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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重点作者

    放学的时候。
    刘洋从后面追上来,手里举著一张纸条:“书白!快看!”
    林书白接过来一看,是英语课的听写成绩。刘洋这次居然对了八个,以前都是对两三个的。
    “有进步啊。”林书白把纸条还给他。
    刘洋挺起胸说到:“那必须,我跟你说,我这周每天晚上都背单词,背到十一点。我妈都说我转性了。”
    “你能坚持几天?”苏婉在旁边泼冷水道。
    刘洋不服气的说:“嘿,你少小看人,我这次是认真的。”
    “你最好是。”苏婉立刻回懟。
    走到校门口,刘洋挥挥手:“我先走了啊,今天我妈做红烧排骨,我得早点回去。”
    “你回去吃排骨跟你早走有什么关係?”苏婉问道。
    “你不懂,我哥每次吃饭都跟我抢,去晚了连骨头都没得啃。”刘洋说完,书包往后背一甩,往校门口跑去。
    苏婉看著他跑远的背影,摇了摇头:“这人真是。”
    “他这样就挺好。”林书白说。
    苏婉转头看他,眼神有点奇怪:“你今天真的很奇怪。”
    “哪里奇怪了?”
    “说话一套一套的,跟个老头子似的。还有中午捡片叶子塞口袋里,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那叶子挺好看的。”
    “好看你就塞口袋,你当又不是捡破烂的。”苏婉一脸嫌弃。
    林书白从口袋里掏出那片落叶,在她面前晃了晃:“你看这纹路,像不像一张网?”
    苏婉凑近看了一眼:“有点像...所以呢?”
    “没什么,就是觉得大自然挺神奇的。”
    苏婉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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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摸我干嘛?”
    “看看你是不是病了。正常人不会捡片叶子然后说『大自然挺神奇的』。”
    林书白把她的手拨开:“走了,车来了。”
    公交车上,蛮幸运的,后排刚好有两个挨著的座位。
    苏婉坐在靠窗的位置忽然问道:“你说你那三篇稿子,到编辑部了没有?”
    林书白想了想回答道:“应该到了吧,魔都本市,都好几天了。”
    “那是不是很快就有消息了?”
    “不好说,投稿的人那么多,编辑每天收到几百封信,谁知道什么时候能拆到我的。”
    苏婉想了想:“也是哦,那你就不著急吗?”
    “急也没用。”
    苏婉歪著头看了他一眼:“你心態倒是好。”
    “不好也没办法。”
    公交车到站了。两个人下车,走到苏婉家门口,她回头说:“明天见。”
    “明天见。”
    “林书白。”苏婉忽然又叫了他一声。
    “嗯?”
    “你那篇作文,还有投稿的小说,肯定都能选上。”
    她笑了笑,转身,关门。
    林书白站在苏婉家门口,楞了几秒,脑子里忽然冒出《夏洛的网》里的那句话——“你一直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他笑了一下,转身上楼。
    六楼,林书白家,厨房里传来高压锅嘶嘶的响声,王秀兰正在做饭。
    王秀兰从厨房探出头,“洗手吃饭,今天燉了排骨。”
    “好。”
    林书白走到餐桌旁坐下。王秀兰端著一锅排骨汤出来,汤麵上浮著几片冬瓜和葱花,香味飘了满屋。
    林建国夹了一块排骨,忽然开口,“书白,你今天是不是参加了个什么作文比赛?”
    林书白愣了一下:“爸,你怎么知道的?”
    林建国笑了笑:“今天下班回来,在楼下碰见苏婉她爸了。他说苏婉回家跟他讲的,说你写了一篇作文,好像是参加什么比赛?”
    王秀兰放下汤勺,看向林书白:“作文比赛?什么作文比赛?你怎么没跟我说过?”
