在还不懂,但你终究会懂。就了,不说了,我要去做事情了。这几天会很乱,你要好好的守着家,没什么事情的话就不要外出了……” 当老崔和六斤他们把“正事”办完回来的时候,李吴山正在打谷场上,面对着那几百个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干将发表最后的演讲: “如今是什么世道大家都心中有数,我就不多说了。” “朝廷已下了勤王大诏,正是大丈夫建功立业之时。”李吴山遥指着京城方向,话语之声坚毅如铁:“如今闯贼来犯,京城危急,朝廷危急,我大旗军受浩荡皇恩,正是报效之时。” “诸位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全都是血性汉子,随我杀进京城保护皇上。”李吴山声嘶力竭的大吼着:“封妻荫子富贵荣华就看这一下子了,谁要是怂了,别怪我翻脸无情。” “刘三房。” “在。” “最后重复一遍军规。” “是” “七禁十三斩”的军规又重复了一遍,所有的士兵全都默然肃立静静的听着。 “好,”李吴山猛然抽出腰刀大吼一声:“诸位勇士,跟着我去京城救驾……” 几百个士兵全被“救驾”这个神圣的字眼儿激的热血沸腾,就好像自己真的是能够拯救皇上的绝代勇士一般,跟着李吴山朝着京城方向进发…… 第四十七章 最后的安排 扼守居庸关的守将不战而降,直接投了李闯,通往京城的北大门打开了。 这个消息传播开来,京城里顿时谣言四起乱做一团。 有人说已经看到了闯军的前锋部队,还有人说百万闯军已经从北边杀过来了,到处都是谣言,到处都是避祸的人群。 虽然闯军逼近的消息早已有之,但谁也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被视为雄关要塞的居庸关竟然直接投降了。 就算是再怎么愚笨的人,也知道要大祸临头了,就好像釜底游鱼一般焦躁无比,本能的做着躲避战乱的准备。 小门小户的人家纷纷把粮米和装钱的罐子深埋掩藏,关门闭户举家不出,或者是直接买通守门的兵丁,拖儿带女的去往乡下避祸。那些个豪门大族则直接召集家丁和私奴,然后不惜重金雇佣丁壮,临时组织起武装力量,护送一家老小朝着自认为安全的地方去躲避。 在京城里浪荡惯了的地痞无赖们,则纷纷走上街头,成群结队的打砸店铺抢掠富户,遇到巡城的官军就一哄而散跑个干净。 繁华鼎盛的京城已经乱成了一锅沸腾的粥,惶惶如同末日降临。 昔日忙忙碌碌的李记车马行早已一片狼藉,那些个车夫、马夫和伙计、账房们,能跑的全都跑了,只剩下百十个还算忠诚老实的老车夫守在这里。 李吴山一到,马上让刘三房和老崔接管,在车马行四角布置了瞭望哨和弓箭手,又在前后门筑下街垒,总算是把惶惶难安的局面给安定下来了。 “仓库里还有几百套铠甲,全都给我披上战甲。” “是”! “张大娃!” “在。” “你给我守着正前门,若有任何人靠近,一律用弓箭驱赶。若发现强行闯入的迹象,格杀勿论!” “是!” “刘二虎。” “在。” “你带着二十个人守住后门,靠近者一律驱散,闯入者当场格杀。” “是”。 一道道命令颁布下去,转眼之间就把李记车马行打造成为一座小型的军事要塞。 “刘三房。” “在。” “你带着兄弟们在这里守着,不能放任何人进来,你们也不要出去。” “守到什么时候?” “守一个昼夜,无论如何都要守一个昼夜。” “是。” “李六斤,小翠儿!” 一男一女两个少年挺身而出: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句:“亲爹” “你们装扮成寻常人家的孩子,在后街附近活动,把所有的家伙什全都带上,听到我的信号就朝着神武门那边冲。”看着这三十多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李吴山着重说道:“亲爹的这条命就在你们手上,到时候你们若是不能及时支援,就全完蛋了,明白没有?” “明白!” “崔耀祖!” “我老崔早就等这一天了。”崔耀祖已经兴奋的通身颤抖了:“想不到咱们李老爷早已在京城之中布局,我就放心了。需要俺怎么卖命就直说吧。” “时刻准备好所有车马,这是重中之重。到时候若是误了大事,我砍你的脑袋。” “我懂。” 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布置好了,所有的筹码全都推上了赌桌,就等着最后翻开牌面的那一刻了。 老爷似乎早就料到了今日的局面,所以才早早的做出了准备,提前将几十名精锐的士兵扮作车夫送到了车马行。若是没有这些精壮的厮杀汉,李记车马行早被街上成群结伙的地痞流氓给抢光了。 老爷怎么会知道京城一定会大乱呢?难道说他真的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就在金雀儿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到老爷唤了一声:“金雀儿。” “老爷有甚么吩咐?” “趁着现在还能出城,我派几个人护送你回大旗庄。” 眼下这个时候,正是用人之际,怎么让金雀儿回家呢? 李吴山没有做任何解释,而是从贴身处掏出一封还带着体温的书信交到金雀儿的手上,重重的拍了拍她那瘦弱而又柔软的肩膀:“你回去等着老爷,若是三日之后我还没有回去,你就拆开这封书信,到时候你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去吧。” 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吗?为什么还要给一封书信?为何又要等到三日会后才允许拆开来看?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传来一阵隆隆的炮声。 从炮声传来的方向推断,闯军已经架起了大型火炮在轰击西直门的城墙了。 “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说完这句话后,李吴山沉声说道:“取我的官服来,我要进宫!” 虽然不明白老爷为什么要自己离开,但一直以来对老爷的信任已经养成了绝对服从的习惯,金雀儿什么都没有说就下去准备了。 片刻之后,一辆车马车在几个手持大扎枪的壮汉护送之下离开了。 车厢之外全都是纷乱的脚步和此起彼伏的哭喊声,京城的混乱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费了一番周章之后,马车终于顺利出城,朝着大旗庄方向飞驰。 金雀儿捏着那封书信犹豫不决,她在犹豫是不是应该拆开书信看一看。 但老爷曾经说过,这封书信一定要等到三日之后才能看,现在就拆开是不是违了老爷的命令? 经过好一阵子的犹豫之后,金雀儿还是鬼使神差般的打开了那份书信。 字迹很是工整,是用炭笔写成的,显得刚硬有余而柔和不足。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李吴山的亲笔,他一直都不习惯使用毛笔书写,而且一直都使用很大的正楷字。 “金雀儿,在你看到这封书信的时候,说明我一直想做的事情没有做成,这个时候老爷我肯定已不在人世了。” 看完这第一句话,金雀儿惊的几乎拿捏不住那张薄薄的纸片子,全身立刻就颤抖起来,赶紧继续看后面的内容。 “若是连老爷我都不能挽回,必然是天地倾覆,神州陆沉,一定会有场你根本无法想象的灾祸。” “你们姐妹二人跟着我这么多年,已是我唯一的牵挂,不能让你们落个没下场。” “书房的那个樟木柜子下面,还有一箱金子和两把短铳,你拿了这些个东西带着妹妹赶紧逃,一直往南逃,在逃到异域番邦之前不许回头。以你的本事和阅历应该可以带着妹妹在天涯海角生活下去,只是要记得多多照顾银雀儿,她还小,没有经历过什么风浪,没了你的照顾,她活不下去。” “天真的要塌了,三千年未有之灾祸你无法想象,逃,逃,逃!” 三个“逃”字全都是用朱笔仔细的描过,仿佛鲜血一般嫣红异常醒目,愈发显得触目惊心! 看罢了这封提前打开的书信,金雀儿已是泪流满面。 老爷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胸中藏着的东西也很大,金雀儿早就意识到了。但是,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李吴山的良苦用心。 很显然,李吴山早就知道李闯一定会打进京城,但这对老爷来说本就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情。因为老爷早就对金雀儿说过一句话: “江山易主王朝更替,不过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连大明朝灭亡都被老爷看做是稀松平常的事儿,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灾祸吗?饶是金雀儿冰雪聪明,也想象不来了。 但她对李吴山的说法毫不怀疑:既然老爷这么说了,那就一定会泼天的祸事发生。 连老爷都挡不住的祸事,这天底下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挡得住了。 至于老爷在书信中提起的祸事到底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老爷能不能在三天之后回到大旗庄。 纷乱之际,不管是京中的平头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是竭力的往外跑,试图逃离这座充斥着混乱和危险的都城,只有老爷逆流而上,不顾一切的冲进了京师。 老爷要做什么? 这个困扰了金雀儿很久的问题终于水落石出,最后的答案已经非常明显了。 老爷要做的事情就是凭借一己之力只手擎天,这是力挽狂澜的壮举,同时也是极端危险的事情。 老爷不是手握重兵的封疆大吏,更不是名望深重的皇亲国戚,他只不过是一个乡下土财主,一个刚刚有了点势力的小财主而已。 群情汹汹之际,这么干当然需要莫大的勇气,但却绝不是光有勇气就能办成的事情,还需要大胆的筹谋和谨慎的布置。 金雀儿终于理解了。 这么多以来老爷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不论老爷想要做的事情能不能做成,必然会是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 六斤和小翠他们那一群孩子,全都被老爷培养成了忠心耿耿的死士,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老爷一直拒绝把小翠儿她们那些女孩子撤回大旗庄躲避灾祸,就是为了倾尽全力,老爷已经不顾一切了。 这封书信就是老爷的遗书。 老爷没有妻儿,没有亲人,却把最后的遗书给了金雀儿,而遗书当做所提及的全都是她们姐妹二人的将来。由此可见,这次老爷是真的拼上了所有,已经做好了不成功就成仁的准备。 就算是李闯打破了京城,就算是大顺取代了大明朝,也不过是“王朝更替的寻常之事”,老爷依旧可以在大旗庄安安稳稳的做一个乡下土财主,舒舒服服的过他的小日子,为什么一定要拼却一切的去争呢? 金雀儿不懂,但她知道老爷这么做一定是有道理的。 紧紧的捏着那封书信,遥望着偌大的京城,金雀儿忍不住的喃喃祈祷起来:“漫天神佛啊,保佑我家老爷平安无事吧,若是三日之后老爷没有回来,那……我头上的这片天就真的塌下来了!” 第四十八章 大明末日 这个时候的皇宫早已乱成了一锅粥! 平日里谨小慎微连走路都唯恐踏错一步的宦官们公然抢掠财物,纷纷把那些个金贵的御用物件儿隐藏起来,甚至写好了书有“大顺”的字符贴身收藏着以备不时之需…… 听说皇上已经命令襄城伯率领京营的人马去抵挡了,还让宫里的侍卫上了城墙,准备“与贼决战”。 但这有用吗?李闯的百万大军已经从南北两个方向打过来了,连保定府的守军都换上了闯军的旗号,京城内外已无可战之兵,怎么可能守得住? 已经到了兵临城下的时刻,还指望打败李闯,恐怕也就只有崇祯皇帝会这么想了吧? 穿着四品武官服侍的李吴山穿过纷乱的人群,刚刚走过太和殿旁边的偏殿,迎面就遇到了老熟人路恭行。 在这个群情汹汹人心浮动的时刻,皇宫大内已成为全天下最危险的地方,路恭行怎么也没有想到李吴山会在这个时候进宫。 虽然同为太子师,但路恭行早就听说过李吴山在给殿下上课的时候说过的那些“歪理邪说”,并且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从学术角度来看,路恭行很不认同李吴山的想法,但是现在却对他颇为赏识。无论如何,能在这个时候进宫的官员,一定是心存社稷忠于朝廷的精忠之臣。尤其是李吴山这样的武官,似乎能带来一丝天然的安全感。 奈何现在绝对不是夸赞对方的时候,连最基本的寒暄客套都免去了,直接说道:“李侍讲快去保护万岁。” 不久之前,宫里的侍卫已经被成建制派上城墙去助战,没过多久就败了下来,大多已经跑散了,连皇帝的个人安全都无法保证。在这个兵凶战危的非常时期,宫里头若是有几个心怀不轨的妄悖之徒,皇上可就危险了。 “万岁在哪儿?” “在武英殿。”路恭行一边跑一边说:“你快过我暂充值卫,无论如何都要保护万岁万无一失,我去找些侍卫马上就赶过去。” 武英殿内,崇祯皇帝正在破口大骂:“这李贼国珍误朕误国,大事全都坏在这贼的手中,其最当诛!” 也怨不得崇祯皇帝会大骂李国珍,因为他做事情实在是太难看了。 昨天下午,就在这武英殿上,崇祯皇帝把京城最后一支防卫军交给了李国珍,让他去阻击闯军。身负皇帝信赖的李国珍信誓旦旦的做出了“取义成仁”的保证,慷慨激昂的拍着胸脯子发誓一定要和闯贼决一死战。 结果呢? 结果就是李国珍直接就举旗投降了李闯,调过头来给闯军带路。闯军顺势掩杀长驱直入,已从西直门杀进城里来了。 暴怒的崇祯皇帝厉声喝骂逆臣贼子李国珍,一直到骂的没了力气,才瘫坐在龙椅上呼呼直喘。 从来就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很快就有宫卫来报,曹化淳开彰义门放闯贼进城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崇祯皇帝并没有继续喝骂,嘴角不住微微抽动,下意识的从龙椅上站立起来,又颓然坐下,然后再站起再坐下,一副坐立不安的神情,最终猛然一拂袍袖,将御案上的奏章、笔墨等物悉数扫落在地,顺势推翻了龙书案,象个神经质的孩子一样尖声高叫:“文臣误臣,武臣误朕,连内臣也误朕,该杀,该杀,全都该杀……” 如果说李国珍的背叛还算是可以接受的话,那么曹化淳直接打开城门把闯贼放进来,则是压垮崇祯皇帝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因为曹化淳是潜邸的奴才,早了崇祯皇帝还是信王的时候就陪伴他读书,而且还是崇祯皇帝的内廷家奴,可以算是最亲近的那一批心腹了。 连曹化淳都投靠了闯贼,已经没有谁可以信赖了! “朕御极十七栽,何曾睡过一天的安稳觉?哪一天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事事为祖宗的江山社稷着想,时时为天下苍生着想,怎么会落得今日这般境地?” 崇祯皇帝的勤勉和节俭去出了名的,虽然他做错了很多事情,但“懒惰荒淫”“穷奢极欲”这样的屎盆子绝对扣不到他的头上。 “朕对文武群臣无不推心置腹,朕待天下百姓视若己出,兢兢业业一十七栽,怎会落到这步田地?为何如此?为何如此?为何如此?” 一连三句“为何如此”,声音高亢尖锐,在空荡荡的大殿中反复回响。 下面几个稀稀拉拉的大臣谁也不敢接这个话题,更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半真半假的用袖子掩住脸面,走出一副擦眼泪的样子,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是在为大明朝哭泣。 “朕知道你们这干人存的是甚么心思,无非就是看着我大明亡了,好去投靠李闯继续你们的富贵荣华,你们从来都没有真心的为我大明着想过。”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还能站在武英殿上听崇祯皇帝训话的,应该也可以算是忠臣了。不过现在的崇祯皇帝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是一个劲的大骂着: “但凡你们还有一丁点的天良,就应该想我大明对你们的天高地厚之恩,就应该出去死战应敌报效朝廷……” 让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出去应敌?看来崇祯皇帝真的已经方寸大乱了! 骂文臣,骂武将,连死去很多年的那些个大臣也骂了一通,反正就是想起谁就骂谁。 骂人也想需要体力的,没过多久崇祯皇帝就骂不动了,却还摆出一副皇家威严的天子至尊模样,端坐在龙椅之上,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喃喃的念叨着:“自我太祖洪武皇帝开创煌煌大明以来,已垂近三百年。祖宗血战得来的江山若是葬送在朕的手中,朕有何面目去见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朕要和社稷同殉……” 就好像是在自己给自己打气似的,崇祯皇帝不住的自言自语:“朕意已决,定要以身殉社稷,你们这些个腌臜的东西,快快逃走去投靠李闯吧,哈哈……” 带着哭腔大笑省中,那些个衣冠楚楚的朝臣相互对视了几眼,朝着御座上哈哈大笑几近疯狂的崇祯皇帝拜了几拜,然后就默不作声的出了大殿各自去安排后路了。 煌煌大明已经走完了她的历程,到了最后咽气的时刻。 树倒猢狲散,片刻之间,那些个朝臣勋贵就走了个干干净净。 “内廷侍卫……” 连大臣都跑光了,哪里还有什么内廷侍卫? “万岁,臣……” 还不等李吴山把话说完,崇祯皇帝就已经大喊大叫起来:“内廷卫士何在?” “万岁,内廷卫士大多已经跑散了,臣再次临时充值,为的就是护卫万岁。” 在皇帝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文武大臣散的一干二净,连内廷宿卫都跑的没了影子,皇帝当到这个份儿上,又岂是凄惨二字可以形容。 就好像马上就要溺死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崇祯皇帝亟不可待的大吼着:“朕记得你,你是那个叫做李吴山的,你很能打仗。朕加封你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速速迎敌……” 都什么时候了,还说这种话?这个时候你就是封我做玉皇大帝都没用了! 从这番言语就可以看出,崇祯皇帝的神志已不那么清醒了。 走上前去,单手把失魂落魄的崇祯皇帝搀扶起来,朗声说道:“万岁,贼已破城,事已不可为,臣已安排下些人手,可护卫万岁撤离……” 撤? 