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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章 佛兰克

    第480章 佛兰克
    aa287次航班。
    埃里克依然习惯性坐在靠窗的位置,只是这位置位於飞机尾部。
    有相关机构曾分析过35年的航空事故数据,涵盖不同机型、不同事故类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飞机后部座位的生存率是最高的,其次是中部座位。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省略多余步骤,让他从尾部开始搜查到前部。
    之前的飞机炸弹,算是给他带来了一种ptsd。
    倒也不是会做噩梦的ptsd,而是他再也无法像普通人那样,把登机这件事当作理所当然。
    舷窗外,里奇蒙的地勤车还在忙碌,行李车拖著最后一批箱子离开。
    看完最后一个乘客走过去,埃里克收回目光,从脚边的包里抽出一本书。
    还是老样子。
    用空余的时间,去学习,然后未来切片研究自己。
    《基因的分子生物学》这本书比之前的那本《人体生理学》更加厚,封面印著双螺旋结构的图案,dna链缠绕上升,像某种古老的图腾。
    之前他连细胞的基本结构都没搞懂,看这本书就像看天书。
    但现在不一样了。
    《人体生理学》啃完了,《分子细胞生物学》也啃了一半,曾经陌生的术语,转录、
    翻译、密码子、启动子在他脑子里都已经有了具体的含义。
    现在他能闭著眼睛画出细胞的结构图,能说清楚每个细胞器的功能,能把代谢通路从头到尾捋一遍。
    想到这,埃里克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毕竟从陌生再到现在这种地步,他消耗的时间跨度还不到一个月。
    而对於一个普通人来说,一个月啃光一本这样的书,估计都很难。
    他都还记得前世看书是什么感觉,一段话要读两三遍,遇到不懂的词要停下来查,看完一章前面的已经忘了大半。
    这是正常的阅读速度,正常人的阅读速度。
    现在....他翻一页的时间,够普通人看一段时间。
    当然,埃里克也知道是因为什么。
    这大概是系统强化之后,智商、精神、记忆力、理解能力这些东西都被一起拔高,高到什么程度他还没摸到底。
    以前记不住的东西,现在看一眼就行,以前需要反覆思考的问题,现在脑子里自动就有答案。
    这种感觉自然很奇怪,像是一直在泥地里走路,突然踩上了柏油路。
    飞机还在滑行。
    埃里克翻开《基因的分子生物学》,从折角的那一页开始看。
    第十二章:dna的复製与修復。
    这里面说,人体细胞每天都会发生成千上万次dna损伤,紫外线、自由基、化学物质、复製错误这些东西隨时在攻击我们的基因。
    但细胞有修復机制。
    一套精密的蛋白质系统在不停巡逻,发现损伤就立刻修復。
    埃里克一页一页往下翻。
    碱基切除修復、核苷酸切除修復、错配修復、双链断裂修復。
    每一种修復机制都有详细的图解,复杂的蛋白质复合物在图上被標成不同的顏色,一步步演示修復的过程....
    “呃?”
    就在埃里克投入知识的海洋时,邻座的人看了他一眼,满眼诧异。
    埃里克余光察觉到,但没有抬头。
    坐在他邻座的是穿著一身休閒装的中老年男人,大概五十来岁,也许是四十多。
    很难说,顶著一头令人侧目的光头,颳得很乾净,头皮泛著淡淡的光泽。
    脸上有风霜的痕跡,但眼睛很亮,亮得不像本身年纪该有的浑浊,带著一种阅尽世事后的平静。
    手搭在小桌板上,手指粗大,骨节分明,指腹上有老茧。
    很明显又是个有故事的人,但埃里克懒得理会,如今的他没空,也没空和谁有什么牵扯。
    他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好在对方也没打扰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光头男人又看了他一眼,这一次,目光在书上停留得更久了一点。
    《基因的分子生物学》?一个年轻人,在看这种书?
    光头男人挑了挑眉。
    他见过很多人看书,但没人会看这种晦涩深奥、看一眼就让人头疼的书。
    光头男人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那本翻烂了的平装小说,又看了一眼埃里克手里那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书,嘴角咧了咧。
    他不是那种会主动跟陌生人搭话的人,干了大半辈子,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闭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一个字都別说。
    这是活下来的规矩。
    但是....这个年轻人真是让人好奇。
    二十出头的年纪,除了看这种书的反差一幕,上机时也没閒著,不仅看人,还看行李,看座位底下,看紧急出口的方向、灭火器的位置,看乘务员站著的地方。
    他自然知道这种做派,在圈子里,这叫进场扫描,进任何地方先看出口,先看潜在威胁,先看能用的东西在哪。
    这不该是一个看《基因的分子生物学》的年轻人该有的做派。
    看到年轻人开始合起手中的书,他才搭话道:“嘿...
