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站在坡顶。
山坡不高,却足以俯瞰不远处的蓝布恩河。
黄昏残阳把河面割得支离破碎,粼光刺眼,就像一面被打碎的巨大银镜。
他顺著波光往下看,心猛然一沉。
浅滩的芦苇丛里,还能看见那些被河水泡得发白的人和马。
折断的旗帜像烂抹布一样缠在河中卵石上。
有坦格利安的三头龙旗,有提利尔的玫瑰旗,但更多的是拜拉席恩的雄鹿旗。
“风暴地的军队已经被南境骑兵追上了!”
“我也要加快速度......”
林奇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没有在坡顶停留太久,而是整了整身上那件略小的破烂胸甲,便握著手中的长剑,快步走进了坡下的松林中。
他打算在那里休息片刻。
等夜色上涌后,他再趁机渡河北上。
坡下的这片松林並不大。
平常骑马,大概半个小时就能穿过去。
时值夏末。
松林鬱鬱葱葱,地面铺满了乾枯的松针。
林奇在林中转悠了一会儿。
最终。
他选择了一棵三人合抱的松树,贴著背风面,坐了下去。
林奇身高两米,体型修长却不单薄。
一弯腰。
他那身本就不合身的胸甲顿时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甚至。
就连怀中的麦饼和几枚银鹿,都被挤得磕到了胸口的肋骨上。
声音在空旷的松林中迴荡。
林奇立即警觉地四下张望。
见没有异样。
他才鬆了一口气,重新坐下。
“等有钱了.......一定要打造一套合身的鎧甲”
他嘟囔著,摸了摸那纹有“乾草堆”的胸甲。
这件血跡斑斑的胸甲——
是林奇在战场上从被杀死的风暴地骑士身上扒下来的。
不然。
以他现在是马夫的身份,哪买得起如此精良的鎧甲。
“呼......”
林奇靠在树上,平復了呼吸。
他將手中长剑轻轻放到脚边的空地上。
隨后。
林奇先是解下腰间的水囊,又从怀中取出一个布袋。
除了几枚银鹿外,里面还有一块和石头差不多硬的麦饼。
他掏出麦饼,用力咬了一口,就著皮囊里的水,强行咽了下去。
粗糙的食物刮过食道,带来一阵刺痛。
也让他的思绪回到了五天前的那场惨败中。
岑树滩之战!
林奇做梦也没想到——
他只不过在吃晚饭时,看著新三国吐槽视频下饭,结果因为太好笑,居然给活活噎死了。
再睁眼。
林奇穿越成了风暴地乾草厅一名骑士的马夫——莱昂。
更要命的是。
等林奇融合完记忆,才发现岑树滩之战刚刚打完。
蓝道·塔利率军击溃了风暴地的前锋,劳勃·拜拉席恩只能率军逃窜。
他一逃,原本守在后方营地的军需官也趁乱而逃。
逃跑前。
这个军需官还命令手下將能带上的物资全带上,不能带的直接烧掉。
以至於——
那些跟著大军过来的马夫和农夫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当中。
生死关头。
眾人只能作鸟兽散。
可两条腿的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
很快。
这群运送粮草的苦力就被蜂拥而至的南境骑兵们追上,一个个被当作野草收割掉。
马夫莱昂——
就是在逃跑的路程中,被一个塔利家族的骑士,用长枪枪柄击中了脑袋,从而昏死在路边。
幸亏那骑士对马夫不感兴趣。
这才让穿越过来的林奇侥倖捡回了一条命。
在搞清楚状况后。
林奇立即意识到不能停留在原地。
他稍微辨別一下方向,向东南方向的山脉中逃去,打算躲过南境的兵锋后,再向北境逃亡。
是的。
他要往北境逃。
林奇曾看过原著。
他心知劳勃肯定率军逃往了北方,与好兄弟艾德·史塔克碰头。
而南境的提利尔也很快就会放弃追击。
不久后。
他们会进军风暴地,直至將风息堡彻底围困起来。
至於劳勃。
他会被御前首相琼恩·柯林顿继续率军追杀。
换而言之。
如果林奇继续留在河湾地——
那他的下场,要么被南境士兵杀死;要么被抓起来、充当南境领主们的战利品。
至於逃迴风暴地,那更不可行。
原著中,风息堡被围了足足有將近一年时间。
领主老爷们还能躲在城堡里坚守。
而他一个马夫,回去只会被人拿来当作填平城堡的炮灰。
思来想去。
林奇觉得只能冒险纵穿河湾地,逃向河间地。
再从那里,想办法,前往北境的临冬城。
咯——
林奇用力咀嚼著那块麦饼,脑海中浮现前世看过的七国地图。
“按照剧情,劳勃应该会逃向石堂镇,鸣钟战役就是在那里打响”
“接下来鹿、狼、鹰、鱼四军会盟......”