崇祯皇帝似乎稍微清醒了一点,脸色愈发苍白,片刻之间又变得通红如火,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脸色就已几度变化,最终还是恢复到了蜡黄的样子,只是两颊之间透着一抹病态的潮红,说话的时候也有了些分寸,好像刚刚错乱的神志又恢复了一些,只是扶住李吴山的那只手还在不停的颤抖:“好,好,好……” 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崇祯皇帝的面色越来越凝重,但却终于拿出了天子应有的气度和威严:“太祖皇帝驱逐鞑虏,创下这份基业,后世不肖子孙沦落至此,把祖宗的江山社稷弄成了这个模样,朕还有何面目苟活世间?唯有以身相殉,或许还能保留几分颜面……罢了,罢了,朕已不想再撤了……” 已是穷途末路的崇祯皇帝仔细端详着李吴山那年轻的面庞,忍不住一声长叹,微微的摇了摇头,颓然说道:“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份责任别人扛不起来,也只能由朕来扛了。” “摆驾懿安宫!” 说完这句话之后,崇祯皇帝大踏步的出了武英殿,看也不看沿途那些慌乱逃窜的宫人,一直向着北边的懿安宫走来。 李吴山紧跑几步,撵上了崇祯皇帝的步伐,仅仅只是比他落后小半个身为,手握刀柄做出一副贴身护卫的样子。 不远处,路恭行正带着三五十个刚刚召集起来的内廷宿卫朝着这边奔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呼喊着:“万岁在此,万岁在此,左右速来护驾,速来护驾……” 隆隆的炮声已清晰可闻了,仿佛一声紧似一声的丧钟,嘈杂的脚步声中夹杂着隐隐的哭喊之声,总是让人忍不住的想起一场盛大的丧事…… 第四十九章 最后的嘱托 京城的春天本就多风沙,在这个纷乱的日子里,大风愈发的肆无忌惮,裹着粗大的沙粒子从低空中掠过,席卷着那些轻薄的东西,天地之间已是一片混沌,头顶的太阳已没有了往日的灼烈,变的通红而又模糊,好像一团悬在天上的血块子。 和面色凝重无比的崇祯皇帝相比,中宫周皇后则显得镇定了很多,明明知道情形已经严重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依旧面色如常。不失丝毫礼数的摆开一桌酒宴,旁边是崇祯最宠爱的袁贵妃。 大明朝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讲究,皇后和皇帝之间反而更想是一般的市井夫妻,显得异常随和而又亲切,说话的时候就好像普通的两口子在商量家务事一般。 “闯贼已经打进来了,就算是挣扎求存也不国苟活旦夕而已,皇后是怎么想的?” 直到现在,周皇后依旧表现的非常沉稳,颇有几分不动如山的气象:“臣妾自十四岁开始侍奉陛下,从信王妃至今已近二十年。你我先是夫妻而后才是君臣,不知万岁是怎么想的?” “我意以身殉社稷。” “臣妾亦有此意,局势糜烂如斯,唯有以身相殉,才能全了天家颜面,不堕列祖列宗的威严。”周皇后面带微笑的说道:“臣妾本是贫贱之人,平日里也没有什么德行,勉为一国之母,只有和万岁生死相随,殉了这祖宗的江山社稷,也就无怨无悔了。” “皇后大节大义,好的很!” 崇祯皇帝和中宫周皇后都没有了逃命的念头,两口子已经做好了以身殉国的准备,但旁边那位袁贵妃却显然没有这份勇气和担当。 袁贵妃的样貌眉眼都比周皇后要精致的多,颇有几分小鸟人的柔弱,只是现在已经成了暴风雨当中的雏鸟,不住的颤抖着:“不,万岁,我……事或有可为,若是召集一干忠诚猛士,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崇祯皇帝微微皱眉,亲手给这个袁贵妃斟了一盏酒,用很冷淡的语气说道:“你们袁家享受的荣华富贵已经足够多了,当此社稷存亡国祚断绝之际,应该以身殉国才是。天家的名节不容有损,饮了这杯酒就自行了断了吧。” 袁贵妃面色惨白如纸,哆哆嗦嗦的端着酒杯,犹豫了好半天,猛然将酒杯一扔,尖着嗓子大哭着扭头就跑。 崇祯皇帝沉声喝道:“违旨贱婢,斩!” 李吴山紧跑几步追上前去,一刀就把袁贵妃捅了个透心凉。 好歹也是个贵妃,身份仅次于中宫周皇后,说杀就给杀了,皇宫大内何曾见过这样的血腥场面,那几个伺候着的宫女早已吓的魂不附体,趴伏在地再也不敢抬头。 袁贵妃还没有死透,在一片血泊中痉挛着。 中宫周皇后看都没有看一眼,只是蹲身朝着崇祯皇帝行了一个浅礼,语气轻松的说道:“臣妾毕竟是一国之母,还是不要见血的好,恳请自行了断,还望陛下恩准。” 毕竟是近二十年的夫妻,这个时候还能不痛心么? 崇祯皇帝咬牙切齿,过了好半天才终于从牙缝里吐出一个字儿:“好。” 又朝着崇祯皇帝拜了一拜,周皇后起身就走。 李吴山犹豫了一下,上前阻拦:“皇后,臣还有些兵马,或许……” “李侍讲,前些日子我听太子说起过你的课程,我一直都觉得你说的不在理,”皇后朝着李吴山微微一笑,用非常得体的语气说道:“现在看来,李侍讲说的那些才是真正的道理,从来就是武力安天下,圣人的大义微言不过是些骗人的东西,只可惜太子年纪尚幼,还不明白这些道理。社稷沦丧至此,身为一国之母,当与万岁同始终。” 说完这句话之后,周皇后朝着李吴山微微一蹲身子,朝着李吴山行了一个浅礼:“若上仓见怜祖宗庇佑,若我大明国祚尚存,希望李侍讲能带着太子冲出去,以图复国再兴,大明朝能不能还有机会,就拜托李侍讲了。” 李吴山本就没有给太子上过几堂课,又京城和其他的侍讲师傅们吵的不可开交,当然会惊动东宫周皇后,周皇后也曾旁听过几次,但却始终不做点评,可见还是很有气度涵养的。 如今国破家亡之际,周皇后终于明白那些个老儒生讲的大道理全都是没有用的废话,只有李吴山的“武力至上”理论才是真正的道理,但她明白的太晚了。 周皇后离去不久,殿内就传来一片恸哭之声,两个年来的宫人背负着周皇后的尸体走了出来,嚎啕大哭:“皇后自尽殉国啦……” 周皇后的名声和人缘非常之好,她这一死,立刻引来哭声一片。 看着周皇后的尸体,崇祯皇帝的脸色愈发铁青,一脚踹翻了酒桌,眼角抽搐了几下旋即高声大叫:“令太子及所有皇子帝女前来见驾!” 时辰不大,崇祯皇帝的子女就全部到来了,总共四个人,两子两女全都是幼冲少年。 年纪最长的长平公主已十五岁了,太子十四,昭仁公主十一岁,最小的永王才还不到十岁。 毕竟是天家贵胄皇室子女,读过的书多知道的道理也多,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听到外面的隆隆炮声和越来越清晰的厮杀呐喊之声,全都明白国破家亡的时刻就在眼前,虽然还是有些明显的畏惧和惶恐,勉强还能做到最基本的镇定。 看到血泊中的袁贵妃和周皇后的尸体之后,那份强装出来的冷静和从容顿时烟消云散。 年纪大一点的长平公主和太子脸色蜡黄,身体不停的颤抖,另外那两个年纪更小的孩子则被吓的哇哇大哭起来。 毕竟是嫡亲血脉,崇祯皇帝的目光中充满了慈爱之意,用很罕见的和蔼语气对这四个孩子说道:“你们身为天家子女,就应该有所觉悟。社稷残破,朕已决意殉国,你们也不便苟活,以免堕了我大明的威严,你们明白吗?” 长平公主和太子显然很清楚的知道父皇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是要他们去死。 但年纪更小的那俩孩子似乎还不怎么明白,只是一个劲的嚎哭不止。 “平日里你们没有衣食之忧,比寻常的百姓子女享受的太多了。你们且又不农不工,就算是活过了今日以后也活了多久,还会受尽凌辱,不如……不如……现在就了断了,还能落个干净。非是父皇心狠,只是时局如此,实在没有别的路好走了。李侍讲,送太子公主上路吧。” 让我杀了这四个孩子? 李吴山当然不会那么做,因为这与他最原本的初衷完全相悖。 “万岁,刚刚周中宫有托付,要臣尽可能带着诸位殿下突围……” “突围?”崇祯皇帝凄惨的一笑:“还突的出去么?朕已经明白了皇后的心意,她只是不想看到骨肉相残的这一幕惨剧,所以才比朕先行一步,这就是要让朕做这斩杀后裔的千古罪行。也罢……” 崇祯皇帝一把抢过李吴山手里的佩刀,一刀砍向年纪最大的长平公主。 其实,崇祯皇帝最为疼爱长平公主了,只是被局面逼迫到了这个地步,不得不做出这个残杀嫡血骨肉的举动。 身为皇室公主,一旦落入贼军的手中,必定生不如死,还不如现在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好歹也能成全了天家最后的那点体面和尊严。 但刀子终究没有砍下去,而是被李吴山一把握住了。 锋锐的刀刃划破了李吴山的手心,鲜血滴滴答答的顺着刀刃掉落下来。 李吴山大喊着:“万岁,臣愿拼死护卫诸位殿下突围,若实在突不出去,臣一定会亲手送诸位殿下上路,断断不会污了大明朝的尊严。” 亲手斩杀自己的子女,若不是被逼到了万万不得已的地步,谁会丧心病狂到这种程度? 看着已经被傻了的四个子女,九五至尊四海之主的威严再也绷不住了,泪流满面的崇祯皇帝松手放开了刀子,语气已变得平和起来,挽着李吴山的双臂说道:“朕知李卿家是一片血诚之心,也是个有意报效的忠诚之臣,本欲给你三五年的时间历练一番然后大用的,只可惜……时局沦落至此,再说这些已没有用了。当此存亡断续之际,卿还能奋不顾身的前来,朕心甚慰!” “赵宋养士三百载,才养出了一个文天祥。我大明立国垂三百年,在此倾覆之时,还有你这样的忠直臣子,朕也应该知足了。” 把李吴山比作宋末的文天祥,这个评价已经高到了天上去。 “你们几个都过来,”崇祯皇帝满地微笑的看着这四个嫡亲骨肉,长长的出了一口胸中闷气,以从未有过的慈父之态对他们说道:“朕御极十七年,终为内外奸臣所误才有今日之祸,不冤,一点都不冤,朕信赖邀功媚上之臣,任用大言无能之辈,和该就应有这样的下场,你们定要以朕为前车之鉴,切不可再犯此错。” 崇祯皇帝环视身边的诸人,语重心长的说道:“你们都给朕看清楚了,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大明的的忠贞良直之臣,都是我大明最后的精华所系。你们若是还能……还能突围出去,以后无论内外大小之事,都要悉听悉从,他日若能复我大明河山,朕也就含笑九泉了。” 这等于是把几位殿下和复国的重任全都交给了李吴山和路恭行等人,嘱托之重何止千钧? 李吴山第一个跪倒下去。 那些个侍卫、东宫官员和路恭行无比热血沸腾,全都跪拜下去。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诏……” “李氏吴山者,精忠报效可堪大用,朕特旨加封护国大将军,加兵马大元帅衔,总督天下兵事。” “东宫侍讲路恭行者,封左丞相,加文渊大学士衔,领内外政事。” 第五十章 死社稷 大明朝历来就没有兵马大元帅这一说,也没有谁能真的统领天下兵马。从洪武朝之后就没有了丞相这个官职,而是分设六部和内阁,为的就是防止出现权臣。现在崇祯皇帝一下子就封出来一个大元帅和一个左丞相,并没有任何现实意义,最多只能算是表明对李吴山和路恭行的一种态度罢了。 “尔等当以朕为鉴,勿以朕为念。” “国事沦落至此,朕当死社稷!”崇祯皇帝踉踉跄跄的朝着北边去了,头也不回的朝着身后的众人摆了摆手:“去吧,你们去吧,若上天依旧卷我大明,或许还有些许希望,去吧……” 一个年老的宦官跑了过去,搀扶着步态歪斜的崇祯皇帝,和他一起继续往北而去。 崇祯皇帝决意死社稷,这是君王最后的尊严和担当,别人不便阻拦。 那隆隆的炮声就是大明朝的丧钟,从太祖洪武皇帝开国至今,煌煌大明已到了落幕的时候。 跪倒在地,朝着崇祯皇帝的背影遥遥一拜,旋即跳将起来,一把抄起崇祯皇帝丢下的那把佩刀高声大吼:“左右,听我号令。所有人,除掉外衣。” 这个时候还穿着官服,实在太不方便了。尤其是四位殿下,全都穿着宫衣,远远的就能看到,简直就是最显眼的目标。 就在众人手忙脚乱的脱下最外面的正装之时,耳畔又传来李吴山的厉声呼喊: “前门已破,贼兵必然蜂拥而入,随我走神武门。” “沿途一切阻路之人,不论是良是贼,格杀勿论。” “我等身死是小,保护殿下为重,切记!” “大明的存亡断续就在我们手中,护住四位殿下,跟着我冲出去……” 在这个王朝覆灭的最后时刻,作为帝国中枢的京城已纷乱如沸。外城早已攻破,闯军已打进了内城,正在调集火炮胡乱轰击皇城的城墙,最后残存的部分官军给内卫还在激烈抵抗,而部分找到突破口的闯军已经进入到最核心的宫城当中了。 喊杀和尖叫声此起彼伏,仿佛一曲宏大的乐章。蹿起的火苗带着扯地连天的黑色烟柱升腾起来,四面八方都是纷纷落下的余烬和四下弥漫的浓烟。 宫里的内宦们不顾一切的撬下滴水铜缸上的纯金包裙,揣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往外跑,刚一出去就遇到闯军的前锋部,顿时吓的魂飞魄散,哭喊着又跑了回来…… 李吴山一马当先跑在最前头,抡起佩刀砍翻了一个惊慌哭喊的太监,藏在太监怀里的金银珠玉顿时滚落在地,却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扯着嗓子高声喊叫:“挡路者——死!” 刚刚跑过钟粹宫,这支不大的队伍就脱节了。 永王和昭仁公主不过是十来岁的孩子,根本就跑不动,跟不上队伍的突进速度,已被远远的甩在后面。那几个内廷宿卫又返身跑了回去,把他俩一把抱起来扛在肩头,没命价的跟在队尾。 已走投无路的太监们认出了小王子和小公主,哭喊着朝着这边汇集过来。 在极度的纷乱当中,这些个太监早已六神无主,只是感觉到王子和公主身边一定会有大量的侍卫保护,本能的朝着这边奔跑过来。 这支队伍的规模若是太过于庞大,一定会引来闯军的注意,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李吴山的第一反应就是冲出去,二话不说抡起刀子又是一通砍杀。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队贼兵闯了进来,挺着刀枪大声怪叫着一阵冲杀。几个侍卫根本就抵挡不住,只是死命的护着太子和长平公主往后退却,直到和李吴山等人汇合之后才算是稍微稳住了局面。 就在这个时候,从钟粹宫的西北角跑出十几个人来,其中就有三位侍讲学士。 侍讲学士是太子的“班主任老师”,原本有四位,现在却只剩下了三个,另外一个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万岁在哪?万岁怎么样了?” “万岁已决意死社稷……” 不等路恭行把话说完,这三个侍讲学士就放声痛哭起来。 这个时候的路恭行显然比这几个饱读诗书的老儒生更加果断:“什么时候了?还顾得上啼哭?万岁要我等护卫太子突围,快跟着李侍讲冲吧……” 平日里,这几位满腹经纶的“班主任”对李吴山这个“副科老师”很不感冒,尤其不认同他的那一套“唯武力论”的歪理邪说,并且因此爆发过好几次争吵。现如今却什么都不顾不得了,一个个跑的气喘吁吁,全都把李吴山当成了擎天保驾的“大救星”。 “太子安在,我大明就在,快护着太子冲出去,还能再图将来。” “李侍讲血勇无双,真乃国之干城……” 已经到了这步田地,李吴山已懒得再和这几个太子师说话,直接把身边的侍卫们召集过来,将手中还在滴答着鲜血的刀子一横,气势汹汹的说道:“生死一线的时候到了,大家猬集一处,死冲过去才有生机,跟我来……” 贼兵越来越多,形势愈发险恶,这些个侍卫早已六神无主,更不的应该往哪个方向突围,有些人甚至觉得不应该这样硬拼,而是应该利用宫中的地形稍微抵抗,然后再找机会往外冲。 关键时刻路恭行的态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虽是一介文官,但路恭行毕竟是带过兵的,又参见过“青泥河血战”,最是清楚士气的重要性。猛然扯下阻碍跑动的中衣衣襟,捡起一根“护缸提木”高声大喊:“李吴山乃是钦命的兵马大元帅,曾在青泥河格毙伪皇酋洪太,乃是不世出的无双勇士,大家跟着他,冲过去才能求存图活,请李帅下命令吧。” 路恭行的话明显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 就好像是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元帅,李吴山指着正北方向大声呼喊:“敌在正前,冲——” 几十个人呐喊着冲了过去。 那些个贼兵数倍之多,看起来气势汹汹。侍卫和几个文官在李吴山的带领下硬着头皮冲了过去,稍微砍杀了几下,敌人竟然一哄而散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并不是因为侍卫们的战斗力有多么强悍,毕竟他们只是治安力量而不是冲锋陷阵的军队,个人的战斗力或许不多但团战能力确实非常薄弱,不大可能是闯军的对手。最关键的因素就在于闯进根本就没有战斗意志。 皇城那边的战斗还在激烈进行,这些人宁可冒着巨大风险也要先冲进宫城,他们不是来打死打活的作战杀人,而是了一个“财”字。 攻破京城,那些个当官的自然是高官厚赏风光无限,底下这些个大头兵们只能找机会捞钱了。 世人皆知皇宫是全天下最富丽奢华之处,随便什么东西都非常非常的值钱,简直就是海龙王的宝库,稍微拿几件像样的物价儿,就够吃几辈子的了。 到处都是宏伟的宫殿,到处都是精美的御用宫廷器物,平日里看都看不到一眼的东西,这个时候却可以随便拿随便抢,谁要是还拼死拼活的去战斗那才是脑袋有毛病呢。 对于这些个首先冲进来的闯进而言,不顾一切的揣东西拿财物才是最要紧。至于说交战……谁爱打谁打去吧,反正我不打。 只要是不阻碍他们抢掠,随便你是谁,随便你往哪里跑,几乎没有人在意。 虽然人数众多,却没有顽强的战斗意志,满脑子想的都是发财,自然是一触即溃。 很顺利的冲出了宫城,继续沿着后殿大道一路往北。 皇城的战斗还没有完全结束,局面比宫城之内更加凶险,战斗也更加惨烈。 满眼都是晃动的蓝色身影——深蓝色衣裤是闯军的军服。 平日里,这些个侍卫相当威武,但是在这个时候反而不如一群有经验的老兵,始终处于慌乱无措的状态。跟上来的那些个官员就更加的不必说了,尤其是那几个侍讲学士,简直就是被吓破了胆的鸟雀,始终缩在队伍正中瑟瑟发抖。 这些人全都是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若是说起文章之盛妙笔生花的本事,整个大明朝也没有几个人能比得过他们,一旦到了真刀真枪生死搏杀的时候,就全都成了一无是处的废物。 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还是有些个道理的。 后殿大道一带,多是些高官大臣的府邸,是京城最繁华的“富人区”,平日里多是鲜衣怒马的世子王孙和紫绶金章的勋贵大臣,这个时候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气象,到处都是凄厉的呼喊和杂乱的人群。 闯进疯狂的砸开一扇扇紧闭的大门,一拥而入的冲进去,不顾一切的抢掠财物俘获年轻貌美的女子。昔日里权势滔天的世家大族在这场浩劫当中首当其冲,平日里积攒下来的浮财全都成了闯军的战利品…… 旧有的秩序已经被砸的稀烂,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个时候的混乱已到了极致。 眼看着数不清的闯军散布在大街上,所有人都生出了无力回天的乏力感。 