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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男人专一,总喜欢十八岁的

    “不然呢?”曹魏达笑了笑,那笑容里充满了笑意,那叫一个真诚。
    “你想动我的女人,我总得表达些態度出来,我特意请佐藤大队长审了你一夜,鞭子、烙铁都用上了,可我觉得还不够。”
    他指了指头顶的烈日:“这日头好,阳光浴很充足,晒得舒服吧,我让你多晒半个小时,就是想让你好好想想,你做错了什么。”
    袁国璽浑身冰凉,比挨了烙铁还疼。
    他终於明白,曹魏达早到的这半个小时,根本不是什么等时辰,就是单纯的为了折磨他!
    让他在烈日下暴晒,看著自己一步步走向死亡,感受那种绝望和恐惧......他是要杀人诛心!!
    他使劲耸动了两下喉结,张著乾裂的嘴唇看著曹魏达:“曹署长,按理说,咱们之前也没什么深仇大恨。”
    “这次的事情是我不对,我脑子一时间抽了,才会生出这样的想法.....”
    “只要你能饶了我,我给你跪下磕头!”
    “而且我有钱,我可以给你钱,多少都行!”
    “还有....还有天津的码头,我也都给你,只求你能饶了我一回!”
    “不好意思,不行。”曹魏达冷漠地回道。
    真要说起来,若他开口的话,佐藤英智说不定还真会卖个面子饶了袁国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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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袁国璽之所以被抓,完全是因为想要对曹魏达的女人动手。
    若曹魏达自己这个苦主都不追究了,佐藤英智自然更无所谓了。
    可是,曹魏达又怎么会失了智的放了袁国璽?
    放了袁国璽,无异於放虎归山,只会后患无穷。
    相较於些许钱財,他自然是更想要袁国璽的命!
    “呵......曹魏达,你个臭丘八!!”眼见曹魏达没有丝毫放过他的意思,袁国璽也知道这个奢望不可能实现了。
    “只有这些话吗?”曹魏达冷漠的看著他:“若这就是你的全部遗言,那你就可以准备去死了!”
    袁国璽深吸口气,隨即挺直胸膛,大声道:“来吧!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就你还好汉?”曹魏达嗤笑出声,招手让摁住袁国璽的宪兵將背著的三八大盖给他,挥手让宪兵退远一些。
    『咔嚓~』
    子弹上膛,被晒得发烫的枪口抵在袁国璽的后脑上,语气讥讽道:
    “十八年后又一条好汉?快別做梦了,就你做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真要有阴曹地府,就你这样的,能投畜生道都算阎王爷眼神坏了。”
    袁国璽脸色铁青,“你放.....”
    『砰!』
    枪声划破了燥热的空气,惊飞了树上的知了,惊散了围著袁国璽的苍蝇,同时也將袁国璽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袁国璽的身体猛地一僵,额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血洞,鲜血和脑浆混著流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黄土。
    他瞪著眼睛,脸上还残留著死前的狰狞表情,彻底停留在了这一刻。
    曹魏达兀自不放心,亦或者是泄愤,再次拉动枪栓,对著他的脑袋再次开了一枪。
    那股狠劲儿,多少带著点私人恩怨。
    確保连诈尸都没可能后,这才放下枪,看都没再看地上的尸体一眼,转身走向轿车。
    阳光依旧毒辣,黄土上的血跡很快就被晒得发乾,和那些发黑的鞭痕一样,成了这刑场上又一道印记。
    “收工!咱们回去!”
    曹魏达心情相当不错的坐进车里,收尸的活儿,自然有人会处理。
    相较於第一次杀人时候会有不適感,如今他的手上也算得上沾满了血腥,根本没有什么感觉。
    更何况,还是杀一头猪狗不如的畜生,就更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了。
    听到命令的司机发动车子,轿车捲起一阵黄土,朝著北平城的方向驶去。
    曹魏达回头看了刑场上的尸体一眼,此时的尸体旁边,一群重新围上来的苍蝇,在烈日下嗡嗡作响。
    “.......”
