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第三天,法院门口的人比前两天更多了。这个案子的热度在持续发酵,社交平台上每天都在吵。有人骂赵宇是杀人犯,有人骂沈牧之是为坏人辩护的帮凶,也有人冷静地说“疑罪从无”。沈牧之没有看那些评论。他不在乎別人怎么看他。他在乎的是陪审团怎么看法庭上呈现的证据。他穿过人群,走进法院。
走廊里,郑远正在跟助手说话。看到沈牧之,他点了点头。
“沈律师,今天传侦查人员。”
“我知道。”
“昨天的法医证言,你觉得怎么样?”
“他说『记不清了』。陪审团听到了。”
“他说『记不清』,但他相信自己的检测结果是正確的。”
“相信不等於证据。”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走进法庭。
旁听席还是坐得满满当当。赵宇的母亲坐在第一排,念珠在手指间转得飞快。林薇的母亲也坐在第一排,手里还是那张照片。她今天换了一件黑色的衣服,更显憔悴。沈牧之坐到辩护席,把卷宗打开。今天要问的人是王建国,城东分局的刑警,负责赵宇电脑的扣押和送检。沈牧之在卷宗里看到过他的证言摘要。很短,只有几行字:“2025年3月16日,依法扣押被告人赵宇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扣押过程合法,有扣押清单为证。”沈牧之注意到,扣押清单上赵宇的签名日期是3月17日,不是扣押当天。为什么隔了一天?卷宗里没有解释。
周明走进来,全体起立。他敲了一下法槌。
“前两天,控方完成了对咖啡厅店员、林薇的朋友、网络安全专家、法医的询问。今天,继续法庭调查。公诉人,请传唤下一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王建国到庭。”
王建国从侧门走进来。他三十多岁,身材魁梧,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头髮很短。他走到证人席,坐下来,双手放在桌面上。他的手掌很大,指节粗壮。沈牧之看著他。这是一个在一线干了多年的刑警,见过不少案子,抓过不少人。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自己的程序。但沈牧之要让他回忆——不是回忆破了多少案子,而是回忆“忘了”什么。
周明看著王建国。“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王建国点了点头。“我明白。”
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
“王建国,你在哪个单位工作?”
“城东分局刑侦大队。”
“你从警多少年?”
“十二年。”
“你参与过赵宇电脑的扣押和送检工作吗?”
“参与过。我是主要负责人。”
“请你向法庭介绍一下扣押的过程。”
王建国坐直了身体。“2025年3月16日上午,我和同事持搜查证前往被告人赵宇的住处。在他的臥室里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依法对该电脑进行了扣押。我向赵宇出示了扣押清单,让他签字。赵宇拒绝签字。我没有强迫他。我把电脑带回了分局。”
“扣押清单上为什么有赵宇的签名?”
“第二天,我再次去看守所,让赵宇补签。他这次签了。”
郑远点了点头。“扣押过程合法吗?”
“合法。有搜查证,有扣押清单,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为证。”
“你確定?”
“確定。”
郑远回到公诉席。“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没有拿笔记本,没有拿卷宗。他看著王建国的眼睛。
“王警官,你好。”
“你好。”
“你从事刑侦工作十二年,应该很熟悉扣押程序。”
“熟悉。”
“扣押程序规定,扣押物品时应噹噹场製作扣押清单,让当事人签字確认。对不对?”
“对。”
“你让赵宇当场签字了吗?”
“他不签。他拒绝签字。”
“你不可以强迫他签。但你可以让他写明拒绝签字的理由。你让他写了吗?”
王建国的手动了一下。“没有。”
“为什么?”
“当时……忘了。”
沈牧之看著陪审团。又忘了。网络安全专家忘了做哈希值。法医忘了记残留物的位置。侦查人员忘了让当事人写拒绝签字的理由。他转回头,看著王建国。
“电脑被扣押后,放在哪里?”
“在分局的证物室。锁在柜子里。”
“谁有权进入证物室?”
