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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我才不是专捅哥布林的屠夫 第26章 错误道路?

第26章 错误道路?

    群星入夜,天光黯淡。
    李明辉背著一面黑鳞盾牌,套著皮甲护腕,腰上別著一柄哥杀匕首,穿著一条符合这个时代装造的深灰色皮质的束腿裤,右大腿外侧绑著另一柄白银之刃,不徐不疾地返回城堡。
    而就外形来看,仅仅一两天时间,已经完全看不出他是一个异乡人。
    下午的时候。
    在帮助居民干活,顺带閒聊的过程中,李明辉也收集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譬如,物价方面。
    1枚金幣既可以购买一个精致的腰包,也可以购买50尺优质的绳索,又或者是一头山羊。
    而一个杰出但称不上卓越的高级工匠,理论上讲每天可以挣1枚金幣。
    但是实际上交易过程中,普通人之间,流动的货幣单位中银幣才是主流。
    1枚银幣就是僱佣一个苦力工作大半天的价格,能够购买一罐崭新的灯油,能够在简陋的旅店休息一整晚。
    铜幣则是几乎只在苦力与乞丐中流转是最下层人使用的。
    1枚金幣价值10枚银幣,1枚银幣价值10枚铜幣。
    1枚標准的金幣约重三分之一盎司黄金。
    所以50枚金幣的重量就是一磅黄金的重量。
    另外。
    如果有商行跨越地区进行交易买卖,则是按照金条,黄金的纯度与重量来计价。
    至绿镇属於剑湾一带,而剑湾一带则是“国家”概念相当模糊的区域,类似於一个城邦联盟的组织形態。
    各大城市自治,通过领主联盟(领主议会)形成一张合作网。
    正是这样的关係。
    金条,商会的信用状甚至比地区金幣更值得让人信任。
    李明辉能够掌握这些常识则是请教於“茅草居”的老板,老弗兰克。
    一个看上去七老八十,头髮稀疏,额头上还有一个黑斑的老人。
    明明看上去年龄已经很大,但是比很多年轻人都还要活得好,健谈且自信。
    对於茅草居的毁灭,镇子上最大的酒馆变成一摊废墟,老弗兰克只是眨了眨眼说:“嘖嘖,当年我在大地精军阀手里丟了第一家店,如今又被龙巫教给再上了一课——不过,还行吧,至少省下了翻新的工钱。”
    就是在这样一位老人口中,李明辉对物价体系有一个全面了解。
    另外按照冒险者的收益来看。
    一次任务酬劳足够他舒適地躺上一个月,且是住高级旅店吃穿不愁。
    “我现在仅仅是2级游荡者就已经与普通人拉开不小的差距,如果能继续狩猎哥布林,进行升级……那我肯定能过上住豪宅,有僕人侍奉的奢侈生活。”
    怀揣著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景,李明辉赶回城堡时,瞳孔却是下意识一缩。
    些微的油灯灯光洒落下来,让走廊不至於一片漆黑。
    而一个人影,不声不响地拦住了李明辉的去路。
    那是一个站姿笔挺的军官,穿著制服,腰间挎著一柄钢剑,脸上表情硬得像铁。
    李明辉的一只手下意识摁在腰间別著的匕首上。
    他隨时能够发动技能,进行撤离,抑或是疾走,战斗……
    “我知道你,你叫辉!游荡者职业,一个异乡人。”
    黑暗中,五官线条硬朗的男人沉声说道。
    对方的脸庞半明半暗,墙壁上油灯的光线打在男人的脸上,却让人看不真切,很容易升起一种恐惧感。
    “你想说什么?直说好了。”
    李明辉感觉来者不善,语气也透著几分冷意。
    “辉,我很感激你,你救了多数的人,可你……你也牺牲了少数者。从小镇生存与延续的角度来看,你是对的。但你无权替被牺牲者去做决定。”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以『更大的善』之名,去践行『必要之恶』的行动,其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並且只会逐渐腐蚀掉的你的灵魂。你不该去决定他人的生死,更不应该用少数人的鲜血去铺就多数人的生路。”
    五官硬朗的男人沉声说道。
    “所以就应该让更多的人死於龙巫教的袭击,死於哥布林的弯刀下,死於狗头人的利齿中?”
    “这就是你想说的?”
    “喂,我可是救下了他们,你个白痴。”
    李明辉眉头紧皱,心中腾的一下升起一股怒火。
    “看来你是没有认识到你已经站在深渊的边缘,至绿镇不欢迎你,请你离开。”
    黑暗中的男子一手摁剑说道。
    “你是谁!让我留下本来就是你们镇长夜山的请求,你能替他决定?还是你能代替整个至绿镇来决定?”
    李明辉慍怒问道。
    “……”
    黑暗中的男子有片刻沉默,隨即才介绍道:“我是民兵队长西斯,我认为你走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
    “呵呵。”
    李明辉语气满是不屑地回应。
    就在李明辉以为黑暗中的男人,西斯会做点什么的时候,对方却又缓缓地退了下去,重新融入漆黑长廊中。
    “还以为要跟我动手,原来是一个哑炮。”
    李明辉轻蔑说了一句。
    对於西斯的出现,他倒是半点没有在意,在城堡的二层转了一圈中找到自己的那一间屋子,简单清理了一下毛毯,李明辉倒头就睡。
    ……
    一夜天明。
    来到异世界的第三天,李明辉起了一个大早,提著一盏老旧油灯,在第二层又晃荡一圈,本来想要找一个公共的盥洗室,做一下清理。
    可惜没看到盥洗室,最后他不得不拿自己房间里的木桶去后院打了一桶清水,做了一次简易的清洗。
    就卫生状况而言,异世界是完全比不了隨时能找到清水,温水的现代化世界。
    李明辉看著水中倒映的轮廓,心中顿生感慨。
    短短两天时间,竟憔悴了不少,些微沾水清洗过的头髮,还有几分湿漉漉的,黑色的瞳孔中透著一抹掩盖不住的倦怠,上嘴唇的鬍鬚冒起点点青茬。
    他是穿越前就刮过一次鬍子,这才多久?
    另外皮肤方面似乎变得比以前要更紧致了一些,手指变得格外灵活,摸到哥杀匕首,竟然有一种触摸到自己手臂的感觉。
    尤其一点是李明辉是能够感受到体內其实蕴藏了一股能量,只是还没有彻底爆发,抑或是融化入四肢百骸。
    那应该是哥杀匕首,杀死哥布林后积攒的能量。
    只不过目前还没有到达某个临界点,而他期望著下一次的升级。
    2级游荡者提升成为3级游荡者,需要45头哥布林,李明辉目前的进度,堪堪完成1/3,至少还得狩猎30头哥布林才有望升级。
    可目前貌似找不到冒险的机会。
    “对了,我再查看一下自己的具体属性。”
    李明辉心念一转,立刻行动起来,把各种装备穿戴整齐。
    与此同时,脑海中一张崭新的个人数据面板刷新出来。
    【姓名:李明辉】
    【种族:人族】
    【身份:异界来客】
    【职业:4级大学生/2级游荡者】
    【生命值:15】
    【护甲等级:13(完整的皮甲套装带来防御护甲+2,职业等级提升带来天生护甲+1)】
    【当前属性】
    力量:9
    敏捷:13
    体质:9
    智力:15
    感知:13
    魅力:12
    ……
    【技能:偷袭,灵巧动作】
    【装备:復仇之忠诚的哥杀匕首,白银之刃,修达的长步术戒指,完整皮甲套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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