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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 第135章 麻辣兔脑壳2

第135章 麻辣兔脑壳2

    吃完兔舌,就来到重点部位了——腮帮子。
    这块肉是整个兔头中黎安安最喜欢的一个地方,无他,肉多又好吃!
    如果兔脑壳上选最有代表性的一块儿肉,那她觉得脸颊肉肯定高票当选。
    细嫩又紧实,嗦的时候能感觉到肉是丝丝缕缕的,香料的味道完美渗透进了每一丝肉里,再加上红油的麻辣……
    辣中带甜,麻后有香,鲜香四溢,绝了!
    而且这块肉最容易下口,新手友好,只有一片平平的骨头,形状有点像买夏威夷果附赠的那个开果器。
    捏着一角,就可以体会大口嗦肉的快乐了,这是整个兔脑壳上肉最多的一个地方,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下个店了,剩下的肉都得从骨头缝里硬找,只有这块肉最善良,好吃又好嗦。
    一块儿不大的骨头,黎安安翻来覆去地啃,确保上面没有一点肉丝残留,才开始下一步。
    不过脸颊肉的这块骨头也不能扔,一会儿还有用。
    下一步吃的这个地方,黎安安其实不是很懂这块肉为啥存在,每次吃的时候她都忍不住舔一下自己的上颚,一排骨头啊,也没有肉啊,但是兔子的上颚就有。
    这片肉……对,要用片来形容,它紧紧地贴在上颚的骨头上,吃的时候要直接上手从一头轻轻撕下来才行。
    但凡动作粗鲁一点,没有完整地把这片肉撕下来,那下面的动作就很狼狈了,需要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抠那个肉,抠得乱七八糟的才算能全都吃到嘴里。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人家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兔天堂”。
    中国人,就是会起名。
    这片肉,虽少,但是浓缩就是精华。
    质地紧实又鲜嫩,兼具韧性与脆感,吃起来好吃又有趣。
    而且必须在吃第一口的时候就细细品味它的独特口感和味道,因为……没有第二口了。
    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没事儿,下个兔头还有“天堂”,她有8个“兔天堂”!
    接下来吃的这个地方,很多人不敢尝试,黎安安倒还好。
    兔眼睛,她不至于害怕但是也不会去细品,反正每次遇到就囫囵吞枣地吃。
    这时候,就可以把刚刚放在一旁的那块“开果器”骨头拿过来了,用兔兔的骨头抠兔兔的眼珠子,煮豆燃豆萁。
    噫——这才叫骨肉相残。
    不过还真别说,贼好用,一挖就出来。
    听爱吃这个地方的人说兔眼睛“脆里含汁”,不过她每次吃得都不是很认真,倒是没吃出来。
    吃完眼睛,基本也就代表着整个兔脑壳看起来就没剩啥肉了。
    但是,只是看起来而已哦,因为掀开它的头盖骨,还有一个重量级选手——脑花。
    用手顺着菜刀剁出来的那条缝儿,小心地掀开两侧的骨头,注意动作要轻一点,不要碰到里面的东西。
    兔脑花易碎又好吃,完整的兔脑花就像被切成两块的鸡心。
    不大一个,但是软糯又香醇,拿着脑花勾一下盘子里的红油再放入口中——
    唔——
    太少了!
    还没等慢慢品味呢,就没了!
    但是味道绝对没得说,卤料早就经过骨缝渗进了脑花里,再加上刚刚蘸的红油,吃起来又麻又辣,但又不会掩盖脑花本身的香。
    口感就是大多数动物脑花的那种绵密,但是因为足够小,所以足够入味。
    像是猪脑,有时候处理不好就能尝出一点腥味,但是兔脑花是绝对没有的,它有脑花的全部优点,又因为烹饪方式规避掉了仅有的那个缺点,简直是完美无缺。
    黎安安觉得腮帮子肉第一,脑花第二,整个兔脑壳点睛之笔的两个地方。
    吃完脑花,就没得吃了?
    不,还能嗦骨头,骨头缝里都藏着味道呢,每块儿骨头都不能放过!
    吃到这,其实已经有点辣了,黎安安一边嘶哈嘶哈地深呼吸,一边嗦着手里的骨头,时不时再嗦两下自己的手指头。
    形象?不存在的,在兔脑壳面前要什么形象,只要亲亲就够啦。
    话说,吃完一个麻辣兔头需要和它亲吻上无数次,想不爱上它……太难了。
    怪不得“啃兔儿脑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亲吻。
    贴切,真他爹的贴切。
    黎安安这边已经吃完了一个兔脑壳,对面那个还在掀天灵盖儿。
    骨头让他掰得乱七八糟的,里面的脑花紧紧地贴着内壁,一抠一掉渣儿,袁小四已经放弃把它完整取出来了,开始使用“一指禅”,剜出来一点舔下手指,剜出来一点吃一点。
    ……
    看起来都没有小石头聪明。
    傻大馋小子。
    不过,不管再怎么难,最后还是都吃到嘴里了。
    黎安安赶紧教了他一点吃兔脑壳的技巧,原本她以为这玩意儿是吃货的本能,没想到还得传授。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袁小四嗦了嗦手指,“好吃。你还说呢,我要是不回来,都吃不着。”
    ……
    黎安安伸出油汪汪的手,“还我两个,我刚才放错了,多放了俩兔头。”
    袁小四听了,嘿嘿一笑,转移话题,“这兔头是真好吃,就是骨头太硬了,而且肉太少,嗦两口就没了。”
    不过嗦的时候还挺有意思,上面的辣椒花生碎都特别好吃,吸那个骨头缝,还能吸到汤汁。
    咋说呢,肉少但意外的不错。
    “那你觉得鸡头鸭头和兔头,哪个最好吃?”