就算是冲出了宫城又能怎么样?外面还有更大的混乱和更多的敌人在等着他们。 整个京城都已经陷落了,还能逃到哪里去? “冲,继续前冲!”李吴山拼命挥舞着佩刀,声嘶力竭的大喊:“前冲三百步,到了神武门,援兵即可到来,谁要是落在后面了,我可不管他。杀……” 谎称有援兵,同样的把戏早在大旗庄的时候就已经玩过一次了,路恭行早就领教过这一招的厉害。 连崇祯皇帝都保不住了,还有个屁的援兵啊,这摆明了就是一句激励人心的谎言。 明明知道是谎言,也只能当真了,因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了别的办法。 当李吴山第一个冲过去的时候,路恭行也只能硬起头皮往前冲了…… 第五十一章 天家骨血 六斤和小翠儿他们已扮作要饭的花子,故意做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躲藏在廊下或者门洞等不显眼之处,一双双眼睛却时时刻刻都在等着神武门。 这三十一个孩子,本就是要饭挣命的小叫花子,根本就不用刻意掩饰也没有人会在意他们:四周都是名门望族的豪宅府邸,有无数金银财宝和美貌的官家女子刻意随意抢掠,没有谁会在意这些个破破烂烂的小乞丐,直接就把他们当成了这场混乱的背景。 “亲爹怎么还不发信号?” “进去很久了呢,怎还不出来?” “亲爹要俺们等,那就等着好了。我估摸着时候应该差不多了,都准备好……” 腊月他们几个下意识的把背在身后的黑柳破筐挪到身前,六斤的一只手一直藏在怀里,紧紧的捏住了那柄匕首,匕首已经被体温熨的滚烫。 小翠儿转过身前,从贴身出摸出折叠的钢弩,以娴熟无比的手法撑开了,五枚连珠的透甲锥全都压在驽匣当中,把钢弩掩藏在宽大的衣物之后,只要手指轻轻一扣,当即就能射出追命的铁锥,在近距离上,足以打穿铁甲。 此时此刻,天色已然昏沉,四面八方腾起的火光和弥漫的烟雾晦明晦暗,孩子们依旧在等待…… 隐隐的,神武门里边似乎传来一阵阵厮杀的声响,孩子们当即就坐不住了,下意识的朝着六斤汇集过来。 “慌甚么?”尽管心中同样紧张,作为孩子头儿的六斤依旧镇定从容:“继续等亲爹的信号……” 又过了约莫十来个呼吸的时间,猛然传来一阵短促的铜哨声。 铜哨声短促而又尖锐,穿透了嘈杂纷乱的声响在越来越昏暗的神武门附近显得极其刺耳。 这是李吴山的信号。 以腊月为首的六个背着黑柳筐的孩子就好像送来了锁链的猎狗,一蹿而起,朝着神武门那边飞跑过去。 跑了百十步之后,猛然顿住身形,硬生生的止住了前冲的惯性,从筐子里转出一根……一条……一块黑黝黝的东西。 那东西约莫有一尺五六寸的样子,通体黝黑呈现出黯哑的金属光泽,看起来就好像是一根生铁打造而成的棒槌,只是末端有一条长长的引线…… 一把扯下筐子底部的盖板,从下面扯出一条引火的草绳。草绳一直在缓慢燃烧,一点小小的火星在昏暗的天色中毫不起眼。 将引线凑到引火草绳上点燃了,在心中默默数了三个数,然后劈手就把这个东西朝着人群的密集处丢了出去。 “轰” “轰轰” 留给铁棒槌接连爆炸,腾起一团团火光,惨叫声中,聚集在神武门的人们顿时倒下一片。 这些人的身上全都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孔洞,空气中弥漫着火炮轰击过后特有的那种焦糊味道,其中还掺杂这非常明显的硫磺味儿。 这玩意是亲爹鼓捣出来的,李吴山说这东西叫做手榴弹,但孩子们还是喜欢把这种威力惊人的投掷类武器称之为“铁棒槌”。 六个铁棒槌连续爆炸,登时就将人挨人人挤人的神武门门口给清空了。 六斤他们已经冲了过来,掏出小巧的匕首毫不留情的把附近几个受伤未死的闯军直接干掉。 剧烈的爆炸引起了闯军的注意,下意识的朝着这边汇聚过来。 “小翠儿……” 还带着些许童音的呐喊声中,九个女孩子发动了。 短铳的射程虽然有些不堪,但是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几乎等于贴着脸射击,根本就不需要瞄准,直接就把刚刚冲过来的那几个家伙打了个满脸花…… “咄”“咄”的弩弦颤动声中,驽匣中的透甲锥打了出去…… 初九和六斤异口同声的高声呐喊:“往里冲——” 仅仅只是一门之隔的神武门内,李吴山正带着那些个侍卫在浴血激战。 满身满脸都是温热的鲜血,究竟砍倒了几个人,又有几个人被砍倒,已完全顾不得了。 好在六斤他们来的还算及时,爆炸的威力和远程击杀的钢弩火铳形成密集火力,将堵在门口的闯军打了个措手不及,局面为之一肃。 原以为会在这神武门前被闯军的乱刀砍成肉酱,想不到随着李吴山的一声铜哨,局面登时逆转。 谁也没有想到李吴山会早就在外面布置好了接应的队伍。 在这个人心惶惶的时刻,援兵就代表着希望,带表着李吴山已经有了从容的布置。 想不到的是,冲进来的竟然是一群半大不下的孩子。 这些个孩子好像凶猛的野兽,尤其是那些个女娃娃,如同百战勇士一般镇定自若,从容不迫的举着短铳击发、装填、再击发。在装填的间隙,另外几个女孩子则有条不紊的一次次上弦,毫不留情的射杀试图靠近的敌人。 闯军一旦围聚起来,那几个男孩子马上就丢出“铁棒槌”,纷乱危急的局面竟然被这一群孩子给短暂的控制住了。 都说李吴山是格毙洪太的无双勇士,现在看来此言不虚啊:这些个半大的孩子就有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干翻了满洲皇家亲卫的大旗庄名团精锐战兵一定全都是金刚罗汉的无敌勇士。 “六斤你们几个,保护太子……就是他。”李吴山直接就把太子殿下推到了六斤面前,大吼着说道:“你可以死,他不能死,明白不?” “明白!” “大旗庄民团就在两街之外,只要冲过去就有大军接应,跟着我冲……” 刚才,路恭行还以为李吴山口中的“援兵”不过是激励军心士气的谎言,毕竟他在大旗庄的时候就玩过这一手,而且把巡河营的士兵卖了个干净彻底。想不到今天竟然是真的,果然有一队娃娃兵冲了进来。 现在,路恭行是真的信了,真的相信两条街之外就有整个大旗庄民团在枕戈待旦的准备接应这些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不信也没有办法,只能信,而且是死心塌地的相信李吴山说出来的每一句话。 “长平公主伤的不轻,来几个人保护公主殿下……” 长平公主的腰胯之间已经受伤了,鲜血已把藕荷色的中衣染的通红,看样子伤的不轻,应该是在刚才的激战中被砍了一刀。 身边就这么些人手,专门留下几个娃娃兵保护她?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对于李吴山来说,这位公主殿下绝对没有任何一个娃娃兵更有价值:只要有太子就足够了,至于公主殿下嘛……尤其是一个受伤的公主殿下,有没有其实一点都不重要。若是让小翠、六斤他们保护长平公主,能不能把她带出去尚在两可之间,李吴山当然不会为了一个所谓的公主殿下就折损好几个娃娃兵。 “事态紧急,殿下体谅一下臣等的难处。”李吴山提着刀子就走了过去:“万岁有言在先,天家威严不容有失,臣这把刀留给殿下,以全天家名节……” 李吴山这是要长平公主自我了断。 已经伤成了这个样子,带着她走只能连累更多人,这样年轻的公主落在闯军手里是什么样的下场,不用也可以知道了,还不如直接自裁。 毕竟崇祯皇帝早就说过这样的话,而且李吴山真的没有心思去照顾一个所谓的公主殿下。 血火之前,哪里还顾得上那么许多,哪里还容得下半分温情和软弱? 行大事之人,就要有冷酷无情之心,那些个受伤的侍卫和官员,不也照样弃之不顾了么?身为公主殿下并不必别人来的高贵,而且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长平公主没有想到李吴山会如此的冷酷果断,脸色苍白如纸,死死的按住腰胯之间的伤口,用哀求的语气说道:“我还能走,我不想死,求求你……” 李吴山正要有进一步的动作,旁边的路恭行已经发话了:“侍卫架起公主随众突围,不到万万不得已之时,不可抛下殿下……” 看身旁那些个侍卫的意思,分明是想带着这个血染衣裙的公主殿下一起突围。 既然你们愿意带着这个累赘,那就带着好了,反正我只要带着太子就行。到时候你们若是跟不上我的脚步,我也绝对不会回头等你们。 “腊月,金宝,水根。” “二狗,黑炭,有财。” 一连点了六个孩子的名字。 “手榴弹开路。” “是!” “珠儿,蛾子,用短铳掩护他们。” “是。” “小翠你们几个,射杀一切靠近之人。” “是!” “护住太子殿下,跟我来!” 趁着越来越混乱的局面,带着一干侍卫文官和崇祯皇帝的四个骨血子女,冲出了神武门,沿着后殿偏街朝着东北方向狂奔。 这个时候,沿途所遇到的阻力反而明显的变小了。 因为宫城已破,几乎所有的闯军都亟不可待的想要冲进最繁华的宫城之中,好大肆饱掠一番,或者是捉几个美貌的嫔妃宫女享受享受,根本无心恋战。至于那些四散而逃的人群……现在的京城已经成了烈火炙烤之下的蜂巢,到处都是慌不择路的民众,拦都拦不过来了。 闯军的主力还在内城还皇城之间激战,急于肃清残存的明军抵抗力量,根本就顾不上这一带的混乱…… 挑在高处的四盏红灯笼就好像是一座灯塔,分外的显眼,那里是“李记车马行”! 终于冲出来了…… 第五十二章 挡路者死 “李记车马行”占地极广,除了前面那个两进的院落之外,还有存放货物的货场和车廊、牲口棚子,甚至还有一间蹄铁铺和专供车马夫住宿用的排屋。当初光是为了购置这些地皮,就花费了不少本钱。 现如今,牲口棚子已经被拆了个乱七八糟,故意燃起了几堆火,又在前后门分别堆砌大量的柴草木料,一并点燃了,做出一副刚刚被抢掠过的样子,一来是为了避免贼兵大举侵入,同时大火也能够阻拦大量人群的进出。 从表面上看,“李记车马行”与相邻的货栈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真正进入到里边之后,才发现这里早已聚集了几百人之多。 这些个精壮的汉子早已经披上了战甲,手持大扎枪做好战斗准备,俨然就是一副枕戈待旦随时都可以冲杀的严整状态。 “这就是当初在青泥河血战伪清亲卫的大旗庄民兵,无一不是身经百战以一当十的悍勇之士。”虽然和大旗庄民团有点不对付,但是在此情此景之下,路恭行也只能不断的夸赞民兵们的战斗力,以起到激励人心的作用。 “集合。” 随着李吴山一声令下,早已等的不耐烦的民兵们齐集于后院东侧的货场之中。 几百杆大扎枪密密如林,身披铁甲内衬黑衣的民兵们全都默不作声,却硬生生凝聚起一股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果然有几分虎贲强兵的样子。 看到这几百个全副武装的民兵,刚刚从宫里逃出来的人们终于有一那么一丝丝虚无缥缈的安全感:民兵的数量虽少,终究还算是小有规模,看起来好像还有点强兵的样子,又有青泥河血战的光环加持,想来还是应该有所作为的吧。 李吴山完全不理会这些人的想法,一把就将太子拽了过来,对着手下这些个精挑细选出来的民兵高声呼喊:“我大明皇帝决意死社稷,此时此刻想必已以身殉国了。这是太子,皇帝嫡血国之储君。” “国事倾颓时局糜烂,保定了太子殿下,就是保住了我大明的社稷江山。”李吴山的嗓门陡然提高了好几度,几乎是在扯着喉咙呐喊了:“你们不是总想建功立业吗?不是总想升官发财吗?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只要保着太子殿下冲出去,就是擎天保驾的不世奇功,到时候别说是封妻荫子,肯定还要留名青史。百年之后,你们的后世子孙还会念着今天的壮举。” 雀跃的火光照耀之下,李吴山就好像是一座金属浇筑而成的雕塑:“大明朝的希望就在你们的手中,就在你们的枪尖之上,全天下都屏住了呼吸瞪大了双眼看着这里,看着京城。我要的做是带着你们建千年未有的功业……” 皇帝已经决意死社稷,那么太子殿下就是事实上的大明君主,保护储君突围就是延续大明国祚,就是续上王朝气运,摆明就是霍光、郭子仪的故事,只要能够冲出去,对大明就是再造之恩,这份功劳有多大已经不必做任何解释。 最要紧的荣耀。 延续王朝气运,再造大明辉煌,这是何等的英雄壮举,又是何等的壮烈激昂,哪怕是千百年之后,后人也是要敬仰崇拜的。 民兵们早已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一个个血脉贲张目光如火。 本是乡下的泥腿子,捏了几辈子的老锄头,忽然有了这么一个机会,怎能不让人慷慨如沸? “闯贼寇京,陛下殉国,我煌煌大明已到了危急存亡的最后关头,只有你们才能让乾坤逆转,也至于你们才能让江河倒流。挽前三百年气运,撑后五百年国祚,就在今日。” “刘三房!” 伴随着李吴山的呼喊之声,总教官刘三房越众而出,“啪”的行了一个军礼:“职下在!” “你给我……给太子殿下……不,给大明朝开路,无论一切阻碍,不管是神是鬼,全都给我杀了!” 刘三房早已热血沸腾,吼的嗓子都疼了:“是!” 来的时候,李大老爷说是要带着大家进京勤王,想不到的是局面一下子就糜烂成了这幅模样,固若金汤的京城瞬间被攻破,圣天子崇祯皇帝说殉国就殉国了,大明朝已经轰然崩塌。局势的变化之快简直眼花缭乱,让人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这些个民兵们其实并不是很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知道忽然之间自己就成了保护着太子殿下突围的英雄,要做延续国祚气运的壮举,登时就被一股神圣的气氛笼罩,随之就热血沸腾的要出去拼杀了…… “车马。” 车马早就准备的妥妥当当,崔耀祖很清楚的知道现在就是最关键的那一刻,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生平报复全都寄托在今日。 这是底定乾坤扭转未来的大事,英雄伟业将自今日始。 “请太子上车。” 半是搀扶半是拖拽着年轻的太子殿下,将他安置在一辆双挽的篷车上。 然后又把另外三位殿下安置在同一辆车上…… 这个时候的长平公主已经支撑不住了,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脸色白的吓人,半边衣裙已被鲜血浸染的通红。 “蛾子,你上车,给她看看伤口,若是不太严重就给她治一治吧。” 一直以来,李吴山都对太子殿下保持着最基本的尊重,但是对这位公主殿下却显得不那么在意…… 蛾子蹦上车去,毫不理会眼前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年岁的女子就是金枝玉叶的公主,一把扯开她的衣裙,用布条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又在伤口上撒了一把止血粉:“没事,且死不了,最多也就是落个瘸子而已。” 将一众的少年兵拢在几辆车上,李吴山顺势跳上马车,单手扶着拦腰杆儿,长刀遥指:“冲出去,回大旗庄!” 此时此刻的京城,再也没有一国之都应有的井然秩序,已经成了暴雨浇灌之下的蚁穴。 真正小门小户的贫苦人家反而会好一点儿,只是尽可能的关闭了房门一家人躲藏在屋子里瑟瑟发抖,祈祷混乱赶快结束。最倒霉的恰是那些官宦人家和豪门大族,这些人早已成为闯军的“重点照顾目标”。 逃出家门的人们携带着金银细软和五花八门的东西,往日里那些个趾高气扬的世子王孙小姐公子们乱糟糟的涌上街头,好像汇集起来的细流一样满世界乱跑。 冲过来的闯军疯狂呐喊着、嚎叫着,见人就砍逢人就杀,杀的差不多了之后就把那些个散落在街头的财物收集起来,甚至还有人专门是尸体上搜刮首饰…… 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姐太太们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除了继续象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之外就只剩下尖声嘶叫的份儿了。 很快,这些人就发现了一支挺着大扎枪的队伍。 这支队伍严整肃穆,却不追赶百姓,也不抢掠财物,而是始终保持着密集队形一路朝着东北方向而去。 从队伍当中夹杂的大量车马来看,应该是颇有些实力。尤其是布置在车马四周的士兵,战斗力卓然,遇到闯军就直接用弓箭驱散,或者是用大扎枪密集攒刺,闯军退走之后也不追赶,始终都在默不作声的赶路。 在这个纷乱的时候,惶恐万分的人们本能的朝着这支队伍汇集过来——至少这支队伍还能驱散贼兵,这就是最大的安全感。 天色已经全黑了,早已分不清哪些是闯军哪些是百姓,只要是前面出现了任何挡路之人,立刻就用弓箭驱散,若是还不肯走的话,直接就用扎枪捅刺。至于跟在身后的那一大群人,根本就不晓得有多少,也懒得理会那是些什么人,只要他们不挡路,也就听之任之了。 以四十名步弓手和一百多个长枪兵为先导的前锋部走的很快,就好像烧红的尖刀切开凝固的油脂一样,轻而易举的打破沿途一切阻碍快速突进。那些个侍卫和几个文官紧紧的跟在太子殿下的马车之后,一步也不敢落下。 隆隆的火炮声中,一团大火猛然从右手边升腾起来,硬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其中还夹杂着越来越近的厮杀呐喊之声。 看样子,广渠门已经失守,闯军正大量涌入。 明显又有大量闯军进来了,刘三房很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一点。 前方的敌人并不算很多,但是从侧翼冲出来的却越来越多了,而且战斗力也更加强悍,而不是象以前那样至少稀稀拉拉的射几箭就能驱散,而是要经过越来越激烈的战斗才能维持整个队伍的前进速度。 又往前走了约莫五六百步的样子,接连两股闯军从街口冲了过来,前行的速度为之一窒。 黑暗当中,后面的人群根本就看不到前面的情形,只是感觉到队伍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就好像是一条鱼钻进了浓稠的浆糊里边,从四面八方传导过来的压力越来越大…… 李吴山就好像被固定在马车一样,用身体护住脸色苍白瑟瑟发抖的太子,佩刀始终坚定的指着前方,声嘶力竭的大吼着:“张大娃——” 张寡妇家的儿子用同样高亢的声音做出回应:“在——” “护住我的侧翼!” “是!” 狠狠的一抖丝缰,马车顿时提速,李吴山高声呐喊:“挡路者——死——” 第五十三章 开路先锋 李吴山已经冲到了前边。 他的车上还载着太子殿下。 现如今,太子就是皇帝,就是大明。对于这些人来说,不管是正在挺着大扎枪捅刺是民兵,还是那些个只知道讲大道理的文官,当然也包括残存的那些个内廷侍卫,李吴山的这辆车上就等于的承载着日月乾坤,是万万不容有失的。 李吴山驾车前冲,就等于是太子殿下亲临战阵。 已没有什么好说了的,杀! 这三百多个民兵,全都经过精挑细选反复选拔,绝大多数都是曾经参加过青泥河血战的老兵,都经历过浴血厮杀的生死考验,无一不是在鬼门关前打过几个来回的精锐,而且每一个都有了或大或小的军职,荣誉感爆棚。 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等等这些东西全都在一瞬间催生成为最直接的战斗力,不顾一切的捅刺着,一次又一次的清空眼前晃动的敌人,任凭通身浴血依旧死死的垫在李吴山的那辆马车之前。 