    ”
    埃里克抬起头,看向光头男人。
    光头男人指了指他手里的书笑道:“这玩意儿,看著不累吗?”
    埃里克挑眉道:“还行。”
    闻言,光头男人笑道:“我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见有人用还行来形容这种书。”
    说著,他把手里那本破小说举起来晃了晃:“我这本美警生存实录看了三遍了,每遍都觉得跟新的一样,因为人老了,记性不行了。
    但你这本,我看一眼就头疼,上次头疼还是三十年前,在某个地方被人敲了一棍子。”
    埃里克笑道:“那你现在头疼吗?”
    光头男人愣了一下,然后笑出声:“不疼,就是好奇你学这个干嘛?想当医生?做研究?”
    埃里克瞥了眼腕錶,確认快到洛杉磯了,一边把书收好,一边隨口回应道。
    “算是想弄懂一些事。”
    光头男人挑了挑眉,好奇道:“你想弄懂什么事?”
    埃里克只是笑笑,没回答,总不能说要切片研究自己。
    光头男人也不追问,点点头:“我年轻的时候也有不想说的事,后来发现,不想说的那些事,最后都变成了能说的。”
    说到这,他笑了笑:“就是需要时间。”
    有点意思,这傢伙好像有很多秘密的样子,埃里克看著他。
    “那你现在有不想说的事吗?”
    光头男人笑道:“有,多了去了,但我不想说的时候,没人能让我说。”
    他指了指自己那颗光头,开玩笑道:“这玩意儿不是白禿的。”
    埃里克竖起大拇指:“这倒是,这么光滑绝对是有原因的,和眯眯眼一样。”
    光头男人没明白光头和眯眯眼有什么关联,疑惑道:“眯眯眼?”
    埃里克点头:“有个说法,眯眯眼都是强者,平时睁著一条缝,一睁眼就要放大招。”
    光头男人眨了眨眼睛,那双眼睛本来就有点狭长,这么一眨,还真有点那个意思,他笑著摇头:“从哪儿听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
    “网上看的。”埃里克耸肩道。
    “还有个说法,戴眼镜的也不能惹,摘眼镜的时候就是要认真了。”
    光头男人笑得更大声了,那颗光头在舷窗透进来的阳光里直反光,隨后抹了一把脸,好不容易止住笑。
    “那我这光头算什么?一亮起来就是要放大招?”
    埃里克淡定道:“算是提示吧,告诉別人,这人不好惹。”
    光头男人挑了挑眉,那双狭长的眼睛里带著笑意。
    “那你现在收到了提示,打算怎么办?”
    埃里克看著光头男人,也笑了:“躲远点。”
    两人对视一眼,又笑了一阵,氛围相当融洽,飞机在这时候顛簸了一下,舷窗外的云层开始变薄,透过云隙能看见下面的城市轮廓。
    光头男人看了一眼舷窗外。
    “快到了。”
    埃里克顺著他的目光看出去,云层已经变得很薄,洛杉磯在午后的阳光下铺开,街道纵横,建筑林立,远处的山峦起伏。
    光头男人收回目光,看向埃里克:“聊了一路,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他说著,伸出手:“弗兰克·摩西。”
    埃里克犹豫了一秒,还是握住这只手。
    “埃里克·史蒂文斯。”
    双方握住的剎那,各有心思。
    弗兰克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普通人,可能是做研究的,也可能是坐办公室的,或者做生意的,总之,不是那种接受过训练,打打杀杀的人。
    这个结论让他有点意外。
    上飞机时那个进场扫描的做派,那种隨时观察的习惯,怎么会出现在一个没打过枪的人身上?