    袁小四45角朝天看了一会儿,很是纠结了一番,才说:“首先排除鸡头,鸭头和兔头的话,要是都是你做的,其实我觉得都好吃。选不出来,并列第一吧。”
    黎安安听了,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他俩果然是口味一致的饭搭子。
    要是让黎安安选的话,差不多就是兔头大于鸭头大于鸡头。
    鸡头太软了,它吃起来没有人与骨头之间的互动,那种拉扯感和征服感,就是我一定要搞定你的那种浓烈的兴趣。
    而且它的骨头太碎,吃它的时候更多的是为
    了那个味道,而不是啃骨头的乐趣。
    但是兔头就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肉也很好吃,麻辣鲜香,味道一点都不简单,但是最吸引人的是嗦它的时候的那种乐趣,啃的就是骨头缝里那些犄角旮旯的肉,嗦半天也没见能吃到多少肉,但就是让人十分上头。
    一切难征服的肉都会让它本就不平凡的味道变得更加可贵,比如兔头,比如鸭脖,又比如小龙虾。
    而鸭头就在于鸡头和兔头之间了,肉多骨头也硬,不过因为容易得到,暂且把它排在兔脑壳后面。
    所以说啊,有时候人对食物的态度也挺奇妙的,就跟对待恋人差不多。
    独特性,征服欲,外在,内在,互动性,趣味性……
    因为以为就自己吃,黎安安特意做得辣了点儿。
    所以,就听桌上的两个人,你嘶哈一声,我嘶哈一声,再嗦嗦手指。
    是辣,但是吃的时候又下意识地会用手里的骨头或肉勾一下盆底的辣椒,让肉或者骨头沾上满满的辣椒和芝麻,放嘴里嗦一口,再继续被辣得面红耳赤眼泪汪汪。
    过瘾!
    陈大娘看着两个孩子的样子都不知道说啥好了,搞不懂,起身去给两人倒了杯水。
    “谢谢大娘,大娘再给我拿个吸管插里吧。”举着自己染得红通通的手,示意她应该没有手举杯喝水了。
    不想用油乎乎的手碰杯子。
    陈大娘看了,叹了口气,轻拍了一下黎安安的头,转身又去取吸管。
    “娘,给我拿点纸,擤鼻涕,快点——我鼻涕要留下来了,控制不住了!”
    陈大娘赶紧又去拿纸,放在袁小四旁边,然后敲了几下狠的。
    “没事儿,我头硬。”
    两个人吃完,剩的那些红油也都没扔,等晚上还可以拌面,蘸馒头吃。
    晚上就吃卤面条啦,啥都不浪费。
    等丫丫回来的时候,只能闻到卤料的味道,兔脑壳?早就被处理干净了,毛都没剩。
    *
    接下来几天,也没人再拽着她干活了,终于可以好好织毛衣了。
    黎安安准备了长长短短粗细也不同的好几种毛衣针,不说织得怎么样,反正装备齐全。
    不过其实她手法还行,也不知道是不是女人总会在某个阶段觉醒对针织的兴趣。
    她记得大概是高中的时候,忽然就流行起了织围巾,班级里女生人手两个毛衣针加n个毛线球。
    明明网上或者学校对面就有卖的,还花样繁多,但是就不买,就自己织。
    胆子小又乖的就下课织,胆子大的上课也织,老师在上头讲,下面的人抬头看着老师讲课,然后手放在桌膛里偷偷织,时不时再低头看一下针走得对不对,不对赶紧拆。
    一到下课,半个教室的人都在织围巾,画面温馨又诡异。
    她记得当时她们班里织得最好的还不是女生,是一个手很巧的男孩子,什么平针反针、交叉针,麦穗针,人家啥都会。
    秒杀班级里一众女生,但也因此被男性同胞扫地出门。
    黎安安那时候也随大溜儿下课织围巾,因为是给师父的,也不敢拿回家,就在学校偷偷织。
    不知道哪儿传出来的话,说是冬天一定要给父母或恋人织一条围巾,代表了爱。
    现在想来,真的很像卖毛线的一次成功营销,但是当时的黎安安深信不疑。
    第一次接触,也不会,毛线也不会挑,但是都说织的第一条围巾才最能代表心意。
    所以也没给她试手的机会,第一条被返工无数次,但磕磕绊绊总算织完了的围巾终于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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