只要是放翻了当面之敌,不管有没有死透就直接冲过去,踏着敌人和自己的险些前进再前进。 舍此无他。 精锐民兵们的奋勇拼杀打开了道路,却导致了另外一个局面的出现:这些个贼兵显然是闯军当中的精锐战兵,再也不是象以前那样一冲就散的乌合之众,在混乱当中遭遇激烈抵抗之后,并没有直接远遁离开脱离战斗,而是自发的让开前面的道路,退到两侧再次席卷。 这种情形,就好像乘风破浪的海船冲开了前面的海潮,却被两侧的海水瞬间倒卷回来,猛烈拍打着左右两侧。 如此一来,队腰部位的那些侍卫立刻就支撑不住了。 侍卫的数量本就少的可怜,不仅要保护永王和两位公主殿下,还要照看那些气喘吁吁跑的很慢的文官大臣。闯军一阵倒卷,原本还算严整的队形顿时一片大乱。 鬼哭狼嚎般的惨叫声,还有刀剑划破肌肤砍在骨头上传来的钝响,早把车上的三位殿下吓了个半死。年纪幼小的永王和昭仁公主哇哇大哭,缩在车厢里连头都不敢抬起来。年纪最大的长平公主腰胯受伤,只能勉勉强强的躺坐着,脸色煞白的看着几次三番冲击过来的贼兵,吓的嘴皮儿直哆嗦,却连尖叫的勇气都没有了。 所谓的天家贵胄龙子凤孙,也不过是寻常的血肉之躯,在这种生死交错的情形当中,未见得就比寻常人家的子女更有勇气。 “咄” 脆响声中,一柄寒光闪闪的长柄刀砍中了车辕,车夫抬脚猛踹,却被从侧前方砍过来的一刀直接削去了半个脑壳儿,温温热热的鲜血喷溅在长平公主的脸上身上,仅剩下半个脑袋的车夫顺势一歪,还在剧烈痉挛的尸体倒在长平公主身旁。 一个持刀的闯贼跳上了车子,火光映照之下,脸上的表情狰狞可怖,立刻就把三位殿下给吓傻了。 虽然早就听说过闯贼的凶悍,却从未在真正看到过。现在,长平公主终于有了这么机会,可以和闯贼脸对脸了。 蛾子扣动机括,弩弦颤抖声中凌厉的透甲锥直接在闯贼的脑门上打出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血窟窿,顺势一脚将还没有完全倒下的尸体踹了下去,顺势将钢弩丢给了长平公主,用清脆脆的嗓音高喊着:“给我上弦……” 长平公主根本就不晓得这玩意应该怎么摆弄,更不知道如何上弦,只剩下瑟瑟发抖的份儿了。 又有个贼兵跳上车来,钢弩却暂时不能用了。 蛾子掏出匕首一刺,也不晓得刺中了哪个部位,那贼惨叫一声跌下车去。 “珠儿快来。” “轰”的巨响声中,珠儿手里的短铳喷出一团火焰,将刚刚冲过来的好几个贼兵打了个满脸窟窿,局面为之一窒。 在珠儿重新装填的时候,蛾子站在车辕之上,一手捏着那柄短小的匕首,一手挽着缰绳…… 在这一刻,长平公主已经有些恍惚了。这个小女孩的年纪明明比自己还要幼小,但却毫无畏惧之色,更没有躲藏在车厢里发抖,而是奋力杀贼保护自己。那份临危不惧的气势,还有敢于在乱军之中挺身而出的勇气,简直就如同战神一般…… 同样是少女,相差不多的年岁,一个蜷缩在车厢之内,一个站立在车头之上,虽身份有异,但高下已无比分明! 和那几个慌乱的只能大喊大叫的“侍讲学士”相比,同为太子师的路恭行毕竟见识过一些场面,又有青泥河血战的经历,明显更加镇定。 也不晓得从哪里捡起来一柄白杆儿长矛,和那些手持佩刀的侍卫们一起且战且退,维持着最基本的秩序朝着三位殿下的车子靠拢过来,一边胡乱的捅刺一边高声呐喊:“精忠报国,精忠报国……” 光喊口号肯定是没用的,终究挡不住山呼海啸般的闯军。 几辆马车已经和前面的民兵脱节了,仿佛颠簸的浪潮中的小舟,随时随地都会淹没。 “轰” “轰轰” 几声惊天动地的轰鸣,贼军倒下一片,好像退潮一般矮了下去。 甩出几根“铁棒槌”之后,终于撕开了一条血路,六斤和二三十个民兵折返回来与残存的侍卫并肩作战。 好不容易赶上了前面的李吴山他们,整个队伍却再次停滞。 不是减速,而是完全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停下脚步就是在等死,谁也不晓得前面发生了什么,那三个侍讲学士纷纷大叫: “怎么停了?” “为何止步不前?” “此地不宜久留,快走啊……” 和只会大喊大叫的同僚不一样,路恭行赶紧跑上前去,去查看前面的情形。 一看之下,顿时大惊失色,就好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登时凉透了。 从李吴山冲击的方向和路线来看,路恭行很清楚的知道一定会走“新水门。” 所谓的新水门,其实就是在嘉靖年间修建的一座水门,有别于永定门那边的“大水门”,而且附近又有个“清埠所”,俗称“清埠门”。 新水门并非只能通行舟船,在水道的两旁各有一条一丈二尺宽的甬路,可以行走车马。 贼军破城之际,走城门显然已不大可能了,只能从水门而出,这绝对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但是现在,这个正确的选择却带来了致命的灾祸。 因为水门已经堵死了。 或许是为了防止贼兵从水门潜入,“清埠所”的清埠夫们早早就落下了水闸和栅栏,并且用砖石巨木等物将两旁可以通过车马的甬路彻底封死,赌了个严严实实,别说的这么多人了,就算是老鼠也过不去。 辛辛苦苦的冲到了这里,好不容易才到了水门之前,却发现此路不通,路恭行当即就绝望了。 这个时候再杀回去? 那根本就是送死。 贼军已经蜂拥而入,不论是永定门还是广渠门,显然已经被闯军控制,还能走到哪里去? 就在这个时候,猛然听到李吴山一声大喊:“腊月——” “在!” “开路!” “是!” 开路?还怎么开路? 在路恭行万般不解之际,腊月领着几个孩子从后面的车上跳下来,每人怀里都抱着一个看起来好像是包袱的东西。 进过路恭行身旁的时候,才看到那东西的真面目: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包裹,上面密密匝匝的捆着很多绳索,一条长长的引线延伸出来。 路恭行隐隐的嗅到了一股不太明显的硫磺味道。 这是什么东西? 那几个孩子把至少六个这样的东西堆放在在水门之下,用引火绳点燃了那条长长的引线,然后飞速退回。 “全军后退!” 前面的民兵迅速后撤,压着整个队伍不断退却。 引线滋滋的烧着,片刻之间整个队伍就后退了百十步。 就在这个时候,一团强烈的闪光猛然照亮了夜空,就好像有十个太阳同时从水门之下升起,耀的眼睛都要花了。 在路恭行的感觉当中,脚下的地面好像烤熟了饼皮一样松软,似乎剧烈颤抖了一下,旋即就是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然后……然后这个轰鸣之声就戛然而止,路恭行已什么都听不到了。 剧烈的爆炸和太过于靠近的距离,让路恭行路大人暂时失去了听觉。 水闸已被炸开,堵死道路的砖石巨木直接飞上了天,小半个水门已经轰然坍塌。 这个威力开山裂石不足以形容,只能用惊天动地来比喻了。 路恭行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威猛如此霸道的东西,绝对比边军当中的红衣大炮还要可怕。 因为听觉还没有完全恢复的缘故,目瞪口呆的路恭行他什么都听不到,只是象个傻子一样呆呆的看着那些个民兵正从身后涌上来,很快就穿过破烂不堪一片狼藉的新水门。 如此威力强大的爆裂之物,显然不是仓促之间就能弄出来的,一定是早有准备。 难道说李吴山早就知道水门已经被堵死?要不然他为什么要准备这个东西? 从李吴山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应该是有备而来,但他又是怎么知道闯军一定会攻破京城的呢? 所有的这些问题都让路恭行疑惑不解,但已经顾不得去弄明白这些个无解的问题了。 不管怎么说,正是因为李吴山的有所准备,大家和太子殿下才有机会冲出陷落的京城,才能给大明朝创造出最有的一线生机。 只要太子还在,希望就在。 其他一切的一切,都已不重要了。 第五十四章 归来 相对于京城的繁华喧嚣,金雀儿更喜欢大旗庄的安宁和煦。在这里,可以完全放下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和锱铢必较,也不必挂着得体的微笑去逢迎应对什么人,更不用刻意的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去待人处事。 只有回到李家大宅的时候,金雀儿才能真正的彻底的放松下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必有任何忌惮,因为这座大大的乡下宅子就是她的家。 但是这一次,从京城回来的金雀儿却一反常态,虽然故意做出很轻松的样子,但是内心中的忧虑却让她根本安稳不下来。 “姊,你是不是有甚么心事?” “没有啊。” “不,肯定有事儿。”连素来胸无城府的银雀儿都已经看出来了,可见金雀儿的焦虑有多么明显:“自打你回来之后,就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肯定是出事了……” 金雀儿极力做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对妹妹说道:“没事儿,真的没事儿,你别瞎操心……哦,对了,老爷回来没有?” “从后晌到现在,你已经问过六次了。”银雀儿说道:“老爷带着兵去京城勤王,哪能这么快回来,我估摸着怎么也得十天半个月的吧?或许一两个月也说不准呢。” 十天半月?银雀儿想的太天真了。 金雀儿离开京城的时候,闯军已经攻破了城门,天地倾覆江山易主的事情正在上演,十天半月之后就要改朝换代了,还谈什么进京勤王? 老爷给的期限是三天,现如今已经过去两天了。 再过一天,若是老爷还没有回来,那就永远都回不来了。到时候金雀儿必须按照那封书信中所交代的去做——带着妹妹银雀儿和老爷留下的钱财和武器,不顾一切的往南方逃命。 金雀儿非常清楚老爷做事的风格,一定是滴水不漏。若不是紧要到了万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留下这封“遗书”式的书信,更不会亲自安排好姐妹俩的“后事”。 还剩下一天,只有一天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素来精明伶俐的金雀儿愈发惶恐难安坐立不宁,猛然站起身来,却被椅子绊了一下腿脚,险些栽倒在地。 直到这个时候,金雀儿才发现自己的双腿已经软了。 “姊姊,你这是咋了?” “我没事儿,”金雀儿对妹妹说道:“你去村口等着,若是看到老爷回来,马上报我知道……” “天色都已经黑了,老爷指定回不来,还是不要去等了吧?” “快去!” 一直以来,相濡以沫多年的姐姐都对妹妹和颜悦色,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厉声呵斥,银雀儿呆了一下,才很不情愿的起身出去,到村口去等待李吴山。 暮色渐渐笼罩了小山村,一弯下弦月挂在树梢之间,宁静而又安详。 屋内一灯如豆,金雀儿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的无边黑暗。 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老爷在做什么事情,那必定是一场无比凶险的厮杀。 读过一些书,又在京城中历练了几年,尤其是在李吴山的精心培养之下,金雀儿的见识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同时代的同龄人,她知道京城里正在发生什么,也知道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无非就是王朝更替江山易主的老戏码罢了,这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很快就要改姓李了。 对于金雀儿而言,不管是谁成为江山之主,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她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江山社稷、国家天下不过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遥远的根本就不需要去关注。 在这天下鼎革的关键时刻,最要紧的就是保全自身,以后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但老爷偏偏在这个时候去到了京城里边,难道他不知道现在的京城已经成了全天下最凶险的地方吗? 老爷的深谋远虑让金雀儿无比钦佩甚至已经到了盲目迷信的程度,李吴山所能看到的深远程度显然超过金雀儿至少一百倍。 明明知道凶险万分,还要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去弄险,究竟图了个什么? 功名富贵? 金雀儿知道李吴山是个深藏不露的雄才,随便弄点小小的手段就可以过上非常富足的日子,而且老爷素来对生活不是很讲究,也不大在意所谓的富贵荣华,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金雀儿不懂!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露水打湿了她的脸庞,头发湿漉漉的紧紧在额前,冰凉冰凉的…… 随着一阵熟悉的脚步声,银雀儿回来了。 “怎么样?可曾看到老爷?” “老爷已经回来了,正在外面布置民团的事儿哩,说很快就回家,让我准备些吃食……” 终于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金雀儿觉得自己都要虚脱了,全身软绵绵的提不起一点力气,甚至连站立的姿势都无法保持,却不愿意让妹妹看到自己软弱的样子,只是死命的抓住窗框,故作平淡的说道:“那你快去准备吧……” 时辰不大,李吴山就回来了。 等待李吴山归来的这两天两夜,在金雀儿的感觉当中比一百年还要漫长。看到他的那一刻,竟然生出了恍若隔世虚幻感! “老爷……一定很累了吧?” “累死老爷我了。”李吴山呼呼的喘着粗气,浑然不顾满身的露水,直接就躺倒在床榻之上:“这玩意儿真沉,死沉死沉的,快解下来让我松泛松泛……” 沉重的铁甲上有几条白痕,那一定是刀剑划破留下的痕迹,还有星星点点的血污,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也完全可以想象到李吴山一定遭遇过无数次凶险的厮杀。 手忙脚乱的解下最外面的铁甲,又帮他把衬在里边的披甲褪了下来…… 从京城突围出来之后,为了避开沿途的闯军,只能尽可能的走崎岖小路。经过整整一个昼夜的急行军,才终于顺利返回大旗庄。 一个晚上的厮杀,再加上一个昼夜的奔逃,中途只啃了几口干粮,体力早就支撑不住了。两条腿软的好像面条一样,还要做出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样子,用来鼓舞军心士气,其实早已皮疲惫不堪,身上的虚汗出了一层又一层,把贴身的衣物打的精湿…… “老爷,饭食已经准备好……” 金雀儿赶紧将手指树在唇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妹妹银雀儿不要大声说话。 此时此刻,李吴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早已沉沉睡去…… “老爷太累了,先让他睡一会子吧。” 银雀儿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和姐姐金雀儿一起拉过薄被给李吴山盖上,蹑手蹑脚的走出来,顺手将房门虚掩…… “姊姊,”银雀儿不解的问道:“老爷不是带着民兵们去勤王了么?为何这么快就又回来?是不是造反的贼人已经被打退了?” 打退造反的贼人?恐怕是官军被打退了吧! 李闯雄兵百万,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京城,金雀儿回来的时候,闯军已经进城了,还谈什么打退贼兵? 不过,那些都是遥远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关心。 只要老爷回来了就好。 李吴山的归来,让金雀儿彻底放心了,因为她知道只要老爷还在,就算是天塌了都不要紧。 “管他甚么贼兵不贼兵的,和咱们家有什么关系?” “咦?”银雀儿吃吃的笑着,笑嘻嘻的看着自己的姐姐:“刚才我看你还紧张兮兮的,现在怎么象是换了个人一样?这才是你原本的样子哦……” “啥?”听了儿子的话语之后,张寡妇惊的下巴都要掉到脚面上了:“万岁爷死掉了?你亲眼看到的么?” 张寡妇的儿子张大娃刚刚卸下甲胄,这个年轻的大旗庄民兵已经累了个半死,看到母亲惊讶的神态,赶紧捂住她的嘴巴:“别喊的这么大声,我们大帅吩咐过,这事是机密,不要对任何谈起。我能告诉你,已经是违了军令了呢。” “屁的机密,甚么样的机密连老娘也不能知道了?我是你亲娘哦,又不是外人。”张寡妇还没有完全从震惊当中回过神儿来:“皇帝……万岁爷真的死了?” “估摸着是死了吧,”张大娃说:“虽然我没有亲眼看到,但大帅却是亲眼看到的,他说万岁要死社稷,估计肯定是已经死了。” “大帅?李老爷当大元帅了?” “我也不晓得,反正别人都这么说,想来应该是真的吧。” “乖乖隆地咚,可了不得了,大帅啊,好大的官职!”张寡妇不无羡慕的说道:“戏文的里的岳武穆岳爷爷当过大元帅,李老爷又做了大元帅,可真的不得了……我早看出这李老爷是人中龙凤,将来一定会做大官儿的。所以才千方百计的让你跟着他当兵,儿子,老娘我有眼光吧!” 当初托门子走关系,给负责征兵的刘学究送了半篮子鸭蛋,又撒泼打滚的用了些小小的伎俩,才把儿子塞到大旗庄民团当中,成为一名“光荣”的民兵。最原本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让儿子能领到些粮米贴补家用,想不到却是歪倒正着,给儿子提供了一个建功立业的绝好机会。 送儿子当民兵,绝对是张寡妇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在以后的日子里,事实会反复证明这个决定的绝对正确。 “俺饿的紧了,赶紧取俩馍馍来……三个吧。”现在的张大娃,觉得自己能吞下去一头牛。 满是疼爱的给儿子取来了食物,张寡妇说道:“慢些吃,弟弟妹妹们又不曾和你抢,吃那么快做甚?当心伤了肠胃还得给你熬汤药……” 嘴里含着馍馍的张大娃看了看日渐苍老的母亲,小声说道:“这一遭孩儿是立了大功的……” “知道,知道,刚才你就说过了,杀死了俩贼兵,想来一定会有赏钱的吧。” “杀几个贼兵算个甚?”张大娃很警惕的环视四周,把嘴巴凑到母亲耳朵边儿,压低了嗓音对自己的亲娘说道:“这一遭,俺们把太子殿下就出来了呢,就安顿在咱们村子里。” 太子殿下? 把太子殿下从乱军中救出来了? 听了这句话,张寡妇登时呆住。 万岁爷已经死了,那太子就会理所当然的成为新的万岁爷。 能在乱军中把太子救出来,还保着他来到大旗庄,按照戏文里的说法,这就是擎天保驾的天大功劳,说不得还有从龙之功呢。 