    林书白没想到这件事这么块就传到家里了,顿了顿说到:“就是全市中学生作文大赛,每个班选三篇送到学校参加初选。我写了篇交上去,老师说先看看,还不一定能选上呢。
    “这种事好歹跟我说一下。”王秀兰的语气里带著一点意外,又有一点不高兴。
    “我寻思著还不一定选上呢,说了万一没选上,多丟人。”林书白低头喝了一口汤。此乃谎言,林书白对《背影》还是挺有信心的,他本来是想等等,获奖了在跟家里摊牌的。
    林建国倒是不太在意,笑著说:“这孩子,跟我们还怕丟人?选不上就选不上唄,又不是什么大事。重在参与嘛。”
    王秀兰瞪了林建国一眼:“你倒是心大。”然后又看向林书白,“那你写的什么內容?给妈讲讲。”
    “就写的爸那次送我去火车站的事。”
    林建国筷子停在半空:“火车站?送你去杭城那次?”
    “嗯。”
    “那有什么好写的?不就买了个麵包吗?”林建国挠挠头。
    “你就別管了”王秀兰打断他,看著林书白,眼神里带著一点好奇,“已经交上去了是吗?到时候给妈妈看看。”
    “好。”
    林建国这时在旁边突然插嘴:“你一个教小学的,人家高中作文能看懂吗?”
    王秀兰听完立刻就炸了:“小学语文就不是语文了?基础不都是小学打下来的?你连个请假条都写不利索,还好意思说我。”
    林建国缩了缩脖子,不吱声了。
    林书白看著父母拌嘴,忍不住笑了一下,低头继续吃饭。
    吃完饭,林书白帮王秀兰收拾了碗筷,回到自己房间。他坐到书桌前,把那片落叶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檯灯下仔细看。叶子已经有点蔫了,但上面的纹路还是很清晰,蛛丝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他把叶子夹进一本不用的课本里,然后拿出一个新的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
    《夏洛的网》——长篇童话,约五万字。主角:小猪威尔伯,蜘蛛夏洛。
    他写下这些的时候,脑子里又浮现出那只灰色蜘蛛在蛛网上织出字的样子——“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一个蜘蛛用网织出文字,拯救了一头猪的生命,最后自己死在空荡荡的集市上。
    这个故事的力量不在於情节有多复杂,而在於內核精神,友谊、生命、死亡、牺牲与承诺,一只蜘蛛对一头猪的承诺,从春天到秋天,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
    林书白合上笔记本,看著天花板。窗外工地上的打桩声已经停了,地基已经快打完了,远处高架桥上的车流声隱隱约约传过来。
    他关掉檯灯,躺到床上,远处不知道哪家的狗叫了几声,然后又安静了,闭上眼睛,脑子里最后又闪过的是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句话——“你永远是我的朋友,这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然后他就睡著了。
    周五早上九点,魔都市绍兴路74號,《故事会》杂誌社。
    这栋老建筑是典型的石库门风格,红砖墙,木楼梯,走上去会吱呀作响。
    吕佳拿著一杯咖啡走进办公室,把包往椅子上一放,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桌上的信堆。这些是昨天下班前新送来的一批稿件已经分拣好了,整整齐齐码在桌子右边,大概四五十封。
    她四十出头,留著一头干练的短髮,鬢角已经能看见几根白头髮了。
    喝了一口咖啡,吕佳坐下来开始拆信。做了八年编辑,她已经练出了一套高效的流程。一天下来,能从几十篇里挑出一两篇能用的,就算运气不错了。
    拆到第七封信的时候,这是一个大信封,信封上的字跡很端正,寄件人地址写的是魔都本市的某个小区,名字叫“林书白”。信封右下角工工整整地写著“红版编辑收”五个字。
    用裁纸刀划开封口。
    里面装著三份稿子,用回形针別著,每一份都用方格稿纸写得整整齐齐。她看了一眼第一页——《最珍贵的礼物》。
    她把三份稿子按顺序排好,开始看第一篇。
    吕佳看稿子的习惯是先读一段。如果开头不行,直接放退稿堆,不浪费时间。但这篇的开头,她读完第一段就没有放下。
    “翠芳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条又黑又长的辫子。这条辫子她从十八岁留到现在,从来没捨得剪。”
