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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第51章 鹰狼军

第51章 鹰狼军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草原的广阔,一眼看不到尽头,对於有经验的牧人来说,辨別方向很简单,那就是按照日照的方向来算,再叠加小溪,草肥草贫,甚至是野马群每个季节的去向,基本上就可以確定此处是哪里,该往何处去了。
    “谁说羊是你的,是老子的!!”
    几个骑著战马,穿著简易皮甲的草原汉子,將附近正在放牧的牧民围住,抽著马鞭就把羊往外头驱赶,牧羊人吹著隨身携带的號子,只是刚吹一口,马鞭就抽在了身上:
    “杂种,给老子跪下!!”
    弯刀就在头上,牧民藏起愤恨的目光,慌张的下马,忍著屈辱跪在了地上,刚一跪下,就引起了一阵戏謔般的嘲笑:
    “真是个杂种,说跪就跪,像只老鼠一样。”
    “老鼠都比它好,没准他还会吃屎。”
    “吃屎,来,餵他吃屎!!”
    本来服从跪下的牧民立即站起,拔出腰间的短刀:
    “腾格里的子孙不容被屈辱,死也不会。”
    几个羞辱他的汉子,脸色稍变,但很快就下定了决心,为首的一个直接催马上前,也不使什么花活,单纯加了马鞭,战马就像是离弦之箭一般,衝到了牧民面前,刀都还没有拿稳,就被撞出了几米开外。
    忍著疼痛爬起来的牧民,腰刚直,脑袋就没了,落在地上像个皮球一样,被四散的马蹄踢来踢去,像是个娱乐活动。
    只是这一幕却被不远处赶来的一队铁甲骑兵看在了眼里,为首的百长严安运见此当场挥动马鞭,直朝空气抽去:
    “一群贼痞,真坏我金山名声。”
    骂虽如此,但也只是如此,毕竟这群新徵召来的部落野人就是难管,若是动粗,恐怕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於这等事,也只有一一上报给少將军,等待他来决断。
    当一桩桩有关部落骑兵惹事,或是更加残酷的消息匯总於李元亨军帐內时,他此刻正在接待他的岳父格克宰桑。
    两人刚一见面时,格克就一口一个好女婿叫著,让相熟加起来不过十日的李元亨有些尷尬,只是碍於体面,只得跟著喊“岳父大人”,心里不知道有多彆扭。
    “好女婿,你父亲这次怎么这么大方,派了这么多人马,怕是要花不少钱吧。”
    格克这次也召集了不少附属部落的士兵,或是减免供奉,又或是给了些补偿,虽然不多,但也比得上好些年供奉收益,故而对於一次性召集两千多人金山府,格外的艷羡与不解,艷羡是羡慕真有钱,一次性能够拿出这么多兵器皮甲来武装,不解的是没必要为了准格尔,把自己都搭进去,像前些年那样意思意思得了,不就行了。
    “父亲做的主,我这个当儿子的,咋能反驳,估摸是念及汗王照拂旧情吧。”
    李元亨的解释直让格克耻笑,什么狗屁的旧情,准格尔王庭对於他们这些远在边陲的附属部落,一向都是不管的,若是管了,那基本就是詔令来打仗,好事哪里会想到他们,简直不把他们当人看。
    李元亨的话,格克自然是不相信的,只是作为一个老狐狸,他自然也不会揭穿,只是喝了口刚煮好的奶茶,道了一声好,不顾嘴烫:
    “这次来,是想和好女婿你合兵一处,共担患难。”
    “箭矢刀枪不长眼,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料。”
    李元亨低头瞧了眼还在冒著热气的奶茶,闻著直衝鼻息的茶香奶香,面色如水的回应:
    “不知岳父大人带了多少兵马??”
    “不多,四百。”
    格克说完这句话,场面一度冷了下来,李元亨眉眼跳动,接过僕人送来的毛巾,擦了擦手上的奶渣,不紧不慢的开口:
    “岳父大人有所不知,我还得去一趟伊犁城,实在是不同路啊!!”
    “伊犁,去那里干嘛,快要打仗了,莫非女婿你要去见见世面??”
    “非是世面,而是汗王听闻我金山府出兵三千,大为感动,后又听闻小婿去岁於科布多城大胜清狗,故而受召嘉奖。”
    “如此自然不胜荣幸,自当前往,非是不愿与岳父同行,实在是不同路啊!!”
    一句“不同路”,几乎把格克的算计全烧没了,更让他心底大骂当今的准格尔汗王是狗贼,他的好女婿,自己都还没有使唤上,这狗贼於千里之外就使唤得这般爽快,说让去就去,说让出兵就出兵,咋的自己就没有这么好的命呢??
