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的光线太刺眼了。
江斯月仰躺在书桌上, 那光线似密密的金针,扎得人难受。
她的眼睛被裴昭南的大掌覆上。睫毛像蝴蝶的翅膀,微微一颤, 就引发海啸。
冰凉的领带取代了温暖的掌心。
桑蚕丝的质地,绅士一样的深蓝色。视觉感官被屏蔽,眼前只剩蓝幽幽的一片, 比深海更深。
肩胛骨硌得生疼, 这提醒着江斯月, 她并未坠落深海,但情况也差不多。
她好似一叶扁舟, 漂浮在茫茫海上。没有风,也没雨,只有缱绻的海浪,一波又一波地轻摇慢晃。
露娜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裴昭南挥手驱赶,它躲进了猫屋里。
饮水机吸引了猫咪的注意力。中央的小孔涌出透明的源泉, 它埋头饮啜, 猫舌头一舔又一舔,水花四溅,猫胡子上也挂了晶亮的水珠。
猫咪喝饱了水,玩心又起。它好奇这水为何源源不断,用爪子拍打,水流仍不止。它又勾着爪子去探,寻找水流最深处的奥秘。
……
江斯月被翻面。愉悦冲淡了不愉悦, 一切都跟着翻面。压着书桌的不再是嶙嶙的肩胛骨,而是分外柔软的那一部分。他还想去更柔软的地方。
“luna,i am ino you.”
///
夜色已至。
吃完晚饭,裴昭南送江斯月回学校。
默契无需多言。
他循循善诱, 她半推半就,就这样手握着手,重归于好。
谁也没再提起那件事情,搁置争议也是一种默契。
到了停车场,江斯月没急着走,而是说:“以后,周六周日,我过去。”
裴昭南侧头看她,情绪不明。她低下头,指尖轻轻地抠着皮质座椅,接着说:“周六晚上……就不回来了。”
这已是她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裴昭南的嘴角比ak还难压。
“只是暑假期间。”江斯月补充说明。
裴昭南没有意见。他尽可能地克制,不让自己被冲昏头脑:“有事儿的话,我随时送你回来。”
“嗯,我知道。”江斯月点点头,松开安全带,又向他挥了挥手,“那我先回去了,明天还有课呢。”
他微笑着:“去吧。”
下车之后,暖风熏得人醉。
江斯月抬起头,月亮散发着柔和的光,将这个仲夏之夜照得亮亮堂堂。
正要离开,裴昭南忽然又叫住她。
车窗降了下来,他手搭窗沿,手指轻轻地敲击着。指节修长,中指内侧的痣像一粒朱砂,烙印在她的脑海里——就在几个小时之前,这颗痣还浸在莹莹的水色里。
“怎么了?”她回头问。
“过来,”他招了招手,“忘了件事儿。”
江斯月走到车窗前,微微俯身。
耳后的发丝垂了下来,为她添了一份若有若无的风情。
裴昭南伸出手,先为她整理头发,再握住她的后颈——
亲吻属于他的月亮。
///
周六上午,江斯月背着包,来到裴昭南家。他穿着雾蓝色的家居服,坐在沙发上抱着kindle阅读。
连续两次撞见他看书,江斯月不禁好奇:“你在看什么?”
裴昭南用手指划了一下墨水屏:“《华尔街日报》。”
江斯月心想,经管学院的老师给学生布置阅读任务也挺正常。她没多问,谁知裴昭南主动问她:“你最近有没有发现我的变化?”
变化?
江斯月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
“头发长了一点儿?”
“不是。”
“你这身衣服,新买的?”
“不是。”
“你最近瘦了……”江斯月拿不准,又加上语气词,“吗?”
裴昭南提醒:“我最近胖了两斤。”
她哦了一声,若有所悟:“那就是最近伙食变好了。”
裴昭南跟她理论:“你不觉得,我最近特别好学吗?”
江斯月疑惑:“有吗?”
裴昭南如数家珍:“每天读一篇专业文章,学一篇案例分析报告,做十道计算题……”
江斯月眨了眨眼睛,像是在等他继续说下去。于是,裴昭南又加一条:“背十个英语单词。”
“你之前不是在美国上学么?还要背英语单词?”
“美国人也要背英语单词。我背的是高级书面词汇,写作才会用到的那种。”
好吧,真是让人意外。
江斯月说:“我每天至少背三十个英语单词。”
她小时候听过一个说法,如果每天背十个英语单词,长大以后就能去联合国工作。所以,背单词是她的日常,并不值得一提。
裴昭南看了她一眼,她继续说:“做三十道翻译题,看三篇阅读理解,练三个口语话题。all riple doses(全部三倍剂量)。”
“我认为,我不算特别好学。”江斯月总结陈词,“你最近确实比之前好学,但远远算不上‘特别’。”
裴昭南被怼得哑口无言。
江斯月似乎不太欣赏这种邀功的行为。
他这样做并非无缘无故。
起因是,吴蓟分析,他可能不是江斯月的理想型,所以她才不会考虑跟他发展长期关系。
裴昭南自然不服气:“那她为什么要当我女朋友?”