    但也因此,加上聊天后出现的好感以及这个发现,让弗兰克的最后一丝戒心瞬间降到最低。
    同一瞬间,埃里克脑子里也在转。
    果然....虎口的老茧是硬的,位置偏上,意味著长时间握枪。食指第一关节也有茧,扣了无数次扳机留下的。手掌边缘也有粗糙的痕跡,握枪时手掌和枪柄摩擦出来的。
    他太知道一双打了多年枪的手应该长什么样了,这只就是。
    而且不是那种偶尔去靶场玩玩的水平。
    两人鬆开手。
    “史蒂文斯,听著像正经人家的孩子。”弗兰克开玩笑道。
    埃里克耸耸肩:“算是吧,相对来说,我確实是个乖孩子。”
    弗兰克笑了笑。
    飞机继续下降,透过舷窗已经能看清地面上的汽车在移动,广播里传来机长的声音,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收起小桌板。
    埃里克把书放回包里,系好安全带。
    弗兰克也系好安全带,那本破美警小说被他塞进座椅背袋里。
    “这趟飞行比我预想的有意思多了。”
    埃里克嘴角动了动:“一样。”
    弗兰克看著舷窗外越来越近的机场,沉默了几秒,忽然开口:“埃里克,我在洛杉磯有个地方不算难找,以后有空的话,可以来坐坐。”
    埃里克怔了怔,看向弗兰克。
    弗兰克耸耸肩道:“不是客套,是真的,我这人没什么朋友,今天跟你聊天挺舒服的。”
    埃里克沉默片刻:“好。”
    弗兰克笑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不知道从哪儿撕下来的,边缘都不齐,又从另一个口袋摸出一支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然后递给埃里克。
    “地址还有我的电话,隨时来。”
    埃里克接过那张纸,看了一眼,他知道这个地方,洛杉磯北部的一个普通社区,中產聚集的居民区,独栋房子,有院子,邻居之间保持距离但也不至於老死不相往来。
    他巡警时期开车巡逻的时候路过那一带,没什么特別的,就是普通。
    埃里克把纸折好,放进口袋,想了想,在弗兰克的注视下,还是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一张便签纸,又摸出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隨后递给弗兰克。
    “我的电话,我在lapd工作,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弗兰克接过那张纸,低头看了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意外:“警察?”
    埃里克点头笑道:“警察,如假包换。”
    单从握手的情况来看,弗兰克回去应该会调查他的情况的。
    而他的情况怎么说呢,隨便在网上搜都能搜到,毕竟还因为科斯塔的原因,他的名字上过几次报,虽然不算什么大新闻,但有心人想查的话,不难。
    飞机开始顛簸,舷窗外,跑道已经清晰可见,地面越来越近。
    广播里传来机长的声音:“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即將抵达洛杉磯国际机场...
    弗兰克又低头看了看那张纸,把纸折好,放进口袋,嘴角咧开:“有意思,我还正好看的是美警小说,今天这一路,越来越有意思了,”他笑著道。
    “不过,我只是一个退休老头,没什么事,但哪天要是遇上麻烦,我会打给你的。”
    埃里克一脸淡定:“隨时。”
    话是这么说,他也是要看情况的,不一定什么人一个电话都能让他出动,他也相信弗兰克也明白这一点。
    此时,飞机已经停止,空姐开始广播:“女士们先生们,飞机已经抵达洛杉磯国际机场,地面温度华氏62度,约合摄氏17度,请您在打开行李架时小心行李滑落,感谢您本次的搭乘....
    ”
    舱门外传来叮的一声,安全带指示灯熄灭。
    乘客们纷纷起身,行李架被打开的声音此起彼伏,过道里很快就排起了队,有人伸懒腰,有人打电话报平安,有人踮著脚往行李架里够东西。
    弗兰克站起来,从行李架上取下自己的老旧帆布包,挎在肩上,转身看向埃里克,伸出手笑道“保重,埃里克。”
    埃里克握住:“你也是,弗兰克,恭喜你退休了。”
    弗兰克鬆开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往过道走去,但没等埃里克开始收拾,走了两步,他又回头。
    “对了,埃里克,恭喜你求婚成功。”弗兰克指了指他无名指上的戒指,笑道:“那个姑娘,眼光不错。”
    埃里克挑眉,看了眼自己无名指的戒指,是个素圈,很亮,在求婚成功后,蒂珐给他买的,说不能只有她一个人戴,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她的。
    至於弗兰克为何能看出来,大概率是因为综合他的年纪,还有素圈戒指很新...
    “是我眼光不错。”埃里克摇头道。
    弗兰克愣了一下,然后他笑出声,那颗光头在机舱灯光下直反光。
    “行,这个回答更好,走了。”弗兰克没再说別的,转身往过道走去。
    走了几步,他背对著埃里克挥了挥手。
    没回头。
    埃里克坐在座位上,看著那个光头消失在过道尽头,才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在心里摇头。
    都一把年纪了,这傢伙脊背还挺得这么直,不像是退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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