    之前计划的搬家计划不变,下午太阳要落山的时候,芝麻胡同曹魏达的府邸就开始了大搬迁。
    这边的动静闹的不小,自然瞒不过別人。
    这不,斜对门的严家家主严振声就循声走了过来,脸上噙著笑,稽首道:
    “呦,曹爷,您这是要搬家啊?”
    曹魏达笑呵呵的回应著:“可不是吗,之前帮了白家白老板一个小忙,就把胭脂胡同的一处閒置的三进宅子送给了我,放著也是浪费,正好,家里的女人多了,住著多少有些拥挤,所以就准备搬到那去,也能宽敞些。”
    严振声乐呵呵的笑著,心里却开始反酸水。
    就住在斜对门,曹魏达家的情况他自然是了解的。
    五个姨太太,加上一个娃娃亲,一个个那叫一个美艷动人、国色天香。
    这种左拥右抱的生活,作为男人,他又怎么会不羡慕呢?
    再想想自己,家里就一婆娘。
    都说男人至死是少年,且极其专一,总喜欢十八岁的。
    作为男人,严振声自然也不例外,看到年轻漂亮的妹子,他又不是圣人,怎么可能不动心?
    他也想娶个年轻貌美的!
    可惜啊,他家婆娘林翠卿是个善妒的,性格泼辣,持家有道。
    都说眼不见为净,看到斜对门的邻居曹魏达过得风生水起,他自然也起了心思。
    不过很可惜,他旁敲侧击的试探了一番,然后就遭到了林翠卿的横眉冷对,都不用等他表明心意,就直接一个大逼兜扇在他的脸上,把他扇的五天脸上都没敢出门。
    “您说的是胭脂胡同十七號那院子吧?”严振声脸上闪烁著羡慕:“三进的宅子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那可是稀缺资源!”
    “要不还得是白家呢,果真是家大业大,就那一处宅子,我严振声卖一辈子酱萝卜、酱咸菜,都挣不下来啊!”
    他现在住的是二进四合院,跟曹魏达现在住的一样,不过比曹魏达这个宅子好的是,他那院子有个跨院。
    不过,二进的终归是二进的,
    跟胭脂胡同十七號的三进带跨院的可就差了不少了,
    他自谦买不起,倒也不是真买不起,不过,若是真买了,手里的资金也就拮据了。
    他还得將钱投入沁坊居的周转和扩產,他一向认为,钱能生钱,比囤不动產更划算。
    而且,好地段的三进四合院,真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
    “哈哈哈~~不过是换个住处罢了。”他说的,曹魏达自然不会真的当真。
    电视剧里严振声说的一句话非常不错:打起仗来,谁都离不开咸菜!
    越是兵荒马乱,咸菜的需求量就越高,因为成本低、运输方便、能长期保存、就饭下饭!
    就说战爭前和战爭后吧,据曹魏达所知,在打仗之后到小鬼子占领了北平这几年,沁坊居的生意比以前可是好了不少。
    要不然,严振声又怎么会想著把生意扩张呢。
    “换住处?您这叫换住处?”严振声面色古怪:“您这说的隨便的换个住处,我严振声这辈子都不知道有没有那个命住进去呢。”
    他可是看过那宅子的,从外面就看得出其磅礴的气势,就这,怎么也算不得『只是换个住处』这几个字吧?