    “是极,是极,女婿做了这大事,自然要受到汗王恩宠才是,且自去,我一个糟老头子,算个甚,四百人马对付那些个女真狗也是够用了,他们的箭还没有老头子我射的准呢,女婿且去,不用管我----”
    话虽如此,但是女婿二字少了个“好”,李元亨可是听的一清二楚,但面上却依旧热情,招来草原將士做舞,与这位岳父大人好好舞了个把时辰,这才告离。
    骑在马背上,抓著手中有关於草原兵的罪行,李元亨眼眸之下,寒光闪烁几下就消散了,对付这等不知道规矩的东西,非得恩威並施不可,单纯靠打,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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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艷阳高照,炙热如同火烤的太阳晒在这群被抓正著的倒霉蛋身上,为首者的脑袋,更是直接掛在了正面的树梢,所有人都看了个一清二楚。
    躁动声早就起来了,只是被那些披著灰甲骑乘高大战马的鹰师营骑士慑住,有几个想要带头异动的,还未开始,脑袋就被射穿,那种命不在己的感觉,直让人后背发凉,冷汗直流。
    太阳晒了又晒,人倒了一个又一个,直到一声“少將军到”的突厥语传来,所有人才有了些生机。
    躁动声再次传来,这次则不是不满,而是张望,二十步外,一个身著甲冑,肩头吞虎的短须將军,在一眾甲骑的护佑下了,来到了他们面前,刚一上前,一把宝刀就出了鞘,隨之而来的还有一声:
    “从今天以后,你们不再是部落的牧人,也不是什么奴隶,你们,你们的后代,都將是我鹰狼军的一员。”
    躁动声这次不是一点,而是几乎所有人,毕竟这可是件大事,如果他们加入了这个所谓的鹰狼军,也就意味著他们哪怕打完仗,也不再属於自己所在的部落,他们將成为弃人,失去部落的庇护,只能依靠眼前这个年轻男人,这是大多数人都无法接受的,更別说一群带头闹事,被抓了现行的傢伙。
    “我是桑西部的,我不同意----”
    “我是河渊部的,我也不答应!!”
    “我是----”
    隨著一个带头,几乎所有人都在反抗,声势一下子就大了起来,几乎盖过了一切,直到刀不耐烦,砍掉了最近的一个人,声势才稍稍下降了些,但依旧很大,毕竟没有人愿意待在一个不熟悉的新部落里,哪怕这个部落如此强大,但到底没有战胜熟悉所带来的安全感,以及家人带来的掣肘。
    牛皮做的马靴踩在温热的脑袋上,手中的刀依旧抓在身侧,刀的主人面对此起彼伏的不满,嘴角轻鬆带笑:
    “入军者,月银一两,有家室者,先发养家银三两----”
    此言一出,如同惊雷一般炸响,不满声虽然还有,但是和之前已经大为减少,毕竟这可是银子啊,草原的贫苦,是个人都知道,他们这些人能参与这场战爭,固然有徵召的压力所致,更多的还是可以合法的“打草谷”,毕竟留在部落,只怕一辈子也只能是个吃草根鸟雀的命,还不如出来赌一把。
    而现在眼前这位少將军所说的,那可就不一样了,一旦他们接受,那可就是从临时叫来充数当肉盾的杂牌军,一跃成为了有军餉拿到的正规军,这其中的差距,可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可以概括。
    只是人性就是如此,你越是说好,就越是不相信,沉寂还未多久,就再次闹起来了,这次是因为钱。
    目睹这一切的李元亨,眉宇间风采依旧淡定,心里却已经彻底把这群草原兵看扁了,只当他们是个去伊犁充门面,立杆子的装饰,所谓重用怕是还得再死一批人,流下一波血来。
    “撒银----”
    真可谓豪气干云天,几个大箱的银子,就这么撒在了地上,被太阳照耀的如同白花花的星辰,直让人躲不开眼。
    “我的,是我的----”
    “那是老子的,滚开----”
    人群乱了,但很快又安静下来,因为刀来了。
    “排队领银,登名造册,没有名字的,现场取名,按照隨机抽的姓氏来。”
    这场发银不仅出现在这群侥倖活过烈日的倒霉蛋身上,剩下的两千多人几乎都发了,只是几乎所有人都只拿了一两银子,余下的所谓每人三两的养家银,后被告知回去再给,美其名曰怕被所属部落贪污。
    实际上做的打算就是,你若是活下来,那自然没有话说,要钱给钱,要甲配甲,甚至还会纳入火枪队伍中,但若是死了,身上刚发的一两银子,自然也就回收了,左右都不吃亏。
    而对於李元亨来说,用一两银子稳定军心,更是为后续的齐民编户之策插了个眼,可比总数加起来也才两千多两银子的划算。
    若是中原的军队,怕是开拔银就不止一两,说心里话,还是草原兵便宜,除了作风散漫了些,游猎了些,其余的哪里都好,自带战马,吃的简单,生得游击精要,来去如风,劫掠如火。
    这也是为什么草原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草谷的一方,实在是战爭动员成本太低了,低到令人髮指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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