“有权限的侦查人员。”
“你確定没有人碰过赵宇的电脑?”
“確定。证物室有监控。”
“监控录像保存了吗?”
“保存了。”
“你看了监控吗?”
“我……没有。但我相信没有人碰。”
“你相信。但你不能確定。对不对?”
王建国沉默了一会儿。“对。”
沈牧之点了点头。“电脑在证物室放了一夜,第二天你才送到网安支队。这一夜之间,有没有人可能打开柜子,修改电脑里的数据?”
“不可能。柜子只有我有钥匙。”
“你的钥匙有没有离开过你?”
“没有。”
“你確定?”
“確定。”
“你睡觉的时候,钥匙在哪?”
王建国愣了一下。“在……在裤子口袋里。”
“你有没有可能睡著的时候,別人拿走了钥匙?”
“不可能。我睡得很轻。”
“你確定?你是睡著了,还是醒著?”
王建国没有回答。
沈牧之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检方说证据链是完整的。但你们听到了。扣押清单不是当场签的。拒绝签字的理由没有记录。电脑在证物室放了一夜。没有人看过监控录像。钥匙在裤子口袋里——但王警官睡著了。他不能確定没有人动过钥匙。”
他转回身,看著王建国。
“王警官,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王建国抬起头。“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可以证明扣押过程是合法的。视频是连续的,没有被剪辑过。”
“视频是从什么角度拍的?”
“从胸前的角度。”
“视频拍到你让赵宇签字了吗?”
“拍到了。”
“拍到他拒绝签字了吗?”
“拍到了。”
“拍到他写拒绝签字的理由了吗?”
王建国低下头。“没有。他没有写。”
“你也没有提醒他写。对不对?”
“对。”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对证人进行补充询问。”
“可以。”
郑远走到证人席前。“王建国,虽然扣押清单不是当场签的,但赵宇第二天补签了。他签了字,说明他认可扣押物品。对不对?”
“对。他签了。”
“你刚才说,柜子只有你有钥匙。你有没有把钥匙借给別人?”
“没有。”
“你有没有把钥匙弄丟过?”
“没有。”
“你有没有可能被人偷走钥匙?”
“没有。”
“你確定?”
“確定。”
郑远转过身,看著陪审团。“证据链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记录。扣押有搜查证,有执法记录仪视频。电脑放在证物室,锁在柜子里。钥匙只有王警官一个人有。没有人碰过赵宇的电脑。证据是完整的。”
他回到公诉席。沈牧之没有站起来。他知道,再问也问不出更多。王建国已经承认了“忘了”。至於钥匙有没有被人动过,谁也不知道。但陪审团会想——可能被人动过。可能就够了。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
“上午的庭审到此结束。下午两点,继续开庭。公诉人,下午的证人是谁?”
“辩方的证人。沈律师,你准备好了吗?”
沈牧之站起来。“准备好了。辩方申请传唤赵宇的同事张伟。”
周明点了点头。“下午两点。休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旁听席上的人开始议论。沈牧之收拾卷宗。赵宇被法警带走。他走过沈牧之身边,停了一下。
“沈律师,张伟是我同事。他会帮我说话吗?”
“他会说实话。”
“说实话就够了?”
“够了。”
赵宇点了点头,被带走了。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你今天的问题够刁钻的。钥匙在裤子口袋里,你问他有没有可能被人偷走。”
“他睡著了。睡著了就不能確定。”
“你是在让陪审团想像一个不存在的小偷。”
“我只是让他们看到可能性。”
郑远摇了摇头。“你这种人,不应该当律师。你应该当魔术师。”
“魔术师是骗人的。我只是让人看见。”
郑远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没有去吃饭,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开。下午要问张伟。张伟是赵宇的同事,同一个项目组的。沈牧之要让张伟说出赵宇在公司的样子——安静、专注、不吵架。还要让他说出赵宇在开发推理游戏的事。不是帮赵宇开脱,是让陪审团看到另一个角度的赵宇。不是凶手,是程式设计师。不是杀人犯,是游戏设计师。
他发动了车子,开去法院旁边的那家小饭馆。他要了一碗麵,吃了几口,放下筷子。吃不下。他付了钱,走出饭馆。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他站在街边,看著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人看他。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在辩护一个被指控杀人的人的普通人。
他走进法院,坐在辩护席上。旁听席慢慢坐满了。下午两点,周明走进来。
“下午的庭审现在开始。辩护人,请传唤你的第一位证人。”
沈牧之站起来。“传证人张伟到庭。”
张伟从侧门走进来。他二十多岁,戴著眼镜,穿著一件格子衬衫。他看起来很紧张,走到证人席的时候差点绊了一下。他坐下来,双手放在膝盖上,不敢看旁听席。沈牧之走到他面前。
“张伟,你在哪里工作?”