张寡妇已喜的语无伦次了:“乖乖,我的儿,好本事。只要太子爷做了万岁爷,说不得要封我的儿一个大将军了呢。哈哈,到时候我张寡妇就是大将军的亲娘,这算不算是诰命夫人?” “别喊,别喊!”张大娃赶紧对陷入狂喜的母亲说道:“李大帅曾仔细嘱咐过我们这些人,说太子之事是绝密,万万不可对外人谈起,免得横生事端……” “你老娘也算是外人吗?” “反正……反正你千万不要对别人说,若是被歹人听去了,说不得会对太子不利呢。”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不会对别人说起的,我的儿放心好了……” 第五十五章 南下北上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大旗庄的乡亲们就起来了。 乡民们素来就有早起的习惯,今日更是起了个绝早,却不似往日里那样在田间地头劳作,而是有意无意的在李大老爷门前晃来晃去,不时用眼角的余光朝着宅子里边瞅一眼。 张大娃对母亲说起了太子之事,别的民兵肯定也对自家的亲人们说起过,偏偏李吴山又仔细的叮嘱过要严格保密,免得走漏了风声会有宵小之徒做出对太子殿下不利的举动。 那是太子殿下啊,正经的皇家血脉龙子凤孙,大家都想看看传说中的太子长的什么模样,却又不方便明说。于是乎,每个人都觉得只有自己才知道“太子就在李老爷家里”这个绝大的秘密,其实大半个大旗庄的人都已经知道了。 可惜的是,在李家大宅门前游荡了整整一个早晨,谁也没有真正的看到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国之储君,一定会深居简出,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看到的? 经历了京城剧变之后,在大旗庄民团的护卫之下终于逃了出来,休息了一个晚上以后总算是惊魂稍定,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在这个问题上,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国破之际,还能跟随太子一起突出重围的,必然就是国之干城大大的忠臣,纷纷各抒己见,却无法形成统一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文臣们充分发扬官场上的优良传统:吵架,使劲儿的吵,就好像谁的嗓门越大忠心程度就越高一样。 以御史程园毕为首的几个外臣建议立刻南下,去往南京。虽然北京城已经被闯贼攻破,但南京那边还有一整套的行政系统,只要太子过去了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登基称帝,到时候诏令一下,就可以利用江南的财富和百万军队反攻北方,当年太祖洪武皇帝就是这么做的。 以路恭行为首的几位太子师则竭力反对,认为现在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想方设法联络镇守山海关的吴三桂,趁着闯贼立足未稳之际反攻京城,迎请太子殿下还京。 吵来吵去也没有吵出一个结果,直到最后才意识到一个很尴尬的现实:不管是南下也好,北上也罢,都需要精兵护送,要不然的话,凭着这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和几十个侍卫,根本就是寸步难行。 就眼下这种情形,能够依靠的也就只有大旗庄民团了。 可惜的是,一直到了现在,还是没有看到李吴山的影子。 虽说太子暂驻李家是无奈的选择,但太子毕竟是太子,就算是还没有正式登基称帝也算是半个君主,李吴山就应该早早的前来请安问吉,主动请示太子殿下下一步的安排。 一直到了辰时末刻前后,李吴山还是没有过来。 国事衰微,正是群策群力之时,怎能如此怠慢? 众人都不想再这么干巴巴的坐着浪费宝贵的时间,让程园毕和路恭行二人来找李吴山,却被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丫鬟给阻住了:“我家老爷正在吃饭,有甚么事情等老爷吃完饭之后再说吧。” “这李吴山也忒无礼了些!”御史大人程园毕气呼呼的大叫起来:“殿下还在等候,他却安安稳稳的吃饭,还有君臣之礼么?” “甚么礼不礼的我也不懂,只知道天大地大吃饱了最大……” “你……”程园毕本想再说点什么,但却碍于身份不好和一个小丫鬟争论,只能在一旁独自生闷气。 “好了,好了,”路恭行做出一副和颜悦色的神态,对银雀儿说道:“我们都知道你家老爷劳苦功劳,昨天肯定已累了个半死,只是兹事体大不得耽搁,麻烦这位小大姐去告诉李吴山,就说……” “我知道了,”门轴转动声中,李吴山从里间走了出来,正用一方雪白的手巾擦去嘴角的米粒子,笑呵呵的说道:“两位大人都用过饭了吧?” “都吃过了。” “这荒僻乡野之地比不得京城,粗茶淡饭还能吃的习惯吧?” “非常时期,已顾不得这些琐碎细务了。” “几位殿下久在深宫,不谙民间饮食,也不知昨晚有没有吃好睡好……” 这都什么时候了?哪里还有心思理会这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程园毕没好气的说道:“殿下性情勤勉起居简朴,知道国事艰难,不和你计较这些个细枝末节,召你赶紧过去商讨要事呢。” “好,好,我马上就过去。” 昨天晚上睡了个天昏地暗,一觉醒来之后又美美的吃了一顿好的,疲惫之态一扫而空。神完气足精神百倍的李吴山和两位文臣一起到了左后厢,见到了太子殿下。 一来是因为现在的太子还仅仅只是太子,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君主,再者也是因为太子是李吴山的学生,彼此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只见了一个浅礼,略略的寒暄了几句,就开门见山直入正题了。 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面对这个问题,李吴山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以殿下之意,应该怎么办?” “程大人说要南下去往江南,路师傅说北上汇合平西伯,”年轻的太子素来性情平和,可以说他没有主见,也可以说成是广泛听取别人的建议,对于他的这种性情脾气,李吴山已经很熟悉了:“我也不知到底应该南下还是北上,所以想要听听李师傅的意思。” “这个嘛……”李吴山稍微沉吟了一下,好像是在犹豫似的,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南下之路无非有两条,一是过河南经淮西,渡江去往南京。二是走山东过淮扬,然后渡江。但无论河南还是山东,都是闯贼肆虐之地,殿下以千金之躯犯险,稍有不慎就会有不忍言之事发生……” 河南是中原腹地,历来兵家必争,李闯率百万大军在河南几进几出,早就把河南打的稀烂,更有好几支规模庞大的闯军在黄河两岸频繁活动,这个时候去河南就是送死。 天下未乱山东先反已经成了惯例,现如今的山东大大小小的贼兵有百十股之多,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竞相杀官造反,早就乱成了一锅粥,根本就无法顺利通过。 太子的身份实在是太重要了,若是贸然南下的话,无论是走河南还是走山东,万一有危险发生,整个大明朝的希望就彻底断绝了,这个责任谁也承担不起。 李吴山反对南下,这让路恭行很高兴,因为他也持同样的态度。 “我意和李侍讲相同!”同为太子师,又有一致的意见,让路恭行把李吴山当做了自己最天然的政治盟友:“万万不能南下,唯今之计,只有北上去联络平西伯吴三桂,让他尽起宁远精兵趁贼立足未稳之计反攻京城……” “不,路大人,我不赞成这么做。”李吴山说道:“去投靠吴三桂显然是不智之举。” “投靠?”路恭行眉头一皱,很不高兴的说道:“平西伯乃我大明臣子,殿下乃是国之储君,怎么能说是投靠?” 这特么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和我计较这些个言辞上的细节? “好吧,就说是诏令吧。我反对!” 反对?为什么要反对? 吴三桂手下有宁远精兵,而且距离这里比较近,显然是一个很合理很现实的盘算,李吴山为什么要反对呢? 当然要反对了。 没有谁比李吴山更清楚的知道吴三桂是个什么东西了,这个时候带着太子去投靠他,简直是就肉包子打狗。 “我反对的原因非常简单,”李吴山说道:“我信不过吴三桂。” “平西伯忠勇无双,为国镇关数十年……” 吴三桂忠勇无双?你是在说笑话吗? 特么的吴三桂要是对大明朝忠勇无双的话,李自成都敢说自己的大明朝的忠贞赤子了! “诸位好好想想,山海关到京城有多少路程?” “差不多四天的路程吧……” 李吴山当场就笑了:“原来诸位大臣知道啊,我还以为你们不知道呢。二月初,万岁下勤王大诏,命吴三桂率兵入卫。二月十九,吴三桂上疏回奏,说已做好了勤王的准备。结果呢?时至今日,可成看到吴三桂的一兵一卒?” 北京城之所以会陷落的这么快,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崇祯君臣把赌注压在手握重兵的吴三桂身上。当闯军进入山西的时候,就曾诏令吴三桂以关外之兵进京入卫,吴三桂也很爽快的答应了,结果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关外的一兵一卒。 京城已经万分危急了,明明只有四五天的路程,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吴三桂还在关外,这说明了什么? “那吴三桂名为大明臣子,实为割据藩镇,他做的就是拥兵自重待价而沽的买卖!”李吴山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其中的关键:“他按兵不动分明就是在观望风向。就算是朝廷击退了闯贼,能把他怎么样?到时候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敷衍过去。若是闯贼得了天下,他一定会摇身一变投靠李闯。” 领关外精兵的吴三桂早已是事实上的藩镇,有点类似于唐末的节度使,大权在手握有重兵,谁也不敢轻易动他。 在局势还没有完全明朗之前,让吴三桂和李闯去拼命,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因为吴三桂很清楚的知道军队才是自己安身立命待价而沽的根本,绝对不会为了朝廷就赌上最重要的筹码。 “吴家世受皇恩,满门忠烈……”路恭行还在为吴三桂分辨:“平西伯没有能够及时带兵来援,必然是有苦衷……” “他吴三桂有苦衷?他有个屁的苦衷!”李吴山毫不客气的说道:“老路啊,我的路大人。京城危急,君父危急,正是竭力报效之时,什么样的苦衷才能让吴三桂按兵不动一个多月?什么样的苦衷才能让他坐视京城陷落?若是别人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你不是不清楚吧?” 要是别人敢于做出这种事情,就是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的,但吴三桂偏偏就这么干了。就算大明朝还在,就算是京城没有陷落,朝廷又能拿他怎么样?充其量也就是不痛不痒的下旨申斥几句罢了,还能真的罢了他的兵权不成? 不管李吴山的话有没有道理,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不容辩驳! 路恭行不言语了。 太子问道:“南下不行,北上又不行,到底应该如何?” 李吴山只说出一个字:“等!” 第五十六章 急转直下 这段时间以来,李吴山忙的脚底板打屁股,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照看四位殿下和诸位大人们的饮食起居。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纷纷暴露出来。 开始的时候,程园毕仅仅只是说不习惯大灶上的饮食,想要单独开个小灶。对于这种小事儿,李吴山根本就没有细想,直接就应了。 没过多久,他们又说四位殿下金娇玉贵,一定需要专人服侍。考虑到两位公主殿下有诸多不便,就专门找了俩健妇伺候着。 没过几天,问题又来了:李吴山找的这俩健妇实在太过粗鄙,不仅服侍不周,而且礼数不全,根本就不知道伺候天家贵胄的规矩,一定要李吴山再换几个仪表得体知道规矩的精细之人。 接二连三的闹了这么几回,把李吴山搞的越来越不耐烦,直接就正面开怼了: “这大旗庄本就是荒僻乡野,哪有那么多锦衣玉食?如今国事艰难,诸位还想着以前出则车食则鱼的日子?”李吴山没好气的说道:“我大旗庄民团的兵士们每日两餐,每餐只有一菜一饭,每隔五日才能吃到一次荤腥。诸位大人每日三餐,餐餐见肉不说,还有整只的鸡鸭供应。几位大人每日的饮食所需,足够制造出百十杆长枪,或者是几百支箭矢了。你们去外面看看,看看我们的兵士吃的是什么,应该知足了!” 现如今山河破碎国事倾颓,正是厉行节俭之时,这个道理他们不是不明白,只是不愿意落实在自己身上而已,被李吴山一通抢白,虽然心中不服却也说不出什么来,只能用几位殿下做挡箭牌:“我等清苦一些也就罢了,四位殿下金娇玉贵,平白堕了天家威严……” 用这些人的话说,若是四位殿下的衣食用度太过于简陋,就损了皇家的颜面。 不说这些还好,说起这个李吴山更加火大:“好个天家威严好个皇家体面,四婶子你过来……” 将伺候长平公主的那名健妇拉了过来,对众人说道:“你们可曾知道,就是这位被你们成为粗鄙不周且又不知规矩的妇人是何等身份?” 这不过是个乡野妇人罢了,能有什么身份? “这位四婶子的夫家于青泥河一役中战死沙场,壮烈之极。为了营救各位出京突围,她的儿子身披数创,现如今还躺在床上养伤。她们家父一辈子一辈的效忠大明,你们说她粗鄙,你们说她不知礼?” 李吴山越说越气:“想必诸位已经听说了京城了里边的清新,那些个紫绶金章的朝廷重臣转过头去就投了李闯,与那些个满口忠义的家伙比起来,四婶子要强一万倍。” “听说万岁殉国陛下蒙尘的消息之后,四婶子主动请缨,一文钱不拿的伺候着殿下,这才是真正的大仁大义大忠大礼。” “平日里,四婶子连一颗鸡蛋都舍不得吃,你们来了之后,已经把她家里成群的鸡鸭都吃光了!”李吴山毫不客气的说道:“民心如水,能载亦能覆,如今山河残破社稷蒙尘,终究还有光复的希望,若是寒了小民之心,那就真的再也收拾不起来了……” 程园毕知道李吴山说的在理,但他如此直眉白眼的指责几位殿下,搞的大家都很没有面子,小声的嘟囔了一句:“国朝哺养万民,如今用到他们了,就应该奉养以供……” “放屁!” 这一次李吴山是真的怒了,直接就爆了粗口:“是朝廷养着万民还是万民养着朝廷?难道你不清楚吗?”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大道理装进狗肚子了吗?” 这已不是争论,而是直接破口大骂了。 民重君轻的大道理讲了千百年,到了自己头上就忘的干干净净,不得不说这是绝大多数读书人的臭毛病。 李吴山直接就把程园毕骂了个狗血淋头,让这位程大人很没有面子,脸色青白不定几欲发作。 眼看着二人就要撕破脸了,太子殿下却是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态,年纪最长的长平公主赶紧主动站出来,朝着那位四婶子躬身一礼,万般诚恳的说道:“想不都这位……这位四婶子原是满门忠烈一心报效之人,以前多有怠慢,实在不该。现在当着李侍讲的面儿,给四婶子赔个不是……” 那四婶子本是乡野妇人,见到公主殿下给自己行礼,当即就慌了,赶紧趴伏下去不住磕头:“这怎么使得?这怎么使得?平白折了我的寿数。只要殿下不嫌弃俺伺候的不好就行,可不敢受殿下的礼数……” “如今社稷危急,能多积攒一份财力一份人心,光复河山的希望就多一分。以后的诸般供应全都依寻常兵士水准即可,我等就应该与士卒同甘共苦,太子你说呢?” “对,对,应当如此,应当如此!” 长平公主主动站出来,以很低的姿态给太子和程园毕解围,总算没有真的弄出什么风波,但却让李吴山和这些人的关系变得脆弱而又微妙。 那几个文臣甚至开始怀疑起李吴山的用心。 事情是明摆着的,从京城里逃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李吴山既不南下也不北上,而是将太子并诸位殿下“软禁”在这个小小的山村之中,他到底是何居心? 汉末的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终于在乱世之中篡汉为魏,这李吴山是不是要效仿曹孟德的故事?他是不是想做大明朝的活曹操? 到了这个时候,只有和李吴山很不对付的路恭行为他辩解了几句:“李侍讲确实跋扈了些,但他的忠诚之心还是有的,当此危难之际,不可胡乱猜忌。” 仗着有两千多民兵,就厉声呵斥大臣和诸位殿下,这已不仅仅只是“跋扈了些”那么简单,而是根本无有人臣之礼。 “这李吴山目无太子,长而久之怕是要生异心的。”程园毕说道:“唯今之计,就是尽快脱离他的掌控……不知京城那边的消息怎么样了?” 作为大臣和太子,当然不愿意久在李吴山的屋檐之下,所以早就暗暗的派遣侍卫去外面打探消息。只要外面的局势好转,马上就离开大旗庄。 可惜的是,那些个侍卫带回来的消息一个比一个更坏:先是有大量的文武大臣投靠了李闯,然后就是闯军大肆拷掠,将京城里的达官贵人皇亲国戚折腾的欲仙欲死,收敛了大笔资材。然后又听说南北两路闯军汇合…… 如此一来,反攻京城的美梦就算是彻底破产了。 几日之前,听说平西伯吴三桂投了李闯。 原本还指望平西伯吴三桂能够挥师关内击败李闯,这一下子连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 没过几天,又听说闯军大举北上,看样子是要和吴三桂打仗。这些个文臣们顿时就兴高采烈起来:原来平西伯投靠李闯只不过的疑兵之计,争取到足够的宝贵时间之后已经准备和闯军决战了。 平西伯世受皇恩满门忠烈,怎么可能真的投了闯贼?只要吴三桂打跑了李自成,一定会迎请太子还京,到时候大家全都是彪炳千秋的大功臣。 但这份喜悦的心情仅仅只维持了一两天,当外出打探的侍卫把最新的消息带回来之后,每一个人都目瞪口呆: 吴三桂献了山海关,投了多尔衮,现在正率领八旗辫子兵追着李自成的屁股一路穷追猛打。 “这……这怎么可能?平西伯怎么会投虏清?”听到这个消息的路恭行已经慌了,反反复复的追问着:“消息确切么?千万不要搞错了……” “千真万确,辫子兵已经进京城了,绝对不会有误!” 就在不久之前,众人还把吴三桂说成了是“忠勇无双满门忠烈”的国之干城,转眼直接就投了清廷,并且带着辫子兵入关进京,局势的变化之快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让人无所适从。 