    “严老板过谦了,以您家沁坊居咸菜的口碑,日后定然蒸蒸日上。”
    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就是吧,別太贪心了,往往你想多挣点钱,別人却已经盯上了你!』
    原著里,严振声就是被利益熏红了眼,价格都已经上涨两倍了,还不知足,还想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再涨一成。
    然后,就被人教会了什么叫本本分分做生意,沁坊居的咸菜都被国党的士兵拉走了,只留下一张钱款,说是战爭结束后可以凭钱款去司令部要钱。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要不是最后识时务者为俊杰,要命不要钱了,指不定就得被人家在司令部里一枪崩了。
    “借您吉言,借您吉言了!”严振声乐呵呵地拱手道谢,隨后又嘆道:
    “不过曹爷您还真別说,跟您也有段时间的邻居了,您这一走啊,我还真捨不得。”
    曹魏达挑了挑眉,诧异地看著他:『严老板这话什么意思?』
    “您是不知道啊曹爷。”严振声说:“您在芝麻胡同住著,我们心里都踏实。”
    “以前总有地痞无赖、醉汉什么的在附近晃荡,跟狗皮膏药一样。”
    “可自打您在这儿住下之后,您只要露个面,那些人就立马夹著尾巴跑了。”
    “您今儿要走了,我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到底是不是这个原因,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曹魏达听得好笑,只当三分真去听,顺著他的话说:“严老板放心,胭脂胡同距离这里並不远,都一样。”
    “那可真的不一样。”严振声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以前您住在我家斜对门,我端著碗在对面都能碰到您,您这一搬家,往后想见您一面,不得提前三天递帖子啊。”
    一阵轻盈的笑声响起,曹魏达转头望去,就见几个姨太太走了出来,此时的她们捂嘴轻笑,显然是听到了刚刚的话。
    茹秋兰是个嘴快的,娇笑道:“严老板太客气了,我们家老爷常说,邻里情分最金贵,哪能忘了旧邻呢。”
    曹魏达暗暗发笑,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不过他倒也没有反驳,真要说出反驳的话,岂不是拆自己女人的台,还把场面搞的僵硬?
    严振声是个脑子活泛的,一听此话,立马顺杆子爬,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还是夫人会说话,您瞧我,今儿听说您家乔迁,仓促的很,也没备上厚礼,回头我备上厚礼,再让家里燉一锅酱肘子,炸一盘焦圈,再打二斤地道的二锅头,一併给您到新宅里温酒暖房!也算我严振声的一点心意!”
    他说著,又凑上前,半开玩笑的说道:
    “曹爷,我可跟您说好了,您往后在胭脂胡同当大宅主人,可別就此忘了芝麻胡同的穷邻居。”
    “哪天我严振声遇上麻烦,您可还得照拂我这酱菜小老板!”
    就你还是穷邻居?
    那什么样才叫不穷啊?
    曹魏达看著这位的热心,嘴角笑意深了几分点头算是答应下来:“想忘也忘不了啊,你家的咸菜可是很和我胃口的。”
    严振声立马乐开了花,“得嘞,有您这句话,我酱菜馆说不定能再开一百年!”
    “今天是您乔迁大事,肯定很忙,我就不打扰了,回头好酒好菜和礼物立马送到!”
    又拱了拱手后,转身告辞,嘴里还小声嘀咕:“嘖嘖,三进带跨院,还是在芝麻胡同的宅子......白七爷也是真够大方的,曹爷好福气....”
    曹魏达望著他的背影,忍不住笑了笑,转身让搬运的歪脖子们和小耳朵带来的兄弟们加快进程。
    虽然胭脂胡同十七號距离这里不算远,但他们要搬的东西可不少。
    今儿晚上他还想著在新宅子里住呢,可得赶紧了,要是耽搁到宵禁可就不好了。
    新宅子里,曹魏达正站在庭院里指挥著,小耳朵这时候从门外走了进来:
    “曹大哥,大件物件都搬得差不多了,还有,刚刚在您没来的时候,白七爷派人送来了一套紫檀桌椅,已经摆在正厅,要不要挪正?”
    “哦?白老板送来了乔迁礼物?”曹魏达轻笑道:“这宅子都是他送的,如今还这么客气的送了套紫檀木,也太客气了。”
    “你让人仔细些,別磕了碰了,白老板的心意,不能怠慢了。”
    他心里感慨,要不说是大户人家呢,看看人家送的礼物,一套紫檀桌椅!
    紫檀木自元代开始,价格就一直居高不下,哪怕是最普通的,一套紫檀木桌椅也得1400大洋。
    以白景琦一贯的土豪个性,就算没看到实物,这套桌椅怎么也不可能是普通款的。
    估摸著,应该是清代老料製作,那价格就要上万大洋上下了!
    话音刚落,胡同口又传来一阵喧闹,紧接著,就见严振声手里拿著个礼盒,带著两个伙计,满头大汗的抬著一个食盒,拎著一坛酒,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刚进门就高声笑道:
    “曹爷,我可没食言,前来给您送乔迁之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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