    她继续往下读。翠芳和建国,一对住在弄堂亭子间里的年轻夫妻,穷得叮噹响。快过年了,两个人都想给对方买一份像样的礼物。翠芳卖掉了留了多年的长辫子,给建国那块老怀表买了一条白金表链。建国卖掉了父亲留给他的怀表,给翠芳的辫子买了一套玳瑁发梳。
    吕佳读到两个人回到家,发现礼物都用不上的那段,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又感觉鼻子好像有点酸。
    “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她放下稿子,愣了几秒,然后在稿纸右上角用铅笔画了一个圈——这是她的標记,表示“待定,再看一遍”。
    没有急著看第二篇,而是拿起咖啡又喝了一口。对面的同事正在接电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清在说什么。
    第二篇,《午餐》。
    开头是一段自述:“我第一次见到张女士,是在魔都法租界一家小西餐馆里。那时候我刚在杂誌上发表了几篇短文,算是个文学新秀,她通过编辑找到我,说想请我吃顿饭,聊聊文学。”
    吕佳看著看著,表情从专注变成了忍俊不禁。那个张女士反覆说“我只吃一道菜”“我不吃午饭”“我只是稍微尝一点”,结果一道接一道地点——清蒸鱸鱼、蟹黄、冬笋、冰淇淋、咖啡。年轻作家看著菜单上的价格,心在滴血,面上还得保持微笑。
    最后一段她读了两遍。
    “很多年后,我收到一封信,信上说张女士『死於心力衰竭』。我看著那封信,忍不住想——她到底吃了多少东西,才把心撑破?”
    吕佳这次没忍住,笑出了声。
    对面工位的同事掛了电话,抬头看她:“笑什么呢?”
    “看到一个好稿子。”吕佳说。
    “难得啊,你这周都退了多少了?”
    “没数,少说也有百来篇了。”
    同事摇摇头,没在说话。
    吕佳把第二篇也画了圈,然后拿起第三篇——《春华麵馆》。
    这篇的开头不一样,没有什么情节推进,就是一个小麵馆的场景。
    “春华麵馆开在老城厢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玻璃门推开的时候会吱呀响,墙上的年画顏色都淡了,吊扇转起来有声音。柜檯旁边贴了张红纸,上面写著『本店开业十七年』。”
    吕佳读完最后一段,她放下稿子,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拿起红笔,在三篇稿子的右上角都写了一个字:“用。”
    写完她又想了想,把第三篇拿起来重新读了一遍,在“用”字后面加了一个感嘆號。
    “这三篇,你从哪儿翻出来的?”对面的同事看她表情不对,探过头来。
    “新稿,刚拆的,你看看,”吕佳把三篇稿子递了过去。
    同事接过去翻了翻,看了大概十分钟,抬起头来的时候表情有点复杂:“这谁写的?新人?”
    “看地址和名字,应该是个新人。林书白,没听说过。”
    “这三篇风格不太一样啊。第一篇是温情,第二篇是讽刺,第三篇是……怎么说呢,看完心里暖洋洋的。”同事翻到第三篇的结尾又看了一遍,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理?”
    三篇都要。”吕佳说,“红版每期用两到三篇新人稿,这三篇质量都够。第一篇可以放在『情感故事』,第二篇放『都市故事』,第三篇……”她想了想继续说到,“第三篇放卷首。”
    同事有点意外,“卷首?卷首一般不都是名家约稿吗?”
    吕佳把《春华麵馆》拿起来,“但这篇值得。你看这个结尾——『外面的雪还在下,春华麵馆的灯还亮著』多好的画面。放在卷首,读者翻开杂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篇,多好。”
    同事想了想,点点头:“行,你跟主编商量吧。不过这个作者你联繫了吗?留电话了没?”
    吕佳翻了一下信封背面,寄件人信息栏里果然写著一串数字:“留了,手机號。”
    她拿出手机,存下了这个號码,想了想,没有马上拨过去。
    “先发个简讯吧。”吕佳想到。
    她编辑了一条简讯:“林老师您好,我是《故事会》红版编辑吕佳。您的来稿已收到,三篇均擬採用。方便时请回电沟通稿费等事宜。吕佳。”之后吕佳把三篇稿子收进“採用”文件夹,在备忘录上记下了林书白的名字和电话,备註栏写了四个字:“重点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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