“星火互动。我跟赵宇是同事。”
“你们在同一个项目组吗?”
“是的。我们在开发一款推理游戏,叫《证据》。”
“你在项目中负责什么?”
“策划。我写剧情。”
“赵宇负责什么?”
“主程。他也参与剧情討论。”
“赵宇在公司的表现怎么样?”
“很好。他技术很强,做事认真。从来不跟人吵架。”
“他有没有暴力倾向?”
“没有。他脾气很好。別人骂他,他都不还嘴。”
沈牧之点了点头。“你们开发的游戏《证据》,里面有一个案件,凶手用氰化物杀人?”
“有。这个案件是我写的。赵宇提供了毒药的资料。”
“他为什么提供毒药的资料?”
“因为他查过。为了游戏的真实性,他查了很多毒药的特性。氰化物、砷、马钱子碱。他都查过。”
“他查这些资料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他不对劲?”
“没有。他就是做研究。”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
“张伟,你说赵宇查毒药是为了游戏。你怎么知道他查毒药不是为了杀人?”
“他……他不是那种人。”
“你相信他的为人,但你没有证据,对不对?”
“对。”
“你说他脾气好,不跟人吵架。但脾气好的人也会杀人。对不对?”
“也许。但我还是觉得不可能。”
“你觉得不可能。但你觉得代替不了证据。对不对?”
“对。”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没有再站起来。张伟已经说出了重点:赵宇查毒药是为了游戏。郑远的交叉询问没有推翻这一点。陪审团会听到两个版本。他们选哪个?沈牧之不知道。但他让张伟说出了“他查资料是为了游戏”。这个事实,在陪审团心里,会跟“他可能是在准备杀人”打架。打到最后,可能就是合理怀疑。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明天上午九点,继续开庭。辩护人,明天传哪位证人?”
“赵宇的母亲,还有赵宇本人。”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议论。让被告人本人作证,风险很大。检方会用尽一切手段攻击他的 credibility。但沈牧之没有选择。赵宇是唯一能解释那些证据的人。他不说话,陪审团只能听到检方的声音。
“明天上午九点。退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赵宇被法警带走。他走过沈牧之身边,看了一眼。沈牧之点了点头。赵宇走了。
沈牧之收拾卷宗,装进包里。他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赵宇的母亲走过来。
“沈律师,我明天要作证?”
“是的。”
“我怕我说不好。”
“你说实话就行。”
“我说实话。我儿子没杀人。”
沈牧之看著她。“你的任务不是说他没杀人。你的任务是告诉陪审团,他说『你会后悔的』是林薇说的,不是他说的。”
赵宇的母亲低下头。“我会说的。”
她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明天是关键。赵宇的母亲作证,然后是赵宇本人。赵宇上证人席,郑远会质问他。沈牧之预测了郑远的问题:“你为什么要买毒药?”“你为什么要搜索氰化物?”“你为什么要威胁林薇?”“你有没有杀人?”赵宇必须冷静,不能慌。慌了就输了。
沈牧之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准备。他要模擬郑远的交叉询问。他一个一个地列出问题,想像赵宇的回答。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要回答多余的话。只说『是』或『不是』。不要解释。解释就是掩饰。”
第一百三十章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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