吴蓟说得理直气壮:“你死缠烂打,她没辙了呗。”
那江斯月的理想型是什么样呢?
青梅竹马?那裴昭南已经没戏了。但一想到魏一丞也没戏了,他心里又舒服了不少。
吴蓟指出:“人至少不会讨厌自己的同类人,她应该喜欢好学的男生。”
听到“同类人”这个词,裴昭南的神经很敏感——周正豪也是那么说的。
他跟江斯月不是同类人吗?他不觉得,因为一个被窝睡不出两种人。但她冷淡的态度,让裴昭南不得不重新思考这一点。
或许,他应该试着好学一点儿?
至少得在她面前装装样子吧。
现在看来,好学不管用。
裴昭南默默地放下kindle,问江斯月:“你饿不饿?我给你做饭去,上次就没做成。”
“我吃了早饭,”她放下背包,“现在还不太饿。”
“等饭做好,你就该饿了。”
“……”
江斯月看裴昭南进了厨房。
真奇怪,他这是搞哪出?吃错药了?变化太大,她都快不认识他了。
裴昭南几乎没下过厨,最多用咖啡机做美式,或者白水煮个温泉蛋。偶尔泡个方便面,已是了不起的举动。
他之所以要为江斯月下厨,是因为吴蓟说:“谁不想吃上男朋友亲手做的饭呢?”
考虑到她之前确实有过类似的想法,裴昭南觉得这一点应该可行。
前几天,裴昭南就在研究菜谱。
保险起见,他决定做西餐。一是西餐做起来更简单,二是江斯月非常熟悉中餐,味道做得不好太容易露馅儿了。
江斯月坐在沙发上看《埃涅阿斯纪》,露娜跳了上来,蹭她的胳膊。
她一边摸着猫,一边朝厨房的方向张望——没什么动静。
她提心吊胆地等着,生怕某一刻厨房会突然爆炸。
就这样等到了快一点,江斯月真饿了,裴昭南还没好。她放下书,准备去厨房一探究竟。
裴昭南端着盘子出来了。他甚至系了一条围裙,这居家的模样,让江斯月不敢相认。
四个小时的时间,裴昭南只做了一道菜,炸鱼薯条。
江斯月知道,这是英国公认的国民菜,堪比番茄鸡蛋在中国的地位。
只不过……
薯条为什么炸得黑乎乎?
裴昭南解释道:“我怕没熟,多炸了一遍,薯条就这样了。”
江斯月有些犹豫。他又说:“没事儿,只是有点儿糊了。”
她只能在他期待的目光下,浅尝了一口。
她确定,她不想再吃第二口。
裴昭南能理解她:“薯条确实没炸好,有点儿失败了。”
再看看一旁的炸鱼,颜色是正常的。
江斯月壮着胆子咬了一口,油呲了出来。由于盘底垫着的油纸不透气,炸鱼的背面已经被水汽泡软,吃起来也味同嚼蜡。
她艰难地吞咽下去,然后问裴昭南:“炸鱼也失败了吗?”
他吃了一口,嚼了又嚼,品了又品,这才告诉江斯月:“不,炸鱼很成功。”
“这叫成功?”
“当然,我在伦敦吃过的炸鱼就是这个味儿。”
“……”
“你要是去了英国,都不一定能吃到这么成功的炸鱼。那地方是美食荒漠,你去了就等着饿肚子吧。”
江斯月无话可说,她怀疑裴昭南在骗她。
英国菜难吃已是共识,这么难吃还是超出了她的认知范畴。
忙活了这么久,这道菜还不能吃,她有些绝望。
她不敢再吃,怕自己吐出来。
于是,江斯月放下餐具,对裴昭南说:“就这一道菜,也不够我们两个人吃啊。我知道中关村有一家不错的港式茶餐厅,我请你吃吧。”
裴昭南有些不高兴,江斯月好像不喜欢他辛辛苦苦做的菜。
但她说要请吃饭,他又有些高兴。
算了,就依她吧。
至于这盘炸鱼薯条……
他不吃,谁爱吃谁吃吧,狗吃也行。
///
这家港式茶餐厅在某家商场的四层。到了餐厅,江斯月的心情好多了。
她饿坏了,点了不少招牌菜。菜上齐,她迫不及待地要动筷,裴昭南却说:“等等,我要拍个照。”
他平时并没有这个习惯。
“记录一下,女朋友第一次请吃饭。”
“……好了吗?”
“等等,还没好。”
裴昭南拍了好多张,终于满意。
江斯月立马夹了一块叉烧,放入口中——可以确定,这才是人吃的东西。
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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