这些人还满怀希望的期待着吴三桂能扭转乾坤再造煌煌大明,结果却是这样的一番情形。 铁一般的事实在这些人的脸上甩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直到这个似乎,众人才想起李吴山的话来: “我信不过吴三桂!” 幸亏当时李吴山拦住了众人,若是当初他们带着太子去投靠吴三桂的话,后果绝对是灾难性的。 先是李闯破京,然后是八旗辫子兵进京,这一连串的变化已经让这些人慌乱的手足无措,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所有能够想都的希望全都无一例外的破灭掉了,还能指望谁? “能指望的上的也就只有李侍讲了,无论如何他手里还有两千民团,终究可以算是最后的一丝希望……我这就去找他……” “连吴三桂都投了清虏,汹汹之际,这李吴山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想法,”长平公主已经说的足够委婉了,但众人还是听懂了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吴三桂这样的国之干城都投敌了,难道李吴山比吴三桂还要忠诚? 现如今国朝覆灭山河破碎,所谓的朝廷根本已不复存在,根本就拿不出能够让他效忠的筹码,若是他想要升官发财的话,直接把太子卖给吴三桂或者是多尔衮,肯定会有一场泼天的富贵。 这是一定要考虑的问题。 “如今只有动之以情,若是李侍讲还感念大行皇帝的恩宠,兴许尚有可为。如是李侍讲也要做吴三桂之事……那就是天要亡我大明。”长平公主说道:“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等与诸位大人一起去见李侍讲吧……” 第五十七章 恳请成军 “见过殿下,见过诸位大人。”依次见礼之后,金雀儿说道:“我家老爷出门办事,可能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诸位有什么事情,不妨先告诉婢子,婢子再转告我家老爷……” 太子和长平公主是何等身份,当然不会在意李吴山的这个婢女,更不可能和她说起国家大事:“既然李侍讲稍后便回,那就等一等好了……” “奴婢去给殿下和诸位大人看茶……” “不必了,你下去吧,我们在这里坐等即可。” 金雀儿又行了一礼,踩着小碎步退了下去。 长平公主很随意的走到书案之前,随手拿起一张纸来:纸上写的密密麻麻,从那刚硬的字迹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李吴山写的。 这应该是一份筹军备文,写的全都是人员名单,军队制置、粮秣供应等等文字。 对于这些硬邦邦的数据,长平公主实在没有什么概念,也看不大明白,但压在下面的一张便笺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二十三日,六侍卫出西口,二十六日归。” “初二,四侍卫出,又二人出,隔四日归。” “十二日,又六侍卫出,隔日即归。” “……” 看到这些个凌乱的记录,长平公主顿时面色一变,旋即将这张便笺交给众人依次传看。 “这……这分明就是侍卫们出去打探消息的详细记录……” 就在这个时候,李吴山迈步进门,哈哈大笑着说道:“路大人说的对,你们每次派遣侍卫外出打探消息,我都知道。” 一直以来,这些人都对李吴山不是百分之百的信任,尤其是在当前的局势之下,唯恐他成为大明版本的曹孟德,做出挟太子以令诸侯的事情来,偏偏又没有反抗的实力,唯一的能够做到的就是派遣少量侍卫偷偷摸摸的出去打探,免得连消息都被李吴山封锁住了。 原以为这事儿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想不到李吴山早就知道了,而且知道的如此详细。 “李侍讲,你这是在监视我们吗?” “监视?”李吴山哈哈大笑着说道:“我好像没有监视诸位大人和太子殿下的必要吧?” “那你为何知道的这么清楚?连侍卫外出的人数和时间都分毫不差,这作何解释?” “看来诸位还不知道,从我的家宅到沿河十三庄的外围,总共有三道警戒线,每一条出入的道路都有人分别把守,别说是几个大活人了,就算是进出一只老鼠都瞒不过我的耳目。”李吴山笑道:“太子殿下身系天下,若不做如此缜密安排,闯军早就知道了消息,也早就把这一带屠灭了。” 为了确保太子在大旗庄的消息不走漏出去,李吴山早已派遣人手把住进出通道,布置下层层叠叠的防御网,一个外人也进不来,那些个侍卫频繁进出又怎么能瞒得过他? 完全出于对太子负责的态度才这么做的,结果却被李吴山看出了他们的不信任之心,这就很尴尬了。 不过,看起来李吴山对他们的这些小动作并不怎么在意,而是笑呵呵的说道:“这位有什么事情就快点说吧,因为我很忙。” 太子殿下亲自来找你,你还说忙,这是什么态度? “你们可以说我跋扈,也可以说我无人臣之礼,但事实上我确实很忙,没有那么多闲工夫讲究这些个东西……” 为了缓解略显尴尬的气氛,长平公主故意做出很关切的样子,面带微笑的说道:“李侍讲在忙些甚么事情?若实在抽不开身子,诸位大人一定会竭尽所能为李侍讲拾遗补缺。这复国之事固然要大大的倚仗李侍讲,但太子殿下终究是国之储君,也应该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了。即便是做不好,也有李侍讲在旁指点,刚好可以多些经验……” 光复大明本就是太子殿下的使命,就应该让他参与其中,而不是让你李吴山一人独自去做这个事情。更何况你李吴山本就是太子师,就算太子没有什么经验,你也可以在一旁指导嘛。 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不仅顾全了李吴山的脸面,还可以让太子参与到大旗庄民团之中。 虽说李吴山是大旗庄民团的首脑,但太子终究是太子,只要能够参与进去,就一定可以顺理成章的掌握兵权。 李吴山笑道:“这事还真的不能让太子殿下去做,诸位不要多心,因为最近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和闯军打交道。”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作为大明朝的臣子,作为太子最后的倚仗,李吴山竟然一直都在和闯军勾三搭四,他要做什么?是要把太子卖给李闯换取富贵荣华吗? 路恭行强做镇定,尽量保持着还算平和的语气:“闯贼破京逼死了万岁,正是我大明不共戴天的仇敌,李侍讲私下里和闯军接洽,似乎有些不妥吧?相信李侍讲一定是有难言的苦衷……” “这也没有什么不好说的,”李吴山开门见山的说道:“从上个月底开始,我就在和闯军接触了。亦无需隐瞒诸位,闯军只是要我效忠而已……” “你……李侍讲真的……答应了?” “不答应还能怎样?难道要我去和闯军拼命吗?” “闯贼百万之众,我军只有两千余人,若是逞一时之勇,必然会落个不忍言的结果。李侍讲与闯贼虚以为蛇,也是可以理解的。图的就是保存有用之身以待将来。” 李吴山笑道:“长平殿下说的对,我就是那么做的。我假意答应输些粮米钱财给他们,换取闯军不进入沿河十三庄……” 李闯的实力比李吴山强大百倍都不止,直接对抗显然不是明智的举动,假意做出一副投靠的样子,用些粮米银钱换取一时的平安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的治权都停留在县城那个级别,下边的乡村从来都是自制。只要大旗庄民团承认了“大顺政权”,就可以算是大顺的臣民,就可以享受自治。 从秦汉到隋唐,一直到现在的大明朝,其实都是这样的一个模式,朝廷的治理从来就没有真正下到过乡村。 虽然大家都认可了李吴山的做法,但心里还是很不踏实:这李吴山究竟有没有和闯军谈条件?到底会不会把太子殿下当做“投名状”交给闯军换取富贵功名? 虽然李吴山口口声声的说着效忠大明朝的话语,但毕竟人心隔肚皮,他的真实想法究竟是什么谁都吃不准。 从现在的局势来看,不管是闯贼还是虏清,都比大明朝更有前途,也更能拿出足够诱人的条件。连吴三桂都投敌卖国了,谁敢保证李吴山做不出类似的事情来呢? “适才长平殿下问起过我在忙些甚么,除了假意应付闯军之外,更多是在筹划组建大旗军之事。”李吴山说道:“只因事物繁杂琐碎,无暇一一报于各位知道,还望诸位殿下和列为大人见谅。” 组建一支崭新的军队,涉及到方方面面,牵扯极多,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多的让人头皮发麻,还要假意应付闯军,李吴山肯定忙的不可开交,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 “如今吴三桂那狗贼投靠了多尔衮,闯贼又逢大败,惶惶西逃之际正是建军良机。”李吴山从书案上抽出一张写满了字迹的纸来:“这是我书就的成军陈情奏疏,诸位看看还有什么不妥之处……” 李吴山本就不是科举出身的文臣,这份疏文的文采……真的谈不上什么文采,文字功夫糟糕的一塌糊涂,遣词用句也粗鄙的很,尤其是那一手如同臭虫爬的烂字,简直难以入目。 在场的众人,要么就是当世大儒,要么就是文坛领袖,无一不是满腹经纶轮的斑斑大才,妙笔生花文章锦绣不过是最基本的功底。单纯以文字上的功夫来看,绝对超过李吴山百倍都不止。随随便便写点东西,也肯定比李吴山写的这个奏疏要华丽的多。 言辞粗鄙语句难通,甚至还有好几处明显的语法错误,看起来就好像是刚刚启蒙的小书童写的糟糕文字。 就是这么一篇稀烂的文字,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兴奋起来。 李吴山些的这个东西,虽然洋洋洒洒近千言,总而言之的核心思想却能用一句话来概括:大旗军筹备事宜已基本完成,肯定朝廷允许正式组建成军。 其实,大旗庄民团早已经过了血与火的洗礼,不论是从组织度还是从建制上来看,都已经可以算是正儿八经的军队了。并且得到了崇祯皇帝的授权有了“大旗军”的正式名号,所缺少的仅仅只是一个流程而已。 在这个时候,李吴山地上这样的一份奏陈,要求“朝廷允许组建成军”,虽然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却有着至关重要的象征意义。 这足以说明,这支军队依旧接受大明朝廷的辖制,依旧效忠于朝廷,他李吴山依旧是大明朝的臣子。 崇祯皇帝已大行殉国,所谓的朝廷早已不复存在,这个时候,还有谁有权利有资格下达“成军”的命令? 只有太子殿下和这一群文臣了。 现在,这些人就是朝廷。 一旦大旗军组建完成,太子殿下就是一军之主。 第五十八章 最终筹备 李吴山这么干,等于是主动交出了大旗军的最高统治权。 无论是太子本人还是这些个文官,都清清楚楚的明白这一层道理,谁要是还敢唧唧歪歪的从牙缝里崩出半个“不”字,那就只能说明他的智商有问题了。 经历国破家亡的惨痛之后,太子殿下已经深深明白了“唯武力论”的精髓,只有掌握了军队才是硬道理,其他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微不足道。 “允,允许成军。”太子殿下以从来没有过的果断在第一时间同意了,马上又意识到自己仅仅只是太子而不是皇帝,赶紧改口说道:“当初大行皇帝还在的时候,就已有了组建大旗军的遗命,孤代表大行皇帝允许大旗军成立。几位以为如何?” 允许大旗军成立,这是皇帝的权限,但却需要经过内阁同意。 但是现在这个局势,连大明朝都没有了,哪里还有什么内阁? 所谓的内阁,也就是这几个文官了。 这些个文官当然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说三道四,毫不犹豫的全票通过了“马上成军”的做法。 素来对李吴山持怀疑态度的程园毕朝着李吴山深深一礼,言辞恳求的说道:“前番我程园毕对李侍讲多有猜忌,实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今日方知李侍讲用心良苦,一片血诚上可昭日月苍天,中不负大行皇帝托付之重,下足对得起我等翘首以盼的臣民。当此危亡断续之际,李侍讲一副忠肝义胆足以击破一切流言蜚语。倘若以后还有什么人胡乱猜疑,我程园毕第一个不答应!请李侍讲受我一礼。” “今日方知大行皇帝识人之明,思之怎不让人感佩万千?”作为大明朝的遗臣,此时此刻的路恭行早已泪流满面语音哽咽了:“自太祖洪武皇帝立国以来,以垂三百载。社稷危亡国祚存续之际,无论如何也应出几个铁骨铮铮的忠臣良将了吧。当时大行皇帝以宋时的文天祥来比李侍讲,可见大行皇帝早就知道李侍讲的不二忠贞,我等却还在这里胡乱猜疑,真是羞愧难当……” 疾风知劲草国乱显忠臣,这话当真不假。 这个时候李吴山要是把太子等人献出去,不论是卖给新败的李闯还是气势汹汹的多尔衮,必然能换得一场泼天富贵。就算不这么做,只要死死的把太子捏在手心之中,或许也能做个一方诸侯。 现如今大明朝都已经亡了,崇祯皇帝已经死了,李吴山还记着当初的遗命,舍弃了功名富贵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份忠臣之心,真是忠的没边儿了。 长平公主和路恭行一样,也被李吴山这忠勇无双之举感动的热泪盈眶,蹲下身子大礼相参。 虽然长平公主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重要角色,终究是先皇嫡血,身份在这里摆着呢。作为臣子的李吴山当然不好直接受她这一礼,赶紧躲开:“李吴山为卑微之臣,不敢受殿下之礼。” “这一拜,不是拜你李侍讲,而是拜先皇陛下。”长平公主泪眼涟涟的说道:“先皇治世一十七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世人都说先皇最大的功绩便是继位之初以巧妙心思雷霆手段铲除阉党。现在看来,先皇最大的遗德乃是提拔重用李侍讲,,盖是因为先皇早就看出李侍讲乃是我大明柱石,这才在最后时刻负以复国之千钧重任。如此眼光如此考虑,先皇识人呐。” “乱起之时,先皇曾千万嘱托,定要对李侍讲悉听悉从,如今我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长平公主朝着李吴山再拜:“只可惜我等愚钝,竟然几次三番的无端猜忌,几寒了孤忠之臣的一片血诚之心。被李侍讲当面训斥几句丢了颜面是小,若是误了复国大计,我等全都是千古罪人了。以后若有什么当与不当之处,李侍讲无需客套,直接如前几日那样当面训斥即可……” 崇祯皇帝临死之前,把几位殿下和复国的重任托付给了李吴山,现在看来,这就是最英明的举动,等于是埋下了一粒复国的种子。 现在,这颗种子终于要破土而出了。 “虽然殿下已允了成军之事,但事务琐碎繁杂,还是有些个流程一定要走的……” 组建崭新的军队,这本身就是一件系统化的事情,不是说一句话就能办成的,其中所牵扯到的细碎之事多的不行…… 路恭行看了看太子,马上就代替太子表达了意见:“国事倾覆,局势危急,那些个旧有的琐碎章程能免就全都免了,事急从权容不得拖延,即刻成军最好。成军早一日,复国之机便早一日,为君复仇的大计就早一日。想必大行皇帝在九泉之下早已等的不耐了,我大明的历代先皇也在等着大旗军成立的那一刻。” “对,对,此时宜早不宜迟,那些个繁琐的章程全都免了,诸般杂务李侍讲可全权办理。”太子说道:“前有先皇遗命,后有我等允肯,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成立一支直属朝廷管辖的军队,肯定要走兵部、吏部的流程,还要在户部和工部报备司务,内阁票拟皇帝批红才行。不过现在这个局势,真的已经顾不上那么许多了。 大旗军本就是在大旗庄民团的基础上创建,而大旗庄民团又是李吴山一手掌控,最高指挥使的身份肯定是他李吴山,而且这本就是崇祯皇帝当初的命令,这一点毋庸置疑。若是换了别人,恐怕就不能如臂使指的指挥调度了。 按照惯例,朝廷还应该派出一个监军,一来是为了监督约束军队的最高长官,再者也是为了上下通达将朝廷的旨意行之有效的执行下去。 至于监军的人选……除了路恭行真的没有别人了。 这些个人虽然知道很多大道理,能做出文采华丽的锦绣文章,却全都是文臣。只有路恭行还算是有点带兵的经验,也就是矮子里边拔高个儿,暂时内定由他出任监军一职,作为大旗军中的朝廷代表,同时他作为太子的老师也可以代表太子本人。 由文臣出任监军,同时也暗含着“以文驭武”的传统,只是没有明说罢了。 至于以下的各级军官,全都是李吴山一言而决,他说谁那就是谁了。 两日之后成军,这是李吴山的承诺。 “成军之后,必然要离开大旗庄。”李吴山说道:“清兵已大举入关,京畿一带已成我军之死地。成军之后即刻南下去往南京,殿下以为如何?” 闯贼虽然新败,还有几分实力,又有大举进关的清兵,肯定会扫荡京畿一带。为了自身的生存,舍弃大旗庄,保护太子去往南京无疑的最合适也最现实的做法。 只要到了南京,依托大明朝的半壁江山,依旧大有可为。 只不过以前李吴山曾经反对南下,现在又主动提出要带着大明朝的“流亡政府”南下,显得有些自相矛盾。对此,李吴山给出的解释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清军忙着追杀闯贼,无暇顾及地方,正是我等南下的绝好时机。若是等清军彻底剿灭闯贼平定了京畿之后,恐怕想走都走不得了。” “既然李侍讲早有筹谋,一切全凭你做主即可。” 大明失其鹿,李自成和多尔衮共逐之,不管最终是李闯得了天下还是多尔衮建立了新的王朝,都没朱家什么事儿了。大局糜烂成了这个样子,太子仅仅只带着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和连自保都很困难的侍卫逃了出来,大明朝的气运已经衰微都了丝缕断绝的地步,明显已是回天乏力,所谓的复国之说也不过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在这种情形之下,李吴山和他的大旗庄民团就是这些人最后的救命稻草,一定会死死的抓住再也不肯放手。 “这些个笨蛋,还真的拿着鸡毛当令箭了。”知道了组建大旗军的细节之后,崔耀祖嘿嘿的干笑着对李吴山说道:“我说李大老爷啊,你也真是的,竟然还有这份闲心和那群笨蛋们唱这么一出忠臣复国的好戏。虽说朱家还有半壁江山,当以我看来,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南边的实力派随时随地都能另立新君,随随便便就可以推举一个新皇帝出来,或者是推举几个皇帝出来也说不定。到时候不用外敌攻打,他们自己就能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 崔耀祖说的这番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崇祯皇帝一死,太子下落不明,南方的实力派肯定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弄一个从龙拥戴之功,随时都可以立一个皇帝出来。到时候谁还会在意一个前朝太子? 