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九號,周日。
魔都的秋天来得慢,早晨的空气里飘著一股味道,混著豆浆油条的香气,从沿街的铺子里漫出来。
绍兴路74號,《故事会》杂誌社。
吕佳比平时早到了二十分钟。她端著咖啡走进办公室,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桌上的信堆。新到的稿件已经分拣好了,整整齐齐码在桌子右边,大概三四十封。她坐下来,翻开昨天的邮件记录,目光停在一行字上“十月刊已发行,各地反馈陆续收集。”
她拿起电话,拨了发行部的內线。
“王老师,十月刊的销售数据出来了吗?”
“吕老师啊,数据还没完全匯总,但魔都这边还不错,比上月同期涨了大概百分之八。有几家报亭反映说卖得挺快,有的已经补了两次货。”
“有说哪篇受欢迎吗?”
“这个倒没细问。不过我听说南京路上有家报亭,老板说这两天好几个人专门来找十月刊,说上面有个学生写的文章好看。”
吕佳掛了电话,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南京路步行街,上午十点。
老张的报亭开在永安百货斜对面,位置好,人流量大,每个月能卖出去两百多本杂誌。他在这里干了十二年,什么杂誌好卖、什么杂誌滯销,心里门儿清。
今天上午,他已经卖出去七本《故事会》了。这个数字不太正常,平时一整天也就卖十几本。
第九个顾客是个穿灰色夹克的中年男人,头髮梳得整齐,手里拎著一个公文包。他在报亭前站了一会儿,目光扫过架子上的杂誌,最后落在那本红色封面的《故事会》上。
“老板,这本。”他指了指。
老张把杂誌递过去:“八块。”
中年男人掏钱的时候,隨口问了一句:“听说这期有篇文章写得挺好?”
老张接过钱,笑了笑:“你也听说了?这两天好几个人来问。好像是个学生写的,题目叫什么礼物。”
“《最珍贵的礼物》。”
“对对对,就是这个。你看过?”
“还没。就是听同事说的,说写得好,特意来买。”中年男人把杂誌塞进公文包,转身走了。
老张看著他的背影,摇了摇头,继续整理报纸。
过了不到半小时,又来一个。这次是个年轻姑娘,二十出头,扎著马尾,穿著一件淡蓝色的卫衣。她小跑著过来,有点喘。
“老板,还有《故事会》十月刊吗?”
“有。最后两本了。”老张从架子上拿下来。
“太好了!”姑娘接过杂誌,翻到目录,找到“林书白”三个字,眼睛亮了一下,“就是这个。”
老张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文章真那么好看?今天好几个人来问了。”
姑娘抬起头,想了想:“我昨天在朋友家看到的,读完《最珍贵的礼物》那篇,眼眶都红了。那个翠芳剪辫子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
“真有那么好?”老张有点怀疑。
姑娘付了钱,抱著杂誌走了。
老张把最后那本《故事会》掛在架子上,心里想:要不要多进几本?
中午十二点,ja区某写字楼,员工食堂。
周敏端著餐盘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她是某gg公司的文案,今年二十六岁,每天的工作就是写各种產品文案和软文。写得多了,对文字越来越麻木,已经很久没有因为读一篇文章而真正感动过了。
今天中午她带了一本《故事会》来食堂。这杂誌是她昨天在地铁站的报亭隨手买的,本来只是想打发午休时间,没想到翻开就放不下了。
她先看了《午餐》,被那个张女士气得不行,但又忍不住笑。读到“她到底吃了多少东西,才把心撑破”那句,她差点把嘴里的汤喷出来。
然后她翻到了《最珍贵的礼物》。
“看什么呢?这么投入?”同事小林端著餐盘走过来,在她对面坐下。
“《故事会》。”周敏把杂誌翻过来给她看。
“《故事会》?有那么好看吗?”小林笑了。
“你看了再说读这个,读完你就知道了。”周敏把杂誌推过去,翻到《最珍贵的礼物》那篇。
小林半信半疑地拿起来,读了大概五分钟,然后抬起头:“这谁写的?写得也太好了吧。”
“林书白。上面写著呢。”
“林书白?没听过。是个老作者吧?”
周敏摇了摇头:“我查过了,是个新人。有人说是个高中生,不知道真假。”
“高中生?”小林的表情和周敏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一模一样,“不可能吧?这文章里那种对感情的理解,不像是高中生能写出来的。”
“我也觉得。但网上是这么传的。”
小林又低头读了一遍结尾,然后把杂誌还给周敏:“不管是不是高中生,这文章確实写得好。我读完想了好久。你说他们聪明吗?卖了最值钱的东西,换了用不上的礼物,从功利的角度看简直蠢透了。但作者说他们是最聪明的。为什么?”
“因为他们得到了比礼物更珍贵的东西。”周敏说道。
“什么东西?”