“三叉戟河之战后,坦格利安彻底成为明日黄花”
他將麦饼咽下,用几不可闻的声音低语著。
如果林奇是一名骑士。
那他二话不说,会立即动身寻找劳勃,为自己博一个未来。
可偏偏他穿越的是一个马夫。
往上数三代。
也不过有一个身份是私生子的祖父。
甚至。
就连原主这个骑士马夫的身份,还是私生子祖父替他求来的。
不然。
在这个看重血脉的维斯特洛,原主只能一辈子待在农场里为贵族老爷们耕地。
林奇又咬了一块麦饼,就水咽下。
他的脑海中再次浮现这几日確定好的计划。
趁著大战还没开始。
自己要先到河间地,然后再想办法去北境临冬城。
等艾德·史塔克打贏归来。
只要能在临冬城谋求到一份工作,那自己才算勉强有了立足之地。
穿早了十六年,也有穿早的好处。
以艾德·史塔克的品格,应该不会过分为难自己。
等站稳脚跟,再慢慢展露自己,博取史塔克的信任和重视。
这样.......十六年后,临冬城应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再凭藉熟知原著剧情的优势,自己或许也能跟著罗柏,混个伯爵噹噹......
林奇摇摇头,把这些念头甩出脑海。
十六年太久了。
要知道,他现在才二十岁而已。
与其想未来不確定的事,还不如想想接下来如何平安抵达河间地。
这一路可不太好走啊。
林奇举起皮囊又喝了一口水。
然后。
他將剩余的麦饼装进布袋,重新塞回了怀中。
食物不多,能省则省。
等做完这一切。
林奇缓缓闭上眼睛,默默等待天黑。
胃里的麦饼开始消化。
一股奇异的热流顺著脊椎迅速扩散到全身。
连著五天高强度的逃亡。
他没日没夜地在树林和山间穿行。
换做普通人,早就累死在半路了。
但他没有。
也许是穿越的缘故。
林奇能清晰地感觉到,这具身体像是一座正在疯狂蓄能的高炉,蕴含著极其强悍的力量。
每次力竭以后。
只要稍微休息个把小时,他的身体便能恢復如初。
不仅如此。
他的反应速度和爆发力也同样惊人。
就在昨夜,他在山间以一敌三,杀死了三头野狼。
换做前世的林奇——
虽然身为体育老师,他的反应和力量还算不错,也会一点武术和搏击,但绝没有单挑三头野狼的本事。
不过。
也正是有这种像开了外掛一般的身体,才让林奇最终下定了前往北境的决心。
否则。
他还是窝在山里比较安全。
又过了半小时。
林中的最后一缕光线也消失不见。
天色昏暗,正是赶路的最佳时机。
林奇缓缓睁开双眼,吐出一口浊气。
“该走了!”
他低语一声,伸手拿起放在脚边的长剑,撑著树干站起身。
泥巴从他开线的旧皮靴上簌簌掉落。
咔嚓!
他扭了扭脖子,弯腰將地上的水囊捡起,掛回腰间。
可就在林奇直起腰的瞬间,动作猛然顿住了。
他注视著脚下——松针在轻微震动。
有骑兵来了!
林奇心中一惊,连忙直起腰,躲在了树后。
虽说天色已晚。
可他要是贸然跑出去,万一被骑兵们发现,那只有死路一条。
与其如此。
他还不如躲在这昏暗的林中,看看能不能躲过这群骑兵。
想罢。
林奇紧紧贴著树背,手握长剑,眼睛眨都不眨地警戒著。
很快。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闯入林中。
林奇探头一看。
“居然是两拨人?!”
第1章 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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