就算是李吴山把太子捧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上,难不成他还真的夺了李吴山的兵权?难道大旗军就会因为一个名义上的东西不再姓李而改姓朱了? 明显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虽然这群人蠢的可以,但你的做法还有几分可取之处。”崔耀祖呲着大板牙笑道:“只要咱们把一国储君捏在手心之中,正好可以用太子的名义占据大义名份…… ”崇祯皇帝在临死之前封了李吴山一个大元帅的官职,让他节制天下军马以图光复大业,但当时的情形已万分危急,既没有授予印信,又没有颁布圣旨,仅仅只是一句口头上的空话罢了。而且,在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哪个官员可以真正做到“节制天下兵马”。 所谓的大元帅,只不过是代表崇祯皇帝的一种态度而已,本身并无实际意义。但是,在大旗军组建完成之后,却可以拿这个空洞头衔大作文章。 “皇帝已经死了,太子就是皇帝,就是大明。” 按照崔耀祖的说法,李吴山完全可以效仿当年曹阿瞒的故事,唱一出“挟太子以令诸侯”的好戏。 “胡说八道,你这老骗子竟然敢怀疑我对大明朝的忠贞之心?” 面对李吴山的呵斥,江湖骗子崔耀祖毫不在意,反而笑的愈发肆无忌惮起来:“在我面前,就不要再扮演大明的忠臣了吧?有意思吗?哦,对了,既然要正式组建成军了,你给我准备了一个什么样的官职?” “没有给你准备官职,真的没有。” “没有就没有吧,反正我也不在乎那个。”崔耀祖笑道:“我还真的不稀罕做他们朱家的臣子,什么时候等你甩开了朱明王朝这张老虎皮,随随便便封我个丞相什么的,也就可以了。” “到时候我封你做玉皇大帝,行不?” “我在和你说真的呢,没有开玩笑……” “都他娘什么时候了,你还有这个心思?赶紧去做你的动员准备之事吧,马上就要南撤了,要离开大旗庄了……” 第五十九章 大旗烈烈 天还没有亮,刘学究就已经起了,专门烧了一大锅热水洗了个澡,还特意用皂粉把全身上下都抹了个遍,然后万般郑重的把久不曾梳的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先用方巾裹了然后戴上一顶缎子面的文士冠。 经过一番梳洗之后,刘学究全身上下里里外外全都换上了簇新的衣物。 就算是在过年的时候,刘学究也没有穿的这么讲究过,但是今日不同以往,一定要盛装而出,因为今天是他这一辈子最神圣的时刻。 把家里那个有点缺心眼儿的婆娘和孩子们全都喊了过来,然后在祖宗牌位面前焚上三柱香,让全家人都跪在牌位面前,刘学究面色凝重肃穆: “告刘家列祖列宗知,不肖子孙穷苦半生潦倒经年,文不成而武不就,勉强混个衣食而已,实在辱没了祖宗的颜面。”说完这几句开场白之后,年过半百的刘学究突然就变得意气风发起来,就好像刚刚金榜题名考中了状元一般,脸上全都是神圣无比的表情:“我刘氏的这一支,上究六代也不曾出一个举人。今日,我便要给祖宗增光长脸,后世子孙当时刻牢记今日,我刘家的荣耀自今日始!” “天子较军,我为司仪,这般荣耀足以胜过状元魁首,百年之后一定会青史留名,特告知列祖列宗……” 怪不得平日里连一双新鞋都舍不得的刘学究会如此的衣冠楚楚,原来真的有大事发生,而且是刘学究这一辈子当中最荣耀最神圣的时刻。 崇祯皇帝大行殉国,太子殿下代替皇帝本人宣布大旗军成立。 大旗军就是大明朝的皇家亲军,受先皇遗诏而立,今天太子以及一众文武大臣代表了整个大明朝廷行建军之礼,而刘学究则在这场空前盛大的仪式中担任司仪一职。 其实就是个唱礼的。 刘学究的文字功夫显然很一般,要不然也不会直到现在都没有正经的功名。平日里他也就是在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当中唱个礼什么的,好歹能混一份帮闲的饭食。今日却要为大明司仪,为天子唱礼,这份荣耀……绝对能让他骄傲一百年。 状元郎够风光够荣耀了,但每隔三年就有一个状元郎诞生,实在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纵观史书,能为天子司大礼的文士屈指可数,更何况刘学究不过是一介寒儒,就能站在天子之前掌礼,这份风光和体面绝对胜过状元公。 满怀神圣庄严的心思,早早起来沐浴更衣焚烧告祖之后,刘学究出了家门大步流星的来到了打谷场……哦,不,现在已不能再叫打谷场了,而是应该叫做大军校场。 这个时节的凌晨时分还是有些清冽,但刘学究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反而胸中血沸脑袋里升腾着一股灼烈的热浪…… 渐渐的,周遭的人多了起来。 到了辰时前后,旭日高照,刘学究期盼以及的成军时刻到了。 打谷场上旌旗蔽日,两千多名兵士已然齐集,一柄柄大扎枪映着初升的朝阳,闪耀着熠熠寒光,满眼都黑色的军服。 大旗军沿用了民团时代的建制,以五五为数,只是稍加完善而已。五人一伍,五伍一旗,五旗一队。 算上队长的直属小旗,每个队有一百五十人,这是大旗军的基本作战单位。 每五队为一营,各营不再另设直属队。 除了数量不大的弓箭营和只有不到两百人的骑兵队之外,大旗军下设三个营。要是全都算上的话,战兵数量达到了两千七百人之多,真正可以直接上战场厮杀的有两千一二百之多。 金风硕气,还有千百健卒的腾腾杀气,硬生生的搅动起一股刚烈之意。 两千多手持大扎枪的士兵全都穿着黑色军服肃然而立,分列两旁的骑兵和刀盾兵虽然人数不多,却全都用巴掌宽的黑色皮带把腰身杀的细细,说不出的威风杀气。 当初青泥河一役,格毙清酋皇洪太,不久之前又从崩坏的京城中把太子等人拯救出来,这份功业和战绩足以让每个士卒都为之骄傲。 尤其是现在,奉先皇遗诏成军,由太子代替大行崇祯皇帝拜军拜旗,更是人生当中最神圣最自豪的时刻。 皇帝,多么神圣的字眼儿,多么尊崇的身份,代表着九州万方,代表着天下至尊。普通的老百姓几辈子都很难见到皇帝的真容,更别提给皇帝磕头行礼了。 百姓只能给皇帝行礼,而且要行大礼,但这并非绝对,在某些特殊的情形当中,形势会完全逆转过来,老百姓也可以受皇帝的礼,而且是大礼。 只要能成为皇帝的老师,也就是人们说的天子师,就有资格受皇帝的师礼,但那是在君臣之礼以后,先由天子师给皇帝行礼,然后皇帝才会回师礼。 这是遵循天地君亲师的次序。 但绝大多数皇帝早在登基之前就已经有老师了,所以接受皇帝行师礼的机会在历史上极其罕见。 除此之外,能够接受皇帝行礼的机会只有一个:成军礼。 大军初成,代表着至阳至刚的乾天之意,在宣布新军成立的时候,皇帝会遵循古老的周礼正式拜军。 但是,几乎所有的军队都是有番号有传承的旧有军队,而地方上的军队则没有这样的特殊荣耀,就算是建立也不会有天子拜军的礼仪。 除了王朝初建之时,这是大明朝历史上唯二能看到天子向老百姓行礼的机会。 辰时正刻,阳气升腾飞龙出渊,大旗军建军仪式正式开始。 伴随着刘学究的一声高唱,李吴山最先登上那个临时堆砌起来的土台子,其他所有人等,当然也包括太子和诸位殿下在内,全都得在侧厢等候。 “奉大行皇帝遗诏,大旗军建军之机已至,万千忠勇之士齐集此间,天地可鉴日月共证。有请太子殿下莅场临军……” 刘学究喊的嗓子都疼了:“有请太子临军。” 建军的诸般礼仪太子早已在私下里“彩排”过很多次了,听到宣礼之声,马上登上那方小小的土台子。 虽然还没有登基,毕竟也算是半个君王,李吴山和太子见过了君臣之礼。然后太子代表已经殉国的崇祯皇帝和大明朝廷,正式授予大旗军这个番号,还有早就准备好的军旗和佩刀等等礼仪用品,宣布大旗军正式建立。 “拜——军——” 在刘学究声嘶力竭的高唱声中,太子面朝台下的两千多健卒,双手前揖深躬为礼。 “太子代大明皇帝拜军了——” 台下的那些个士兵顿时热血沸腾,以整齐的节奏用大扎枪用力抵地,发出一阵阵闷雷般的“砰砰”声,等待太子礼毕之后,才单膝跪倒回礼以敬。 “拜——旗——” 随着刘学究的唱礼之声,一面玄黄的三角旗猛然抖开,上面绣着日月双徽,正中是一个斗大的“明”字。 这面军旗本就代表着大旗军,具有无尚的权威,又是中宫周皇后亲手绣制,对于天子殿下而言更有深意。 躬身为礼,拜过军旗之后,刘学究又一次高唱起来:“拜——帅——” 太子朝着李吴山行礼。 礼毕之后,李吴山还以君臣之礼。 从这一刻开始,大旗军就算是正式组建完成,李吴山成为大旗军指挥使,挂大元帅衔,他和大旗军的使命就是光复大明。 从这一刻开始,大旗庄民团成为历史名词,大旗军正式诞生! 接下来,太子按部就班的宣布几个重要的军职任命人选。 作为内定的监军,路恭行路大人肯定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这位讲经解史读书读了半辈子的文官,满脑子都是精忠报国的忠君思想,尤其是在这个神圣的时刻,更是谨记“忠孝仁义”的圣人教诲,满怀报效之念,一心想要辅佐太子光复大明。 现如今的大明朝什么都没有了,连皇帝都没有了,只有最后的这几个文臣和两千虎贲,所有的希望全都在这里了。 宣布成军和重要的人事任命之后,其实也就没太子什么事儿了,毕竟这个少年只不过是一个象征性的摆设,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吉祥物罢了。 作为监军大人的路恭行代表死去的崇祯皇帝和对那个早已不复存在的朝廷慷慨陈词:“江山倾覆社稷蒙尘,先皇大行殉国……” “前有闯贼破京之灾,后有鞑虏入寇之祸,此为三百年未有之大灾变……”说起眼下的形势,看着眼前的大旗军士兵,路恭行已忍不住的老泪纵横:“这分明就是蒙元之故事,清虏掠我百姓为奴,视我华夏为猪狗。祖宗百战而来的基业已到了危急存亡的最后关头,大行皇帝尸骨未寒,京畿已再度沦陷,犹记得大行皇帝托付的复国之重……” 路恭行终究是个文人,尽管胸中热血已沸,却很难驾驭住这样的大场面,脸上泪水磅礴却早已语无伦次了:“大行皇帝决意死社稷之时,将诸位殿下及光复河山的重任托付于李帅之手,我等不过是附骥之青蝇,唯有泼洒出颈中热血一效死力而已……” “我本是一介寒儒,无只手擎天之力,唯有将这重任托付于诸君……”这个时候的路恭行早已克制不住起伏澎湃激动万分的心绪,只是声嘶力竭的高声喊叫:“先皇血脉的安危就在诸君的枪尖之上,我煌煌大明的气运就拜托诸君了。” “我知道,监军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做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情。” 路恭行的这句话说的一点都不假。 一般情况下,监军都是由文臣或者干脆是由亲近的太监出任,这些个人大多和统军的将领不怎么对付,克扣粮饷拿捏军官慢待士卒已经成了“传统”,至于说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摆架子就更加的不用说了。 通常情况下,监军在军队中的名声都坏的很,简直已经到了臭大街的地步。 路恭行毕竟带过兵,也做过巡河营的监军,很清楚的知道这些个乱七八糟的破事,所以毫不犹豫的当场表态:“带兵打仗非是所长,运筹帷幄亦非我所擅,只有为诸君拾遗补缺。无论何时何地,不论对错不论缘由,若是路恭行贪了一分一文,占了一丝一线,诸君可当场斩我的首级,有功无罪。若是威福自专苛对士卒,任何一人都可以当场行军法斩我……” 打仗我不行,谋划我也不行,我路恭行能做到的就是绝对不会贪墨银钱,更不会欺压士卒,要是我犯了其中的任何一条儿,任何一个小兵都可以当场砍下我的脑袋。 不论路恭行能不能做到他自己说的那些,但这一番表态确实很有份量,也充分表明了他的决心。 这位监军大人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说出这些个话语,一来是因为真的存了复国之心,再者也是为了收拢军心。毕竟这大旗军是李吴山一手打造而成,如果不能建立起极高的威望,他的这个监军也就不过是个摆设而已。他希望的就是能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士兵们效忠大明朝,而不是仅仅只效忠于李吴山本人。 虽然李吴山报上来的那些个人事任命全都允准了,但这个所谓的“朝廷”其实早已不复存在,不可能拿出具有实质意义的东西来让这么多士兵拼死效忠,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煌煌大明”这个大义名份罢了。 路恭行代表太子和并不存在的“朝廷”表态之后,就轮到李吴山表态了。 和路恭行慷慨激昂的尖声嘶吼完全不同,李吴山的话语更加直白,绝大多数不认字的士兵都能听的懂:“现如今的局面是什么样子诸位都心中有数,我就不多说了。” “大行皇帝将四位殿下托付给咱们大旗军,这是托孤之信。把光复河山的使命交给咱们,这是托国之重。托孤托国的重任就扛在咱们的肩膀头子上,咱们不能辜负了大行皇帝的信赖。” “闯贼败了,鞑子来了。鞑子是什么样大家早就知道,历次大掠无不是抢走无数的粮米牲口,那就是一帮子贼。如仅仅如此也就罢了,偏偏还要掠百姓为奴,不想做奴隶的全都杀了个精光……” “给鞑子做奴隶,还不如死了的痛快。”李吴山的语气越来越慢,也越来越沉重:“如今吴三桂当了多尔衮的狗,就是要把咱们全都变成他们的奴隶,子子孙孙都要世世代代的做他们的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李吴山的语气陡然提高:“你们要做奴隶吗?” 山呼海啸般的声音滚滚而来:“不!” “能看着子子孙孙永世为奴吗?” “不!” “那就要和他们干!就算是不为朝廷不为大明,单纯是为了你们自己和你们的后世子孙,也要和他们干到底!” “如今鞑子势大,咱们不能硬干,先要避其锋芒慢慢的找机会。” “京城已经落入鞑子手中,咱们这一片肯定是保不住了,眼下只有先行撤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慢慢的和他们周旋。” “十二天之前,撤离的总动员令就已经下到各家各户了,愿意跟着咱们大旗军一起走的,咱们的子弟兵一定会拼死保护你们。不愿意走的也不勉强,只是需做好为奴的准备。” 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大旗军组织架构的好处了。 绝大多数士兵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或是父子兄弟或是亲戚子侄,每一个士兵的背后都有一个本地家庭。若是撤退的话,子弟父兄一定会拼死保护,若是不跟随大旗军一起撤退……父兄子弟都走了,妻儿老小留下来还有意义吗? “我知道故土难离,我也知道大家舍不得走,奈何形势逼人,不得不走。”李吴山高声叫喊着:“但我们一定会杀回来,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家,无论走到哪里,都忘不了这片生我养我的故土家园。” “这里是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全都是我们的,就算是我们走了也不会留给外人,更不会留给鞑子和他们的走狗!”李吴山环指四周厉声大喊:“清野令早已告知了大伙儿,在这最后时刻,能带走的全都带走,实在带不走的全都砸烂烧光,就算是一根柴草一块砖头都不会留下!” “据我刚刚得到的消息,鞑子兵已经准备快到县城了,估计最多三日就能到达这里,时间紧迫,我们一定要快。”李吴山扯着嗓子高声大喊:“今日我们失去的,将来一定会拿回来,我发誓一定做到。你们有信心吗?” 复国之重任,家园的存毁,全在这一念之间。 台下的两千多健卒早已做过充分动员,一个个热血上脑胸中血沸,使劲儿的用大扎枪敲打着地面,形成一股怒海狂潮般的节奏 “兵威之盛,士气之雄,从未见过,看来光复我煌煌大明将自今日始!”那些个侍卫和文官们早已被眼前的激昂场面激的心潮澎湃,信心也随之高涨起来。全都觉得凭借这两千多人马就能够力挽狂澜再现大明辉煌。 连程园毕等“外臣”也开始跟着士兵们的节奏高声呼喊着。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只要路恭行微微皱眉。 李吴山说的这一番话在情在理,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只是似乎存在那么一点点的不妥:自始至终,李吴山都没有说过一句要效忠于太子的话语,根本就是提都没有提过,而是反反复复的说要效忠于崇祯皇帝。 大旗军本是崇祯皇帝允许建立的,效忠于他看似完全合理,但却有点儿不正常:因为崇祯皇帝早已大行殉国死社稷了。 效忠于一个早就死了的皇帝,这就是等于没有效忠的对象嘛! 为何李吴山没有把这份忠臣报效的心思从已故的崇祯皇帝转移到太子身上来呢? 就眼下这个形势,太子就是大明,难道李吴山不明白这个道理? 虽然已隐隐的感觉到了一点什么,但此情此景真的不好在这种细枝末节的问题上做过多纠结,只能理解成李吴山依旧心怀故主。 李吴山一直都宣誓对崇祯皇帝效忠,这有错吗? 当然没错,一点错都没有,毕竟在正式登基之前,太子依旧是太子! 越来越高亢的呼喊声中,建军仪式已到了最**,席卷在天地之间的呐喊声仿佛滚滚惊雷,一面玄黄的三角大旗高高飘扬,在越来越炙烈的阳光下熠熠生辉,所有人都热血沸腾,只有一个人例外。 站立在远处人群中的崔耀祖根本就不算是大旗军的正式成员,连穿上那身黑色制服的资格都没有。 这个阉党余孽始终站在远处冷眼旁观,就好像是个很懂行的戏迷正在观赏一出精彩大戏,虽然看的很认真却从未把真心投入进去,反而在心中暗暗评论: “李吴山这小子,演技真的很不错,一副孤忠之臣的扮相,说着慷慨激昂的台词,连我这样的老戏迷都差一点要相信了。” “什么狗屁的煌煌大明,明明已经咽下最后一口气,就差钉死棺材上的最后一颗钉子埋进坟墓了,还在这里诈尸,真的很没有意思。” “从来就没有千秋百代的王朝,更没有永不衰败的帝国,朱氏先祖开创的煌煌大明已经到了退场的时候,还在这儿吆五喝六的不肯下去。这些个笨蛋还把李吴山当做是拯救大明朝的忠臣,却不知他早已披上了大明的虎皮给自己打算了。” 所谓的大明忠臣,所谓的复国重任,不过是被李吴山高高挑起的幌子罢了,至于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崔耀祖觉得自己很清楚。 只要李吴山羽翼丰满,只要时机合适,李吴山就一定会把“大明朝”的外衣扯下来。 王朝更替江山易主本就是最常见的事儿,当年的朱洪武也没有把江山还给赵宋,凭什么李吴山就给朱家卖命? 自从听说了“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谶言之后,崔耀祖就很清楚的知道李吴山不是大明的忠臣,而是乱世枭雄。 崔耀祖敢拿自己的眼珠子打赌,李吴山一定会成为大明版的曹孟德。 至于事实究竟是什么样子,就至于交给时间去检验了! 大旗军已经成立,用不了多久,答案就会出来了。 对此,对大明朝没有丝毫忠诚和留恋的崔耀祖始终坚定的相信自己的判断…… 第六十章 最后撤离 暮色昏沉,正是倦鸟归巢的傍晚时分。 乡下人家最是节俭,从来都不舍不得点灯熬油,总是天一擦黑就上炕睡觉。