“爱啊。你想想,一个愿意为你卖掉最珍贵东西的人,你得到了什么?不是礼物,是这个人。礼物用不上又怎么样,人还在。”
小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你说得对。这文章的后劲真大。”
下午五点,《十月》杂誌社主编办公室。(现实里十月是在bj,因为剧情需要將地址更改到魔都。)
陈远山今年五十六岁,在文学圈摸爬滚打了三十多年,从《十月》的普通编辑一路做到主编,经手的稿子数以万计,见过的作者从初出茅庐的新人到成名已久的大家,什么样的文字都读过。
他今天本来没打算看《故事会》。这本杂誌虽然发行量大,但在纯文学圈子里,地位不算高。他偶尔翻翻,多半是为了了解大眾阅读的动向,很少在上面看到真正让他眼前一亮的东西。
但今天不一样。
给他送杂誌的是社里的年轻编辑小周,刚来不到一年,平时话不多,但眼光不错。小周把杂誌放在他桌上,说了一句:“陈老师,您看看这本《故事会》,里面有个新作者,写得挺好。”
陈远山当时正在审一篇稿子,隨口应了一声,没当回事。等稿子审完,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隨手拿起那本《故事会》翻了翻。
目录。情感故事——《最珍贵的礼物》,林书白。都市故事——《午餐》,林书白。
同一个作者,两篇。
他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最珍贵的礼物》和《午餐》,然后又读了一遍,然后又读了一遍。
读到第三遍的时候,他拿起红笔,在《最珍贵的礼物》里划了几条线。
“翠芳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条又黑又长的辫子。这条辫子她从十八岁留到现在,从来没捨得剪。”
“建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条白金表链。他说:我卖掉了怀表,给你买了这个。”
“翠芳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套玳瑁发梳。她说:我剪掉了辫子,给你买了这个。”
“两个人看著对方,沉默了很久。然后他们同时笑了。翠芳说:我们的礼物都用不上了。建国说:但我们的礼物都送出去了。”
“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陈远山放下红笔,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件事。那时候他刚参加工作,工资低得可怜,攒了三个月给女朋友买了一条围巾。女朋友给他买了一双皮鞋。两个人穷得叮噹响,但拿到礼物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人。
后来那条围巾和那双皮鞋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但那个冬天的晚上,他记得清清楚楚。
他睁开眼睛,拿起电话,拨了吕佳的號码。
“老吕?我陈远山。”
电话那头是《故事会》的资深编辑吕佳。两个人认识好多年了,虽然分属不同的杂誌社,但都在魔都的文学圈里,抬头不见低头见。
“陈老师?稀客啊,什么事?”吕佳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著一点意外。
“你们十月刊上有个作者,林书白,你认识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认识。那两篇稿子就是我经手的。”
“什么来头?”
吕佳又沉默了一秒,然后笑了:“你猜。”
“猜什么?我哪猜得著。新人?还是哪个老作者换了笔名?”
“都不是。”吕佳的语气里带著一种忍住笑的感觉,“是个高中生。高一。”
陈远山拿著电话的手顿了一下。
“高一?”
“高一。十六岁。我上周见的面,穿著校服来的,还带了个同学。”吕佳终於没忍住,笑出了声,“你想像一下那个画面——我站在麵馆门口,等了半天『林老师』,结果来了一个穿校服的小孩。”
陈远山沉默了几秒。
“十六岁能写出这种东西?”他的语气里带著一种认真的怀疑,不是针对吕佳的判断,而是这件事本身超出了他的经验范围。
“我亲眼见的,还能骗你?稿子是他手写的,方格稿纸,字跡挺工整。聊了半个小时,说话做事都很稳,不像十六岁,但確实是十六岁。我看了他的学生证。”
陈远山又沉默了一会儿。
“他还在写別的吗?”
“在写,他跟我说在写一个长篇,童话,五万字左右。写完了给我看。”吕佳回答道。
陈远山闻言皱了皱眉,“长篇童话?从短篇讽刺小说跳到长篇童话?这跨度有点大。”
“他说故事已经在脑子里了,写下来就行。我看了他前三篇的质量,觉得可以期待一下。”
陈远山想了想,“他那个《最珍贵的礼物》,结尾那句话的力量,很多写了十年的作者都写不出来。不是技巧的问题,是对人性的理解。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么能写出这种东西?”
“我问过他,他说『可能因为我是个天才吧”
陈远山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这小子,倒是不谦虚。”
“不谦虚,但也不算狂妄。我见过太多新作者,有点成绩就飘了。他不是那种人。说话的时候很平静,好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那种自信不是装出来的,是骨子里的。”
陈远山把杂誌翻到《最珍贵的礼物》那篇,又看了一眼作者名字。
“他那个长篇写完了,你第一时间给我看看。”
“怎么,你有兴趣?”
“先看看再说。如果他那个长篇的质量能和这两篇短篇持平,我想办法帮他推一推。五万字的童话,在《故事会》上发不了,但可以出书。”
吕佳的声音明显高兴了一些:“行,那我让他抓紧写。”
“还有,”陈远山补充道,“你帮我约一下这个林书白,找个时间见一面。是以《十月》主编的身份。我想跟他聊聊。”
“陈老师,你这是要挖墙脚?”
“挖什么墙脚,他跟你们《故事会》又不是签约作者。再说,他写的东西,你们那儿也发不了长篇。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值得关注。”
吕佳笑了:“行,我帮你约。不过我可提醒你,他穿著校服来的时候,你別太惊讶。”
“我什么没见过。”陈远山说完,掛了电话。
他放下电话,又拿起那本《故事会》,把《最珍贵的礼物》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一次读得比上次更慢,几乎是一句一句地品。
翠芳剪掉辫子之前,在镜子前站了很久。作者没有写她心里在想什么,只写了她的动作——她把辫子从肩上拢到胸前,用手指梳了梳,然后拿起剪刀。就这几个动作,读者什么都懂了。
这种留白,这种克制,不是技巧,是直觉。一种天生的、知道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的直觉。
陈远山做了一辈子编辑,见过太多写得“满”的稿子——每一个情绪都要写透,每一个细节都要交代,生怕读者看不懂。但真正好的文字,恰恰是不写的那部分。
这个叫林书白的孩子,天生就懂这个道理。
他把杂誌放在桌上,拿起笔,在日历上標註了一件事:“约见林书白”。
第25章 陈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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