今日里,张寡妇却很罕见的点了油灯,细细的抚摸着那架织布机。 小门小户的寻常百姓人家,大多过着男耕女织的日子。对于绝大多数贫寒的女子而言,织布机不仅仅只是生产工具,同时还是寄托着某种希望。 张寡妇的男人死的早,妇道人家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耕田种地,家里又有好几个嗷嗷待哺的娃娃,一家人几张嘴巴基本全靠这架织布机养活。 曾几何时,张寡妇不顾辛劳的坐在织布机前挂线引梭,整天整天的织布。 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在乡下,布匹本身就是硬通货,可以直接兑换粮米油盐和其他的生活必需品。甚至可以说,在日子过的最恓惶的那几年当中,张寡妇一家人的衣食全都来自于这架织布机! “娘,别舍不得了,砸烂烧了吧。”穿着一身黑色军装的张大娃已有些着急了,大声说道:“明天就要南撤了,带不走的东西一律砸烂烧光,这是军令!” 这架织布机体型巨大还死沉死沉的,实在不方便携带,只能毁掉。张大娃刚刚晋升成为大旗军的小队长,一定会坚定不移的执行李吴山的命令,坚决不能把任何东西留给鞑子。 这样的织布机是一定要彻底毁掉的。 “我知道李老爷的心思,也知道不能把好东西留给鞑子,但……”张寡妇还在抚摸着那架织布机,微微的昂着头回忆着当年的情形:“我的儿,你可知道这架织布机子有多么金贵?这是我当年的嫁妆啊!” 当年嫁到张家的时候,这架织布机就是最重要的嫁妆之一,全部都是槐木打造,还专门上了好几遍的红油大漆,引得大旗庄的无数大姑娘小媳妇暗暗羡慕,曾是张寡妇年轻时候的骄傲资本。 “你那死鬼老爹去的早,若不是这架织布机子,咱们一家人早就生生的饿死了,今日却要亲手毁掉,我怎么舍得?” “舍不得也不行啊,军令如山……” “我的儿,现如今你是大旗军的军官了,当然要执行军令,但为娘的却真舍不得啊。”张寡妇抬起头来,看着已居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屋,泪水渐渐模糊了双眼:“这三间房,是你那死鬼老爹还在的时候盖起来的。犹记得当初我和你爹没日没夜的和泥打坯,又装坯成窑,一筐一筐的背来石炭,好不容易才烧出一窑青砖盖起了房屋。最后卖掉了我的首饰和嫁衣才有钱买来梁檩木料,结果上梁的时候你老爹却被生生的砸死了……” 这三间房,凝聚着张官府一家人全部的心血和希望,连他的丈夫都因为盖房而死,当然意义重大。平日里,若是谁敢揭下一片瓦来,张寡妇就能骂他三条街…… 但是今日,大儿子已经在房屋四周堆满了柴草,举着火把准备把这三间房和房屋里的织布机子付之一炬。 亲手毁掉家里的一切,张寡妇又怎么舍得? “宁可全都砸烂,全都烧毁,也不能留给鞑子。”火光的映照之下,儿子张大娃的神色坚毅如铁,遥指着不远处的李家大宅说道:“咱们的这点家当算个甚么?你看看李老爷家……” 李家大宅已腾起冲天大火,硬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 为了做出表率,李吴山正率领家里的仆役将这座被乡民们视为“豪华庄园”的宅子付之一炬。 那么多房屋、仓库,全都是烈焰中化为灰烬,李吴山李老爷连眼皮都不眨一下,难道他就真的不心疼么? 心疼又有什么办法? 为了避免成为鞑子的奴隶,李老爷早就开始了坚壁清野的总动员,要在破坏掉这里的一切之后带着大家南下,另外建立一个新的家园。 连李家大宅都已烧起了冲天大火,那就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屋子里的东西全都取出来了么?” “娘啊,您都已经问过七八次了,全都取出来了。” “圈里的鸡鸭也全都装车了没有?” “全都装上了。” 张寡妇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默不作声的取下悬挂在屋檐上的那几挂谷穗子——这是去年专门从田里选出来的谷种子,每一粒都饱满丰盈,原本是准备今年播到田里边能有个好收成,想不到局势崩坏成这幅模样…… “把这些种子带上,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种下去,依旧可以吃到老家的谷子。” 将脸贴在织布机子上,喃喃的念叨着什么,就好像是在和亲人分别一般。片刻之后,张寡妇终于下定了决心,咬牙切齿的说出一个字来: “烧!” 柴草被点燃了,火蛇四下乱蹿,转眼之间就烧的熊熊烈烈。 此时此刻,每一家每一户都是上演着同样的故事,烈焰蒸腾红光遍地。 不光是大旗庄,沿河十三庄几乎全都陷入大火之中! “毁掉一切,片瓦不存。” “咱们的东西绝对不能留给外人,更不可便宜了鞑子。” 这绝对不是一句空洞的命令,而是残酷而又惨烈的现实。 能带走的全都带走,实在不能带走的就全部砸烂焚毁,笨重的家什和房屋全都引火点燃付之一炬。各村的水井全部洒下成筐成筐的信石毒药,然后填埋封死。青泥河沿岸的水渠全都捣烂,架设在河边的水车砸的稀巴烂。然后在田地里撒上生石灰,就算是最好的水浇地也会寸草不生。 坚壁清野已经做到了极致。 这片生息繁衍的家园已成为一片死地。 因为沿河十三庄本就靠近京城,近年来八旗辫子兵数次入关大掠,这里的人们已经对满清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做到他们的到来意味着什么。 若是反抗,就会被屠灭,若是顺从就会被带走成为奴隶,连子子孙孙都会世世代代为奴,这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乡民们本就是八旗辫子兵非常的敌视,再加上崔耀祖刻意的宣扬,“见到男人就杀”“看见女人直接就给奸了”等等这些个话语早已深入人心,坚壁清野的命令才能执行的这么彻底。 虽然什么都没有了,至少有有大旗军。 大旗军虽然是李吴山的军队,但大旗军里边却全都是各家各户的兄弟子侄,他们一定会拼了死命的保护大家离开这里,去往另外一片世外桃源躲避战乱刀兵。 太子和大家同行,也就意味着大明和乡亲们同在,给这场惨烈的撤退增添了一抹神圣的气息…… 听说,仅仅只是听说。 听说辫子兵进了京城之后,挨家挨户的去搜刮粮米钱财,若是不给或者是给的不够多,直接就抽刀子砍人。若是家里有姿色还算不错的大姑娘小媳妇,那就更加的遭殃了…… 同样也是听说,听说京城里的旗人正在发疯一般的跑马圈地,只要是他们看上的田地就可以占有,那里的人们全都成了他们的家奴…… 乡亲们不想被杀戮,也不想为奴,那就只能跟着大旗军一起撤退。 到南方去,开辟新的家园。 “都看到了吧?”指着漫山遍野的大火,李吴山神态异常凝重:“天亮之后,这里就是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人烟,也没了鸡鸣犬吠之声,没了田地没了水源,沿河十三庄已成绝死之地。” “诸位殿下,列为大人,当牢记今日之事。”李吴山一字一顿的说道:“亲手焚烧自家的房屋,亲手毁掉这一切,其中的不舍可想而知。这是为了什么?” “全都是为了光复大明,全都是为了以图再起。” “千万不要忘记今日,不要忘记乡亲们付出的莫大牺牲。” “总有一日,终究会有那么一日,我们还会打回来!” 眼看着李吴山亲自手持火把将偌大的宅院付之一炬,眼睁睁的看着乡亲们把村庄彻底毁掉,不论是太子殿下、长平殿下还是那些个大大小小的文官,全都感动的热泪盈眶。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谁要是敢再轻飘飘的说出一句“民心可言”的屁话来,李吴山就真的敢一口吐沫吐在他的脸上。 京城里那么多的达官显贵,那么多的重臣勋贵,在汹汹危急之际,闯贼来了投闯贼,鞑子来了投鞑子,短短一个多月的光景,城头王旗已几次变换,那些个国之重臣们则毫不犹豫的改换门庭,早把大明朝忘的干干净净。 和那些个货色比起来,这里的乡亲们则显得无比高大伟岸。 就算是皇帝已死社稷,就算是大明朝已不复存在,依旧如此忠诚坚贞,只需要李吴山一声令下就亲手毁掉家园,要和太子一起,和大旗军一起撤退到一个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 什么叫做忠烈? 站立在朝堂之上空口白牙的夸夸其谈,算哪门子的忠烈?贼人一来不照样把脸一抹就换个主子继续过着富贵荣华的日子了吗? 和这些个乡民比较,那些个金章玉带出身显赫的家伙们,真的连个屁都算不上。 “当此存亡断续之际,唯又这些个籍籍无名的乡民可以依赖。”路恭行万分动容的说道:“民为贵,民为贵,我读了大半辈子的圣人文章,今日才真正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 连圣人都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大家也都这么说,直到这个时候才真正懂得蕴含其中的道理。 到第二日拂晓时分,包括大旗庄在内的十几个村庄已成为一片焦土,纷纷扬扬的灰白色余烬正纷纷扬扬的落下,好似下了一场大雪,天地之间弥漫着焚烧肉类的那臭气。 一切的一切全都毁了,祖祖辈辈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家园已没有了,乡亲们眼含热泪,带着大包小裹,或是拉车或是驱赶牲口,扶老携幼朝着这边陆续汇集过来。 一片黑压压的人群中不时传来鸡犬之声,男女老幼哽咽着等待最后撤离的命令。 直到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沿河十三庄的乡亲们才真正集齐。 东边的微亮天光映着李吴山坚毅如铁的面容:“乡亲们,你们的付出我永世不忘,无论走到哪里,我李吴山都会和你们在一起。保护你们,是大旗军的使命,也是大旗军存在的意义。山高水远长路漫漫,最后看一眼咱们的老家,记住这里,记住今日,我们还会回来……” 第六十一章 城头变换大王旗 一个月之前,大明王朝熄火塌架,席卷数省的李自成占据京师,颇有几分改朝换代的架势。还不等李自成过足“真龙天子”的瘾头,就被多尔衮和吴三桂杀的大败。 李自成不改流寇的本色,看情形不对马上就率领着他的那帮兄弟们往老巢撤退,比进京之时的势如破竹还要干净利索。反正京城也不是他李自成的,丢了也就丢了吧,走的没有丝毫留恋。 紧接着,八旗兵就进了京城,将“大清”的旗号立起来之后撵着李自成的屁股穷追猛打 席卷天下的百万闯军竟然如此不堪,被清军打的不敢回头,这幅情形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京城的王旗变换的实在太快了,转眼之间就三度易手,先从大明改成了大顺,然后又由大顺变成大清,乱象纷呈目不暇接,直到现在很多地方官和百姓都不清楚这天下究竟是哪一家的。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这三万里江山到底姓朱还是姓李,亦或者是改姓了爱新觉罗,都是无力改变的事情,只是认准了一个真理:乱世来了,赶紧跑。 在中华历史上,每逢到了兵连祸结的年代,就会出现“衣冠南渡”的局面,跑去南方躲避战火已经成了一种最自然最本能的反应。 不跑还能怎的?再不跑的话就真要的成亡国奴了。 为了防止百姓大规模的逃离,刚刚占据了京城不久的清廷,屁股还没有坐热乎呢就颁布了一道法令:逃人法! 所有逃离家园四下流窜的汉人,全都被视为旗人的奴隶,若是不能在指定的日期内回去,就是犯罪,只要被抓住了就会砍头。 清廷原本希望用严刑峻法尽快稳定局面,想不到这条法令更加助长了老百姓逃离的速度和规模。 晋东、鲁西和大半个北直隶一片大乱,到处都是逃难的人群。 和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流民”完全相同,这些个躲避战祸的百姓们往往会自发的抱团,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在宗族、同乡等等关系之下,形成一个又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仿佛躲避洪水的蚁群般络绎不绝的往南边跑。 整村整村的老百姓,还有些地方上的大家族,聚集在一起,随随便便就有上千人的规模。 逃难不是旅游,充满了苦痛和血泪,为了生存,为了夺取更多生存下去必须的物资,或者是为了防止被别人夺取,无数个规模稍小的流民群体被更大的群体吞并或者是直接杀死,以滚雪球的方式变成更大的一个群体。 进入真定府地界儿之后,已很少能够看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股流民,那些人大多已经死在其他更大规模的流民手中,他们所携带的粮米资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别人的战利品。 在防备山贼、土匪的同时,还要防备其他流民团伙的抢掠,伤痛、饥寒、疾病等等不可抗拒因素,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直到这个时候,才能看出李吴山的决断到底有多么英明:纠集起沿河十三庄的所有人口,大家集体迁徙,可以极大的确保自身安全。 除了沿河十三庄之外,还有附近的几个村落,以及开春之时没有来得及离开的饥民,总人口达到了两万四五千。 如此庞大的规模,相当于一个下等小县的半数人口,算上车马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整个队伍绵延十几里。足以让其他的流民团体不敢打他们的主意,就算是那些心狠手辣来去如风的土匪山贼,看到那一队队穿着黑色制式军服的士兵之后,也不敢生出抢掠的心思。 有些规模比较小的流民团体,往往会主动加入到这个群体之中,一来可以仰仗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获得一丝心理上的安全感,再者也是因为看到了大旗军的威武雄姿。 反正也是往南跑,与其形只影单还不如主动融合到这个大型团体当中,至少可以保证自己不会成为其他流民的“口中食”。 李吴山率领的这支流民队伍以滚雪球的方式一路壮大,走过定州已后,整体规模已超过了三万,人口还不断的持续增长…… 数量如此众多的人口,每个人身上都背负着保命的口粮,一眼望不到边的车队中携带着大量的资材,简直就是一群肥的不能再肥的天大肥羊。 金银财帛动人心,总是会有些自以为有两下子的贼寇异想天开的想要饱掠一把,每当这个时候,大旗军就会好好的给他们上一课。 离开大旗庄已经整整二十天了,才不过走了六百里的路程,其实这个速度已经非常之快了。 几万男女老幼,全都拖家带口,时时刻刻都要警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危险,能达到这样的速度已经让李吴山非常满意。 越往南走就越能清楚的明白什么叫做“兵荒马乱”。 真定府本就是闯军的南线,历经战乱之苦,社会秩序早已荡然无存。除了蜂拥而起的贼寇和各路江湖好汉,还有数不清的闯贼残部,以及清军的前置力量。所有的这些,全都是大家的敌人。 好在还有大旗军,这是大家的子弟兵,是最贴身贴心的武力,足以震慑那些个不怀好意的各方势力。若是他们愿意上来试一试大旗军的战斗力,李吴山丝毫也不介意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不知死活”。 五天,遇袭四次,每一次都打的那些个挑着五花八门旗号的家伙们哭爹喊娘。时至今日,逃难的乡亲们已经完全放心了——只要那些个穿着黑色军装的大旗军士兵还在身旁,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想当初,大旗庄民团在青泥河一役中,击败了满清的皇家亲卫,李吴山李大帅亲手砍下了满洲皇帝的脑袋,一时间名动天下。现如今大旗庄民团升级成为大旗军,战兵数量翻了好几倍,装备增加精良,战斗力肯定更强,当然不虚那些个不知名的山贼草寇。 虽说闯军势大,但主力已经撤到了山陕一线,留在这里的不过是些散兵游勇性质的残部,根本就不足惧。 刚到酉时,整个队伍就停止了前进,各家各户纷纷卸下锅灶准备安营。 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队伍的规模太过于庞大,若是起早贪黑的赶路,肯定无法兼顾所有人。所以只能每天辰时末刻前后启程,酉时前后就驻足不前,每天走不了多少路程。 这么做主要是为了等待庞大的队尾赶上来,免得他们掉队,同时也给侦测留出了非常充裕的时间。 相对于队伍整体的庞大规模,侦测力量实在少的可怜,总共才有不到两百个骑兵,还要留一部分出来给太子等人使用,李吴山真正能够调动的不过之后一百二三十骑。 就是这一百多个骑兵,承担着探路、侦测的重任,同时还兼职传令兵。 骑兵队的队长叫韦无病,在去年冬天走了刘三房的关系加入到民团之中,其实他本人就是个“黑户”。 这个韦无病以前曾经做过密云前卫的流星探,因为和总教习刘三房有点姻亲关系,果断逃了兵籍成了黑户,跑到大旗庄来当兵,图的就是一个温饱。 一来是因为总教习刘三房刻意关照,再者也是因为韦无病本人确实有点本事,很快就升迁为骑兵队的一把手了。 大旗庄民团根本就供养不起大规模的骑兵,而且奔驰如风的纵横冲杀从来就不是韦无病的专长,因为他只不过是勉强合格的流星探罢了。 昼夜不同的轮番出动,将队伍前后四十里范围之内的情形报告上来,这就是骑兵队的使命。 在真正的战场上,前后四十里的侦查半径根本就不值一提,但对于这支逃难的队伍而言,能够知道方圆四十里之内的风吹草动,差不多就已经够用了。 “报!”这个韦无病身上的行伍气息很浓,令行禁止言简意赅属于那种非常典型的军人作风:“侧后出现清军,距此不足三十里。约莫有四五百人的样子。” 李吴山稍微愣了一下。 现如今这个局面,清军撵着闯军的屁股穷追猛打,在这一带出现清军确实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正让李吴山不解的是韦无病的情报竟然如此模糊。 在这之前,每天四次回报周遭的状况早已成了惯例,而老侦察兵出身的韦无病总是能够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一次是怎么了?敌人已经这么近了,竟然只说出了敌人的大致数量,至于其他更详细的情报完全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打的是什么旗号?” “没有旗号。” “战兵多少?” “这个……好像没有战兵!” 没有战兵?这是什么意思? 清军只有四五百人,却没有配备战兵,难道仅仅只是一群辅兵? 这好像不大可能吧? 几百个战斗力薄弱的辅兵就敢朝着这边靠近?他们是来送死的吗? “据我观察,那些个清军甚至没有建制,根本就不象是交战之军,反而更象是捕奴的旗丁。”韦无病说道:“因为他们正在追赶一群老百姓,若他们不止步的话,天黑以后就能和咱们撞上了!” “天字营,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